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民生银行办了三个月的理财不保险到期退还本金能不能取扣不扣本金

中国农业银行叫我将钱转为人寿保险存款方式,定期为五年,但现在我要把钱取出来,请问会不会扣掉一部分本金?_百度知道
中国农业银行叫我将钱转为人寿保险存款方式,定期为五年,但现在我要把钱取出来,请问会不会扣掉一部分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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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的银行工作人员不明示风险,把期缴产品说成是趸缴产品,隐瞒费用扣除等关键要素。或把长期保险说成是短期险,无奈只能继续持有。很多银行在普通柜台而非专柜出售保险,忽悠客户购买。等客户发现则为时已晚,业务员含糊其辞,诱使消费者盲目消费,如果退保将损失惨重,故意把保险说成储蓄银行卖保险可以说是乱象丛生、理财产品或是“有保险功能的理财产品”,该续缴时若不愿折本退保,就得硬着头皮年年缴费,夸大收益
存的时间短的话,应该会低于本金的,要看合同条款你办的应该是短期交费的银保产品,估计3年以上取才不亏本,到期后一般都会高于银行定期,但前提是中途绝对不要取,既然存的时候预计5年才取,那就到期再取吧
银行卖保险可以说是混乱。许多银行,而不是在普通柜台柜台销售的保险业务员含糊其辞,故意保险作为储蓄,金融产品或金融产品,保险,夸大收益,忽悠客户购买。已经比较晚了,当其他客户发现如果退保损失,无奈只能继续持有。的关键要素,银行工作人员不表达风险,隐瞒费用扣除,诱使消费者盲目消费。或长期保险作为一个短期险,期缴保费产品的单期保费产品,继续支付不希望宽松的货币投降,你必须硬着头皮中支付。
最好到你之前办理的银行网点咨询清楚,如果你已经存满5年是可以拿回本金的。
你好!购买保险和储蓄不同,不可以随时领取,保险期未满时,提前领取只能取回现金价值,现金价值不一定等于本金,一般都小于本金
您好!首先,是否合同上签署日期超过十天,如果超过十天的话,就是过了犹豫期,退保会有所损失;而这个损失的金额的话最好咨询下保险公司了,一般的话,保险合同中有现金价值一项,上面所标注的年限就是合同成立的年限,而当年所对应的金额,就是您退保所能拿到的金额。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新年快乐,全家福气又安康!
新年好!您所叙述的情况是农行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是保险就是要按合同来约定支取,如果您现在急需用钱,过了犹豫期是不可能提前支取的,否则只能按合同的现金价值来结算,是有相当大的经济损失的,请您慎重考虑。如果急需用钱,可以用您现在存的保单进行贷款,解决您燃眉之急,缓解一下也是可以的。
您好,不知道您现在存了多久了,10天之内有个犹豫期,这之内您可以随时退保,没有任何损失,但是过了10天您的损失会很大的,请您在退保之前三思而后行。退保损失太大了!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如再有疑问可线下交流。希望可以帮到您!
你好,不知道您现在存了多久了,10天之内有个犹豫期,这之内您可以随时退保,没有任何损失,但是过了10天您的损失会很大的,请您在退保之前三思而后行。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如再有疑问可线下交流。祝新年快乐,合家幸福
未到期前取钱属于违约,扣除一部分本金是合法的!
肯定要扣本金的,不合适
过了十天犹豫期,取出来会损失本金。欢迎来电或在线咨询。
 如果在你收到保单的十天犹豫期内,退保时没有损失的。过了十天犹豫期而没到保单年限是要有损失的,具体你咨询一下当地的保险公司,看看能不能贷款或是先朋友借点,毕竟退保是不划算的
您好!把钱转为人寿保险存款方式其实就是买的保险,和其它的保险一样,保单下来只要过了10天的犹豫期取出来就等于是退保了,只能领取当时的现金价值,所以请三思而后行!
存了多久?一般3年以上就不会损失
你好,如果过了犹豫期,把钱拿出来是有损失的,等于退保,选择退保只退现金价值,不划算。
这个主要是看你原本在农业银行存的是什么,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还是理财产品
你好,不知道你存了多长时间了,如果没超出十天的犹豫期,就不会有损失
不清楚您什么时候开始办理的,请补充详细一点
这位朋友,新年好: 您在银行购买的也是投资理财保险产品,不知道你办理多久了,一般办理保单下来后,有10天犹豫期,在这10天内,你退保,不会损失一分钱,但过了这10天后,你取出就是退保,就会损失很多哦,建议还是不要退保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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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两个月三曝理财产品兑付难 银行不认账
民生银行两个月三曝理财产品兑付难 银行不认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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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银行最近可谓麻烦缠身,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内被曝三起“理财产品纠纷”事件。最近的一起是发生在湖北武汉,被曝出理财产品“变脸”。报道称,客户经理游说储户将定期存单质押担保给银行,银行再为永福投资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如今永福投资公司法人携款失联,13名客户近8000万元不翼而飞,银行此时却撇清关系,不想认账。   就上述报道,中国经济网记者联系采访民生银行,对此,民生银行武汉分行发来情况说明,该行表示,不存在存款“不翼而飞”的情况。民生银行将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严格执行相关合同约定,并采取必要措施协助上述资金提供人对永福投资的追索。   第二起是今年7月初,《北京晚报》报道称,韩国人李先生在民生银行营业厅内接受韩国籍项目主管的推荐,购买了价值百万元的理财产品却发现被骗,银行却称主管行为与银行无关,而这名主管已被确认自杀身亡。此事件已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第三起是今年6月中旬《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一女士从民生银行上海分行一名客户经理手中购买了“正鑫一号”理财产品,该产品到期迟迟没有兑付。不过在此报道后,中国经济网也曾联系采访过民生银行,民生银行回复称经排查,民生银行从未参与发行、销售、托管过“正鑫一号”。   武汉:13名客户近8000万理财产品“变脸”   8月7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称,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变脸”,客户近八千万元蒸发。报道指出,客户卢春明称,2013年11月,民生银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客户经理韩枫向他推荐了一款高端投资理财产品。客户经理韩枫强调,该理财产品经过民生银行层层审查,“毫无风险”可言。报道指出,像卢春明这样办理了上述理财产品的民生银行客户共13名,涉及资金7760万元。   13人当中,郭晓鸣的300万元最先到期。原本7月17日可拿到本金和利息的,郭晓鸣查询发现账上一分钱没有,他随即向民生银行讨说法。7月25日下午,包括卢春明、郭晓鸣在内的13名客户被通知前往民生银行武昌支行二楼会议室开协调会。在会上,他们得知自己存在银行做理财产品的钱竟然被借给了一个名为“湖北永福投资有限公司”的单位,而该公司法人代表李晴携款失联了!   其实,为了满足永福投资公司的融资需求,于是便有了这样的“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客户经理游说储户将定期存单质押担保给银行,银行再为永福投资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然而,李晴已经失联,而曾经动辄5亿~6亿元巨额流水的公司账户,目前仅剩数百元,保证金制度亦形同虚设。针对此事,民生银行武汉分行回应称,该行理财产品均有严格的销售流程,卢春明等人所述项目并非该行理财产品。   上述报道发布的当日,民生银行武汉分行发来情况说明。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该行表示,对于永福投资法人代表失联及相关情况,该行正在深入了解调查之中。目前了解到的基本情况是:第一,卢××等14人以300万、500万不等总计7760万元存单为永福投资向该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担保。第二,永福投资与上述个人资金提供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金额、收益、期限,明确了由借款人直接支付给资金提供人借款利息,并约定以资金提供人个人的定期存单质押给该行,为永福投资在该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全额质押担保,该行给永福投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借款合同还约定,借款到期后,由永福投资用自有资金归还银行承兑汇票,从而释放个人定期存单。   “上述资金提供人与永福公司签订的合同表明,上述资金提供人系以个人定期存单质押给我行,该业务中我行与上述资金提供人之间除存单质押合同外,未签订任何理财及其他合同。另据了解,上述资金提供人分别是我行武昌支行客户经理韩某的父亲以及韩某父亲的朋友,主要资金提供人多为某上市公司的股东及高管。” 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表示,该行将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严格执行相关合同约定,并采取必要措施协助上述资金提供人对永福投资的追索。   北京:100万元理财款去向不明
  7月4日,《北京晚报》报道称,李先生诉民生银行北京望京支行一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李先生要求被告赔偿用于支付理财产品的100万元及相应利息。银行方面则认为,李先生将钱转入银行员工个人账户,本身存在重大过失。法庭要求原被告继续补充证据,此案将择日继续开庭审理。   据悉, 日,李先生在民生银行营业点办理业务时,因语言不同,被大堂工作人员介绍给韩国籍项目主管郑某协助办理业务。日,他再次来到该营业点办理贵宾卡业务,郑某向李先生推荐了银行理财产品,并出示了自己作为民生银行理财业务项目主管的工作证和名片。   当天,李先生发现款项全部被转入郑某名下的民生银行个人账户,他当即提出质疑,郑某则解释为,这种较高的收益率不是一般储户能够拿到的,所以要灵活操作,之后会向客户进行回款。   然而,日,李先生回京取款时发现账户仅有6万余额,且被告知三封邮件的电子回单都是伪造的,郑某并未向李先生支付任何理财回款。后李先生和银行交涉却被告知郑某已死亡。李先生到派出所核实,确认郑某系自杀。   银行方面认为,李先生自己将100万转账给郑某,两人的行为与银行无关。   上海:理财产品难兑付牵涉民生银行?
  6月12日,《第一财经日报》发表标题为《“正鑫一号”地产基金延兑 某股份行被牵涉》的文章。文章称,距龙女士(化名)购买的“正鑫一号”理财产品到期日4月28日已经过了一个多月,但融资方杭州正鑫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正鑫置业”)依然迟迟不兑付本息。   龙女士从某股份制银行上海分行一名客户经理手中购买了这一产品,当时该客户经理还向她出示了一份由该行地产金融事业部对正鑫置业相关地产项目所做的尽调报告。上述地产项目为杭州钱江世纪城侨商大厦,因项目方资金链紧张,该地产项目已经停工超过半年。   龙女士表示,“正鑫一号”销售材料显示,某股份制银行地产金融事业部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并撰写了尽调报告,同时该行上海分行对基金账户进行保管。龙女士的合同是在上述股份行浦东南路网点签署的。“正鑫一号”的基金认购书显示,基金的募集账户为上海闵优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该行上海分行的账户。   虽然6月12日的文章没有指出“某股份行”究竟是哪家银行,但是此前的报道已明确指出是民生银行。5月23日该报发表《宜信危机:员工接盘息事宁人?》的文中,也提到了“正鑫一号”,报道称,今年4月,有投资人向记者报料,其在民生银行购买的100万元“上海正鑫一号”理财产品出现到期不能兑付的情形,这款产品的融资方是正鑫置业,用于杭州钱江世纪城侨商大厦项目开发建设。中国经济网记者联系撰写文章的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该记者未否认牵涉民生银行,另对此事不予置评。   就此事件,中国经济网记者也曾向民生银行相关负责进行求证,民生银行也发布了说明,民生银行表示,看到相关报道后,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彻底排查,最终确认民生银行从未参与发行、销售、托管过“正鑫一号”。为了维护声誉,该行在第一时间与“正鑫一号”的发起人上海天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取得联系,了解其兑付情况。该公司明确表示,截至6月12日,“正鑫一号”已全部兑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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