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座过劳的有解除劳动合同工龄认定没有

请问我调工进入深圳,但社保没有一同转入,我转入深圳前的工龄是否可以算连续工龄_百度知道
请问我调工进入深圳,但社保没有一同转入,我转入深圳前的工龄是否可以算连续工龄
毕竟我是调工进入深圳,请问退休的时候我以前在内地的工龄还能连续计算吗,是第一批全民合同制工人,但调工时没有同时把社保转入,1997年到深圳一单位上班,2000年单位调工进入有了深圳户籍,1999年8月开始单位给买了社保我1986年参加工作进入一国营企业上班,工龄是有档案记录的
我有更好的答案
理论上,是以实际工作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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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我是一名退伍军人;我想咨询一下关于退伍安置是怎么算工龄的_百度知道
我是一名退伍军人;我想咨询一下关于退伍安置是怎么算工龄的
  按照人事管理的习惯,退伍军人安置到地方单位工作后,接续原来的军龄,合并计算工龄。等待安置期间不中断,安置到地方单位工作后,连续计算工龄。  但是,退伍军人安置,现在主要是针对军队转业干部和复员士官,对于按照《兵役法》服役的义务兵,服役期满后一般不再安置,而是自谋出路。这样,义务兵退伍后,如果没有立即找到工作,应当根据《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将档案转移去户籍地的流动人员管理服务机构。由流动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相关手续,使工龄得到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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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而复始,这样即完成了安置的政治任务;安置在什么地方,没有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搞改革的时候想留的同样是潜规则(我就是没有潜规则,他们特别喜欢安置和机构改革,政府一举两得,他们当兵的目的就是镀金将当兵作为当官的跳板,然后虚位以待等着下一批安置任务,是政治,可能接纳你吗,至于安置在什么单位,以两年的基本工资作为下岗补贴下一批(一般没有失业保险等五险一金,比如文教卫生;还有就是自己的孩子自己抱,部队灌输的是人生观世界观,要面对现实,那是靠关系,医疗保险金等等的所谓五险一金),你会吗,有没有舅子丈人一样的关系背景,没有经济实体,集体企业改制已经化公为私了,过去我也是一个为了理想而投身边防十几年的老兵);而士官往往父母都没有关系没有背景,能够接纳你的地方有多少,可是你一样要掂量掂量你找得到找不到庙门,如果没有,就刻意保留一些自收自支的即没有收费项目,国企就那么几家垄断企业;地方讲的是一切向钱看,官员接纳一批腰包就满一些,有关系的没有关系还可以创造关系,部队又不用付出货币补偿的代价,没有关系的即便是正常安置也没有用,因为你上班的时候工资都发不出,因此,现在的政策在地方已经走样了,就一个镇机构改革一次就下岗了10个?因为朱改革,地方政府按政策欺上瞒下徒有虚名的过渡安置你一下就不足为奇了;这绝不是危言耸听,转业后一般都回原乡镇安置,3个义务兵?公务员,现在的所谓安置纯粹是欺上瞒下徒有虚名鬼把戏,就以事业单位超编的理由搞机构改革,是理想?当然,你还要掂量掂量有没有我两年清守的忍耐力和两年孜孜以求的知识储备),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你掰着指头算一算,因而?因此,农林渔牧;综上所述,5个兵龄十几年:不要心存幻想,没有提钱因此就没有进步,有关系有背景的除外;这些人都不会在部队当十几年的士官浪费青春的,因此腰包又会鼓一些,其中9个当兵的,群众评议不分伯仲,在你转业前必须掂量掂量你07到11年军龄都应该算工龄,官员是盆满钵满?准公务员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就拿我一个八十年代末的士官的遭遇来告诉你?你除了舞枪弄炮的会什么,但是在党委委员同仇敌忾的考核后我以零点几分惜败,而是切肤之痛。(首先声明。首先你要明白,我们下岗的时候没有一个有失业保险金,有糖衣炮弹,我无意破坏社会和谐,如果你两年都还不自动走人,父母有单位的回父母单位,还没有违反改革事业单位的政策,是白猫黑猫论,更不是反党反社会主义,就一定不会缴纳失业保险金,没有工资拖死你。因此,冷静思考,反正我们2003年一个镇;因为现在的安置可以说就是决定你以及你的家人孩子命运前途的时候,为什么?而私营企业为什么要接纳你,一进一出,是随波逐流与时俱进,因为他们在学校就是纨绔子弟,养老保险金,是奉献,可能吗,地方政府有先见之明,还有一个离内退仅仅差3个月。总之,尽管我在三进二的改革考试中比第二名第三名还多二十几分,但是你自以为懂潜规则,什么是挂羊头卖狗肉
首先感谢您~ 我前天去看望给我办手续的人事局领导了,人家给我两个选择1:选择干部待遇工龄没有从2011开始。2:选择工人就给我算退伍工龄也就是4年。
请问我用选择么 我专科毕业然后当兵,正好赶上当地政策专科毕业是干部待遇。可人家让我选择,《兵役法》和《退伍安置法》都说的比较广意,我该如何是好,人家给的我选项选哪个我也吃亏呀!难道就不能合并呀?请大哥,大姐给点意见或者有具体的法律请告诉我下了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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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这么久,等了2年吗,你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里面讲算2年工龄。新《役士兵安置条例》面说的是半年内安置,办事速度真老火
工龄从2004年入学算起,2010年待业期间算工龄,也就是说,你现在的工龄为2004年9月至现在合计为8年。
大哥 能不能再详细一点 我的问题上面有了补充,能不能帮忙看下,如果你有什么依据的话 ,请发给我好么?
请学习日出台的新《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里面讲的很清楚,与学习给你派发派遣证时间无关。你现在的工龄为2004年9月至现在合计为8年。
首先感谢您~ 我前天去看望给我办手续的人事局领导了,人家给我两个选择1:选择干部待遇工龄没有从2011开始。2:选择工人就给我算退伍工龄也就是4年。
请问我用选择么 我专科毕业然后当兵,正好赶上当地政策专科毕业是干部待遇。可人家让我选择,《兵役法》和《退伍安置法》都说的比较广意,我该如何是好,人家给的我选项选哪个我也吃亏呀!难道就不能合并呀?请大哥,大姐给点意见或者有具体的法律请告诉我下了谢谢大家了!
学校是对的,以派遣证的时间为干部工龄、人事局以分配时间为计算方式是没错的。人事局以入伍计算事业编工龄也是没错的。干部工龄是以派遣证为计算的,也没有毛病,如果你想以干部工龄为依归,那只能依据地方的相关规定。
军龄计算 经济补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复转军人军龄及有关人员工龄是否作为计算职工经济补偿金年限的答复意见〉》劳社厅函(2002)20号第一条规定:关于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是否作为计发经济补偿年限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三十七条以及《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随用人单位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见》(国发(1993)54号)第五条规定,军队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计算为接受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号)规定,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发,因此,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计发法定的经济补偿金时,退伍、专业军人的军龄应当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
首先感谢您~ 我前天去看望给我办手续的人事局领导了,人家给我两个选择1:选择干部待遇工龄没有从2011开始。2:选择工人就给我算退伍工龄也就是4年。
请问我用选择么 我专科毕业然后当兵,正好赶上当地政策专科毕业是干部待遇。可人家让我选择,《兵役法》和《退伍安置法》都说的比较广意,我该如何是好,人家给的我选项选哪个我也吃亏呀!难道就不能合并呀?请大哥,大姐给点意见或者有具体的法律请告诉我下了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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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请问我交到退休时直接根据缴纳社保时间计算工龄么?档案没有可以退休么?_百度知道
请问我交到退休时直接根据缴纳社保时间计算工龄么?档案没有可以退休么?
社保缴纳断断续续期间都补交了?没有档案可以办理退休么,只有缴费清单,2000年交的社保,请问我交到退休时直接根据缴纳社保时间计算工龄么,没有档案,算了下大概31年退休,共要缴纳31年我是灵活就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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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按缴费年限计算退休金 没档案也可以 不过你最好是去当地区县一级以上的人才 补建一个档案 很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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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交满15年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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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谈谈过劳死
谈谈过劳死
“过劳死”悄悄逼近
 一年前,记者熟识的一位朋友,突然辞去了他在深圳一家大公司年薪30多万元的“高级白领”职位。原来,一次投保时例行的体检发现,他的尿液“可能有问题”。去医院一查,是“尿液中红细胞偏高”。医生告诉他,他的肾小球可能有点问题,如果不注意休息,可能会导致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等等。当时他“吓了一跳”。这之前,他虽然已觉得自己疲劳后不容易恢复过来了,但仍然是日夜辛劳,并保持着中午不午睡的习惯。明白过来后,他“离休”了整整一年,直到身体完全恢复。最近,他另谋新职后,就时时告诫自己不能劳累――――“钱是赚不完的,生命却只有一次”。大学毕业后“荒废”多年的游泳运动也恢复了。他还给朋友们另外两个建议:为了家人,要给自己买保险;每年要做一次体检,血常规、尿常规一个都不能少。
  据媒体报道,不久前一名34岁的男子在深圳一家大酒店宴席厅里猝死。据介绍,他原是某公司的销售部经理,他拼命地工作以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100万元的存款,一栋花园别墅,一辆“本田”小车。然而,这“三个一”的目标尚未达到,却提前得到了一张“心肌梗死”的死亡证明。
  “过劳死”一词来自日本,最早出现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经济繁荣时期,它不是临床医学的病名,而属于社会医学范畴。在日本它被定义为:过度的工作负担导致高血压等基础疾病恶化,进而引发脑血管或心血管疾病等急性循环器官障碍,使患者陷入死亡状态。
  日本: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日本每年有1万多人因过劳猝死。在1995年1年内,日本著名的精工公司、川崎制铁公司和全日本航空公司等12家大公司的总经理相继突然去世,年龄大多在四五十岁。医学家调查的结果是“积劳成疾,过劳猝死”。日本前首相小渊惠三因工作劳累而中风,为“过劳死”再添一例。
  2000年2月中旬,日本当局宣布:全国1/3工龄人口正遭受“慢性疲劳综合征”的袭击,患者成年累月感到倦怠乏力,难以恢复正常的精神饱满状态。专家称,慢性疲劳综合征可以说是“过劳死”的预备军。
  中国:国务院体改办公布的一个专项调查结果表明,我国肩负重任的知识分子平均寿命仅58岁,比全国人均寿命低10岁左右。
  医生的警告
  北京友谊医院疲劳专科门诊医师刘占东:
  如果您感到不适,不要紧张;如果这种症状持续时间长,不能缓解,那就应该到医院就诊了。
  (日,北京友谊医院神经内科开设了疲劳专科门诊,这是北京市第一个专门针对慢性疲劳综合征和原发性慢性疲劳患者的门诊,每周二下午开半天)
  “过劳死”在医学临床上不应该这么提。疲劳只是一种症状,最终导致死亡应是某种疾病。但慢性疲劳综合征却切切实实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
  慢性疲劳综合征的病因和症状很复杂,发病率低,除专科医生外一般难以确认。如果您感到不适,不要紧张,也许这只是一时的不适,如果这种症状持续时间长,不能缓解,甚至影响到工作、生活,那就应该到医院就诊了。医生会借助先进的检查手段,结合心理、行为、药物等手段帮您解除痛苦。
  北京海淀医院急诊室主治医生伍月红:
  我的建议是你必须放弃工作,否则没有其他办法。人总不能要钱不要命吧。
  中关村是“工作狂和加班族”的密集区。我们经常接触的一些患者,自述经常加班、熬夜,休息不好,时间长了,就觉得胸闷气喘,而且记忆力明显下降了。是不是得了什么病?通过一系列的检查,发现他没什么毛病。我们大夫管这叫“癔症”,这实际上是心理上已经有了问题,就是常说的“心理疾病”。来就诊的这类患者很多,不只是IT行业和外企的白领,还有高考的学生和个体户。
  前些时候,我接诊了一个姓赵的患者,才31岁,是搞个体运输拉沙子的。他装车卸车全是自己干,一天干十几个小时是常事,最长连续干过20多个小时。结果累出心脏病:冠状动脉狭窄。我们给他换了两副心脏支架,一副就2万(元),两副就4万,再加上治疗费,一共是6万。他欠了一身的债。他好了以后不听我们大夫的劝告,又玩命地干,为了还债呀。结果没半个月,他又病倒了,在我们医院抢救住了几天院,因为没钱继续治疗只好出院了。他父亲对我说:“怎么办?就让他回家躺着去等死吧。”
  现在患糖尿病、冠心病、高血压、心衰、心梗、脑溢血的患者净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这些病以前都是五六十岁的人得的所谓的老年病啊!原因就是长期的过度劳累,工作压力大、精神高度紧张。还有一个原因是这些人收入高,大吃大喝,高脂肪、高蛋白、酒精摄入量过多,导致以往的一些老年病例逐年地低龄化。
  铁道部总医院体检部主任郭松山:
  应该特别提醒一些老板一定要关心职工的健康,每年至少要给职工进行一次体检;应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即8小时工作制。
  北京有一家公司,是搞网络的。这个公司职工的工作量非常大。公司老板在前段时间组织职工集体上我们体检部来做心电图检查,费用由公司出,也没多少钱,一个人也就五六十块钱。这个公司的老板就懂,他不能允许员工意外死亡事件在公司发生,否则他承担的后果就大了!公司一旦发现有过度劳累的职工,就立刻让他们来我们这里检查,结果净是“T波下降”、“ST段下降”、“不完全束枝左、右传导组织”(心肌缺损、心肌供血不足)。如果休息得当,这种症状容易得到缓解。
  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主任、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心内科和医学心理学教授杨菊贤:
  肩负事业和家庭双重负荷的中年人千万不能对亚健康状态无动于衷,否则,不久的将来,这些人只有十分之一的人有望安享天年。
  都市人群中的工作狂现在日益增多。但是对相当一部分人来说,如此狂热地投身于工作并不是他们的真正意愿。在他们心里,多半都有很多苦恼,或对某些事持有强烈的不满,或自身有很强烈的自卑意识。特别是这种人的家庭生活往往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重大矛盾,如夫妻不和,孩子的教育很成问题,家中老人病卧在床等等。为了逃避或者忘却这些令人伤神的事,他们只好疯狂地投入工作,以减轻内心的痛苦。这种逃避现实的心态不断持续着,久而久之就会演化成一种习惯性逃避,即不需要逃避时也逃避,这就是工作狂的真面目。
  另外,亚健康状态长期不纠正,也容易引发“过劳死”。亚健康状态是指人们还未患病,但已有程度不同的各种患病的危险因素,具有发生某种疾病的高危倾向。在40岁以上的人群中,亚健康的比例陡增,在这类人群中较普遍存在“六高一低”的倾向,即存在着接近疾病水平的高负荷(体力和心理)、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高血粘、高体重以及免疫功能偏低。
  肩负事业和家庭双重负荷的中年人千万不能对亚健康状态无动于衷,否则,不久的将来,这些人中有三分之二将死于心脑血管疾病,十分之一将死于肿瘤,五分之一将死于吸烟引起的肺部疾病、糖尿病等代谢病以及意外事故,只有十分之一的人有望安享天年。别忘了,“过劳死”主要“青睐”3种人:有钱人,特别是其中只知消费不知保养的人;有事业心的人,特别是称得上“工作狂”的人;有遗传早亡血统又自以为身体健康的人。
  日本“过劳死”预防协会提示十大危险信号
  1?“将军肚”早现。30―50岁的人,大腹便便,是“成熟”的标志,也是高血脂、脂肪肝、高血压、冠心病的伴侣。
  2?脱发、斑秃、早秃。
  3?频频去洗手间。
  4?性能力下降。
  5?记忆力减退。
  6?心算能力越来越差。
  7?做事经常后悔,易怒、烦躁、悲观,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
  8?集中精力的能力越来越差。
  9?睡觉时间越来越短,醒来也不解乏。
  10?经常头疼、耳鸣、目眩,检查也没有结果。
  具有上述两项或以下者,为“黄灯”警告期,目前尚不必担心。具有上述3―5项者,为一次“红灯”预报期,说明已经具备“过劳死”的征兆。6项以上者,为二次“红灯”危险期,可定为“疲劳综合征”――――已进入“过劳死”的预备军。
  慢性疲劳综合征(CFS)的美国诊断标准1987年4月,美国疾病控制中心通过专家鉴定,将一组以慢性持久或反复发作的脑力和体力疲劳为主要特征的症候群,正式命名为慢性疲劳综合征(CFS),并制定了相应的诊断标准。同时具有2项主要标准、6项症状标准和2项体征标准,或累计具有8项以上单纯的症状标准,即可确诊为CFS。
  1.主要诊断标准
  (1)持久或反复发作的疲劳,持续在6个月以上;(2)根据病史、体征或实验室检查结果,可以排除引起慢性疲劳的各种器质性疾病。
  2.症状标准
  (1)体力或心理负荷过重引起不易解除的疲劳;(2)没有明确原因的肌肉无力;(3)失眠症状普遍存在,或有多梦和早醒;(4)头胀、头昏或头痛;(5)注意力不易集中,记忆力减退;(6)食欲不振;(7)肩背部不适、胸部有紧缩感,或有腰背痛、不定位的肌痛和关节痛,无明确的风湿或外伤史;(8)心情抑郁、焦虑或紧张、恐惧;(9)兴趣减退或丧失;(10)性功能减退;(11)低热;(12)咽干、咽痛或喉部有紧缩感。
  3?体征标准
  (1)低热,口表小于38℃,肛表小于38?6℃;(2)咽部充血,但无明确扁桃体炎症;(3)可触及小于2厘米的颈部淋巴结肿大或压痛;(4)未发现其他引起疲劳的疾病体征。
  “过劳死”不只是医学问题
  资料显示,1994年,日本劳动省正式把工作过度列为职业灾害,日本官方又在近年把“过劳”正式列为职业病的一种,“过劳死”已写进了日本法律。2000年10月2日,日本“川崎制铁”员工过劳死一案在广岛高级法院达成和解协议,“川崎制铁”必须支付1?135亿日元的赔偿金给死者家属。这是继2000年6月日本电通公司在“过劳死”案败诉后,第二桩企业全面承认错误并达成和解的“过劳死”案件。
  而与此同时,我国首例“过劳死”诉讼案在上海败诉。劳动部门竟对什么是“过劳死”一头雾水,在法律上也是一个空白。在中国,“过劳死”甚至还没有准确的定义。
  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主任、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心内科和医学心理学教授杨菊贤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劳死”属于社会医学范畴,理应引起不仅是医学界的广泛社会性关注。
  防范“过劳死”几招
  1.无论青年还是中老年人,也不论体力还是脑力劳动者,最好每年做一次体检,包括心电图(运动负荷试验)及有关心脏的其他检查,以便早期发现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特别是隐性冠心病,发现疾病,不论轻重,都要及时认真治疗。
  2.善于劳逸结合。短期旅游,爬山远眺,忙里偷闲听听音乐、跳跳舞、唱唱歌。
  3.坚持运动。
  4.保持心情舒畅,做一个“乐天派”。(胡迎新、沈颖)
Club Ltd. 版权所有辞职后的工龄工资是否有补偿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在贵州水泥厂工作12年后辞职,现贵州水泥厂正进行工龄买断的相关事宜,请问我是否有工龄工资补偿
我们到现在4、5、6、7月份工资都没发,据说5、6、7月份工资并不是按照原来的薪酬制度发放,但是新的薪酬制度是三天前才口头通知我的,没理由三天前通知的制度三个月前就开始执行吧??
而且从07年至今都没和我签劳动合同,三天前给我一份合同让我签署,不论薪资还是岗位都与先前有很大变动。单位态度强硬不签合同就走人。
我可以拿到哪些合理赔偿????????
我10月17入职,工作到今天11月25日,23日提出辞职,今天给我答复要我要12月23日才可以走,由于我是试用期,只是和公司签订一些保密协议,我今天走就不给我工资,我是否能得到我的工资?
我是今年2011年7月在太平洋保险公司福州区托部入职上班,区托部主任和经理欺骗我说有无责任底薪1000元;等上班了,他们又骗我要帮家人还是自己买一份意外险才有1000元底薪,结果我又帮自己,买了一份168元的意外险,但是7月的工资要到八月底才发,结果发下来了是498元,我问是为什么,主任和经理都说不知道,后来我问人事部他们说我的年龄大了3个月是没有一千元的底薪的,我办入职的时候是用身份证办的,这明显是给他们耍。
八月底看到7月份的工资给他们骗了,九月份我跟主管...
本公司一员工于2010.11月底进入本单位,于2011.9月初离职。在就职的九个月时间内,公司未与本人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本人在就职期间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现该员工向劳动仲裁部分投诉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及以现金形式补偿社保,经公司现在调查,该员工曾像企业提供过虚假婚姻状况及部分虚假工作经历。想请问一下,员工向企业提供虚假信息,企业是否可以无需进行双倍工资及社保补偿?
我1995年调入现在的公司《有商调表》,今年底公司要息业了。请问从1995年至今的工资补偿公式,交社保每年都签劳动合同的。。。。。另外,在调入公司前,我工作过另外两个单位,分别是1986年至1990年和1990年至1995年,都是通过主管部门商调的,因为是商调所以前两个单位都没有给我经济补偿,我是否可以向现在单位要求以前两单位的工龄工资补偿,标准公式是什么?谢谢!盼复
在一家公司做人事工作,对于工伤申报方面不熟悉,没有及时替员工申报工伤。工作一个月不到就辞职了,公司是否有权就此事扣发我的工资?
还有就是公司都不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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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工地里面开塔的,刚到工地的时候老板说过的,做到过年能多拿一个月工资。我在公司里面做了差不多7个月了,现在公司里面把我们好多个人都辞退了,开始公司里面不给补偿那一个月工资。事情得不到解决,现在老板又说,得做满8个月才有那一个月工资,没做到8个月的只有补偿半个月。这样子我是否就不能要求公司补偿一个月了吗?
我们在一家公司上班才一个多月是入职的10月17号的职,10月12号已经发了9月的工资,因不适应出差身体出了状况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当天就批了并办了离职手续但公司说公司规定这个月的工资也就是10月分的工资打五折并要次月发放是否合法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的女朋友是在一个舞蹈机构工作,由于老板怀疑她想要在外边开一个舞蹈工作室和她竞争(其实没有),2011年9月把她辞退,8月份的工资5000多块没有支付。问题一:老板是吝啬之人,她不想发8月的工资,很难和她和解,请问有什么有效的方法能够拿到这比钱?
问题二:当时因为是气愤,我女朋友主动提出辞职,没有写辞职报告,这种情况是否不利?
有利证据:拍摄8月份工资的工资条图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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