交通亊故赔偿保密协议赔偿金额金额大于按标准计算金额部分保险公司负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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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撞车之后咋处理,不要傻里傻气的,真的很有用(含最新车祸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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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电梯直达 楼
1..对方全责提出私了1500,你死活不干,要求走保险,又是吵又是闹又是折腾,定损2200,修理厂要求2400,自掏200。如果你同意私了,拿1500,报保险自己全责,车照样修好一文不掏白赚1500,第二年保费增加800,赚了700(你当年申请理赔没有超过三次,第二年不会增加保费的)2.撞伤一人,送医院,被家属打骂,垫医药费8000。回家洗洗脸上的血痕。回头家属要求加10000私了,否则不给你医药发票,保险公司说没发票不给你报销,哦或。悲剧。其实你可以不去医院,现场等待交警出具处理意见。垫医药费就说炒股亏了,现在还欠起外债,等家属告你,告完保险公司全赔,皆大欢喜,你甚至不用出现。3.撞车了,后面堵起一排车狂按喇叭,对方说我全责,我们退到路边处理,于是停到路边,结果对方马上变脸,说你丫的全责,这时候才想起应该先手机照相。4.老公指挥倒车,自己一激动,油门当刹车,把老公双腿撞断,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老老实实的上报,保险公司告诉你,老公不陪。。。。。其实你可以换个朋友的车撞。。你懂&5.车子在4s保养,保养完了,高高兴兴去取车,哦或,倒车时油门又当刹车(为什么是又=。=!),撞的稀里哗啦,造成损失4000+,你郁闷的找保险公司,人家礼貌的告诉你,在修理厂发生的事故,俺们不陪。。。。其实你可以换个地方发生事故,比如小区内和某小树发生亲密接触,你懂。&6.大雨天,早上去happy的去车库取车,发现车库被淹了,顿时泪流满面,赶快上车发动,让自己的车车逃离苦海,一点火,哦或,发动机打不燃。车没逃离苦海,你也进了苦海,4s店告知,发动机进水,报销,损失5w,你兴冲冲的去找保险公司,别个怜悯的看着你,小姐,驾驶员强行打火导致发动机进水,俺们不陪。————你不点火,发动机是不会进水的哦亲。&7.在车上放了好多好多玩具,什么宝塔啊,香水瓶啊,小熊啊小猪啊。有一天差点撞到一个老太,一脚急刹车,香水瓶飞起来干到玻璃又弹到俺额头上。缝8针,玻璃费误工费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共计3800,保险公司的接线员笑眯眯的告诉你,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如果车辆被车厢内或车顶装载的物品击伤,俺们还是不陪。&8.周末天气好爽,正在happy的飙车,左方一大货车突然一盘子甩到你道上和你kiss了一下,你只有一盘子打到花坛上,你小心肝扑通扑通的隔了5分钟才安静下来,一看大货车早没影了,马上打电话给保险员把大货车狂决一顿,并表示想要修车,保险员遗憾的告诉你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了不赔:当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责任在对方,如果放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哦亲。——其实你可以说,太阳晃花了我的眼,让我上了花坛,什么大货车?没看到~没注意...9.路上爆胎,左转右转稳住方向,不用打电话给保险公司了,别个不陪。10.停在楼下,上楼看了一集康熙来了,下楼一看,4个轮子没了,几块板砖给俺垫着,不用打电话给保险了,别个不陪。教你榨干保险公司最后一滴血前言:相信还有许多车主对汽车保险了解不深,只有出了事故才会和汽车保险打交道,而作为外行的车主们根本不能摸清楚汽车保险的水究竟有多深,该如何处理才能成为最大程度的受益人呢?别着急,已经有许多身经百战、经验丰富的车主们为我们总结了他们的心得,我们只要阅读收藏以备不时之需就可以了,况且这是一份普通车主们就能读懂的汽车保险条文,保证能让你更深入地了解汽车保险和理赔,“榨干”保险公司的最后一滴血!谁说不是呢?买保险就图的省钱和省心!保险条款精解(一)车损险&VS&第三者责任险咱们先说说最主要的车损险和三责险。车损险和三责险是车辆保险的基本险,主要赔偿被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由被保险车辆在使用中给第三者带来的损失!您大概觉得即使是自然灾害造成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也照赔不误!这话对了一半,大部分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都赔,惟独一样除外——地震!案例1:如果您的车有幸在地震中被建筑物砸到的话,哈哈……应对方法:不要在地震一结束就急于申请赔偿,等地震过后几天再申请赔偿。出险陈述:大概由于地震造成墙体松动,终于在某一天倒下了,砸坏了您的爱车,切记:千万不要提及地震时出险。案例2:如果您的爱车在一次急刹车中,车里的东西飞到了风挡上造成玻璃破裂,您该怎么说呢?假如您老老实实的对保险公司说:“我的纸巾盒飞起来打中了玻璃……”(哗!内功够高啊,呵呵,本人只是以纸巾盒举个例子开个玩笑。)”那么你惨了!那个理赔员会指着自己的嘴对您说:“请看我的口型——NO!”应对方法:小小的改变一下事实……出险陈述:我的一个练过铁头功的朋友在刹车时撞碎了风挡,OK!记住:受车内“物品”的撞击所受损失,保险公司不赔的!但是人撞坏的就另当别论。案例3:如果您的车在拖车时与别的车发生了碰撞,怎么办?应对方法:忽略一些事实存在的东西……出险陈述:别提你在拖带车辆或者被别人拖带,否则不管你有没有事故责任,保险公司一律不赔。案例4:如果你在事故时,打破了自己的玻璃又没有上玻璃险时,你会向保险公司索赔吗?没上玻璃险找人家索赔能行吗?行,绝对行!玻璃险的全称是:玻璃单独破碎险,是指停车和使用时造成的玻璃损坏,而事故造成的玻璃损坏应由车损险来负责赔付。如果您没上玻璃险,当您早上起来发现自己的汽车玻璃不知道被哪个混蛋打破了,怎么办呢??呵呵,老招法:开车时急刹车造成的,又是脑袋惹的祸!(记得找一个身高差不多的朋友来当挡箭牌啊),如果是侧面的玻璃破了,就说侧滑时脑袋撞的好了,呵呵!案例5:如果您的车在撞车时,打破了一个小灯,您该怎么办呢?找保险公司,他绝对不敢不赔您,那么您以为是赚到了吗?不是的,实际上您大概要赔了,亏本了。没听明白?告诉您,每辆车的全险大概在之间(更高档的车会更贵),如果您在一年的保险期内没有索赔,那么您将在下一年投保时获得10%的无赔款优待,这笔帐您自己算算,如果索赔数额太小,哎,就这样算了吧,不如10%的折扣来的实在。1.&&&&&&&保险条款精解(二)&丢车——如何将损失降到最低点?车辆在停放和使用的过程中难免会让人有烦心的事,其中,丢车是最倒霉的事了,不过,如果你按照我说的去做,您的损失会降到最低点。记得啊,一旦丢车,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什么?报警?错!车已经丢了,哪那么容易立刻找到啊,您也未免太高估中国警察的能力了,还是想想怎么减少损失吧!减少损失?哪那么容易啊,车都丢了,怎么减啊?别忘了,有我呢!!!!首先记得先看看自己的保险单里有没有上车辆盗抢险。什么,没有?那你认倒霉吧,找我也没用了,再买一辆吧!如果你上了盗抢险,首先,我要恭喜你,你的损失可以降到最低了,不过,也要小心啊!这时你要做的是闭紧你的嘴,踏踏实实的看完我的帖子,否则你一定会后悔的!案例1:盗抢险中规定,被保险人丢失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每一项增加0.5%的绝对免赔。丢失车钥匙增加5%的绝对免赔。这些规定在保险单中用颜色最浅的字体印刷,不信,您可以拿出单子仔细看看,肯定在某个不显眼的角落里能发现这段话。所以不管你是否有一把备用钥匙曾经丢失过,或者是在您被开跑了的车里有一把钥匙,请您记住一定要忘记这件事,否则……5%的损失您自己扛定了!案例2:如果您的车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答案是:不赔!!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所以正确的方式是找停车场去索赔,所以,每次停车时记得收好停车费收据啊,虽然上面印着丢失不管,但根据我国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这属于单方面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你尽管放心大胆的告他好了,呵呵,给您一个好消息,已经有人打赢了这样的官司,所以根据案件推溯的原则,以后的案件审判可以依照这个案例来判决,哈哈!案例3:如果,停车场是您的朋友开的,或者您从侧面打听到这个停车场根本无力赔付您的爱车,您是否可以考虑改变一下丢车的地点呢?哈哈,我可什么都没说啊!您自己琢磨去吧。案例4:再有,如果您是一位老板,因为一些账目上的问题和朋友闹翻,而您的朋友又是一位小人,他偷偷把您的车偷走了,您猜到会是他干的,您会找保险公司赔偿吗?告诉您,保险公司可不负责赔偿。因为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而致车辆被抢、被盗为责任免除。所以,您大可忘记您的经济纠纷,直接到公安局和法院报案,记住,千万别说出您的怀疑对象,否则就会把经济问题扯进来了,以中国法院的工作效率,您大概半年之内得打车出门了!案例5:如果您刚买了一辆新车,上了全险,但没有来得及领牌照(现在的交管规定:验车后的15个工作日后方可领牌证),出险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不负责赔偿。因为在出险时,保险车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但一般经特别约定对公安部门规定需先保险后检验核发号牌的新入户车辆可负责车损险和三责险。所以负责丢车赔偿的盗抢险并没有生效,自然,您也得不到赔偿。看来如果您不是仗着胆子改一下丢失的时间,新买的车就算送人了!我可又什么都没说啊!案例6:如果您的车失而复得,保险公司如何处理赔款?被盗抢的保险车辆找回后,如果保险公司尚未赔款的,应将该车辆归还给您,但是全车被盗抢期间,车辆受到的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如果保险公司已经赔偿,应将车辆归还您,同时收回相应赔款。若您不愿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益归保险公司。2.&&&&&&&保险条款精解(三)&撞车只要是撞车,保险公司全赔吗?当然不是你只要认真看看手里的保单赔偿免责条款就知道了,保险公司有一大堆不赔的东西呢,想把损失降到最低,还是来找我吧,哈哈!案例1:假设你是一个新手,刚借了一辆车(当然也没准是租的车),在路上练车的时候,把你弟弟给撞了,你知道这辆车有三责险,你会找保险公司索赔吗?答案:如果你去了,你就是神经病,保险公司会一脚把你踢出去,为什么??首先,你要知道什么是三责险,全称:第三者责任险。那什么是第三者呢?第三者指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在车下的受害人。通俗的讲第三者就是排除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现在明白了,你作为当时的驾驶员,撞伤你的家人,保险公司是不赔的,好了,你知道该怎么办了!什么?还不知道?气死我了,换个驾驶员撞的不就完了嘛,真是的,害我什么都说出来了。案例2:如果您有幸开车撞人了,而且全是您的责任,法院判您赔偿您包赔对方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费、伤残损失费……你该如何处理呢??还能怎么样,给钱就是了!错!大错特错!你应该和对方家人商量,加大经济损失赔偿和伤残损失赔偿,尽量把精神赔偿降到最低,没有当然就更好了。为什么?你问我为什么?这不是五马换六羊嘛。老兄,你又错了,保险公司不是无条件地完全承担“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而是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而条款明确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为责任免除。所以无论法院判决被保险人是否应赔偿精神损失,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明白了??别的保险公司都替你赔,精神损失可不管,所以,宁可多给对方点钱,也别答应精神赔偿,总之,慷保险公司之慨呗,呵呵!案例3:如果你又有幸撞车了,这回不是您的责任,而对方又不想赔钱,您可以找保险公司索赔吗?答案:可以,不过您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如果您放弃了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而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不赔。因为您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同时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所以,切记,切记,一定要先找对方赔,最好是有法庭的强制执行未果的证明,然后您就可以理直气壮的找保险公司了,剩下的烂摊子尽管让它们收拾去吧,谁让它们每年收了您那么多的保险费呢!案例4:记得以前有个倒霉的司机在警察的指挥下,帮助警察拦截正在逃窜的罪犯,撞向了罪犯,结果两车相撞,那叫一个惨啊,保险公司会赔他吗?当然不会啦,保险条款写的明明白白,驾驶员的“故意行为”不在赔偿之列,所以只能自己修车了:所以,如果您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在当英雄之前要考虑一下噢!!!3.&&&&&&&保险条款精解(四)索赔——不可不看,因为您以前可能没听说过★保险案例一:一位朋友丢失爱车,已上全险,找保险公司索赔,未果,保险公司拒赔理由:到车管所查询,此车未年检。案例分析:保险公司所做所为,十分合理,于保险合同条文也有根据: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就算您保养的再好也没用,结果只能是丢了白丢,保险也上了白上,顶多退回保险现金价值。案例结论:您的爱车,千万要按时年检,切不可后延,否则,罚款事小,拒赔事大,此时即使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损失,也将由您自己承担,保险白买了!案例解决办法:按时年检,即使是一天,也不要晚;如果真的发生不幸,也要记住千万不要立即报案,尽快花银子把验车手续补齐后再办理报案索赔手续!不好意思,刚才一阵头晕,我什么也没说吧?说了也是胡话。★保险案例二:与上类似,驾驶员年审未做的请注意了,您在驾驶中发生的一切问题,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理由与上例相似,恕不赘述。★保险案例三:这是一个经常被问到的问题:我的车刚买,还没有上牌照,保险是否生效?解释:车辆在出险时,保险车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但一般经特别约定对规定需先保险后检验核发号牌的新车辆可负责车损险和三责险,所以,这时您的车丢了就算倒霉了,撞了人啥的还算凑合有保险公司给您顶着,现在清楚了吧!★保险索赔证明材料原则:(因为这个问题有N人问起,所以在此一并解答)保险索赔时分几种情况:1.事故经交通队出面解决的:由交通队出具处罚单或调解书,经法院判决的,用判决书即可。这些材料绝对好使,在保险公司肯定一路绿灯。放心索赔好了2.在小区内发生事故的:重大事故:即车损严重的,还是要到交通队开证明,很麻烦;一般剐蹭:到小区物业开证明,因为经常受怀疑,一般也很麻烦;所以,最好报案时报在城市道路上,否则……累死你!3.在道路上发生小事故的,包括停车时的剐蹭此类需要证明的原则是:是否涉及第三方?如涉及第三方赔付的,还是需要交通队证明。如事故双方自行了断的,可以在索赔时注明:事故第三方自修,然后按车损险中的自责索赔,保险公司要是让您到交通队开证明,您一定得咬住了别松口,就说没地儿开去,保险公司一般也不会太较真。您要答应去开证明,别怪我没提醒您,您就跑去吧,赔的钱不定够不够油钱呢!4.最背的人:如果被别的车撞到后,肇事车逃逸,无法查找。情况严重的就比较麻烦,要通过交通队解决,可以由保险公司代为追偿。不严重的话,最好也是以自责来解决索赔问题,而且要在索赔时注意到车身是否粘有对方车油漆,以及撞的方向,一定得自圆其说,否则你惨了!最新车祸赔偿标准汽车在道路上行驶,难免遭遇意外,小刮小蹭还好,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一旦出了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就不是找保险公司理赔那么简单了,往往还要担负其他的一些费用。那么这些费用都包括哪些,车祸赔偿标准又是什么呢?赔偿原则:就高不就低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不一致的计算方法,受害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如果低的可以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赔偿,尽可能的给受害人多赔偿一些。具体应赔偿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对住院治疗的伤、残者,应按照实际住院天数赔偿伙食补助费。其计算标准,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伤者住院其间,需要人员护理的,应有医院证明,对护理费应予赔偿。护理费的计算方法是: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这里所说的“无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仍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的。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征税费计算。自定残之时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则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6.残疾用具费。被害人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如制作拐杖、安接假肢、购买代步车等,应凭医院证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7.丧葬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8.死亡补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少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但二者最低均不少于5年。9.被抚养人生活费。对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未成年子女、赡养的没有生活来源的老人、抚养的没有劳动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等,应给予生活费。补偿生活费的标准是: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5年。10.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对当事人亲属所必需的交通费用,一般也应包括在内,但最多不超过3人。11.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对当事人亲属为参加处理交通事故所必需的住宿费,一殷也应包括在内,但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的部分,不计入赔偿范围。12.其他财产损失。因交通肇事而造成的物质直接损失,应予赔偿,财产损坏,不能修复的,应折价赔偿。
[本主题由 一雨知秋 于
19:15:48 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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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别摊上撞车
目前还没遇到这种问题,希望以后也不要碰到,不过还是先收藏了
因为不熟悉,有些地方看得不是很懂,尤其是已反问的语气写的时候,观点需要读者自己揣测,直接说正解就好了
重庆味儿太重,哈哈
这帖安逸!收藏了!
先占个位子&&慢慢看,楼主说话好幽默,学习了不少
学习学习再学习!
&发表于&20:22&这个超有用,收藏了
必须要收藏
&发表于&20:31&希望别摊上撞车
恩,希望不要
&发表于&20:35&目前还没遇到这种问题,希望以后也不要碰到,不过还是先收藏了
好,我也要收藏
&发表于&18:04&先占个位子&&慢慢看,楼主说话好幽默,学习了不少
学习并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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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克斯更多相关问题出险金额达到最高承保限额后,免赔额如何计 ← 案例分析 ← 圈中人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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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4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标题:出险金额达到最高承保限额后,免赔额如何计
小不点 发表于: 14:37:58
以下是引用专业经纪人在 14:12:56的发言:
我更惆怅啊!!!我只能说没有仔细研究条款的是这位仁兄自己啊,麻烦您拜读一下财产一切险条款的第二十九到三十一条吧,我不想多说什么了。
财产一切险投保的是约定价值:如超过按不足额投保计算。楼主问的是限额,适用于现金险下的投保情况。同时,如果你一定要用那个保单上的条款解释的话,我只能告诉你,我自己的CASE,如果保险公司这么给我回复,我肯定能打回去。前不久我就有一个赔案是这么处理的,我直接让对方的核保改了数字。我记得以前这里也有过关于免赔的介绍,你可以去找找。经纪公司如果按保险公司的理解来看保单那就秀逗了
保险新丁 发表于: 17:20:00
法院判决有案例的(车险的),限额后再扣免赔,就是赔99万。
之前有人发过,可以再翻出来看看。
yang830927 发表于: 14:58:04
我觉得财产险中只要存在免赔那么就赔不到满额假设不足额投保:那么赔不到是自然的。假设足额投保,那么给付限额后扣除免赔自然也是达不到的。假设超额投保,那么是以实际价值来计算的,100万的货投保200万,超出部分无效,再扣掉免赔,所以自然也是赔不到的。最近开始接触财产险的学习,不知道所说的是否正确,还望各位大虾多指导
m10u23n 发表于: 18:30:10
损失金额×投保比例―残值―免赔额。我都是这么计算的。。。
m10u23n 发表于: 18:38:28
商业三责险有关免赔率的计算问题研究
――“先限后免”还是“先免后限”?
余香成&& 张俊欣
[问题提出]
&&& 有法院认为:“在投保人未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而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实际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超过三者险保险金额限额时,计算保险公司在三者险限额内向受害方承担保险金时,应按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实际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核定保险赔款,并且保险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例如]机动车方应赔偿对方损失12万元,三者险限额为10万元,因未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其绝对免赔率为10%,则确定保险公司应承担的赔偿金额,应按‘先免后限’顺序,而非‘先限后免’: 12万×(1-10%)=10.8万元(先除去免责部分),因超过限额10万元(再考虑不应超过限额),故应确定为10万元。” 而保险公司则认为:在投保人未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而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三者险限额时,应按“先限后免”顺序,而非“先免后限”。被保险机动车未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的情形下,当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赔偿金额超过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时,赔款计算方式究竟是“先限后免”还是“先免后限”成为商业三责险的又一理赔争点。
[基本案情]
&&& 日13时9分左右,陈某驾驶赣G微型普通客车有瑞昌市开往九江县涌泉乡,当其驾车行驶至瑞昌市双瑞路长河闸口路段,在超越同方向行驶的机动车过程中,陈某驾车驶入公路左侧,与对面行驶过来的陈XX驾驶的属于南昌XX货运公司的赣A重型罐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和陈某等六人受伤的交通事故。该起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主要责任,南昌XX货运公司的司机陈XX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陈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经瑞昌市人民医院和171医院抢救治疗,住院133天,共花费医疗费元,交通费1000元,陈某车辆损失维修费18000元。日陈某的伤情经瑞昌瑞光法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为一级伤残,需完全护理依赖,后续治疗费尚需30000元。经查,赣A在南昌市财保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在南昌县财保支公司投保了商业三责险、未保不计免赔。因协商不成,陈某将南昌XX货运公司及其承保公司诉至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请求赔偿各项损失费用计币元。
[保险抗辩]
&&& 本案交强险限额60000元已足额赔付;商业三责险部分,由于原告陈某的损失远远超过商业三责险限额200000元,且被保险机动车赣A未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负事故次要责任,应当扣除5%的免赔率,即本案商业三责险赔款至多计算为190000元[赔款=赔偿限额×(1-免赔率)]。
[一审情况]
&&& 原审法院认为,虽然南昌县财保支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规定享有5%的免赔率,但陈某的损失已远远超过保险限额200000元,故南昌县财保支公司应在其最大限额范围内赔付,即赔付200000元。据此,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于日作出(2008)瑞民初字第722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由南昌市财保分公司赔付陈某各项损失共计60000元;由南昌县财保支公司赔付陈某各项损失共计200000元;由南昌XX货运公司赔偿原告陈某各项经济损失57369.74元。
[二审情况]
&&& 一审宣判后,南昌县财保支公司不服,向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审判决第二项,依法改判上诉人赔付陈某各项损失共计190000元,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南昌XX货运公司负担。南昌县财保支公司上诉的主要理由是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的约定,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驾驶人负次要责任的,保险人按照5%的免赔率免赔。本次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主要责任,故上诉人应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200000元内按照5%的免赔率免赔,即应赔偿陈某各项损失共计190000元。
&&&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的约定,保险人在依据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驾驶人负次要责任的,保险人按照5%的免赔率免赔。本次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原审原告陈某负主要责任,故上诉人南昌县财保支公司应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200000元内按照5%的免赔率免赔,即应赔偿陈某各项损失共计190000元。故上诉人关于其应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200000元内按照5%的免赔率免赔的主张,本院予以支持。综上所述,原审判决对免赔率的计算错误,二审应予以改判。据此,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日作出(2009)九中民一终字第151号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撤销原审判决第二项、第三项,改判上诉人南昌县财保支公司赔付原审原告陈某各项损失共计190000元;由被上诉人南昌XX货运公司赔偿原审原告陈某各项损失67369.74元。
[案件点评]
&&& 一、关于免赔率条款的法律性质――是否与保险金额条款矛盾?
&&& 根据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性质等有关问题的批复》(保监办复[2003]92号)第三条:“在保险经营中,保险公司并不是对保险标的所发生的所有风险都予以赔偿,而往往基于相应的价格,约定予以赔偿的特定风险范围。因此,和一般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不同,保险合同条款中的责任免除条款是从外延上对承保风险范围的具体界定,是保险产品的具体表述方式,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不公平条款。”第四条:“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促使投保人尽到应有的谨慎和注意义务,在保险合同中设定一定比例的绝对免赔额和约定保险金额的条款并无矛盾,两者共同构成对风险保障范围和保险公司赔偿限额的约定。”
&&& 据此,可以得出在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中设置的绝对免赔率与责任限额(保险金额)并不矛盾。免赔率条款的设置目的是“防范道德风险”、“促使投保人尽到应由的谨慎和注意义务”。原审法院认为超过责任限额即无需计算免赔率的观点显然曲解了保险合同的真实意思,二审法院对此予以纠正,依合同条款扣除相关免赔,符合法律规定。
&&& 关于免赔率条款的法律性质问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印发的《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粤高法发[2008]10号)第8条做了如下表述:“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率、免赔额、等待期、保证条款以及约定当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履行义务时,保险人全部或部分免除赔付责任的条款不属于《保险法》第18条规定的‘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
&&& 二、关于商业三责险的赔款计算――“先限后免”还是“先免后限”?
&&& 1、对商业三责险中免赔率条款的理解
&&& 根据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中保协条款[2007]1号)“责任免除”部分第九条约定:“保险人在依据本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下列免赔率免赔:(一)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5%,……”。该条约定的保险赔款计算方式应作如下理解:即同时符合“依据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基础上”和“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两个条件,再计算相应的免赔率。
&&& 即:(1)当被保险人依法应负赔偿金额(依据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高于赔偿限额(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时:
&&& 赔款=赔偿限额×(1-免赔率)
&&& (2)当被保险人依法应负赔偿金额(依据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等于或低于赔偿限额(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时:
&&& 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
&&& 显然,作为责任免除的免赔率部分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必须予以扣除。
&&& 2、中国保监会对免赔率条款的解释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日颁布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保监发[号)曾对免赔率条款做了如下解释:
&&& “二2根据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核定赔偿金额。1、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赔偿限额时:
&&& 赔款=赔偿限额×(1-免赔率)
&&& 2、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低于赔偿限额时:
&&& 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
&&& 3、其他商业保险条款对免赔率条款赔款计算方式的细化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基本条款(B款)《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中保协条款[2007]2号)第十八条就赔款计算方式进一步明确为:
&&& “本保险按以下方法计算赔偿金额:
&&& (一)当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高于赔偿限额时:
&&& 赔款=赔偿限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
&&& (二)当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等于或低于赔偿限额时:
&&& 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为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各分项限额以上的部分,乘以事故责任比例。”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基本条款(C款)《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中保协条款[2007]3号)第二十一条也有类似约定:
&&& “赔款计算:
&&& 1、当(依合同约定核定的第三者损失金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各分项赔偿限额)×事故责任比例& 等于或高于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时:
&&& 赔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
&&& 2、当(依合同约定核定的第三者损失金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各分项赔偿限额)×事故责任比例& 低于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时:
&&& 赔款=(依合同约定核定的第三者损失金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各分项赔偿限额)×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
&&& 4、结语
&&& 在被保险机动车未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情况下,(1)当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赔偿金额高于责任限额时,保险赔款计算方式为“先限后免”,即:赔款=赔偿限额×(1-免赔率);(2)当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赔偿金额低于或等于责任限额时,保险赔款计算方式为“先免后限”,即: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基本条款(A款)虽未列明保险赔款的计算方式,但有关免赔率条款的约定简洁、凝炼,其以“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下列免赔率免赔”的文字表述已充分概括了涉及免赔率的保险赔款计算方式。该免赔率条款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基本条款(B、C款)“赔偿计算”条款约定的内涵是一致的,只是二者在语言上的表述不同而已。
&&& 三、类似案例【判决摘要】
&&&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洪民一终字第00226号民事判决书》
&&& “本院认为,……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的约定,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驾驶车辆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5%。本案中左XX的赣AA号解放牌面包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为50000元,经交管部门认定驾驶员陈XX负事故主要责任。据此,上诉人保险公司要求扣除15%的免赔率理由充分,本院予以支持。故保险公司直接向刘XX支付的款项为42500元(50000元×85%),……”
作者:余香成&& 张俊欣
单位:江西阳明阳律师事务所;
&&&&&&&&& 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
转自:中外民商裁判网
圈中老人 发表于: 16:17:48
楼主应该只责任险吧?
aipiter 发表于: 16:42:30
同意楼上观点。
iversonwang 发表于: 15:38:19
以下是引用专业经纪人在 14:12:56的发言:
我更惆怅啊!!!我只能说没有仔细研究条款的是这位仁兄自己啊,麻烦您拜读一下财产一切险条款的第二十九到三十一条吧,我不想多说什么了。
条款中提到的是保险金额而不是承保限额.& total SI如果是100元, 有一个sublimit 80元。 其实还是有争议的。
ranyiyi 发表于: 16:29:58
PS 楼上的喜欢艾弗森吧 哈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 16:30:33编辑过]
空空如野 发表于: 16:19:41
以下是引用coco在 15:08:36的发言:
那限额是90万元,而非100万元。应先计算总损失,再扣除免赔额或免赔率,超过限额,按限额赔偿。如果本案损失是10万元,保险人就无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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