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理财方式这种方式有保障吗?

保险是一种理财方式(图)
  本期出境嘉宾:王爱虹,任职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理财规划师。2007年5月获美国寿险协会“CIAM”证书。  商业保险,对于很多市民来说是陌生的,更有甚者是抵触的,其实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占据重要的地位。意外伤害、医疗、子女教育、养老……如何应对这些风险和需要?让保险为您来解忧吧!即日起,《金融周刊》对济南保险行业中的各家保险公司老总及服务、推销明星进行访谈,为市民解读最新的保险资讯,介绍最新的投保方式。  王爱虹理财寄语:保险的功能不仅在于提供生命的保障,也可以转移风险,规划财务需要,因此是一种很好的理财方式。  记者:生活中充满了各种意外,地震、海啸、飞机失事、火车出轨、交通事故、高空坠落,甚至连普通的升降椅都有可能成为“致命杀手”。现代社会,各种意外已不再是小概率事件,生命中错误的一次碰撞总要有人来买单,因此买保险就是买保障。周围好多刚刚毕业同事们对于保险都很迷茫,不知道该买些什么样的险种,王总能推荐一下吧?  王爱虹:对于23-30岁的年轻人,买份高额寿险不现实,意外险是这个阶段必备的第一张保单。意外险提供生命与安全的保障,功能是身故给付,残疾给付。意外险保费很便宜,100多元就可以买十万保障。  意外险的附加险种也是必要的选择:意外医疗保险。因意外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门诊和住院的合理费用都可以获得限额内的赔偿;住院费用保险。小病住院的门诊费、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医院杂费、手术费和各种检查治疗费等,可以通过附加住院费用保险“实报实销”来实现。不同的住院保险所保障的费用项目和补偿内容各有不同。目前有些住院费用保险又分为有社保和无社保的类型。  记者:30岁,我们已经开始害怕体检,生存环境越来越恶化,空气污染越来越严重。身体似乎总是处于亚健康状况,重大疾病发病率越来越高,年龄越来越低,这个问题谁也无法否认。我们该如何规避这些风险?  王爱虹:重大疾病保险,是转移风险,获得保障的最好方式,也是理财的最佳选择。将一部分钱用于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出险后可以获得赔付,小钱换大钱,缓解家庭经济紧张,不出险也能获得养老回报。重大疾病保险是几十种特定疾病发生赔付型,只要被确诊患有保单约定的重大疾病,被保险人即可获得约定保单的保险金,无需提供住院费用发票,与社会保险和普通住院费用保险不仅不冲突,而且互相补充。参考现阶段我国重大疾病平均住院费用10万元的数值,重大疾病的保额应至少选择10万元以上。  记者:30年后谁来养你?这是现今社会中我们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当我们的口袋越来越充实,习惯了高质量的生活方式以后,如何让自己退休后的生活质量不下降?未来两个孩子付担4个老人的时候,怎么办?规划自己的养老问题,是对自己和儿女负责的体现。  王爱虹:在能赚钱的年龄考虑养老是必要的,也是不可回避的。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应该开始考虑购买一份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兼具保障与理财功能,又可以抵御通货膨胀带来的影响。养老保险应当尽早购买,买得越早,回报越大。来源济南时报)(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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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的理财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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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公共微信易通贷:P2P网贷平台投资理财有保障
来源:莆田网    
  随着P2P网贷行业在我国飞速发展,很多投资人对P2P理财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目前了解和接受P2P理财的人群在不断增多。但相较于银行、保险等传统理财模式,很多投资人对P2P理财心存顾虑。为此,易通贷的投资专家对P2P理财这种全新的理财模式作了全面解析,以让不同阶层的投资者对P2P理财有更加充分的了解。
  高收益凸显P2P网贷平台优势
  与传统的理财平台相比,P2P理财无论在低门槛、灵活性、及回报率等方面都具有巨大的优势。过去是最常见的理财方式就是银行存款,这种理财方式无疑是最安全的,但是银行存款收益低,很容易受到贬值的影响。而P2P理财的投资收益要远远高于银行存款,目前网贷市场有很多P2P网贷平台的年收益都超过30%甚至是40%,这也是P2P网贷平台最吸引投资者的地方。
  投资门槛低,投资安全有保障
  相比传统投资,P2P网贷平台的投资门槛相对比较低。对于小额投资者来说,没有多少投资经验,通过低起投点更加便于试水。另外,随着P2P网贷平台的不断创新发展,目前已加强了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不少投资者投资P2P网贷平台不仅仅冲着收益而来,更多的是为了投资安全性。以易通贷为例,在项目上线之前,会对融资项目的情况做充分的调研和评估,这实际上极大的保证投资的安全性。
  长期性投资安全性高
  大部分投资者都喜欢短期投资,以期短时间内获取高收益。但相对来说,这种短期高收益的投资,安全性将无法保障。对于P2P投资新手来说,由于缺乏经验,则需要进行长期性投资,以保障在安全的情况下获得最为有利的投资收益。对此,易通贷的投资专家表示,“投资是长期的事,要让时间来为你的财富增值。看起来短期、相对较低的收益,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后,平均年收益率也是惊人的。因此,对于没有足够投资理财经验的投资者来说,稳定收益比短时高息更为重要。”
  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完善,投资者的理财观念也将进一步成熟,具有独立性、专业度高、风控体系完备的专业投资理财公司将成为更多投资者的选择。可见,未来P2P理财市场具有很好的市场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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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新传媒微信金融理财方式比较与保险理财优势_励志成长-牛bb文章网您的位置:&>&&>&金融理财方式比较与保险理财优势金融理财方式比较与保险理财优势(原作者:朱才斌)[摘要]本文对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方式从多角度进行了比较,并研究了保险理财的独特优势。[关键词]金融;保险;理财[中图分类号]F239.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9)52-0006-0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日益提高,银行个人存款额逐年增大。但是我国居民除了投资股市和债券之外,投资渠道并不多。随着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对金融产品不断创新。1996年,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率先成立了私人银行部,着手银行理财业务;1997年,南方和国泰两家基金公司的成立,开启了基金业大规模理财的先河;1999年,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在上海正式推出“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接保险”,填补了国内人寿保险的空白,拉开了保险理财的序幕;2002年,银监会、人民银行相继出台了《信托法》等法律、法规,使信托理财获得了新生;2002年前后,部分券商对资产管理业务创新开展了积极的尝试,推出了集合理财计划。近年来,理财产品和服务的推出与多样化,迎合了我国个人投资理财的日益迫切要求。由于我国金融业以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我国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各机构理财受到不同监管机构和不同法律、法规的约束,因此,各理财机构从产品设计、投资渠道到承受风险与获得收益等各方面都有所不同。1 对理财机构的监管比较商业银行理财的监管主体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为规范管理,2005年9月银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这些法规对人民币理财产品的规模、管理费用、资金的托管都没有具体规定,但对个人资金最低规定为5万元,允许商业银行公开进行产品的推销宣传。证券公司理财的监管主体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使业务规范发展,2001年11月,证监会颁布了《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2003年9月颁布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2006年3月出台《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草案)》等系列监管法规。这些法规对集合理财产品的规模没有下限限制,但有上限限制;对限定性理财计划账户最低要求5万元,非限制性理财计划最低要求10万元;管理费用没有具体规定,可以与业绩挂钩;不能公开宣传推销产品,也不能承诺保底收益;要求对资金进行托管,每季度至少披露一次财务状况。信托投资公司的监管主体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了加强业务监管以及振兴信托业,全国人大于2001年颁布了《信托法》;2002年银监会先后发布了《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信托投资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信托法律、法规对单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资金信托合同要求不得超过200份(包含200份),每份合同资金最低5万元;管理费用没有具体规定,可以与业绩挂钩;不能公开宣传推销产品,也不能承诺保底收益;要求对资金进行托管,每周披露一次单位价值。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主体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为规范基金业健康发展,全国人大2003年10月修订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证监会2004年出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2007年11月出台《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这些法规规定基金客户数量下限为1000人,上限没有限定,投资者最低金额为1000元;基金公司只收取管理费用,不参与收益分配;基金募集资金必须超过2亿元;特定客户单个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基金资产必须由银行托管;每周公布一次净值,每季度公布一次投资组合;基金公司可以公开宣传理财产品。保险公司理财的监管主体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为规范其发展,2000年保监会颁布了《关于下发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投资连接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2年10月全国人大修订了《保险法》;随后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印发投资连接保险万能险精算规定的通知》。这些法律法规对保险理财资金规模、管理费用没有明确规定;最低保单价格也没有具体规定,由各保险公司自由决定;除万能险外,保险理财收益没有规定,但应当每月至少评估一次投资账户的单位价值。2 金融理财产品的特点比较2.1 金融理财产品投资特点比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包括外币理财产品和人民币理财产品。外币理财产品中结构性外汇理财的收益率与一定的资产价格挂钩,如与海外股票及股指挂钩,收益差异大,风险差异也大;而固定收益外汇理财产品收益率是固定的,其风险相对低些。人民币理财产品可以分为债券型、信托型、申购新股型和QDⅡ型。这些理财产品投资风险相对较低,收益率与期限密切相关,以一年期为例,一般在2.5%~3.0%,申购新股的产品偏高。银行理财产品最初是储蓄型理财产品,收益固定、风险小。后期发展了双币理财产品、衍生类银行理财产品和股权理财产品等。双币理财产品是将人民币理财产品和外币理财产品进行组合创新,风险与收益适中。衍生类产品集中于外汇期权投资,风险与收益偏高。例如工商银行的“外汇两得存款”就是一种具有期权特征的理财产品。股权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较高,封闭期限偏长,一般需要6~7年的投资年限。一年短期股权产品也已现身市场,工行日前推出了“理财金账户专属人民币理财产品――2008年第一期B款一年期股权受益权信托理财产品”,其投资于中信银行战略配售股票受益权,期限一年。投资者不仅可以获得固定10%的预期收益率,而且还可能享有更高的浮动收益。2007年,商业银行发行了人民币理财产品1302只,外币产品发行了1760只,全年募集资金在10000亿元以上。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从负收益到28%不等,其中收益最高的是打新股理财产品,为27.87%,平均收益率在10%左右;而挂钩境外股票市场的理财产品收益表现差,许多产品收益为负值,如东亚银行的“东亚‘聚圆宝’投资产品系列2”,其超额收益只有-1.14%。证券公司理财产品包括限定型产品和非限定型产品。前者包括债券型和货币市场型产品,后者包括FOF型、股票型和混合型产品。债券型产品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短期融资券、央行票据及逆回购等。债券型产品风险较小,收益率偏低。货币市场型产品主要投资于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短期金融工具,风险小,收益率低。FOF型产(原作者:朱才斌)品,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主要投资对象,非货币基金占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投资比例不超过95%。股票型产品投资范围很广,包括基金、股票、各类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等,股票的投资比例上限最高可以保持95%的股票仓位,最低不能低于20%。混合型产品受到的投资约束是最少的,除了出于流动性考虑要求投资于现金及其等价物和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10%之外,再没有其他限制。股票型和混合型产品风险大,收益高。2007年券商全年理财产品规模达900亿元,发行1年以上的偏股型理财产品中,最高收益是中金公司管理的“中金股票精选”,收益率为140.49%,最低收益为海通稳健增值,收益率为53.46%。FOF型理财产品最高为91.56%,最低为29.65%。债券型理财产品全年平均收益率高达27.17%。信托公司主要将信托资金用于投资国债、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债券、其他信用度高且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投资收益主要看其资金投向,若资金产品投于债券、拆借市场等,则收益率一般在3.5%~4.0%;若投资于实业项目,收益率很高。信托产品风险一般相对较低。据WIND统计,2007年50多家信托公司共计发行集合信托计划(产品)583个,累计发行规模910.56亿元,平均期限为2.19年,平均预期年收益率的6.93%。基金根据其投资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股票型、债券型、货币型以及混合型基金。6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为股票基金;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不符合上述比例的为混合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仅能投资货币市场工具,如现金、存款、央行票据等。基金投资收益率完全不确定,一般来说,在股市走牛的时候,基金业绩排列顺序是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型基金,其风险也是逐次降低。据统计,2007年国内股票型、进取混合型、灵活混合型、平衡混合型基金全部取得大幅赢利,分别上涨137.66%、124.96%、115.55%、100.25%,净值增长率超过2006年上证指数96.67%的增长率。其中收益率最高的为股票型基金“华夏大盘精选”,达到226.14%;债券型基金的平均收益率达到了16.86%;货币型基金的平均收益率达到了3.19%。保险理财产品主要是投资连接保险、分红险、万能险产品。保险公司大部分资金投向都是固定收益证券领域,收益模式偏向于保本基础上的低风险、低收益。而投连险除部分资金用于保险保障外,大部分用于股票等投资,因此其投资收益较高,风险也相对较大。分红型保险收益率各有不同,分红保险的红利总是来源于三个方面――死差益、费差益和利差益,其中死差益、费差益所占的比重较小,一般红利的大部分来源于利差益,投资收益率越高,年度分红率也就越高。万能险中的个人账户价值随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的变动而变动,保险公司定期根据实际投资回报率计算结算利息计入个人账户中。根据分红险承诺客户享有固定的保险利益,万能险承诺保底收益,投连险不承诺保底收益。它们的风险排序依次递增,但风险越大回报越高,预期收益也依次递增。2007年投资连接保险保费收入394亿元,占寿险保费收入比重为8.8%;万能险保费收入为845亿元,占寿险保费收入比重达到19%;分红险保费收入2221亿元,占寿险保费收入比重为49%。三者总计占全部寿险保费收入的77.5%,占保险业全年保费收入7035.8亿元的49.2%。2007年投连险产品收益率最高达130%,最低也有84%;分红险种的平均分红率达到5.5%左右,再加上2%~2.5%的产品内含预定利率,分红险的综合投资收益率达到8%左右;万能险收益率太保最高为6.96%,联泰最低为2.5%。2.2 金融理财产品期限、费用比较银行理财产品一般只有3~12月的期限,人民币理财产品最长为6~7年期限(股权理财产品)。因此,理财客户提前解除合约需要交纳违约手续费。证券公司的理财产品期限是3 24个月,但是券商的收费相比银行要低,参与费率和退出费率在0.5%~0.1%,大部分券商不收管理费,个别收取管理费也只在0.5%~1.5%,根据投资标的而定。信托公司的信托理财产品期限一般为1~3年,也属于短期理财,但为了证明自己对信托计划的信心,信托公司自愿采用向投资者优先分配信托收益的方法,然后再收取管理费。基金公司有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两种理财形式。开放式基金没有固定期限,可以自由赎回;封闭式基金有一定的封闭年限,但可以在场内进行交易。两种基金托管费率为0.2%-0.25%,管理费率为0.6%~1.5%,认购费率为0.6%~1.2%,申购费率为1%~1.5%,赎回费率为0.3%~2.0%。目前开放式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设定较为灵活,一般由投资期限、数额决定。而封闭式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由证券营业部交易费率以及印花税率确定。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期限较长,可分为10年以上险或者终身险等。近期也有财险理财产品出现,如华泰财险公司推出的“华泰稳健投资型交通意外险”,期限也在5年以上。由于保险理财都兼有保险功能,因此费用比较高,手续费约为4%,行政管理费约为0.9%,投资管理费为0~5%,由投资期限决定。2.3 金融理财产品流动性比较银行理财产品一般不得提前终止计划,流动性较差,但是随着产品的发展,新近面世的银行理财产品的流动性进行机制创新,可媲美银行的活期存款。投资者可以自由申购赎回产品份额,而且无论申购赎回、份额、资金均是实时入账。工商银行日前推出的“灵通快线”超短期人民币理财就是这样一款产品。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的流动性也比较差,由于产品定位为私募性质,不得公开宣传和广告,所以大大降低了产品的流动性。但是现在信托公司正在努力为投资者构建信托产品的转让平台,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信托产品的流动性。证券公司集合理财计划的流动性要好于原有的人民币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由于集合理财计划大都模仿基金运作模式而设定了封闭期和开放期,在开放期内投资者可以自由申购和赎回,但封闭期一般要比货币市场基金长。基金产品由于其公募性质,并且可以在市场上随时交易,相比其他几类产品,流动性要好很多。&&保险投资理财产品比较复杂,需要与保险公司签合同,约定投资期限等内容,而如果提前终止合同,投资者往往承受一定的损失。投资者在获得保险保障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投资灵活性,无法自行决定在什么时候进行投资,又在什么时候收回投资。3 保险理财产品的独特优势3.1 政策优势《保险法》是对我国保险业务、保险合同、保险当事(原作者:朱才斌)人的法律规范。保险本身是一种制度安排、分担政府保障职能、对保险投保人或受益人规避风险的一种理财活动。《保险法》中许多法律规定构成了保险理财的法律基础,如其中第五十六条规定“依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该条款可以保护被保险人的财产利益免受诸如偷窃、涂改、司法等影响。《保险法》诸如此类条款就构成保险理财产品的主要制度基础。财政部出台的许多法规,从税收上给予了保险业以优惠。如根据《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企业为员工缴纳的保险费是可以在税前列支的。其他文件也从不同角度对保险企业的财务会计列收列支以及所得进行了规范与政策支持。3.2 产品优势3.2.1 保险理财产品有保险保障功能保险本身是经济保障的有效手段,也是一种新型理财工具。保险投资是投资者运用一定本金购买保险,希望在灾害出现后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来补偿损失,追求的是一种安全感,是一种效用的满足。所以保险理财的首要作用是保障,只要一签订保险合同,在保险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无论投保人缴纳了多少保费,都能得到大大超过所交保费金额的赔偿金,从而减轻受损人的经济损失和心理压力,迅速恢复正常生活。可见,保险具有理财的基本性质。目前像投连险等保险理财产品除了同传统寿险一样给予客户生命保障外,还可以让客户直接参与由保险公司管理的投资活动,将保单的价值与保险公司的投资业绩联系起来。与纯粹的基金、银行等其他理财产品相比,保险除了有投资功能外,还有保障功能,其风险明显小于其他理财产品。3.2.2 保险理财产品收益计算方式对投资者有利仅从投资角度来说,保险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没有其他理财产品大,只是保险产品目前允许的投资范围,即存款、债券和证券投资基金。经允许部分可以投资股票,间接投资基础设施。从总体来说保险产品的收益相对低一些,但是保险理财产品大都采取复利计算账户收益,即在保险期内投资账户中的现金价值以年为单位进行利滚利。而像银行等其他理财产品采取的主要是单利,即一定期限、一定数额的存款会有一个相对固定的收益空间。不论是固定收益还是采取浮动利息,在理财期限内,银行理财产品都采取单利计算。3.2.3 保险理财产品具有规避司法特权以企业主来说,当债权债务问题发生法律诉讼时,银行里的钱甚至股票、房地产等都可能被冻结。但是,如果提前拥有人寿保险的保单,这个问题就会轻易解决。因为人寿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依据《保险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保单不得转让或者质押,因此当所有的财产都被冻结甚至拍卖时,人寿保险的保单不会被冻结和拍卖,而其保单贷款功能则又使其成为了最好的“变现”工具。即便企业遇到破产情形,也不会因此一贫如洗。3.2.4 保险理财产品具有融资功能目前保险理财主要是寿险,一旦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就会得到一张人寿保险的保单。人寿保险的保单是非常好的融资工具,直接去保险公司进行贷款,贷款的额度目前最高在保单现金价值的70%~80%(具体按保险合同上的规定)。而这种融资功能还可以解决交保费的问题。当一个有钱的人在投保时把保单分成几张的时候,就可以充分发挥保单的融资功能而让自己轻松付保费。3.2.5 保险及其理财产品具有避税功能利用合理合法的手段和税收的监管规定,在节省上缴税收额度的情况下,为员工、自己或家人增加一份收入,就是很好的理财。保险理财在这方面有着独特的功能。(1)企业可以合理合法地为员工投保进而达到避税的目的。根据有关规定,企业拿出职工工资总额的4%为员工投保商业保险是完全免税的,如若补缴金额较大的还可获得“不低于三年的期间内分期均匀扣除”费用的权限;同时由于员工将来从保险公司获得的保险金按税法规定也同样是免税的,因此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可获得资产保全。(2)保险在未来还是规避遗产税的有效工具。我国已经开始讨论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这意味着遗产税的征收已经纳入了国家法律健全化的日程。根据草案,遗产越多,税率就越高,最高可达50%。因此,个人财富会在其离开人世时因为纳税而“缩水”。而保险却是此方面有效的避税工具,我国税收法明确规定保险金是不纳入应征税额的。3.2.6 保险理财产品具有规避通货膨胀风险及利率风险功能目前诸如银行存款、股票、房地产、债券和外汇等投资方式,显然受到通货膨胀及利率波动的影响,而保险产品则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它本身就是一种分散风险的理财行为,其预定利率具有前赡性且一般对国家的利率变化并不特别敏感,如投连险、万能寿险正是为应对通货膨胀及利率风险而产生的。通过与各理财方式以及理财产品的比较,保险理财产品除了流动性差之外,有着独有的优势,不论在税收、债权债务方面,还是在抵御风险、收益稳健等方面,都呈现出自身独有的特点,特别是它强有力的风险管理是其他投资工具所无法比拟的,因此也就愈发显现出其自身独特的价值。参考文献:[1]陈辅.机构再造:打造市场核心力量[N].国际金融报,.[2]李东卫.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展中的风险分析与建议[J].金融博览,2009(1).[3]郑学军.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质押授信业务的法律风险防范[J].深圳金融,2009(11).[4]李勇.信托业监管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5]屈红燕.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存在六大问题[N].上海证券报,.[6]马达,蔡荣.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收费模式研究[J].金融教学与研究,2009(4).[7]王正喜,刘梦甜.保险理财产品成新宠[N].徐州日报,[8]方华投资热度不减保险理财产品借势而发[N].金融时报,.[9]何兵,徐庆宏,罗志华.商业银行理财市场与利率变动的相关性研究――基于理财产品的实证分析[J].西南金融,2009(2).[10]潘修平,王卫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若干法律问题探讨[J].现代法学,2008(4).欢迎您转载分享:热门励志成长好评励志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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