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通木制品有限公司
文安县廊坊廊坊红星木业有限公司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案
2019年6月25日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文安县分局对廊坊廊坊红星木业有限公司司现场检查时,该企业热压工序配套的VOCS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未运行造成有机废气直接外排。随即文安县分局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确定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國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文安县分局立即对该公司启动立案处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五条的规定及《廊坊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相关规定,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文安县分局于2019年6月25日对廊坊廊坊红星木业有限公司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廊文环责改字【2019】ZGZ24号)要求该企业改正违法行为,2019年7月5日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文安县分局对該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廊文环罚【2019】ZGZ26号)决定对该企业处以罚款5万元人民币。目前该企业已全额缴纳罚款,并改正违法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