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什么是公司债务务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不影响公司债务的承担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崔荣涛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转让,原股东对股权转让前的公司债务不再承担付还义务。但如果原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隐瞒公司债务,损害受让股东的利益,应当对受让股东承担买卖合同的遐疵担保责任。
  [案情]
  2005年3月徐万兰与济南德润坚工贸有限公司分别出资40万元、60万元发起设立了日照市鑫友矿业有限公司。日照市鑫友矿业有限公司在经营期间于月份曾数次从郭瑞明经营的钢材店赊购钢材,共欠钢材款259080元。
  2010年2月徐万兰将其持有的日照市鑫友矿业有限公司的股份以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卢明秀。日济南德润坚工贸有限公司经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变更为济南德润坚置业有限公司。2010年1月济南德润坚置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日照市鑫友矿业有限公司股份以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青岛杰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在徐万兰与济南德润坚置业有限公司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均隐瞒了日照市鑫友矿业有限公司欠郭瑞明钢材款259080元的事实。
  2012年5月,郭瑞明将徐万兰、济南德润坚置业有限公司、日照市鑫友矿业有限公司起诉到山东省莒县法院,要求付还钢材款259080元。
  [审判]
  山东省莒县法院审理认为:日照市鑫友矿业有限公司在经营期间赊购郭瑞明的钢材,应当向郭瑞明承担付款义务,其公司内部股权的转让,并不影响公司责任的承担。郭瑞明要求徐万兰、济南德润坚置业有限公司承担付款责任,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在徐万兰、济南德润坚置业有限公司足额向日照市鑫友矿业有限公司出资后,不应对日照市鑫友矿业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如果徐万兰、济南德润坚置业有限公司在转让股权时向受让方隐瞒债务,使转让价格脱离公司股权的实际价格,侵害受让方利益,可由受让方向徐万兰、济南德润坚置业有限公司另行主张,徐万兰、济南德润坚置业有限公司在本案中不应承担责任。
  日莒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一、日照市鑫友矿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给郭瑞明钢材款259080元;二、驳回郭瑞明对徐万兰、济南德润坚置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186元,由日照市鑫友矿业有限公司负担。
  一审审判后,日照市鑫友矿业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日又向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
  [评析]
  本案是一起因股东转让股权时隐瞒公司债务而引起的纠纷,其核心问题是隐瞒公司债务而转让自己股权的原股东对股权转让前的公司债务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承担何种责任。随着商业活动的日益频繁,此类纠纷必将不断出现。笔者现就本案处理中的相关法律问题简单分析如下:
  一、日照市鑫友矿业有限公司应当向郭瑞明履行付还钢材款259080元的义务。
  日照市鑫友矿业有限公司在经营期间赊购郭瑞明的钢材,与郭瑞明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公司股东的变更并不影响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的性质,买卖合同的相对方是日照市鑫友矿业有限公司和郭瑞明,郭瑞明向日照市鑫友矿业有限公司提供了钢材,日照市鑫友矿业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付款义务。
  二、徐万兰与济南德润坚置业有限公司在本案中不应承担责任。
  徐万兰与济南德润坚置业有限公司(济南德润坚工贸有限公司)系日照市鑫友矿业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和原始股东,根据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相分离的原则,徐万兰与济南德润坚置业有限公司在足额对日照市鑫友矿业有限公司出资后,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没有规定公司股权的转让要通知公司债权人,因此,日照市鑫友矿业有限公司只能以公司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徐万兰与济南德润坚置业有限公司在本案中不应承担责任。
  三、日照市鑫友矿业有限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后的救济途径。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是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权为标的的买卖合同,理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出卖人对标的物的品质应承担瑕疵担保义务。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合同而言,转让方对受让方同样负有瑕疵担保义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时,受让方通常需对公司现有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转让价格。转让方需据实向受让方告知公司的现有资产及负债情况。转让方隐瞒公司债务,则必然虚增公司现有资产价值,使转让价格脱离公司股权的实际价格,侵害受让方利益。因此转让方负有向受让方保证公司不存在未披露债务的义务。  
  在本案中,徐万兰与济南德润坚置业有限公司均违反了瑕疵担保义务。法院判令日照市鑫友矿业有限公司偿还郭瑞明债务259080元,意味着作为日照市鑫友矿业有限公司新股东的卢明秀和青岛杰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日照市鑫友矿业有限公司的股权价值减少,作为转让人的徐万兰与济南德润坚置业有限公司应当予以赔偿。因此,青岛杰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卢明秀可分别以股权转让合同要求济南德润坚置业有限公司与徐万兰赔偿相应股权减少的损失。
  (作者单位: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牟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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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上市公司债务风险爆发
作者:万晶
  本报记者 万晶
  多家上市公司近期集中爆发债务风险。资不抵债面临的*ST二重超34亿元债务逾期,(,)数次转型债台高筑,(,)子公司突然曝出百亿坏账,ST锐电正在债务漩涡中挣扎。业内人士指出,上市公司出现债务危机,除了受行业不景气影响,主要原因仍在于经营管理问题,如扩张激进、频繁转型折腾、内部管理存在较大漏洞等。对于陷入债务危机的公司,剥离及重组仍是解决问题的主要路径。
  多家公司爆出债务问题
  *ST二重11月6日公告称,由于重机行业持续低迷,公司持续亏损,资金极度紧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银行贷款等债务34.55亿元逾期。
  10月31日,*ST二重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将*ST二重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在建工程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查封;或者冻结*ST二重银行存款以及查封其他等值财产。提起诉前保全的申请人是6家银行。*ST二重称,正积极与有关各方协商,寻求妥善解决上述问题的方式和方法。
  中科云网截至今年6月末总资产减少至17.28亿元,负债14.3亿元,资产负债率达82.9%。评级机构鹏元资信将中科云网主体评级下调至BBB,评级展望维持负面,12湘鄂债债项评级相应下调至BBB。从10月15日起,债券名称改为ST湘鄂债,成为首只被警示的上市公司发行的一般公司债。10月27日,中科云网公告称,因正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公司和公司债28日起停牌,但尚未透露所出售资产。
  中科云网的前身湘鄂情从2011年至2013年营收和利润逐年递减,2013年巨亏5.64亿元,3年间负债由5亿元增至10.78亿元。中科云网进行过5次转型尝试,进军大、新媒体、影视、生物质能、环保五大领域,现金大量消耗,债台高筑。
  皖江物流子公司淮矿物流因无足额资金支付到期债务,被(,)上海分行告上法庭。淮矿物流在金融机构的20多个账户被全部冻结,冻结金额共计1.5亿元。随后,皖江物流公告,截至9月12日,淮矿物流债权总额161.57亿元,其中已到期债权109.7亿元,只有部分债权设定了担保;淮矿物流债务总额167.49亿元,其中已到期债务20.69亿元,未到期债务146.8亿元。
  皖江物流表示,在对原淮矿物流董事长汪晓秀进行离任审计过程中,发现应收款项存在重大坏账风险,计提坏账、减值准备后,公司预计将出现重大亏损。10月9日,皖江物流接到的立案调查,市场人士认为或与子公司暴露的巨额坏账有关。
  公司债危机更直接
  这些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则面临更直接的危机。2012年4月中科云网前身湘鄂情公开发行面值4.8亿元无担保公司债(12湘鄂债),该债券发行期限为5年,到2015年4月,投资者可能将所持债券回售给现在的中科云网。国信证券分析师董德志认为,中科云网面对全额偿付的可能性很大,届时将有极大的资金压力。
  曾经风光无限的*ST锐电则在10月31日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如2014年度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将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公司目前难以对公司债券相关持有人在2014年12月行使回售选择权时本息能否按期足额兑付作出准确判断。*ST锐电2012年、2013年、2014年前三季度的净利润分别为-5.83亿元、-3.45亿元、-4.36亿元,股票早已被“披星戴帽”。有债券分析师预计,华锐债极可能演变成第二个超日债,需要引入重组方,经多方较长时间的努力才能化解。
  日前*ST超日的债务危机在多方努力下出现转机。由江苏协鑫、上海久阳等9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成为*ST超日重整案的投资人,其中江苏协鑫领衔重整,将成为超日太阳的控股股东。
  重组剥离成主要路径
  业内人士指出,对于陷入债务危机的上市公司来说,重组是解决债务问题的最直接办法。*ST二重曾经试图进行重组保壳,皖江物流启动重整剥离子公司、分离巨额债务。还有些上市公司通过定增、发行公司债等途径缓解危机。
  2013年7月,中国二重与实施联合重组,国机集团一度被视为*ST二重的“救世主”。2013年9月,*ST二重曾计划出售部分资产给控股股东,却被国机集团以违反国资监管规定的理由拒绝。*ST二重已连续三年亏损,股票暂停上市,如果其2014年继续亏损,将在公布后终止上市。
  皖江物流近期快速启动剥离动作,全资子公司淮矿现代物流已向法院申请法定重整程序,淮矿物流的债权债务将从上市公司剥离,预计上市公司损失约29亿元,皖江物流2014年极可能将面临亏损的结果。淮南中院已经受理了淮矿现代物流的重整申请。
  面对严重的债务问题,7月份中科云网拟对12湘鄂债增加增信措施,用房产和股份构建偿债专项资产池,以做抵押,其中所涉房产和股份评估值约为7.2亿元。不过,北京证监局10月份下发的决定认为,中科云网在增信房产上设定在先抵押违反了公司承诺;公司陕西房产在先抵押的程序和披露违反法规;公司增信措施进展情况的披露违反法规。由于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在调查期间,中科云网的定增方案暂时搁置,只有匆忙推出资产出售来拯救债务危机。
  部分上市公司则是直接向当地政府和大股东伸手要钱。10月24日,ST昌九披露第一大股东昌九集团请示赣州市政府年底前给予ST昌九经营性财政补贴8000万元;同时,请示赣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昌九集团在年底前豁免上市公司1.6亿元债务,还将公司512.2亩工业用地按评估值等额抵偿所欠昌九集团1.31亿元债务。截至9月30日,ST昌九欠昌九集团债务累计为3.9亿元。
(责任编辑:HN026)
10/31 20:4210/29 04:1810/24 15:2010/24 03:5010/24 02:3610/23 01:1510/21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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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拖欠借款甚至是欠债不还在现今社会屡见不鲜,公司为此头疼不已,已成为困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发展的&老大难&问题了。那么公司债务催收有什么技巧呢?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公司债务催收技巧
  之催讨篇
  虽然企业做好了今后可能发生催债不能或者讨债困难的前期防备工作,但是,在债务清偿期限届至后,一些客户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和理由,还是会发生延迟履行债务甚至拒绝履行债务的情形。这时,企业要做的就是根据客户欠债情况、依照合同约定,采取有效手段进行债务追讨了。
  一是电话催讨。企业催帐员或者业务员电话催债之前要做好充分准备,要把客户档案放在手边,作出文字提示,并准备记录,有条件的要做录音,为今后可能的起诉做准备。电话催缴过程中,要不断提出付款的要求和欠款的数额,但语气要平和,要始终保持文雅和礼貌的态度,同时,要给客户以紧迫感,让欠款的客户产生今天就应该付款的感觉。如果对方属非恶意拖欠,要显示出对客户的理解并给客户出主意,提出为客户安排付款的建议,以树立企业在客户头脑中的印象,为今后进一步合作打下基础。
  二是通知书催讨。针对把脸面看得重的欠款客户,可以给他们发传真或邮寄感谢信,在信中洋溢些感谢之词,并一一列举按合同给对方所供应的货物、货款、供货日期等,请对方在确定的日期前把所欠货款汇至指定账户。对于多次跟催仍不偿还货款的,给其专门发一封&催款通知书&。在通知书中载明:欠款事由、欠款数额、欠款日期、催帐经过,为加大催债力度,通知书中还应列明,&如贵方在XX期限之前不能付款,我们的法律顾问XXX将直接经办此案,并将加收滞纳金XXXX
  三是登门催讨。登门催款时,不要看到客户处有另外的客人就走开,一定要向客户说明来意,专门在旁边等候,这本身就是一种很有效的催款方式。因为客户不希望客人看到债主登门,这样做会影响他的生意或脸面。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所欠不多,客户一般会赶快还款。另外,收款人员在旁边等候的时候,还可听听客户与其客人交谈的内容,并观察对方的内部情况,也可找机会从对方员工口中了解对方经营现状,对讨债也会有所帮助。对于信誉不佳的客户,应直截了当、干净利落并理直气壮地告诉他你登门的目的就是专程收款,要让客户感到内疚,且找不出理由要求延期还款。对于一见面就开始讨好你但却只字不提还款的客户,一定要揭穿对方的&把戏&,根据情况,采取实质性的措施,迫其还款。
  四、发出律师函。如果上述几个方案都行不通的,企业该考虑进入法律程序了。但启动这个法律程序不是为了诉讼,只是为了促使客户尽快还款,因此,吓唬的成份要大于实际意义。因为不是正式的起诉,所以,花点小钱,借助律师事务所向客户发出一个律师函,列名主要事项即可搞定,一般能达到收债效果。
  五、诉讼讨债。对于前述努力都失败的欠款客户,最后只能采取起诉的办法了。可以聘请律师或自己直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或者中院起诉。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每次的催帐都要留下证据,比如,外地的客户,要保存好传真或邮递凭证,本地的客户尽量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这对于某些欠款数额不明或有争议的欠款,都是一种间接的证据,如果对方对之前发出的催帐欠款数额没有异议的,超过一定期限都会被视为默认。
  【以案说法】
  两年催债无果 一周实现债权
  案情:2009
年,某家装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装饰家装合同》,合同约定,由某家装公司完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室内装修项目,由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向某家装公司支付工程款26万元。2009年底,某家装公司依约履行完合同义务,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种种借口拒绝履行付款义务。虽经家装公司多次催讨,但直至2011
年底,仍然没有能够顺利实现债权。
  某家装公司在万般无奈之下寻求律师帮助。接受委托后,律师发现该案再过5天诉讼时效即将届满,在这种情况下,律师果断采取补救措施,将诉讼时效有效延长。通过对案件的仔细分析研判,律师准备采取非诉手段实现家装公司债权。通过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履行能力、主要管理人员等信息进行调查后,律师发现其具有偿还债务能力,且其主管人员对该项债务予以认可,但有推脱付款的意思表示。有鉴于此,律师约见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负责人,向其表明该案债权债务明晰,其必须立即付款,否则律师将采取法律途径实现债权,届时,其公司在经济上会有更大损失,同时,在商誉上也要承受一定损失。在律师晓以利害的压力下,经过慎重考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最终于一周后全部清偿了所欠债款。
  点评: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重视和加强债权管理,尤其要加大应收账款管理力度。调查显示,国外很多公司对逾期应收账款的处理有明确规定,超过半年就必须作为坏账处理,3个月内由公司内部进行催收,超过3个月则委托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追收,超过6个月则会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处理。我国有些公司对于逾期的应收账款超过1年、2年,甚至3年也不做坏账处理。这样,就降低了资金周转利用率,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也必定会阻碍公司的健康发展。所以,在穷尽自身力量仍无法按期实现债权利益时,公司应当借助中介机构或者采取诉讼程序,尽早实现账款回笼。
  【热点评析】
  摘要:在4月23日至25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
在颁布实施了20年之后,终于迎来首次&大修&,公益诉讼有望成为《消法》的新增内容。
  原文:实行了近20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首次迎来大修,修正案草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首次提交审议。草案从明确个人信息保护、完善&三包&规定、加大对欺诈行为的惩罚力度三方面作出了修改。
  除打破原有赔偿&两倍上限&外,提交审议的《消法草案》还拟赋予消费者协会组织进行公益诉讼的资格。在此之前,消费者协会组织的主要职能被圈定在消费指导和消费预警方面,如果包含此内容的《消法草案》得以审议通过,各级消协组织将随消法修订而变向得以&扩权&。
  除此之外,惩罚性赔偿额度、大件商品举证责任倒置制度、缺陷商品召回制度和购物&反悔权&等内容,也等待本次消法修订过程中予以明确和细化。这部事关消费者利益的法律修订,在更大程度上,将对中国的企业经营产生巨大影响。
  解读:2012
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首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究竟什么样的机关和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诉法中未做明确规定。
  本次《消法草案》拟赋予消协组织代表消费者提起诉讼的权利,当是对《民诉修正案》的一个正式回应。可以说,通过民诉法&变法&和新消法的修订,对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进行确认,既是现实的迫切需要,更是构建法治社会的一个有效途径。
  所谓公益诉讼,就是为了维护公众利益提起的诉讼。赋予消协公益诉讼资格,是保护消费权益的一大进步。由于我国未实施集团诉讼制度,使得消费者维权诉讼成本很高。如果此条款能获得通过,对于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消协提起公益诉讼,如果其胜诉,对于未参加诉讼的消费者,就一样有法律效力。这不但大大降低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同时也大大增加了不法商家的违法成本。这对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将起到积极作用。
  【新规速递】
  日起《网络发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这就意味着网络发票将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网络发票应登录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如实完整填写发票的相关内容及数据,确认保存后打印发票&。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线开具的网络发票,经系统自动保存数据后即完成开票信息的确认、查验&。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在线开具网络发票,不得利用网络发票进行转借、转让、虚开发票及其他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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