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规定两家邻剧都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零售许可证怎样办

第c02版:今日芝罘
四部门联查烟花爆竹零售点
个别零售点店外经营被警告,违规三次以上将被取消零售许可
&&&&本报讯(YMG记者 云全 通讯员 韶涛 俊涛 摄影报道)昨天上午,芝罘区安监局联合公安、城管、市场监督部门以及土产公司、日杂公司等单位,共同检查辖区内30余家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情况,其中,大多数的零售点能够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规定规范经营,但三家零售点在店外销售烟花爆竹,被执法人员警告,如屡教不改将取消其零售许可。下一步,安监等部门将继续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明察暗访行动,直至烟花爆竹零售期结束。  烟花爆竹经营门槛更高,必须专店销售  上午,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先后到黄务、世回尧、只楚等街道辖区,对30余家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了检查。每到一处销售点,执法人员都会检查销售点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营业执照、提货单等相关证件和票据。“如果发现证照不齐全,当场对零售点予以取缔。”执法人员说,通过检查提货单、票据以及烟花爆竹上的标示,鉴别烟花爆竹是否从正规渠道进货,是否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产品,如果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将当场没收。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自从烟花爆竹经营新规颁布实施后,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要求更加细致严格了,必须专店销售,且店内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须配备消防器材,禁止在店内住人,不得有明火取暖设备设施等。此外,严禁在集贸市场、车站、码头及公共场所摆摊销售烟花爆竹;严禁在室外沿街摆摊设点、走街串巷、流动零售烟花爆竹;严禁私自变更销售地点,不得一证设多店、一店设多家。  此次,联合执法检查还重点检查了是否存在销售拉炮、摔炮、砸炮、擦炮等经撞击、挤压、摩擦即可自燃、爆炸的产品; 是否存在销售钻天猴、地老鼠等无规则飞行轨迹的危险产品和装药量、尺寸、药物配比超标的产品;是否存在使用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产品等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产品;是否存在将烟花爆竹放、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严禁使用明火设施和无防护设施的灯具,并要张贴如“禁止烟火”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购买须知;是否存在超量存放等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家零售点店外经营被警告,严重的将取消许可  在蓁山路一家零售点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经营业户将烟花爆竹摆放在店外销售。“如果有个烟头扔在烟花爆竹上,后果不堪设想。”执法人员当场对经营业户进行了教育,并责令将烟花爆竹搬进店内销售,警告业户再发现违规经营的情况,严重的将取消零售许可。此外,执法人员还发现另外两家零售点存在相同的问题,并依法依规予以了处置。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区安监局将建立《芝罘区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生产信用档案》,将零售业户在烟花爆竹销售期间的安全管理情况、守法经营情况记录在档,凡是存在三次以上(含三次)违规行为的业户,三年内不再受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申请。  为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区安监局将牵头组织工商、城管、质监、公安、供销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对烟花爆竹采购、运输、批发、销售、储存等环节中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在烟花爆竹销售期间,配合辖区内的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处理,并记录在《芝罘区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信用档案》。  此外,发动辖区社区干部、协管员和广大居民监督各零售点的安全情况,大力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发现问题,可及时向区安监局等部门举报,电话:15。  市民需适量购买,存放时远离明火和热源  检查过程中,记者看到,不少市民在小年这一天前去购买烟花爆竹,销售热度逐渐升温。  执法人员介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的规定,烟花爆竹的产品外包装上,均注明了产品等级,分为A、B、C、D四级,其中,A级是指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旷地点燃放、危险性很大的产品;B级是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旷地点燃放、危险性较大的产品;C级指适于室外开放空间燃放、危险性较小的产品;D级指适于近距离燃放、危险性很小的产品。B级和A级烟花爆竹产品,不允许售卖给个人,市民只能燃放C级D级烟花爆竹。  购买烟花爆竹后,应如何储存?执法人员提醒,市民不要购买过多的烟花爆竹存放在家中,最好将烟花爆竹装入纸箱或木箱,远离明火和热源,放置在通风、防潮的干燥地点。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应当到空旷、平整的场地,远离加油站、加气站、化工厂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燃放烟花爆竹时,最好远离住宅区,要注意上方不要有高压线。此外,儿童最好在大人监护下燃放,成人不要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以上稿件、图片版权均属水母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水母网”。海城区80多家烟花爆竹企业申请26家企业获批
零售点间隔距离标准仅差一两米,仍被“一票否决”。这样近乎残酷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淘汰法”,在北海市主城区——海城区不足为奇。记者近日从海城区安监局获悉,今年共有80多家企业申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经过层层核查,仅有26家符合条件的企业获批,约66%企业因申请条件差之“分毫”被淘汰。
烟花爆竹安全,是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的重要一环。今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对安全“标准线”丝毫不降。据海城区安监局局长陈晓明介绍,今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条件延续去年的8项硬性规定,保持高门槛。其中,经营地点要求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对上述硬性规定,该局丝毫没有降低标准。据介绍,接到80多家企业递交申请材料后,该局逐一核查,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约40家企业直接否决,对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46家企业,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实地核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的20家企业也予以否决。
记者近日巡城时注意到,海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点均按要求在规定范围设点,并贴有“禁止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韩倩 邹如意)省政府新闻办批文?浙新办[2008]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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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两家金融单位燃放“开门炮”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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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从初三起禁燃烟花爆竹,但昨天仍有商家燃放&开门炮&。文广摄
  昨天,温州市区锦绣路两家金融单位因燃放&开门炮&而被传唤到绣山派出所接受调查。警方表示,禁放期间将加大巡查力度,加大打击力度,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一律处罚。今天是正月初八,按温州人习俗,企业商家会在这一天燃放&开门炮&。在此温馨提醒,今年从初三开始,市区就已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昨日是节后上班第一天,早上8点40分,在市区锦绣路某金融单位上班的陈女士听到窗外突然爆竹声四处,不一会儿就听到警车呼啸而至。原来是绣山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赶到现场,发现两家紧挨的金融单位都燃放了烟花爆竹,留下一地碎屑。根据规定,警方对两家单位燃放的工作人员各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据派出所民警介绍,2月6日,市政府制定并印发2015年春节期间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对烟花爆竹的销售燃放做出明确规定,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温州经开区)烟花爆竹的零售时间为2月16日至2月20日,燃放时间为2月18日至2月20日。
  市公安局有关人员介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违规燃放&开门炮&者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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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昨收缴非法烟花爆竹90余箱
  昨日,市安监局联合公安部门对市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情况进行巡查,共查缴非法烟花爆竹90余箱。
  在市区西城路一居民区里,一间开设在一楼的香烛店正在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巡查队发现后,当场对其存有的30多箱非法烟花爆竹进行收缴,同时将店主交由公安机关审查处理。随后,巡查队在龙湾区蒲州路一处非法销售点又查缴了50多箱烟花爆竹。
  &今天的巡查,整体情况还算好,持有许可证的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都按照规定停止销售了。&市安监局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梅品枝介绍说,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数量达到一定数量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未构成犯罪的非法销售人员也将面临最高15日的行政处罚以及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据了解,销售烟花爆竹需取得安监部门的许可,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按照规定设置专门的储存场所。而按照《2015年春节期间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规定,我市市区烟花爆竹零售时间为2月16日至2月20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八至正月初二),其他时间一律禁止零售。
  &接下来,我们还会继续对市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情况进行巡查,预计巡查工作将会持续到元宵节之后。&梅品枝呼吁市民如果发现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点,请拨打110或安全生产举报热线12350举报。
[编辑: 陈静] 
关键词:单位 市区 燃放 爆竹 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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