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78海王生物物15年派股利和红息

当前位置: >
> 新闻内容
+00.00 00.00%
昨收:0.00
开盘:0.00
最高:0.00 最低:0.00 总手:0.00
成交量:0.00万股
成交额:0.00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A种股票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A种股票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海王生物
股票代码:0078
可流通股本:191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股本:1719万股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日
上市推荐人: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
股票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日
总股本:7,640万股
可流通股本:1,91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股本:1,719万股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证券代码:0078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日
股份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上市推荐人:
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
本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证券管理的规定编写, 旨在向投资者批露公司基本情况及相关资料。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号和215号文件批准,本公司已成功地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1.00元之人民币普通股1910万股, 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36元。 经本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发[1998]第309号《上市通知书》,本公司股票将于 日(星期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于1998年8 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招股说明书概要》,距今不足6个月,故与其相重复的内容在此不再赘述, 敬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已批准本上市公告书, 确信其中不存在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三、发行公司概况
1、基本情况
法定名称(中文):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Shenzhen Neptunus Bioengineering
法定代表人:张思民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大道海王大厦26层
成立日期:日
注册资金:764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生物化学原料、制品、试剂及其他相关制品。
所属行业:生物工程
邮政编码:518054
联系电话:(8-
联 系 人: 冯家信
2、公司历史沿革
本公司是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日以深府函(1998)20号文件批准, 由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依法进行变更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其前身为深圳蛇口海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是 日经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深南府复[号文批准,于 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成立的全民与集体(内联)企业, 投资各方为:甲方蛇口海王企业公司(该公司于 日经内部股份制改造为深圳海王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并于日更名为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82%的股权; 乙方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长春应用技术研究所拥有18 %的股权。该公司领有蛇内法字00182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人民币705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860万元。
日,甲、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共同约定自日起, 乙方将其以技术形式持有的深圳蛇口海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17 %的股权有偿转让给甲方。同日, 乙方又将其持有的深圳蛇口海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1%的股权有偿转让给深圳海王食品有限公司。在该次股权转让后, 甲方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深圳蛇口海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99%的股权, 乙方深圳海王食品有限公司拥有深圳蛇口海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1%的股权。日,甲方和乙方以房产、土地使用权及其在原公司中的部分可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共增加投资人民币4140万元, 使深圳蛇口海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实收资本增至人民币5000万元。
日,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以深证办复[1996]68号文批复, 同意深圳蛇口海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公众股份有限公司改组。日, 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深圳蛇口海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深圳蛇口
海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为“原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为深司字N21988,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000万元, 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日,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新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海王广告有限公司、北京科梦嘉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原公司99%股权转让2%予深圳市新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
1%予深圳市海王广告有限公司,转让1 %予北京科梦嘉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该次股权转让后, 原公司股东增加到五家, 其中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原公司95%的股权,深圳海王食品有限公司拥有原公司1%的股权,深圳市新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拥有原公司2%的股权, 北京科梦嘉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原公司 1%的股权,深圳市海王广告有限公司拥有原公司1%的股权。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发字(号和证监发字(号文件批准,本公司于日公开发行1910万股社会公众股,其中191万股向公司职工配售,系每股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票,每股发行价5.36元。募股资金到位后, 本公司持验资报告在深圳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注册变更登记,注册资本为 7640万元。
四、股票发行与承销
1、本次公开发行
社会公众股发行数量:1910万股
股票发行价格:5.36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9667.6万元(已扣除发行费用)
发行方式:上网定价
中签比率:0.188772%
持有1000股以上(含1000股)的股东数量:17627
发行费用总额:570万元
发行市盈率:14.5倍
2、股票承销
本次公开发行的1910万社会公众股已全部由社会公众及内部职工认购。本次公开发行为超额认购, 承销团成员包销数量为零股。
3、验资报告(摘要)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所接受委托, 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日止的实收股本进行了验证。在审验过程中,我们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规定,实施了必要的审验程序。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出具真实、合法的验资报告。
根据我们的审验,截止日,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76,400, 000元。其中:法人股57,300,000元,持股比例75%; 社会公众股(含内部职工股191万股)19,100,000元,持股比例25%。
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肖庆华 倪建霞
报告日期:日
募集资金入帐时间:日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罗湖支行
其他事项说明:
1.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发起人以净资产折股后剩余的1,904.59元计入资本公积。
2.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1910万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5.36 元,实收股本人民币19,100,000元,股票溢价收入人民币83,27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00,000元后剩余的77,576,000元计入资本公积。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额和比例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张思民先生
邵春杰先生
董事总经理
刘国建先生
刘永晖先生
侯云德先生
王长青先生
监事会主席
孙慧明先生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蔡培列先生
刘旭明先生
康一强先生
聂志华先生
张国东先生
冯家信先生
董事会秘书
本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持有本公司股票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13%。其持有股份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任职期间不得转让。
六、公司设立
1、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首届股东大会于日在深圳科技工业园第五工业区海王工业城一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 32 人,代表574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18%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经大会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筹委会工作报告》。赞成票5743.7万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数100%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赞成票 5743.7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100%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本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决议》。赞成票5743.7万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数100%
四、 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赞成票5743.7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1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思民、邵春杰、 刘国建、刘永晖、侯云德为本公司首届董事会成员的决议》。赞成票5743.7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1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长青、聂志华、 张国东为本公司首届监事会成员的决议》。赞成票5743.7 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100%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本公司1998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决议》。赞成票5743.7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100%
2、公司注册资金:7640万元
3、公司变更注册时间:日
4、公司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大道海王大厦26层
5、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
七、关联企业及关联交易
1、关联企业
本公司主要关联企业为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本公司5443.5万法人股,占总股本的71.25%。
2、关联交易
为保护本公司利益, 本公司和关联企业就关联交易签定了协议,主要协议如下:
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本公司作出承诺,同意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 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本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有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并且同意双方之间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按照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双方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 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并且不得为谋取非法利益而采取非法交易手段, 损害本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除上述可能构成同业竞争事项外, 本公司无其他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关联交易。
八、股本结构及大股东持股情况
1、上市前的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后,海王生物股本结构如下:
其中:法人股
社会公众股
其中:内部职工股
2、前十名股东所持股数及比例
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所持股数(万股) 所占比率%
(1)、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深圳市新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深圳海王食品有限公司
(4)、北京科梦嘉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7.3
(5)、深圳市海王广告有限公司
(6)、张思民
(7)、邵春杰
(8)、刘国建
(9)、王长青
(10)、孙慧明
九、主要会计资料
(一)、审计报告
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95年、96年、97年及98年6月损益情况及期末资产负债表情况进行审计后,出具了财审[号审计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筹委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筹)日、日、日、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及1995年度、1996年度、1997年度、月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和1997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变动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
筹)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筹)实际情况, 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 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筹) 上述各截止日的财务状况及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1997年度的资金变动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肖庆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 倪建霞
一九九八年九月一日
(二)、会计报表的剥离调整方法
本公司(筹)系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组, 没有对会计报表进行剥离调整。
(三)、重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
本公司(筹)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2.会计期间
采用公历年度,即从1月1日至12月31 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3.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
合并会计报表系以本公司(筹) 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各附属公司的会计报表为合并依据。合并时, 将它们相互之间的投资、往来、 资产购销和其他重大交易及其未实现利润全部抵销,逐项合并,并计算少数股东权益。
4.记帐原则和计价基础
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原则, 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5.外币核算方法
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会计年度内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按年初人民币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 年末对货币性项目按年末的市场汇率进行调整, 所产生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6.坏帐核算方法
坏帐核算采用备抵法, 坏帐准备于年末按应收帐款余额的3‰提取。
7.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等大类;
各类存货的购入与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 发出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存货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8.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长期债券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2)长期股权投资
以货币资金出资的,按实际支付金额计入成本; 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 按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值入帐, 确定的价值与原帐面价值的差额转作资本公积或营业外支出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中,持股比例在20%以下、或虽占 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 按成本法核算;持股比例在20%或20%以上、或虽不足20%, 但具有重大影响的按权益法核算;持股比例超过50 %或对其拥有控制权的长期投资按权益法核算, 并对其会计报表予以
(3)长期投资不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9.固定资产核算方法
固定资产标准为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 建筑物、机器、机械、 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以及不属于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的,使用年限超过两年并且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或资产评估后的重置成本计价。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的使用年限扣除残值(原值的5%)制定其折旧率,分类折旧率如下:
房屋及建筑物
9.5%-19%
10.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指购建中的厂房与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该项目包括直接建筑及安装成本, 以及于兴建、 安装及测试期间的有关借款利息支出和外汇汇兑损益。
11.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对购入或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金额入帐, 对接受投资转入的无形资产按合同约定或评估确认的价值入帐。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开办费以实际发生额核算, 自生产经营之日起按五年平均摊销。
13.长期待摊费用
装修费以实际发生额核算, 自装修完工之日起按五年平均摊销。
14.收入确认原则
商品销售, 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取收款的证据, 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劳务销售(不包括长期合同), 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产品(商品)销售收入
应纳增值税、营业税额
教育费附加
应纳增值税、营业税额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7.5%、15%
注:(1)深圳蛇口海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经深圳市税务局蛇口分局(1994)深税蛇减字第47号文批准,自1995年至1999年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的优惠政策。
深圳市税务局蛇口分局深税蛇发(1994)98 号文批复“同意海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免疫核糖核酸按简易办法交纳增值税”。
(2)深圳蛇口海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公司”)依据长春市人民政府长发(1992)9号文件24 条规定:“在长春高新技术生产开发区的企业从投产之日起享受所得税‘免三减三’的税收优惠政策”,长春公司于1995年正式投产。
16.利润分配
本公司(筹)净利润按如下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10%计提;
(3)提取法定公益金:按净利润的5%计提;
(4)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由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向股东分配股利:由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根据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四)、本公司(筹)所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的情况
法定代表人
占权益比例
深圳蛇口海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公司
15,000,000.00
生物工程技术
生化药、海洋
医药、中西成
药的生产及销售
深圳市雷克药业有限公司
50,000,000.00
生产经营基因
工程人红细胞
生成素(EPO)等
(五)、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币种 原币余额 折算汇率 折合人民 原币余额
折算汇率 折合人民
4,568,993.11
5,470,766.19
币 30,275.30
4,601,336.21
5,502,862.23
4,646,677.05
5,532,287.29
2.应收帐款
占总额比例
占总额比例
39,907,369.25
27,498,749.11
117,695.99
10,873,207.25
计 40,025,065.24
38,371,956.36
应收帐款中持本公司(筹)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无欠款。
3.预付帐款
占总额比例
占总额比例
2,014,228.43
2,830,485.12
2,014,228.43
2,830,485.12
预付帐款中持本公司(筹)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无欠款。
4.其他应收款
占总额比例
占总额比例
14,599,763.34
8,913,205.84
465,572.85
15,065,336.19
8,986,815.84
其他应收款主要系各销售网点周转金及代垫款项。
其他应收款中持本公司(筹)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无欠款。
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其他关联单位的款项见附注七。
2,816,848.29
1,874,739.76
227,071.09
4,015,992.49
5,427,847.94
844,988.00
115,007.77
低值易耗品
7,911,682.98
7,515,379.34
6.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29,831,057.92元,明细列示如下:
被投资单位名称
占股权比例 投资期限 期末余额 本期权益增(减)额 累计权益增(减)额
深圳市雷克药业有限公司
28,000,000.00
吉林玉皇药业有限公司
1,527,487.59
1,121,487.59
29,527,487.59
1,121,487.57
7.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类别
房屋及建筑物
31,380,941.64 1,488,309.00
32,869,251.64
3,246,000.15
201,259.80
3,447,259.95
2,252,366.69
2,260,366.69
1,632,121.64
1,697,335.64
38,511,430.12 1,763,283.80
40,274,213.92
房屋及建筑物
1,298,066.36
565,923.94
1,863,990.30
214,288.12
359,455.99
573,744.11
746,421.22
209,102.46
955,523.68
370,809.85
158,832.42
529,642.27
2,629,585.55 1,293,314.81
3,922,900.36
35,881,844.57
36,351,313.56
8.无形资产
种类 原始发生额
土地使用权
17,139,000.00 395,450.00 1,905,950.00 15,233,050.00
原始发生额
期末余额 摊余年限
512,921.90
461,629.71
10.长期待摊费用
原始发生额
办公楼装修费
1,060,000.00 106,000.00 106,000.00 954,000.00
11.短期借款
23,000,000.00
23,000,000.00
7.49-7.8‰
12.应付帐款
应付帐款期末余额13,433,388.24元,无应付持本公司(筹)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13.应交税金
2,196,229.53
1,159,446.71
城市维护建设税
企业所得税
1,250,113.58
3,496,095.13
1,320,021.24
14.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20,671,625.45元,其他应付款中应付持有本公司(筹)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列示如下:
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06,723.23 4,875,450.50
其他应付款中应付其他关联单位的款项见附注七。
15.长期借款
保 3,356,774.91 2,922,087.50
16.少数股东权益
479,044.77
324,816.90
股本系以本公司(筹)截止 日的净资产57,301,940.59元,按1:1折为发起人股57,300,000万股,折股后剩余的1,940.59元计入资本公积。 股东及持股比例列示如下:
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4,435,000.00
深圳海王食品有限公司
573,000.00
深圳市新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146,000.00
北京科梦嘉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73,000.00
深圳市海王广告有限公司
573,000.00
57,300,000.00
股本业经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号验资报告验证。
18.资本公积
270,800.00
270,800.00
268,859.41
其中:转作股本
268,859.41
270,800.00
19.盈余公积
6,967,469.31
4,243,880.26
2,723,589.05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1,815,726.03
法定公益金
907,863.02
6,967,469.31
其中:转作股本
6,967,469.31
6,967,469.31
20.未分配利润
一、净利润
14,102,929.34
18,157,260.33
17,005,261.88
11,371,848.18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84,574.97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14,166,600.62
18,157,260.33
17,005,261.88
11,287,273.21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815,726.03
1,700,526.19
1,128,727.32
提取法定公益金
907,863.02
850,263.09
564,363.66
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4,166,600.62
15,433,671.28
14,454,472.60
9,594,182.23
减:已分配普通股股利
15,370,000.00
14,454,472.60
9,594,182.23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四、未分配利润
14,102,929.34
21.财务费用
利息净支出
-46,375.91
2,872,259.08
1,154,402.17
516,498.05
-42,463.11
2,885,536.38
1,164,787.30
530,150.34
22.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名称
吉林玉皇药业有限公司
344,377.78 450,676.59
466,201.55
23.补贴收入
增值税退税收入
772,341.47
系根据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长开发区字[1996]1号文规定,由开发区财政局按长春公司1997年已交增值税的10%退还,计772,341.47元。
24.营业外收入
固定资产盘盈
432,385.00
处理固定资产收益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
328,076.30 121,148.25
586,445.25
817,092.75 126,485.56
592,948.32
25.营业外支出
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1,907.56 123,945.88
17,408,15 123,945.88 51,189.01
(六)、分行业资料
36,598,410.59
7,695,470.63
62,673,289.49
15,544,539.62
77,828,998.52
19,640,043.46
49,824,557.59
20,600,312.49
(七)、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关联方关系
(1)与本公司(筹)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包括已于附注四列示的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公司及下列存在控制关系和虽不存在控制关系但与本公司(筹) 存在交易的关联各方:
与本公司关系
法定代表人
占股权比例
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制企业
人民币5030万元
医药保健品、
医药器械等
深圳海王同爱制药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合营公司
美元2,000万元
深圳海王装饰工程公司
母公司的合营公司
人民币715万元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合营公司
美元779万元
吉林玉皇药业有限公司
人民币116万元
生产生化药品等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300,000.00
50,300,000.00
深圳市雷克药业有限公司
50,000,000.00
50,000,000.00
深圳市蛇口海王生物工程有限 15,000,000.00
15,000,000.00
公司长春公司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占权益及其变化
深圳雷克药业有限公司
28,000,000.00
28,000,000.00
深圳蛇口海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公司
32,156,873.28
47,425,432.22
2、关联交易
(1)与关联公司交易中本公司(筹)1995年、1996年、1997年及 月内无任何高于或低于正常售价及买价的情况。
(2)采购货物
本公司(筹) 向关联方采购货物的有关明细资料列示如下:
吉林玉皇药业有限公司
3,447,317.09
3,050,000.00
(3)本公司(筹)向母公司—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有关明细资料列示如下:
23,000,000.00
23,000,000.00
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480,239.91
(4)与关联方往来
其他应收款: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3,191,191.64
深圳海王装饰工程公司
202,460.00
202,460.00
其他应付款:
深圳市雷克药业有限公司
1,000,000.00 6,000,000.00
深圳海王同爱制药有限公司
649,720.74 1,107,099.91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1,172,233.52
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06,713.23 4,875,450.50
(八)、承诺事项、或有事项
截至日止,本公司(筹)无已批准或签约的资本性支出,亦无任何重大的或有负债。
(九)、期后事项
(1)本公司(筹)由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 贷款月利率为6.0225‰,贷款期限为日至日。
(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字[号文批准本公司(筹)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10万股(含公司职工股191万股),每股面值1元。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字[号文批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采用“上网定
价”发行方式发行本公司(筹)的社会公众股(A股)1910万股。截至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本公司(筹)股本已增至7640万元, 业经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号验资报告验证。
(十)主要财务指标
1.流动比率
2.速动比率
3.资产负债率
4.应收帐款周转率(次)
5.存货周转率(次)
6.净资产收益率
7.每股净利
注:每股净利是依据净资产折股后的5730万股计算。
十、董事会上市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作出如下承诺:
1、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和要求披露重大的信息,并接受证券主管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及时、真实、准确地公布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并备置于规定场所供投资者公众查阅。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人事变动,或前述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时, 在报告证券主管机关、证券交易所的同时向投资者公布。
4、在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消息可能对本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时, 本公司知悉后将及时对该消息予以公开澄清。
5、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 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股票买卖活动。
6、本公司没有无记录负债。
十一、重要事项提示
1、股利分配政策:本公司的税后利润在提取10%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后,用于股利分配。本公司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全体股东共享。
2、盈利预测:经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专审(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审核,本公司1998年按7.5 %的所得税率预测的税后利润总额为2353.2万元, 按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每股税后利润为0.31元。
3、本公司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2.02元.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1、招股说明书
2、财务报表及其注释和审计报告
3、盈利预测报告
4、法律意见书
5、验资报告
6、公司章程
7、公司营业执照
8、上市推荐协议书
9、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通知书
10、公司创立大会暨首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三、上市咨询机构
1、发行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大道海王大厦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张思民
联系人:冯家信
2、上市推荐人: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址:深圳市红岭中路七号国际信托大厦三层
法定代表人:李南峰
联系人:阮宏来
3、上市推荐人: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高梁桥斜街18号
法定代表人:唐棣华
联系人:杨国柱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筹)
单位:人民币元
减:坏帐准备
应收帐款净额
其他应收款
流动资产合计
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原值
减: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固定资产合计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负债和股东权益
应付福利费
其他应交款
其他应付款
流动负债合计
其他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其中: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筹)
单位:人民币元
减:坏帐准备
应收帐款净额
其他应收款
流动资产合计
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原值
减: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固定资产合计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负债和股东权益
应付福利费
其他应交款
其他应付款
流动负债合计
其他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合计
其中: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筹)
一.主营业务收入
减:主营业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二.主营业务利润
减:营业费用
三.营业利润
加: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四.利润总额
少数股东损益
母公司利润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筹)
一.主营业务收入
减:营业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二.主营业务利润
减:营业费用
三.营业利润
加: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四.利润总额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海王生物为何停牌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