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工商户保险名义买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险是职工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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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解决用户可能碰到关于"上海灵活就业人员怎样缴纳养老保险"相关的问题,突袭网经过收集整理为用户提供相关的解决办法,请注意,解决办法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网同意其意见,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本网联系。"上海灵活就业人员怎样缴纳养老保险"相关的详细问题如下:上海的外地从业人员,需要哪些材料,现在想以个人名义继续缴纳养老保险,2年前从企业离职后就停止缴纳社保,不知道能否补缴之前的空白期,按多少比例缴纳呢,去办理个人名义缴纳===========突袭网收集的解决方案如下===========
解决方案1:带身份证,可以按灵活就业的类型在上海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户口本、银行账号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外地户籍人员不能自己缴纳社保、结婚证,养老交29%。目前以3022元为缴费基数,必须在上海有工作单位才能交,不能补以前的空白,合计每月交1269元、医疗交13%。上海户籍居民的外地配偶
================可能对您有帮助================
答: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购买 非农业人口的居民户口,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城镇职工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60,100,或300的百分之20.需要最低缴纳15年。到所在县区企业养老保险管...===========================================答:灵活就业人员,也称非正规就业人员,是指诸如钟点工、个体户等没有用人单位或与用人单位间没有正规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由于没有用人单位为他们缴纳社会统筹部分的保险费,对于灵活就业人员不能适用正规就业职工那样的缴费制度,而是需要根据他们...===========================================问:我是个自由职业者,没有单位承办养老保险,请问我个人如何办理?答:如果个人参加社会保险,就应当按照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执行.自由职业者,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纳,有具体规定:养老保险: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失业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 医疗保险...===========================================问:我是外地城镇户口,老公是上海户口,我还有8年才能落实上海户口。 请问...答:1.请问我现在能给自己缴纳上海居民的养老保险吗? 你好: 如果你的户口不在上海,至上海不能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 有2个选择: 1. 在户口所在地缴纳,等户口落实后再转到上海。 2. 找个单位给你缴纳,这个费用大于为每个月1200多元。 2.如果不能...===========================================问:如果公司每年都按社保最低一档交,到了退休我跟那些交的多的人会差多少...答:关于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相关政策问题办法 1、为什么要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 日起实施的国家《社会保险法》,对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作了规定,即:无雇工的个...===========================================问:如果公司每年都按社保最低一档交,到了退休我跟那些交的多的人会差多少...答:养老保险太单一?全面保障更需重疾保险>导读】城乡人员的养老保险是按照一定的缴费比例进行缴费的,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亦不例外。那么,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怎样的呢?下面将为您介绍说明。据制度规定要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问:如果公司每年都按社保最低一档交,到了退休我跟那些交的多的人会差多少...答:按照当地的全市平均工资的60%-300%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20%,再加档案管理费就是了。===========================================问:如果公司每年都按社保最低一档交,到了退休我跟那些交的多的人会差多少...答:灵活就业人员自己交社会养老保险100%交,个人承担的进个人账户的钱是这么算的: 以今天的社平工资100%、3325元为例: 3325元x20%=645元/ 月x12个月=7740元/ 年; 其中8%、266元/ 月x12个月=3192元/ 年就进入个人账户了; 剩下的12%、4548元就进...===========================================问:我是一名43岁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已...答:月均交纳300多,退休时多领取300多元不可能,但按每月300多元多交一年,退休时每月多40元则很正常,领取10年的养老金就多领取了5000元,领取15年呢?总之,缴的多个人不会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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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如何参加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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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在线
你好:是有区别的。
祝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一个月前在线
滨州的朋友:
&&& 您好!
&&& 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按照当地上一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确定的。&
1、 项目区别:
挂靠单位交:一般是五险(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
个人在社会交:可以只交养老或养老+医疗。&
2、费用:以养老险为例,同样的缴费基数,缴纳的比例不同。
&& 假如按1000元的缴费基数标准计算:
&& (1)在单位交:0元,其中的80元进入个人账户,220元纳入社会统筹,也就是给现在的退休人员发工资。
&&&(2)在社会交:0元,其中的80元进入个人账户,120元纳入社会统筹。&
&&& 也就是说,如果老了领同样的退休金,即缴费基数一定的话,在单位交300元,在社会以个人名义交200元,所以在社会更适合个人。
&&&& 您如果还没有生小孩,可以挂靠一个单位缴费,这样可以享受生育险的待遇。以单位名义和个人方式缴费的个人账户比例相同,进入社会统筹的比例在公司会高一些。您如果挂靠单位,以同样的标准您要为企业多承担一些比例进入社会统筹。
&&& 可能各地的标准会稍有区别,但大体是这样的。
&&&& 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个月前在线
单位交一般可以交五险一金,自己交只能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一个月前在线
个体工商户如果是交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社保的话,在领取养老金方面所享受的待遇跟企业职工是一样的。都是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中的钱/120。
所不一样的只是缴费跟身故之后的情况不一样。正常是职工自己负担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计入个人账户,单位负担20%,计入社会统筹账户。而个体工商户只能自己交,按上年社会月平均工资的23%,11%计入个人账户,12%计入社会统筹账户,随着上年工资增长而增长,且需缴满15年。今年个体工商户缴费基数是2335元,你可以自己算一下,每年要交多少。如果领取之前身故,退还所交钱的40%,领取之后身故,补10个月的工资,再把个人账户中未领完的钱给配偶或孩子。
社保就是活的越长越合适,不然,自己交的钱都领不回来。很多人交社保主要是看在医疗方面的保障,因为不买养老,医疗买不上。
你也可以考虑一下商业保险的养老,自己的钱就是自己的。详情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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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发布日期:日&&&阅读次数:5577&&&【字体: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历史沿革
&&& 1951年,政务院颁布《劳动保险条例》,对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作出规定。“文化大革命”期间,企业职工劳动保险制度被取消,企业职工退休费用改由所在企业负担,实际演变为“企业保险”。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20世纪80年代各地纷纷开始进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试点。总结地方探索取得的经验,199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根据这个决定,各地普遍建立了单位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制度,在此基础上,各地先后改革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将基本养老金与缴费工资及缴费年限联系起来。199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明确了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养老保险资金筹集渠道,确定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统一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05年,在总结东北三省开展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这些改革实践与制度建设奠定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立法的基础。
&&& (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
&&&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为了给逐步扩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留下空间,《社会保险法》未对“职工”的范围作明确限定。具体操作可以依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覆盖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另外,2003年,原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对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等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复函》(劳社厅函[号)规定,各地在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工作中,可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将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等民办非企业单位纳人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 2008年2月,国务院决定在山西等5省市先期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总体思路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同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目前,试点省份正在进行数据测算、拟订实施方案和“中人”过渡办法等准备工作,下一步将按计划启动实施。待试点正式开始后,试点地区的事业单位职工也将被覆盖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来。
&&& 2.灵活就业人员
&&& 随着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就业形式越来越灵活,灵活就业人员越来越多,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有利于扩大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保护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考虑到很多灵活就业人员流动性大、收入不稳定等情况,《社会保险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灵活就业,是与正规就业相对而言的就业状态。按照有关政策文件的规定,主要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业化和现代工厂制度基础上的传统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灵活就业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①非正规部门就业,即劳动标准、生产组织管理及劳动关系系运作等均达不到一般企业标准的用工和就业形式。例如,家庭作坊式的就业。②自雇型就业,有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③自主就业,如自由职业者、自由撰稿人、个体演员、独立的经纪人等。④临时就业,如家庭小时工、街头小贩、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
&&& 其中,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是指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本法规定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也属于职工,一般来说,他们也应像全日制职工一样在所在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但考虑到有的非全日制职工可能在同一单位只就业很短时间,比如一个月都不到。因此,这样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按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由于灵活就业形式有多种,无法一一列举,所以本法中只列举了“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两类,并以“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概括。
&& &(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
&&& 1.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 《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这一制度模式,是我国认真研究吸取外国经验,经过多年的改革探索和实践后确立的,具有中国特色。自1984年各地开始试行企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到1988年年底全国93%的市县实行了企业退休费用社会统筹。1991年6月,国务院在总结各地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第一次明确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1993年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城镇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1995年3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明确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应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改革试点。1997年7月,国务院在总结各地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统一和规范,确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2005年1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制度的决定》,进一步提出要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由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转变。
我国选择“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这一部分积累制的模式,将国际上现收现付和完全积累两种模式的优势集合,实现了优势互补、优化组合,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其优点在于:一是既能够保留现收现付模式养老金的代际转移、收人再分配功能,又能够实现完全积累模式激励缴费、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二是既能够减轻现收现付模式福利支出的刚性,又能够克服完全积累模式个人年金收入缺乏相互调剂而导致的过度不均,并保证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三是既能够利用完全积累模式积累资本、应付老龄化危机的制度优势,又能够缓解完全积累模式造成的企业缴费负担过重与基金保值增值的压力。
&&& 2.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 &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把职工个人账户提到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十分重要的位置。个人账户是职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重要依据。为此,《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1)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办法。《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从口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此外,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个人缴纳,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 (2)个人账户资金利率。个人账户从缴费到退休后支取长达数十年,通货膨胀的风险无法避免。通货膨胀会降低个人账户资金的购买力,造成个人账户资金的贬值,如果不能实现保值增值,个人账户资金的养老保障作用就会受到影响。
&&&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2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人专户,严格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在总结东北三省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要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
账户,“国家制定个人账户基金管理和投资运营办法,实现保值增值”。根据这一规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后,其实际利率应为投资回报率,而不再根据名义利率来计息。
&&& 实践中,如果是名义账户,一般参考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物价指数等因素确定记账利率,各地高低不同。如果做实个人账户,则是按照投资回报率计算收益。考虑到这个实际,《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既为个人账户保值增值规定了最低的记账利率,也为国务院随着实践发展完善政策留下了调整空间。通常情况下,定期存款利率根据年限的不同利率也不一样,一般来说,存款期限越长,利率越高。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及单位定期存款利率为:一年期2.50%,两年期3.25%,三年期3.85%,五年期4.20%。实践中,应依据本法精神,尽可能使个人账户对应较长期限的定期利率,以增进参保人员的收益。
&&& (3)免征利息税。我国现行“利息税”,实际上是个人所得税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主要是指对个人在中国境内储蓄人民币、外币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根据日起开始施行的《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272号),不论什么时间存入的储蓄存款,在日以后支取的,日起开始滋生的利息要按20%征收所得税。2007年,国务院决定自日起,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由现行的20%调减为5%。日起,国家决定暂免征收利息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退休后养老,不同于普通储蓄,所以本法规定免征利息税,体现了国家对社会保险事业的支持。
&&& (4)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账户的建立,是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关键之一,直接关系到每个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个人账户资金是职工工作期间为退休后养老积蓄的资金,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退休前个人不得提前支取,如果提前支取,职工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就无法保障。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规定,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原劳动部办公厅印发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号)进一步规定,只有出现职工离退休、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离退休人员死亡等情形时,个人账户才发生支付和支付情况变动。
&&& (5)个人账户的继承。个人账户资金是职工个人工作期间为退休后养老积蓄的资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因此,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这样规定是因为:在以前,个人账户是以本人缴费工资11%建立的,其中除了职工本人缴费以外,还有从企业缴费中划转的一部分,而企业缴费不能继承。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定,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如果其个人账户尚存余额,余额中个人缴费本息可以继承。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时,其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离退休人员死亡时,继承额按以下公式计算:继承额=离退体人员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个人账户的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处理完后,应停止缴费或支付记录,予以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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