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廉租房公示名单申核名单通过的都能分到房子吗?

上海廉租房复核不合格,立马收走房子嘛?_百度知道
上海廉租房复核不合格,立马收走房子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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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2?\n\n具体还是看表上写的或在居委会问清吧;r\r\n申请人的照片\n&#92。\n居委会也会告诉的;n身份证复印件\r\n表上写的很清楚;n户口复印件&#92你拿表了吗;r\r\r\n户口复印件&#92。\r\n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r\r&#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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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红网 - 百姓呼声 - 在湘阴县申请了4年廉租房就是分不到房子,投诉多次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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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湘阴县申请了4年廉租房就是分不到房子,投诉多次没结果
爱你魅力女人 发表于 &18:36:56『标签:&->&』
  我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人,2011年在先锋居民申请了廉租房,专负责申请廉租房的尹文华当年没给办理、把我的申请报告丢失了,可能我给了她500元的红包少了,2012年我找她理论了几句,当年申请通过,房产局一年给补助1200元要我到外面租房住,外面租房一年少的4000元、多的5000元我能租得起房子?还吃饭其它所有开销、身体又不好、又没工作,到现在申请了4年就是分不到房子,我多次到政府信访办投诉没人理睬,我托人找先锋居民其他领导,但他们说我和尹文华吵嘴不好办理,我去房产局进门靠右手边房间的一位女领导问为什么家有小车的(列如:靠乌龙粮站的廉租房和高领的廉租房)条件那么好的都能分到廉租房,这位女领导说我们调查了啊没有的,我告诉她因为你们调查的是申请廉租房的本人,申请人把家里车子的户主转给儿子肯定查不到咯,还有家庭本来就有房子的房产证的名字是申请人父母的但父母都过世了,这算有房子吗?也住上了廉租房。为什么我情况不好又没房子就分不到房子?房产办公室的工作人跟我说你没关系很难办的,房产局工作人员还说你们2012年提交申请廉租房有困难的都解决了,你的还不知道,我去政府部门投诉了很多次没结果,我这种实际困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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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3版:今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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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住房,如何申请“廉租房”?
石市房管局解读“廉租房”申报政策,需复核的家庭不按期领表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稿件来源:&&&&
  自石家庄市廉租房开始受理申请以来,围绕着居民户口、住房面积核定、居住年限和新生子女等问题反映比较集中,为了不影响申请家庭的正常申报,石市房管局昨日将有关问题做出了解释,同时提醒新申请和复核家庭须在7月31日前领取申请表,尤其是需复核的家庭如在7月31日前不领表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本报记者&秋凌&实习生&刘冬  解读  1、借住的如何核定住房面积?  凡是属于借住情况的,不管申请人与房屋出借人是什么关系,只要单独借住的,按照借住房屋建筑面积核定申请家庭面积;如果是同住的,按照面积核定公式进行核定。  2、集体户口挂靠的地址为单位办公用房,或因拆迁而造成挂靠户口地址不存在的是否可以申请?  对于那些挂靠在单位办公地址的集体户口可以由辖区居委会受理。对于因拆迁而造成挂靠户口地址不存在的,提供有关拆迁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受理。  3、对于无法租赁备案的房屋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对于无法租赁备案的房屋,在提供以下资料后由各受理机关直接受理。属于城中村村民住宅的,提供双方租赁协议和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属于国有土地上商品住房未办理产权证的提供双方租赁协议和房屋购买合同;属于单位公有住房未办理产权证的,提供双方租赁协议和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  4、已实物配租家庭的复核在哪里进行?  已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在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进行复核,户口有变更的,在变更后的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进行。无工作需要出具证明材料的,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了解情况后出具证明材料。  5、房屋被拆迁,如何核定住房面积?  实行产权调换的,在新调换的房屋交付前按照拆迁前的房屋建筑面积进行核算;新调换的房屋交付后按照新房屋的住房建筑面积进行核算。实行货币补偿的,被拆迁房屋不超过五年的按照被拆迁的房屋建筑面积进行核算,被拆迁房屋超过五年且申请家庭未购置其他住房的,按照无房对待。  提醒  新申请和复核家庭须在月底前领取申请表  石市房管局昨日提醒,新申请和复核家庭须在7月31日前领取申请表,尤其是需复核的家庭如不按期领表将被视作自动放弃。申请家庭可以凭借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领取申请表,也可从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上打印,网址为www.,网上打印截止时间为7月31日17:00。  在申请过程中,为方便市民咨询及监督投诉,市住房局对外公开各区住房保障局咨询电话:  新华区;  裕华区;  桥东区;  桥西区;  高新区;  长安区;  。  6、父母(子女)有住房的如何核定住房面积:  (一)子女有住房的  如果申请人的子女均只有一套普通住房,且申请人在外租房居住的,不用核定面积;如果申请人任一子女有两套以上普通住宅或一套以上非普通住宅的,要按照以下公式进行核定;如果申请人有多个子女有两套以上普通住宅或一套以上非普通住宅的要分别按照以下公式进行核定,核定面积之和作为申请人家庭的住房面积。  面积核定公式:申请人任一子女的总住房建筑面积-房屋所有权人夫妇及同住未申请人口总数×30。本公式中同住人口只包括产权人夫妇的父母和其子女家庭成员。  示例1:申请人A,夫妇两人申请,双方父母均在外地、无住房,其有一子一女均已婚,各有100平方米住房,申请人家庭在外租私房,如何核定?  答:因其子女各有一套普通住宅,申请人家庭在外租私房,可不进行面积核定,申请家庭按照无房家庭进行保障。  示例2:申请人同示例1,其儿子有一套153平方米住房由儿子一家3口及岳父岳母共同居住。  (1)女儿有一套100平方米住房,申请人家庭在外租私房,如何核定?  答:因申请人儿子有一套非普通住宅,需要进行面积核定,按照公式申请家庭住房面积=153-30×5(儿子3口加儿子的岳父岳母)=3平方米,因此,申请人家庭可以纳入保障范围,享受的保障面积为2×15-3=27平方米。  (2)如果其女儿有两套住房,分别为120平方米和90平方米,一套由女儿一家居住,一套由其女儿的公公婆婆及其小叔三个人居住,申请家庭租私房,又该如何核定?  答:儿子有一套非普通住宅、女儿有两套普通住宅,因此需要分别进行面积核定:申请家庭从儿子那里核定的面积=153-30×5=3平方米;申请家庭从女儿那里核定的面积=(120+90)-30×5(女儿一家3口加女儿的公公、婆婆,因其小叔不属于产权人夫妇直系亲属,因此不作为同住人口)=60平方米。  申请家庭住房面积=3+60=63平方米,大于理论保障面积30平方米,因此申请人家庭不符合保障条件。  (二)父母有住房的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如果申请人夫妇双方的父母均只有一套普通住房,且申请人家庭在外租房居住的,不用核定面积;如果申请人夫妇任一方的父母有两套以上普通住宅或一套以上非普通住宅的要按照以下公式核定;如果申请人夫妇双方父母均有两套以上普通住宅或一套以上非普通住宅的要分别按照以下公式进行核定,核定面积之和作为申请人家庭的住房面积。  面积核定公式:申请人夫妇任一方的父母住房建筑面积总和-房屋所有权人夫妇及同住未申请人口总数×30。本公式中同住人口只包括产权人夫妇的父母和其子女家庭成员。  示例3:申请人B,刚刚结婚,夫妇均为独生子  (1)双方父母各有一套60平方米的住房,申请人家庭租私房,面积如何核定?  答:因申请人夫妇双方父母均只有一套普通住房,且申请家庭租私房,因此不用进行面积核定,申请家庭按照无房家庭进行补贴。  (2)如果申请人的父母有一套60平方米住房,申请人与父母共同居住在该套住房中,申请人配偶的父母有两套住房,一套60平方米,一套80平方米,面积如何核定?  答:因申请人与父母同住因此需要按照同住情形进行核定,申请人配偶的父母有两套普通住宅因此也需要进行面积核定。  申请人从父母那里核定的面积=60-30×2=0平方米;  申请人配偶从父母那里核定的面积=(60+80)-30×2=80平方米;  申请人家庭住房面积=0+80=80平方米,大于理论保障面积30平方米,因此申请家庭不符合保障条件。  (三)父母有多套住房且有多个子女的  如果申请人家庭单独居住父母一套住房,按照单独居住的住房建筑面积作为申请家庭住房面积;如果申请人与父母同住一套住房,按照同住情形面积核定公式和以下面积核定公式分别进行核定,取面积大的作为申请人家庭住房面积;如果申请人家庭在外租房居住,申请人夫妇任一方的父母有多套住房且有多个子女的,则按照以下公式进行核定;如果申请人夫妇双方父母都有多套住房且有多个子女的要分别按照以下公式进行核定,核定面积之和作为申请人家庭的住房面积。  面积核定公式:(申请人夫妇任一方的父母住房建筑面积总和-房屋所有权人夫妇及同住未申请人口总数×30)÷产权人夫妇子女数。本公式中同住人口只包括产权人夫妇的父母。  示例4:&申请人C,已婚,家庭人口3人。申请人为独生子女,其父母只有一套68平方米的房屋;申请人配偶兄妹三人,其父母名下有房产三处,分别为59平方米、78平方米和90平方米。申请人配偶的爷爷奶奶随其父母共同生活,外公外婆在农村。  (1)如果申请人家庭租私房,面积如何确定?&  答:申请人父母只有一套普通住房不用进行面积核定,申请人从父母那里核定的住房面积=0平方米;  而申请人配偶的父母有多套住房,因此需要核定,申请人家庭租私房,则申请人配偶从父母那里核定的住房面积=[(59+78+90)-30×4(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及爷爷奶奶)]÷3=107÷3=35.67平方米  申请家庭住房面积=0+35.67=35.67平方米,低于理论保障面积45平方米,因此可纳入保障范围,应享受的保障面积为45-35.67=9.33平方米。  (2)如果申请人家庭单独居住申请人配偶父母59平方米的住房,如何核定面积?  答:申请人父母只有一套普通住房不用进行面积核定,申请人从父母那里核定的住房面积=0平方米;  因申请人家庭单独居住申请人配偶父母59平方米住房,因此59平方米作为申请人配偶从父母那里核定的住房面积;  申请家庭住房面积=0+59=59平方米,大于理论保障面积45平方米,因此申请家庭不符合保障条件。  (3)如果申请人家庭与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同住90平方米的住房、其爷爷奶奶居住59平方米住房、另一套78平方米的住房由另外子女居住,如何核定面积?  答:申请人父母只有一套普通住房不用进行面积核定,申请人从父母那里核定的住房面积=0平方米。  申请人家庭与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同住,首先按照同住情形面积核定公式进行核定,即申请人配偶从父母那里核定住房面积=90-30×2(申请人配偶的父母)=30平方米;另外还要按照本示例(1)中的计算公式进行核定,即配偶从父母那里核定的住房面积=[(59+78+90)-30×4(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及爷爷奶奶)]÷3=107÷3=35.67平方米;按照第二种核定公式计算的面积大,因此申请人配偶从父母那里核定的住房面积=35.67平方米。  申请家庭住房面积=0+35.67=35.67平方米,低于理论保障面积45平方米,因此可纳入保障范围,应享受的保障面积为45-35.67=9.3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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