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扰信息里面的内容是真的吗?里面的内容是这样的: 您好!浙江省法院紧急大通知通知您!《淘宝》网把您一份

【文字直播】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8日作客浙江在线--浙江在线-浙江新闻
  主持人:齐院长,您好,2009年以来,您已二次做客“浙江在线”,今天是您第三次到“浙江在线”做客,在您的倡导下,先后有省高院院、庭长及和中院院长等26人次在线与网民交流,网民反响强烈。浙江法院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与网民互动交流,开创了全国法院先河。请问齐院长,开展网上与网民对话交流,对全省法院推进阳光司法有哪些好处?
  齐院长:浙江法院的院长能与网友交流这个形式我们没有断,在全国各个省是不多的,在线网友交流,各地都有一些,但是都比较零散,像我们长流水不断线的不多,我感觉非常有好处。网友非常关注司法,社会非常关注公平正义,人民法院属于人民,司法权、审判权属于人民,所以符合人民法院的属性。经常与网友交流,好处是非常多的,比如阳光司法需要接受群众的监督,在交流中听取网友的意见。民众需要了解法院,身边的纠纷很多,如何评判、如何看待,他们的专业法律知识可能不够,通过互动可以增加他们的法律方面的认识,增加知识。另外,法官也有互动的想法,法官也是人,他在生活中感受到对法官的误解很多,当然这里面法院队伍中有害群之马,但由于这样的现象后,很多人认为法官都是比较黑的,都是贪官、都是腐败的,法官也感到很苦恼,如果有这样与网友交流的机会,法官也想通过互动让民众理解自己,得到公众的支持,所以我认为这样的形式是非常必要的。坦率的说,我所了解的院长层面还是有心理障碍,怕讲错话,本来与网友很友好,万一逮到一句话在微博上放大,还是有点心理发怵的,但是,我也与我们的院长、法官说,咱们要相信与网友交流还是要坦诚,善人者人亦善之,所以,大家只要真诚相见,坦率的交换想法,哪怕有些话讲错我们也愿意纠正,26个院庭长连续二年的与网友交流还是比较真诚坦率的。
  主持人:我们这期访谈节目的主题是阳光司法,据了解,最高法院在去年提出了司法公开,我们浙江制定了阳光司法标准,从司法公开到阳光司法提法上的不同,是否也显示了我们对待司法公开的一种更高标准和认识?我们是如何来推进阳光司法的?
  齐院长:最高法院提的司法公开实际上是我们的宪法规定法院的审判活动,特别是开庭要公开审判,所以,最高法院以往提的比较多的是司法公开,我理解现在是更进一层,以往的司法公开主要目的是在于发挥司法教化作用,教育功能,通过司法活动、司法裁判公开后,使老百姓懂得人人要守法,法律是人的行为规范,而且不是道德规定,是用法律规定的,触犯的话要倒霉的、要付出代价的,通过司法活动的公开来教育人,我们通常叫法制宣传。现在情况就不一样了,不限于法制宣传,所谓法制宣传是刑事审判,在于预防犯罪;民事审判通过司法公开要我们不管是合同的双方,我们去超市买东西,这都是一个契约、买卖行为,双方要诚信、守约,谁违约谁承担责任,谁侵权谁承担责任,所以,当时讲司法公开我体会主要是一种宣传、教化。现在的司法公开含义大大扩大,所以为什么讲阳光司法比较多,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是能够有效遏制腐败,所以我感到现在的司法公开提到阳光司法层面,它更多的带有司法公正,防止司法腐败,当然也包含以前的法制宣传,更广了,大家更多的关注是有没有猫腻,司法是不是偏了,所以,通过阳光司法整个审判展现出来,原告是谁、证据是什么情况、最后怎么判的全部阳光,阳光后要在里面搞猫腻也比较难,甚至搞不成猫腻,所以我觉得阳光司法的提法对我们确保司法公正更高,也更符合群众对司法的期待。
  主持人:院长,您的简历中介绍,您在1968年至1979年遭政治迫害被关押、批斗、监督劳动。那时您还只有16岁,能说说您的这段经历吗?这段经历对您今天做好一个省的大法官有什么样的教益?这段经历跟今天倡导的阳光司法又有何种关联?
  齐院长:问到我的经历,像我这个年纪在当时很年轻,有这么一段经历的人不多,因为你刚才说我其实是从67年到77年,从年龄来讲是15岁至25岁,这个十年是一个人的青少年的时代,我确实是遭到了文革的政治迫害,因为家庭、因为本人的原因,所以我的青少年时代和同龄人不太一样,很多人是上山下乡、参加红卫兵,我的这十年就是在监狱、牛棚、监督劳动中渡过,所以这个经历是比较特殊的。因此,我这个经历可能与当法官也有关系,在后来粉碎“四人帮”彻底平反后,正好恢复高考,我那个时候监督劳动时白天很繁重,我是在社区挖防空洞,白天干活很累,但我晚上还在看书,当时恢复高考后我就在想考什么,当时想想社会无法制,无法无天,这么多人家破人亡,所以,我就想要学法律,我国一定要建设法治国家,后来考进政法大学后才知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真是任重道远,不容易,到现在为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但仍任重道远。所以我到浙江后,担任浙江高院院长,知道是浙江省委在全国最早提出要搞“法治浙江”,我就特别亲切,就愿意为“法治浙江”贡献一点自己的绵薄之力。
  主持人:通常我们理解的司法公正可能主要还是案件审理结果的公开,您认为在推进阳光司法的过程中,还有哪些司法环节是需要向社会公开的?
  齐院长:这个话说起来还得做这样的解释,不是所有全部的公开,因为还有不能公开的,还需要保密的也有,所以,谈到这个问题我想大概有这么几层意思:1、公开不是法官法院的权利,是一种责任,很多人认为有权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这个肯定不符合现实,公开是法官法定的义务、一种责任;2、以往理解是结果公开,我们说公开要公开过程,不能停留在把结果公布一下就完了,这个过程应该要公开,包括事前的公开,老百姓到法院来告状,把不是很清楚如何告状,你就要向他公开,比如问他案由是什么,这个纠纷是这个事由,然后要具备什么材料,很多老百姓比较朴实,来了之后就说欠多少,口说无凭,就要告诉他要提供什么证据,这样叫立案时的指导,而且在审判过程中还有公开,要对他进行诉讼指导,有些时候他不理解要阐明,我们叫释明。然后为什么这么判,开庭中哪些双方都要公开讲自己的道理,提供自己的证据,然后为什么你的证据我们不采信,他的证据我认为充分采信,都要把道理讲清楚,这一过程叫过程公开,不能最后满足判胜诉、败诉的结果公开;3、不能单向公开,要互动,我们要多创造渠道与民众、当事人互动,这方面现在也是有发展的。但是,最后我要说一下,不是所有的都公开,比如按照中国司法实践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审委会讨论现在还是作为秘密,合议庭讨论案件的情况也是作为秘密,据我知道,英美法系合议庭法官少数服从多数,但不同意见可以写在裁判文书中,中国还没有做到这一步,有人提出能不能学英美法系,我认为要考虑具体情况。再比如,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隐私的,人家小两口闹离婚,你全部到外面说这也不好,还有一些未成年人涉及的案件也不能公开,等等,所以,这些不是全部要公开,也要根据法律规定。我们现在比较简单的说就是“依法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我们要全部公开,依法可以公开的我们要尽量公开,依法能够公开的也是要调动各种手段,包括现在的网络手段公开。另外一层意思就是依法不能公开的,不能公开、不可以公开的,还是按照法律处理。
  主持人:齐院长,您觉得浙江是一个阳光司法的省份吗?老百姓的诉求能真正做到公开化和解决吗?
  齐院长:浙江是否阳光司法的省份我现在还不能说已经达到这个目标,所以,我想阳光司法是我们浙江法院追求的一个努力方向,到底是不是做到阳光司法,我想网友也未必都同意,我们离网友的“阳光司法”还是有差距的,但我们确实在按阳光司法的要求在做,今年2月份浙江高院下发了《阳光司法实施标准》,有36条,比全国法院要求高,高在哪里呢?最高法院把每个省确定的两三家法院作为示范法院,浙江就是三家,杭州中院、宁波中院、萧山法院,我们把这个要求拿来,根据浙江的情况再完善,形成36条实施标准,要求全省法院在今年年底基本达到,说明浙江的法官在往这方面努力,今年10月份我们就要去验收,这里面有硬件标准,也有软件标准,包括作风、态度、仪表、言谈,都是与司法公开有关。
  主持人:今年微博问政的流行,显示出信息化科技手段在推动政务公开方面的巨大作用。我省法院在推进阳光司法的过程中,有没有采取一些创新型的方法,比如加强新型科技手段的应用?
  齐院长:现在微博是人人都成为新闻记者,特别是7.23事故最早的微博粉丝发出来的,我也是在网上看到的,所以现在网络的信息时代确实给我们的阳光司法有很多新的内容,比如从我们的工作来讲,我们现在实行可以网上立案,但是网上立案要会玩手机、电脑的人,这个是一个可供选择的方式,另外,立案后,当事人可以通过我们的互联网查询案件进度,如果有上网的条件的我们就给当事人一个密码,通过密码了解这个案子,比如判了可以要求强制执行,我们做哪些工作都有记载,这个记载是可以通过网上来查询的,这就是主持人说的现代化条件。另外,我们开通了网上远程开庭,有时候原告、被告条件很困难或在国外,我们也想办法开庭,但我们现在网上远程开庭大部分是选案情比较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复杂的案件还是要面对面,有很多简单的刑事案件当场抓住,事实被告人也承认,判刑也是六个月左右的小案子,很多法院就不把被告人从看守所提到法院。全省有86个基层县、区都在看守所有视频室,被告人只要到视频室去,法官、检察员、律师只要在法院就可以,我需要把被告人拉到法院,这个就很好。民事案件也这样,有的温州当事人是侨乡在欧洲,一方当事人过不来就在网上远程开庭、远程取证。还有一个执行难“老赖”多,我们就搞信息共享,每一个失信的企业、公民,我们把失信记录全部和浙江信用网联网,“老赖”的信息全面在里面,当人家要和你做生意、录用你、贷款、消费等等的,到信用网查一下,信息公开后对不讲诚信、不还钱、死要赖帐、转移财产逃匿的压力很大,我们通过信息共享后,确实有些人、有些企业就主动履行,取得成效。所以,这都与司法公开、阳光司法,通过科学技术实现。
  主持人:有网友讲到,门户网站是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也是一个单位的脸面,现在各级机关都非常重视门户网站建设,但也有不少门户网站不注意信息更新,成了一种摆设。请齐院长介绍一下浙江法院门户网站建设的情况。
  齐院长:浙江法院的门户网站在全国法院系统总体上应该说做的比较好,103家法院全部建立了网站,据我知道,全国各个省还没有做到这一步,但是,你刚才说的确实是这样,103家法院全部设立了门户网站后,大家最头疼的问题,包括政府网站也有这个问题,不更新、老面孔,这个我承认现在有部分法院还是存在这个问题,辛辛苦苦把网站建设起来,都设计好,到后来没有很好的运作,这也反映阳光司法、司法公开的差距。前不久我们做了一个网上的检查,103家法院大概1/3相当好,更新速度块,内容活泼,和网民交流比较多;1/3基本合格,各方面也是更新比较正常,但是不够活跃比较呆板;还有1/3更新比较慢,最慢的是去年到现在还没有更新,所以,我们最近也做了一个通报,而且最近准备设计一个软件,可以即时检索更新情况如何,提醒法院要经常“洗脸”,不更新说明阳光司法的诚意还不够。在此,我也向网友表示歉意,我们尽量把工作改进、做好。
  主持人:齐院长您好,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说,主要还是从新闻媒体的报道中了解法院工作,现在法院要推进阳光司法,能不能主动一些,更多地通过报纸、电视上发布一些权威的信息呢?
  齐院长:我觉得这个问题我们以后是要及时的应对民众的期待,现在我们也碰到,再不及时地发布第一消息的话会有问题,比如去年浙江高院有一个副院长得了抑郁症非正常死亡,如果当时我们不在第一时间及时把他的遗属、病逝公布,如果不及时发布这些权威信息,人家马上就想又是一个贪官,我们第一时间发布信息后舆论就逐步平稳了,否则会很被动,对法院的影响会很大。
  主持人:有网友想了解随着阳光司法的逐步推进,法院和法官的安全问题是不是也要更多考虑?我们浙江有没有这方面的问题?
  齐院长:主要是当事人的情绪比较激烈,行为比较极端,对法官跟踪,甚至到法官家里骚扰,最近几年情况比较严重,或者说前所未有,因此,我们确实要加强法院的安全保卫,要加强法官的人身安全保护。现在有的法官因为受到当事人的违法威胁,有些法官回家时甚至不敢直接回到家里,要回头看看有没有人在跟踪,因为对方要威胁伤害你的妻子、孩子,有的法官甚至跟我说受到当事人威胁后,回家时要先经过超市,往后看看,后面没人再溜出去。对有些人作出的极端行为,我也非常忧虑,我们要采取更强有力的安全保卫措施,老实说,这种对法官的威胁也好、跟踪也好,甚至直接骚扰,还有把垃圾倒在法官家门口,用强力胶把门封死,三天两头来搞,有的还是基层法院的院长,这些都是违法行为,都是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法的,都是要受到追究的,所以我希望网友们支持法官,支持社会的公平正义,法官也要受到基本的保护,当事人即使再有道理不能采取极端的行为,这要受到法律制裁的,也希望得到网友的理解。
  主持人:有网友问,国务院在今年初颁布了新的拆迁条例、撤销了行政机关强制拆迁的权利,所有的强制拆迁一律要送法院审查,这对法院是不是一个很大的挑战?现在媒体上有时还会看到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致人伤亡的报道,我们法院有没有什么办法来避免这种恶性事件的发生?
  齐院长:这个问题确实是比较大的问题,因为强制拆迁问题随着我们国家的城镇化推进,已经成为社会很关注,政府也很纠结的问题,一方面我们需要旧城改造,需要改造老百姓的居住环境、公共环境,需要公路、铁路工程,有工程就需要有一定的拆迁,但是,另一方面老百姓是否得到了足额的补偿,老百姓的利益是否得到了维护,在里面有无野蛮拆迁、暴力拆迁,甚至有些开发商很不仁义,一方面赚取暴利,一方面压低补偿,老百姓的利益不能得到保护,这方面我觉得国务院是看到这个问题,所以提出一是开发商自己不能强拆,政府也不能强拆,全部由法院审查,由法院决定是否强拆,但这样决定后,平心而论对法院的压力很大,矛盾都到法院,是否该拆迁、补偿数额是否足额、程序是否公平公道有很多问题,所以压力是比较大的,我们一部分法官也比较担心,拆迁问题老百姓就是一锤子买卖,要较真、讲清楚。国务院条例实施后,总体上我们浙江的情况还是比较平稳的,据我知道大概全省条例实施后有一百多件涉及强拆,受理后通过政府能够尽可能地做工作,把瑕疵弥补,大部分后来还是自动履行,上半年强拆的大概是四件,比较平稳,没有人身伤害的情况。人的生命价值高于财产价值,我们要永远记住,不能让恶性事故发展,人的生命价值高于财产价值,底线不能突破,不能搞野蛮。浙江党委认识比较一致,所以还比较平稳,但我们以后一定要守住这条底线或红线,一定要保护老百姓,使工程能够为造福群众,使他们的利益得到满足,当然,我说的是合法的情况。
  主持人:醉驾入刑是今年一个热点话题,我们浙江是如何处理这个问题的?
  齐院长:醉驾入刑是全国人大通过修正刑法后最体现法治份量的一招,因为只要在驾驶时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1就构成醉驾,因此醉驾入刑实施以来,“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深入人心,现在交通事故酒后造成的事故大大降低,老百姓都说如果政府处理问题都像醉驾入刑就好了。当然,醉驾入刑也要掌握政策法律,这里面有一些争论,据我知道当时有一个担心,国家规定公务员构成犯罪的就砸饭碗,公务员群体如果醉驾饭碗就没有了,生计就要付出代价,所以这方面还是有点担心的,要看醉驾的情节如何,因为一个人的酒量不一样,个体差异很大,你测出来酒精成分80mg/100m1以上,但是开车没问题,所以还是要看具体情况,我们和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进行了协调,怎么样把醉驾入刑严肃执法,毫不含糊的打击犯罪,又要在政策把握上拿捏尺度。醉驾入刑是5月1日实行的,当月我省此类案件就有九十余件,效果是比较好的,这九十多件一般都是有碰撞后果,比如撞到树上、碰伤行人,事情不大,但发生了交通事故被人家拦下来,这九十多件全部判刑,缓刑的三、四件,没有一件是免于刑事处罚的,而且比较平稳,这里面就有一个公安交通大队的醉驾,一视同仁,该砸饭碗的还要砸饭碗。从我们省也可以看到全国,总体醉驾入刑是好的,交通事故大大降低,是很大的进步。
  主持人:“7.23动车事故”后,赔偿标准几度变更,最终变为91.5万元,温州动车事故为什么出现三级条,当时的司法建议是什么?
  齐院长:这个事故我也比较关注,安全性大家更是关注,赔偿标准确实有三个依据,一个依据是铁道部2007年通过国务院发布的条例,发生铁路交通事故后死亡的如何赔偿;第二个依据是在之后有一个工伤条例,也是国务院颁布的,赔偿标准与铁道部的标准是有区别的;第三个依据是全国人大通过的侵权责任法,在侵权责任法中,对人身死亡赔偿又有一个标准。三个标准不一样,铁道部开始认为应该按照铁路的交通事故的条例来处理,是有依据的,按照铁路条例的计算,最后发生事故人死亡后是17.2万元赔偿金,2007年国务院发布这个条例前是4万,2007年提高到了17.2万元,比过去大大提高标准,所以铁道部也有一定的道理。考虑到这次动车的伤亡情况比较严重,大家不知道有没有注意到细节,动车倒下去的是一等座,比经济座的损失更大,铁道部在17.2万元的基础上加到50万元,而且听说当天提出来后,就和福建的家属达成协议,后来据我知道,温州的被害人家属不满意,他们大概也在查阅这些法律依据,感到还可以再高一点,而且家里付出的代价很大,所以纷纷到政府要求向铁道部反映。省里非常着急,总指挥是吕祖善省长,他在总理来的前一天晚上九点半给我打电话,说这三个标准请省高院给一个建议,我们看了之后,工伤标准不一样,他的计算方法计算下来是60万元,然后是侵权责任法,按照侵权责任法我们计算下来可以达到90万元,在这个情况下各有道理,按照铁道部的条例处理肯定有一定依据,今天也借这个机会向网友说清楚铁道部是有依据的,问题是怎么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佳结合,人性化处理,给大家以安抚,所以我们感到尽管有铁道部的条例,但按照就高不就低按侵权责任法赔偿比较好,因为侵权责任法相对于条例来说是上位法,条例是下位法,按照法律来说是上位法高于下位法,最高法院有司法解释,当两个都可以适用的话,当事人有选择权,当事人肯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再一个,侵权责任法是2010年以法律形式发布的,条例是2007年出台的,这叫后法优于前法,现在物价也不一样上涨了,各方面因素结合,我们认为侵权责任法依据更充分,最后协商后同意按91.5万元进行赔偿,我认为91.5万元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是比较好的,现在这个事故问题也慢慢在平息,所以,这是比较成功的一次善后处理。
  主持人:有网友说,认识齐院长,是去年的一篇都快记者郭婧写的《大法官齐奇衢州微服探访记》稿件,自2007年底到任以来,您怀揣相机微服暗访走访了全省上百家法院,为什么会选择暗访这样的形式,您在暗访中发现了哪些问题呢?
  齐院长:现在省里领导,到下面基层检查工作,我们有时候心里也感到不踏实,因为到下面去一般事先都要告诉他,领导都会有准备,有些还有文字稿件,感到有一定的形式成分。我下去只是一辆车,带一两位同志下去,先到地市一级,再到县一级,甚至到乡镇一级,跟着我的人就越来越多,心里感到不踏实,也不容易。所以,我和同事商量把103家法院跑完后再去就事先不打招呼,往往到一个法院、法庭大概10分钟、20分钟就被人家发现,但是至少他没准备,相对真实一点,我希望能掌握真实情况,与大家有真正互动,我在走完103家法院后到下面法庭都不打招呼。我现在已经走了很多法庭,有非常好的,也有相对差一些的,环境不怎么好,甚至有的法庭里还看到鸟粪,座位上有灰尘没有及时打扫,包括我们有些法官在人民法庭,和老百姓比较亲和,在规范化程度上可能与中院、高院有区别,但是我想,基本的规范还是要有的,比如开庭着装、卫生、门卫。所以,我每次去都会有点评,好的有几条,不足的有几条,发给全省法院参考,对各个法院触动比较大。我有时候中午到下面法庭后,就和他们一起吃饭,他们觉得碰到我一次也不容易,都是年轻人,我也和他们聊聊家常,听听他们的压力、苦恼,听听他们的心声,都是比较真实的。所以,我觉得提倡领导干部不打招呼下去看一些真实情况,直接和基层同志做交流,对我们掌握工作情况,取得指导工作的主动权还是有帮助的。
  主持人:如今每逢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网上舆论是非常强大的,您认为这会干涉到法院对这类案件的正常审判么?
  齐院长:这个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始终是双刃剑的问题,一个案子还没有生效,当然可能一审判了,或者一审还没有判,还有待二审,二审判了还可以申诉,网民发表意见是可以的,例如天津有一个许云鹤把一个摔倒人扶起来,这是一个事实、证据问题,如果网民在发表意见时离开事实讲,假设站在出租车司机这一边,认为就是做好人好事人道扶起来,今后社会就没有人扶,然后指责老太太昏头,由自己情绪宣泄,离开事实讲观点,这就讲不清楚,现在天津法院在判,我也无从评论,我只是想说舆论确实可以使法官看到外面有什么样的观点,也可以说是群众的监督或群众的意见,但是,又不能受他左右,因为网民的意见不完全等于民意,民意是要有一个人民群众的大多数,要有数量概念,据我知道,每次网友的炒作、宣泄在总量中还是极少数,所以,这个声音还是要听的。其次,人民法院的裁判是依法独立裁判,不能完全被舆论所左右,云南李昌奎案现在依法纠正,原来判死缓错误,现在判死刑,这个我感到舆论监督就起了一定的作用,所以,它既有监督作用,我们要认真听,但又不能被舆论所左右,最重要的是法官要沉下来想想事实是什么、证据是什么,然后按照法律来讲应该在哪一个档次对他进行处理,我们就是执法的,我们不是立法,司法是把法实践好、执行好,所以司法也叫执法,我们的依据是法律,但是法律背后就是人民群众,是民意,法律是代表民意。因此,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主持人:海洋经济是浙江又一个发展契机,法院能在助推海洋经济发展上有所作为吗?我们现在有没有什么司法政策?
  齐院长:浙江是海洋省份,海洋面积比陆地面积还要大,所以我们对海洋经济是很重视的,涉海洋纠纷非常复杂,处理难度也比较大,司法义不容辞,而且是非常重要的方面,最近国务院也通过了在舟山设立海洋经济新区的决定,温州、台州、杭州等沿海城市都感到有新的发展增长点、发展契机,但涉及到里面的问题还是很多的,比如浙江的渔民,他有用海权的问题,他搞海洋养殖认为祖祖辈辈在这里,想怎么养就怎么养,据了解,舟山渔民养鱼取得使用权的只有30%,其他多数是没有使用证的,造成网箱乱放,正常海道通行被打乱,另外还与他人有纠纷,所以影响海洋经济的发展是很多的,都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规制、理顺。再比如,海事造船,现在资金链比较紧,造船除了国有企业还有很多民营企业,定单下了之后又不要了,定金也不要了,造船的人怎么办?这就形成纠纷,我们要妥善处理,尽量让这些船不要成为烂尾工程,这就需要我们法官很好的处理。另外,海洋货物运输过程中海事海损、撞船也是经常的,都是由我们海事法院处理。为此,省高院专门提出23条意见保障海洋经济顺利发展,省里对我们的做法非常赞赏,希望法官在海洋经济发展中起建设性的作用,起规制的作用,我们还是大有所为的。焦点案件研究
谢朝平被抓前的最后手记:天天都在预感邪恶之手在逼近  
(此文转自成都商报记者刘虎的博客。博主按:此文系作家、前检察官、前记者谢朝平在被陕西渭南警方抓捕前发给一位朋友的。全文8000余字。本博仅作公开,不评论。)
渭南封杀《大迁徙》前后
&&&& &  6月26日,周六。《火花》杂志社允许我以&火花2010年增刊&的方式出版的长篇纪实文学《大迁徙》托运至陕西省渭南市,给当地要求得到此书的移民代表办理好交接手续后,我连夜回京。 &  28日,周一。刚上班,渭南传来消息:27日凌晨一点,五六个公安和几个县文化局的人突然闯进渭南市大荔县移民代表马连宝家中对其审讯,要其交出《大迁徙》。该县的文化局长说:《大迁徙》的写作目的是扇动移民闹事,泄露国家机密。窝藏此书,坚决法办。&审&到7点,没有此书的马连宝仍无书可交。专案组的人便写了一个保证书,内容是马连保知道了有《大迁徙》流入大荔后一定要主动举报,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一伙人强迫马连宝在&保证&上签字画押后悻悻而去。 &  在渭南市区,警察们收获颇丰。渭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传给山西省新闻出版局的&关于对《火花2010年增刊&&大迁徙》一书鉴定的报告&称:接群众举报(实际是某局的电话偷听),渭南市内发现疑似非法出版物《大迁徙》一书,经调查,在渭南城区有4800本,在华阴市发现3500本,现8300本疑似非法出版物均已异地封存&& &  几天后,我看到了华阴市文体事业局的(阴文稽)文罚告字【2010】第1002号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说此书是&非法出版物&,要根据《出版管理条例》55条将抄走的《大迁徙》全部没收。 &  华阴市文体事业局没收数千册《大迁徙》并认定此书是非法印刷物的依据是山西新闻出版局6月28日的一纸鉴定。该鉴定书将《大迁徙》鉴定为&非法出版物&的法规依据是《出版管理条例》30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 &  后来,华阴市保存《大迁徙》的移民董生鑫在申辩书中说:《大迁徙》一书是作者谢朝平报经北京的火花杂志社审查同意后出版的,北京的火花杂志社也有权出版此书,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假冒出版单位的名称或者报纸、期刊名称去出版《大迁徙》,故山西省新闻出版局将《大迁徙》鉴定为&非法出版物&的事实依据错误。 &  对于华阴市文体事业局没收数千册《大迁徙》的法规依据,董生鑫也提出了异议。他说,华阴市文体事业局没收我四千多册《大迁徙》的法规依据是《出版管理条例》55条,该条款的主要意思是&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单位,或者&&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如上所述,火花杂志社北京采编部并非该条款中&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单位&,作者谢朝平也绝非&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大迁徙》的盗版者,单位是合法的新闻媒体,有权出版增刊。谢朝平是原检察日报持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记者证的正式记者,他有权采写并有权出版自己的作品《大迁徙》。华阴市文体事业局以错误的调查事实作为《大迁徙》的定性和处罚依据已经严重错误,以错误的调查结论为依据并错误地套用法规没收我从别人处赊来的合法图书更是错上加错。 &  董生鑫的申辩多少有些不全面。后来才知道,杂志社出增刊是要经有关部门审查的,但刚接手办火花杂志下月刊不久的社领导忽略了这一程序。 &  但董生鑫认为:&《大迁徙》是库区移民要求写作、出版的好作品,发到库区不会引起上访、闹事等不稳定的事件&。他认为,即使《大迁徙》在付印时审批手续有疏漏,也应由行政部门处理,他&抗议华阴有关部门动辄使用公安、国安&管理&新闻出版和打压移民&。 &  同时,董生鑫希望有关部门妥善解决此事。他说,如果你们认为火花北京编辑部是假的,请你们到北京调查后依法查处这个假冒的媒体;如果你们认为《大迁徙》是&非法印刷物&,就请依法处罚同意印刷此书的有关部门;如果你们认为作者有&扇动移民闹事,泄露国家机密&之嫌,就依法追究;同样,你们若认为自己的处罚决定证据不足,事实有误,或者是于法于规无据,就请尽快纠正错误,归还我的4300多本《大迁徙》&&当然,假如你们想要这4300多册书,我也可以考虑卖给你们。 &  书被没有了,董生鑫却说:其实,库区官方的收缴行为是没有多大作用的,库区这样大,移民这样多,你们把书收得尽吗?即使你们把书收缴完了,如今的网络这样发达,你们能全部封锁吗&&只要你们没有封锁所有网络的本事,《大迁徙》及评论《大迁徙》和你们可耻行径的文章就可能一夜之间天下尽晓,到那时,你们还有什么奈何?现在,如果你们还了书,还只是库区的移民阅读、保存此书,如果你们买了此书,当然也只有你们知道此书,但你们若想以收缴来了结此事,其结果可能是全中国的人都知道并都关注这本书! &  火花杂志社对于渭南方面以公安管理新闻出版的行为也非常不服,28日给陕西省和渭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复函,说《大迁徙》是一部反映人民疾苦,人民呼声的作品,事实真实可靠,渭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封存《大迁徙》一刊执法不当,应立即纠正。在复函中,杂志社质问渭南方面:你们为什么怕事实、史实见读者见人民? &  陕西和渭南没有回答自己&为什么怕事实、史实见读者见人民&,他们上下活动,加紧操作,进一步扩大战果。 &  28日上午下班前,有关部门指示:北京办的《火花》杂志下半月刊立即停刊。 & &  
连累火花杂志被停刊,我愧疚不已,在向其表达自己的歉意时,被封掉杂志而可能砸掉饭碗的朋友们却提醒我:你要小心点,陕西和渭南可是下了狠心的,公安局和国安局都介入了。小心整你的文字狱。 &  我不以为然,&不大可能吧,我的书一不反党,二不反社会,只是披露了渭南在移民问题上的腐败,反腐败怎么可能遭文字狱?&我安慰杂志社的朋友,&放心吧,除了秦始皇和清朝外,也没有见过哪朝哪代怎样迫害文人和著书的人。如今朗朗乾坤,陕西和渭南的官员敢开这个先例?& &  一朋友却骂我孤陋寡闻,他说:彭德怀在庐山的万言书所写的难道不是事实吗?他的下场你应该知道吧!张志新因向中央进言,不是也被割断喉管后被枪杀吗?几十万右派忠诚地给党提意见不都毁了一生吗?说真话,替老百姓说话,很多时候都是要以头颅、鲜血和宝贵的自由为代价的。&&& &  我仍坚持:那是从前,如今也许不会了。 &  &不会?&朋友问我,&都执政六十多年了,为什么还没有个新闻法?无法可依,记者就有欲加其罪,何患无词之险,一些官员就有随心所欲迫害记者的自由。被媒体曝光的官员上京抓记者的事情就会前年有,去年有,今年也会有&&& &  朋友的话虽令人心惊胆战,我依旧热血豪情,&他们真要那么做,我愿以我的生命推动中国的新闻事业和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  29日上午,从火花杂志社传来消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调查小组即将进入杂志社调查。我觉得自己的预感是正确的&&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调查小组介入此事而不是由公安管理新闻出版并由他们进行最后的&盖棺定论&就证明我们的国家是讲法制的。 &  随后的事实证明:一个太无政治敏感,并不真正了解中国法制特色的人的感觉总是错误的&&30日晚,杂志社的朋友告诉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调查小组没有动静。 &  我正觉得纳闷,当天下午,渭南的朋友打来电话:渭南市公安局的专案组将赴京调查你和《火花》杂志社&& &  我预感到,《大迁徙》不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调查而改由渭南公安专案组调查,我和我的作品也许真的要&升级&了。情急之下,我开始紧急地采取应对措施:给家属安排我万一被警方抓走后他们应何去何从;给新闻界的朋友打电话求援;把手头所有的《大迁徙》赠送给友人&& &  此后的日子一直在激愤和惶恐中度过。 & &  
对于《大迁徙》的写作动机,我已在《大迁徙》中的&女宣传部长问:是高检院能管中宣部还是中宣部能管高检院&一节里讲述过。 &  作为《检察日报》《方圆》杂志社的记者正式介入渭南移民问题是2006年5月中旬,杂志社派我前去渭南采访。这次采访非常不顺,先是在华阴某市委常委处受了一顿凌辱并受到此人&在库区乱跑,不保证你的安全&的威胁,后来,采写的稿件《655次举报》都送印刷厂了却被渭南的&灭火队&给&灭&了,&灭火队&的那位女宣传部长还得意地问我&是高检院能管中宣部还是中宣部能管高检院&? &  当时的屈辱和沮丧可想而知。 &  但这次采访的经历却使我有了意外的收获&&采访到了谁也没有采访到的原渭南地区移民办主任程远,从程远和&灭火队&处获得了近十公斤的材料&&从那一摞厚厚的材料里,我终于明白了渭南市在移民问题上发生这一切的原因,也渐渐领悟出了渭南市在特殊时期、特殊事件上特殊的&政治生态平衡&&&那些与土地、返库、送礼、挪用移民资金等等问题并无牵连的领导,那些也想亲民、对库区土地、返库、送礼、挪用移民资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深恶痛绝的官员们,那些也许并不知道举报者李万明等为何许人的上级官员,为了库区&稳定&,为了&治&住那些他们想亲近而又不得不狠心对其&治理&的移民,为了对付那些他们想解决而又无法、无力解决的问题,为了渭南甚至是陕西或者是某一系统的&形象&与&名誉&,他们主动地走进了一个&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圈子&,自觉不自觉地&包容&、保护他们本来深恶痛绝的下级官员,违心地整治那个告状不止的愚公李万明和那些&不安分&的移民,用对上撒谎,对下大棒的方法维护整个&圈子&的&政治生态平衡&&& &  库区的现状和移民们的贫穷和苦难使我产生了一个强烈的念头:写一本书,把三门峡库区移民的这段历史记录下来;把移民们烙印在历史记忆深处的磨难与挣扎记录下来;把移民来来去去闹返库,执政者给予的充分理解,并尽力创造一切条件,争取让移民安居乐业的情况记录下来;当然,也要把库区那些侵害库区移民利益的腐败现象记录下来&& &  在这种动机和写作欲望的推动下,从2006年下半年起,我六去三门峡库区,开始了进一步的采访和写作。2009年底,我把书的初稿交给报社龙平川指教时,我这位诚实而厚道的朋友激动地说:&老谢将三门峡移民史写成了一本书。我以为这样的选题是需要以做课题的方式,由一个课题组来完成的,却由他一个人用绵里藏针的方式颠覆了三年前的那次撤稿&&我可以放弃和逆来顺受的东西,他却没有逃避。& &  朋友还说:&2006年6月,当我撤下本书作者谢朝平当初的两篇系列报道时,我没有太多去关心这个行为的是非对错。或者因为我的麻木,对我来说,这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所以当整整两个月后,中央电视台对渭南相同题材进行报道时,我既不觉得诧异,心中也无波澜。我不会去追问何以如此,因为我知道那股力量由何而来。& &  龙平川对《大迁徙》的评价是:此书的又一重意义在于对贪腐的揭露和深恶痛绝,代表了普通人朴素的情感&& & &  
书稿经过反复修改后,我开始联系出版事宜。 &  稿件寄到文联出版公司后很快有了回音:&稿件很好,但目前我公司不宜出版。& &  中央电视台的一位朋友找了一出版社,编辑提出,把稿件中的地名、人名和写作背景隐去后可以出版。此提议被我否定。 &  我把稿件寄到思想比较开放的广州某出版社,张编辑很快回信:您的作品我快速浏览了一遍,里面的内容比较有震撼性,的确是一部优秀的报告文学。我认为您写的事实老百姓和当官的都知道,就是中央领导也应该知道真情。但是,这种事情没有人去处理,因为处理起来难度大,甚至会搭上性命。 &  大家都知道而不愿意管的事情,您把他写出来了,您就是文学英雄,但是,出版起来可是不容易,这类选题可能出版局会安排专业人员审阅,审阅的人都是自保,很怕自己没有看准出了问题,一般都是把尖锐的地方修改后可以出版,而修改后出版的价值也就大打折扣了。 &  我可以帮您申报明年的选题。我们没有那种轰轰烈烈的新闻轰炸能力。单位也没有宣传的专项资金。难度大的选题,讨论时一般都有很大阻力。& &  虽然有阻力,但这家出版社最后还是同意让我自费出版。就在商议出版事宜时,张编辑打来电话:领导又不同意出了&& &  从张编辑欲言又止的话音里,我知道:是有人打了招呼。 &  过了几天,渭南移民局李万明打来电话问我:&局里某领导问我出版书的事,他们是怎么知道的?& &  从那时起,在检察院呆了十多年之久的我恍然大悟:我与李万明谈出书之事的电话被某某局监控偷听了! &  这在库区是很正常的事&&我不止数次地从移民处得知,当地一些官员对他们的电话内容总是了如指掌。比如他们在电话上联系了要上访、要研究什么或办什么事,当地官员总是先他们一步张网以待。 &  某某局颇有成效的监听让库区移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华阴移民董生鑫在他的&申辩书&中曾说:据不完全统计,自返库来,被当地公、检、法、国安和政府官员以非法拘留、讯问、搜查、劳教、打骂、罚款、跟踪、判刑的移民至少在2万人次以上&&已年满75岁,没有文化、身材矮小、又聋又瘸的移民陈思中向有关部门反映库区10万亩土地被官员侵吞而招来&扇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羁押数月;移民们在一起商议如何要回被华阴及省里截留的5900多万元救灾款,81岁的刘怀荣等人被扣上预谋夺回部队土地的罪名劳教一年;张应龙等人因保存一份已解密二十多年的文件被当地国安局以&非法获取国家机密&多次审讯;移民扫墓也被政府组织数百警力拦阻并大打出手&& &  用警察管理移民,用警察管理媒体,用警察和技侦手段管理新闻出版,这已是渭南&法制&的常态。 &  他们有一个恶棍赖皮们惯用的&绝招&:记者到库区采写了官员侵占移民利益,截留移民资金等问题后,渭南的官员总是恶人先告状,利用他们多年来为应对、忽悠媒体建立起的关系网,或到中央有关部门谎称&记者采访不实&、&文章发表了会影响库区稳定和经济建设&,或用重金到有关媒体&灭火&,同时,私下里出动警察和专案组对记者、对库区移民大打出手&&1996年,渭南和华阴出动数百名警察和干部在方圆数百公里的库区大肆非法搜查和收缴《工人日报》及《中国妇女报》,抓捕读报群众,非法拘押与媒体有联系的市移民局干部李万明20多天;2005年,渭南市委宣传部没收《民主与法制》杂志社王记者的记者证;2007年,华阴市公安局扣押的某报陈记者;2008年,渭南市政府领导强迫渭南日报修改新华社关于报道渭南滞留移民救灾款三年不发的内容;2009年8月,该市又发生了某政府官员下令追缴《渭南广播电视报》和&治理&《渭南广播电视报》记者权正民的事情;到渭南采访的记者被当地官员派人跟踪监视几乎是他们共同的遭遇&& &  这种现状使我不得不小心谨慎,知道渭南某某局偷听了我的电话之后,联系出书之事我再不敢在自己的手机上讲了,而是选择公用电话或办公室的其他电话。在秘密的联系中,2010年5月,火花杂志社同意以专刊的形式出版《大迁徙》。 &  杂志社同意为我出书之后,我又两次去渭南,找有关人商议书的印数等事宜。开初,移民们打算找移民中的某大款出资将此书送给库区数十万移民,但大款说自己的工程急需投资而拒绝了出资,我只好向人借债印刷此书。 &  书印好后,为了吸取过去电话被人偷听的教训,李万明和几个移民代表换了手机和号码,结果,没有领教够监控之苦的李万明和某移民代表不以为然,仍用换过的电话号码四处与人联系。结果也就可想而知&&某某局和公安机关循着他们的电话内容如囊中取物地把还散发着油墨香味的《大迁徙》进行了&异地封存&。 & &  
&一个月前渭南那位朋友报告的消息终成现实&&8月2日,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副大队长朱福利、警员王鹏一行三人组成的专案组赴京调查《大迁徙》。 &  专案组很牛,原火花杂志社北京编辑部的人介绍情况,他们拂袖而去,指名点姓要找原杂志社负责人魏丕植。有着博士、教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日史编辑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国史编修馆常务副馆长等头衔的副部级官员魏丕植是一个知识型领导,此人对腐败之风嫉恶如仇,忒见不得人欺负百姓。正是这种忧国忧民之心给魏招来了麻烦&&他想出一本帮老百姓说话的书,却被停了刊,还被渭南的公安缠上。专案组找魏时,他开会晚去了一会儿,专案组找来当地派出所的警察去传唤他。魏刚刚问《大迁徙》的内容有什么问题,警察们呵斥说,我不管内容对错,只针对你的违法。朱大队长则&启发&魏&出一个不知道《大迁徙》出版情况的证明&,魏从中看出了专案组诱供、办假案造文字狱的的险恶意图,他问:难道你们想颠覆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的真理、真相、真人、真事?王鹏恼怒地站起,说&我是警察,中国领土上的事我都可以管!&魏告诉专案组:《火花&大迁徙》增刊没有违背任何法律和党的任何方针政策,他指出:严重侵害移民利益的事40多年一直在渭南发生,你们作为执法部门不闻不问,是重大失职!你们用武力管理&新闻&和移民,阻挠移民看这本关于他们自己历史的书,应接受调查和审判的是你们! &  魏丕植还表示:我们不会配合你们办文字狱案件。他问警察们,&若移民的遭遇发生在你们之父母或本人身上,你们又将怎么办?一个党员要讲党性,一个干部要讲责任,作为一个人,要讲良心!& &  讲完,愤怒不已的魏丕植下逐客令。王警官气急败坏地指着魏丕植吼道:跟你没完,我们回去办好传唤证后还会来!我们要把你&请&到渭南去见我们的书记! &  后来,原火花杂志社北京编辑部的编辑们告诉我:来那几个警察一口一个他们是奉某某领导来京的,一副领导&家丁&和&打手&的样子。编辑们对&家丁&和&打手&们气愤不已,8月3日向中宣部、公安部、陕西、渭南等地领导反映了情况。请求领导们制止渭南警察的违法办案,不要让渭南警察再炮制出第二个遂昌仇子明事件(7月,《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撰文披露某上市公司内幕,被浙江遂昌公安局全国通缉,浙江省公安厅核查后,责令遂昌公安局解除了对仇子明刑事拘留并向其赔礼道歉)。 &  但在陕西,省公安厅也能像浙江省公安厅那样核查编辑们反映的情况吗? &  魏丕植的部下们很担心我的安危,打来电话警告:老谢,小心他们来找你的麻烦哟。 &  这之前,我已从律师和新闻出版部门的权威们那里知道:根据案情和法规,《大迁徙》即使属于&非法印刷物&,法律也不能追究我的责任。渭南警察找不到我的什么&麻烦&。 &  但我不能相信事实和法规,在如今的法制环境里,在渭南那伙长期践踏法律和颠倒黑白的执法者那里,早就有很多个&仇子明&了,他们不会在乎再炮制一个&仇子明&案件&& &  8月8日,李万明打电话说:6号那天,临渭区公安分局某副局长带着三人把他请到局里,对书的作者、写作过程、运输、是否收费等问题进行了讯问;头一天,华阴公安局也对移民代表董生鑫进行了相似的讯问。 &  多年的政法经验告诉我:这也许是&收网&前的清除外围,他们的下一步准备把谁收入&网&中? &  && &&谁都有可能。他们可能会不达目的誓不休。 &  果然,8月13日,渭南的那两个公安又到了北京。他们要找的魏丕植等领导却出差了,但他们说,他们会在北京等下去的&&&&&&&&&&&&&&&&&&&&&&&&&&&&&&& &  8月14日(周六),渭南的公安找到原火花杂志社北京下半期陈书记家。事后,陈的女儿说:&节假日,公安的找上门,吓得我不知怎么办好,还以为父亲出什么大事了!& &  17日中午,山西文联李文明主任给北京火花杂志社原负责人魏丕植打电话说:渭南的人到新闻总署闹事了! &  据李文明主任讲,上午上班不久,突然接到省出版局报刊处的电话,叫他去一趟,到省出版局后,报刊处的领导告诉他:情况严重,新闻出版总署打电话到山西,说上午上班时,渭南市十多二十人到总署上访,要求总署出面收回还未收完的《大迁徙》,要求除让火花杂志社北京下半期停刊外,还应加重处理下半期的领导。 &  李文明主任将情况告诉原火花杂志社北京下半期后,杂志社的人从侧面了解到:这次到北京的警察就有6个,文化、宣传部等部门也都来了不少人。去新闻总署的人大概就是这批人,提出这种要求的也只能是这些人。 &  据原火花杂志社北京下班期的工作人员讲:到杂志社调查的那些警察前些天总是一上班(8点)就来了,今天是十点半后才来的,估计是到总署上访了才来的。 &  &&&&&&& &  (8月14日,渭南的公安找到陈书记家,15日,找杨谈,当天晚,小王来我处,让签字,杂志社约定只印500份,目的是把责任揽过来,免得公安去骚扰;这样很危险,但已给杂志社添很多麻烦了,签字时,给王讲,渭南的移民已复印了杂志社原来同意印1万左右的文件;16日下午2点多,杨来电,讲了找陈书记的情况,说下午找她,后说再打电话,见不见渭南公安,见了怎么讲;晚,王来电叫把采访证给他,来人收走;17日,公安找小王,渭南十多二十人去新闻总署上访;杨派人送来&紧急通知&;天天都在往此文上添写内容,天天都预感一双邪恶之手正在逼近) &  
谢朝平:《大迁徙》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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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朝平:《大迁徙》第七章作者:谢朝平来源:选自谢朝平著《大迁徙》来源日期:本站发布时间: 12:00:46阅读量:1135次  44、“避风港”
  谈移民局在渭南市的地位,还是应从郑博的诗开始。
  2002年,郑博的诗风发生了一些变化:关注移民局现状,担忧单位前程的内容渐渐取代了被罢免之时的那种怨天忧人,怪罪组织的怨言。2002年4月,他在一首《感事抒怀》的诗中表达出了一种“人去事衰单位乱”的深深忧虑:
  三讲蒙羞越两年,机关日乱我心寒。
  只因心软常容鬼,更怨眼瞎未辨奸。
  好人受气盼公理,小丑得志结私缘。
  十年辛苦一朝毁,春去花零泪凵馈
  三个月后的7月12日,他又在一首《闻机关机改有感》中直接了当地表露出了对自己继任者们的不屑与嘲讽,同时毫不隐晦地揭露了渭南市在确定局领导时装腔作势地搞竞选作秀,而暗地里搞未选先定,用有问题的人领导移民工作等等“欠公道”的问题。
  主官未到忙机改,不恤民情究可哀。
  拆庙搬神存私虑,选人论事欠公裁。
  台前竞选空作秀,幕后平衡早定牌。
  无理减科招众怨,机关从此祸胎埋。
  透过诗的时代背景,回忆一下渭南移民局当时的情况,我们可知:已由渭南市移民办改称为渭南市移民局的这个单位那时的确进入了一个管理欠佳,“机关日乱”的时期。该局的很多职工都认为,移民局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是频频更换局长,把移民局当成了“干部下乡渡金的桃花源和锻炼提拔的跳板和试验田”。
  这样的牢骚并非空穴来风。回忆一下渭南移民局人事更迭的过程也就明白局里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牢骚了――郑博卸任后,原局里的副主任田春保主持了半年工作。接着,市委组织部一纸任命,原富平县委副书记白兵权成了渭南市移民局长。半年后,白兵权因在富平当副书记期间把一个舞女调到法院当法官的事败露而停职年余,这一年多又是田春保主持工作。2002年9月,渭南市原农机局长王民庆调任移民局长,此人在该局用两年零三个月时间搞完了移民工作六年规划,在国务院争取回12.83亿移民资金,在华阴用1.33个亿办起单板层积材厂,用86万在渭河北岸办起果蔬气调库后,2004年12月,渭南市委组织部又将其调任合阳县委书记。这之后的月,移民局长的宝座一直空缺,直到当年3月底,市委组织部才任命原华阴市委副书记安理泉担任该局局长。2007年10月,超龄服役的安理泉从局长的职位上退居二线。华县县委副书记孙建升接任局长一年零三个月后,于2009年3月又被市委提拔到市政府当秘书长。此后,移民局长一直空缺至今。
  这样算来,2001年至2009年3月这8年间,渭南市移民局连同主持工作的局长算在一起,市里共给该局派来5个局长。记者在渭南采访时,又听说组织部正准备从市里派去第六位局长。走马灯似地更换局长,使得市移民局局长们大多还没搞清移民工作是怎么回事就离开了自己还没有来得及建立起感情的同事和部下。在这种状态下,移民局在渭南的地位,几十号人的福利、晋升等等问题都可想而知。
  更令渭南移民和移民局的干部不满的是市里在移民局局长任命问题上漠视、随意的态度和拖拉的作风。记者从当地的报纸和其它材料中看到:日,渭南市委在《渭南日报》头版刊登了《关于公开选拔市移民局局长的公告》,对公开选拔该局局长的报名条件、程序步骤、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任用等程序都进行了详尽的公布。同时,渭南市电视台、党建网和纪检网也发布了这一《公告》,并在全国多家媒体和网站报道了此消息。
  《公告》刊登后便泥牛入海,渭南移民局长选拔之事到2010年5月依旧没有丝毫进展。2009年初,渭南市移民局局长孙建升调任市政府秘书长兼政府办公室主任及党组书记的同时,还继续兼任着市移民局局长及党组书记。据群众反映:身兼五职的孙建升分身无术,只好在其位不谋其政,整天蹲在市政府,从不到移民局上班,也不关心和过问该局的工作,导致由中央给该局投资上亿元兴建的单板层积材厂未能正常运营,由中央给该局投资900万元兴建的果蔬气调库陷入瘫痪,该局所属800亩地的库区农场未创造任何效益,该局所办的移民经济开发公司长期停业停产,移民上访现象亦与日俱增等等问题无人问津,得不到妥善处理,致使国家投资及移民利益蒙受了巨大损失。
  期间,有人着急,到市委询问移民局长选拔的进展情况,但得到的答复是:“人事问题保密,无可奉告。”
  市里“保密”的“人事问题”还是很快暴露――2009年春夏交替之际,当渭南市委组织部准备将已公告的选拔移民局长改为直接派任第六任移民局长时,移民局里终于传出了愤怒的诘问:难道你们真的要把移民局当成干部下乡渡金的乐园和锻炼提拔的跳板?
  人微言轻,市里没有谁理会这些无足轻重的诘问。
  当年举报郑博的那位李万明又沉不住气了,他给市里某领导发去短信:移民局领导的素质直接关系到60多万移民的利益,请不要把移民局当成干部下乡镀金的桃花源和锻炼提拔的跳板,也不要把移民局当成有问题干部的避风港……
  此话触到了市委组织部的痛处,某领导苦笑:“这家伙在翻我们用白兵权的老账呢。”部里的人说:“让他翻去吧,没有什么了不起……”
  然而,知道内幕的人却认为:自从媒体把一个党的县委领导同一个舞女法官的“事迹”变成铅字之日起,渭南市委组织部也就脸上无光了。
  对于组织部门而言,那的确不是一件光彩的事。2002年,国内包括新华社、中青报等报刊、网站在内的主流媒体都在炒作“舞女”法官的故事。下边引用的“舞女”法官的故事是由记者赵东辉、刘红灿当时发在中新网的一种最流行的“版本”:
  故事的“引子”是富平县当年最流行的一句顺口溜:“‘舞女’当法官,流氓提院长”。
  被称为“舞女”的那名法官,名叫王爱茹,原是富平县王寮乡南董村二组农民,她长期与黑社会老大孙建来同居。
  1996年到1997年,孙建来在县城开办了“聚仙楼”舞厅,这里成了容留妇女卖淫和黑社会拉拢腐蚀干部的场所。这期间,王爱茹帮孙建来一手操持舞厅,成了名噪一时的老板娘。2002年3月,孙建来因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被依法逮捕。
  王爱茹的邻居们说:“有一段时间王爱茹跟孙建来关系不好,她便到舞厅里做‘小姐’,每天傍晚去上班,靠卖****吃饭。”
  就是这样一个先经营舞厅的黑社会老板娘,继而又在舞厅里做“小姐”的人,竟然摇身一变成了堂堂法官!
  对这种怪事,富平人却见怪不怪。富平县大多数干部都知道一个“秘密”:被孙建来称为“白哥”的原县委副书记白兵权,也曾与王爱茹关系非同一般。正是在这位主管县上组织和政法工作的副书记一手操办下,1997年下半年,王爱茹先在离县城30公里的美原法庭任法官,2001年3月又到富平县法院执行庭任法官。
  为进一步搞清楚王爱茹当法官的来龙去脉,记者好不容易在富平县委组织部查到了她的档案。档案上写着:王爱茹生于1972年9月,而她的籍贯却由富平县王寮乡改为“富平杜村”,文化程度由小学改为“高中”,并有一段“1993年6月至1996年8月,县文化局文化馆”的工作简历,连王爱茹的父亲――王寮乡南董村二组农民王世武的名字也改为“王来来”,并成了城镇居民。
  富平县文化馆老馆长李问圃说:“我们文化馆从来就没有过王爱茹这个人,她在馆里一天班都没上过。”
  记者还从富平县公安局户政科了解到,为了造假档案,王爱茹特意买了城镇户口,户口簿上面的住址是“杜村镇人民路综合538号”。
  对王爱茹进法院,富平县法院院长加森有认为:“王爱茹不是舞女,是一般工人身份。按理她不符合进法院的条件,但不合条件进法院的又不是富平县法院一家。这种情况到处都有,比较普遍。”
  “舞女”法官王爱茹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几乎成了法院干警们的谈资和笑柄。一家法律事务所的主任说:“王爱茹办案,连一个懂事理的农村老汉都不如,完全是凭感觉。她写的判决书错别字多,语句不顺。她不知道适用的具体法律条文,常常空下来让别人补上。”
  某法庭庭长说:“王爱茹在法庭工作敢说敢骂敢打,经常收受当事人钱财私办黑案,甚至还趁办案之便诈骗钱财。这个人把法庭的声誉都搞臭了。”
  富平县有的法官反映,王爱茹连笔录都不会做,有时还找其他法官,许诺“谁给我写调解书、判决书,我给谁买一条烟”;甚至还让一方代理人律师为她写判决书等文书。这事尽管已反映多次,却一直没人管。
  2001年8月上旬,在王爱茹手里无故拖延4年之久的一件民事案开庭。当事人美原镇赵村村民张强因催办案子遭王爱茹殴打,所以在法庭上要求王爱茹回避,一时间旁听者哗然,人们对王爱茹嗤之以鼻、嘘声不止。
  提拔这样的人当法官的人岂能得到百姓的尊重,1998年2月,富平县政府换届选举时,有群众在县委大楼贴出对联:“白吃白拿白嫖白赌白书记;抢权夺权贪权揽权白兵权”;横批:“白气冲天”。
  2001年初,不受百姓欢迎的白兵权调任渭南市移民办主任。
  2002年9月,因“舞女”法官之事而败走麦城的白兵权在渭南移民局这个“避风港”躲过了舆论风暴的袭击和组织一年多的审查之后,被调任市农机局局长,成为了渭南组织部使用干部“臭了东方去西方,换个位置继续当”的成功范例。
  在渭南市“把移民局当成干部下乡渡金的桃花源和锻炼提拔的跳板”,“把移民局当成有问题干部的避风港”,频频调换移民局局长的那些年,渭南的移民工作也进入了多事之秋,中央电视台、《公益时报》、《民主与法制》等新闻媒体不断把渭南及陕西侵吞移民款的事情曝光,恼怒的领导迁怒于李万明,准备撸掉他的工会主席职务。2006年6月的一天,移民局的某副局长告诉李万明:“老李,给市工会写个报告,我们局要搞工会主席换届选举。”
  对局里换届意图心知肚明的李万明故意问:“不是2007年才该换届吗?”
  “别管什么时候换届,这是上边的意思和局党组的决定,叫你怎么办就怎么办!”副局长有些不耐烦了。可李万明仍认死理,“不能按上边的办,应按工会法办!”
  当“上边”正准备以非常的手段“解决”了李万明这个眼中钉之时,突然而至的一个意外事件却迫使其将“眼中钉”迎为座上客――日,新华社发表了“温暖何以成冰坨”的文章,8月28日、29日,9月2日,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中国法制报道、中国周刊等栏目先后报道了渭南所辖华阴市移民的救灾款被非法挪用等问题。渭南有关领导预感到这些报道会引发一场大的移民上访闹事,市里组织大批干部到移民乡、村控制领头的代表人物,但效果适得其反,控制反倒加剧了政府与移民的关系紧张。
  面对这样的危急局面,有关领导忧愁至极而又一筹莫展。在市里召开的一次会上,华阴有干部给市领导建议说:眼下,不能派部队派公安介入,移民对政府本来就敌对不信任,来硬的只会越搞越糟。我们一年派300多名党政干部包村包移民代表,都控制不住,但移民听李万明的,只要他往移民面前一站,我担保移民不会去堵公路堵铁路,也不会到政府闹事。
  这个建议使有关领导“茅塞顿开”。9月2日,礼拜六。晚八点半,中央电视台批评陕西省和华阴政府挪用移民资金的报道“漫长的灾区重建”刚刚结束,市委常委召开了紧急会议,讨论应对这一“负面报道”的对策和可能出现的移民闹事。其中一条对策就是:“将移民局李万明临时抽调市政府上班,应对可能上访闹事的移民……”
  9月3日,8点30分。移民局长安理泉被召到渭南市政府。20分钟后,移民局派专车将李万明送到了市政府。
  后来,李万明在他的日记中是这样记录他与市府领导的那次见面经过的:
  刚上班,办公室的人用神秘的口吻告诉我,“李主席,市政府领导请你前去商讨国家大事!”从那一刻起,我脑子里的那根弦一下绷紧。在去市政府的路上,我默不作声地端坐副驾驶座上,两眼直视前方,内心却是一番翻江倒海的景象,市里找我的原因和意图像一个个凶险的滔天大浪,不断掠过我的脑海,拍击着我的心灵之岸。
  原因无疑的是中央电视台的报道,他们一定认为这些报道与我有关,所以要针对我采取行动。他们能采取什么行动?将我骗到市政府诱捕?兴师问罪,对我严加警戒训斥?或者是宣布罢免我的工会主席职务,以此表示对我‘勾结媒体,破坏渭南形象’行为的一个迎头痛击……”
  从那一刻起,我完全作好了再次被他们抓捕的准备,我甚至几次差点拨通家里的电话,告诉爱人可能降临的灾难,让她给我准备几件换洗的衣服和洗漱用具送到看守所,吩咐她我不在家的日子里暂时到西安去跟女儿住一段时间……
  但想到她那单薄的身体和多年来跟我担惊受怕,一有风吹草动就惊慌失措的眼神,我实在不忍心用这种牢狱之灾的讯息再去刺激她那本就脆弱的神经。
  放弃跟妻子联系的念头后,我闭上眼睛,继续估计市政府领导找我的意图和此去市政府的凶吉祸福……
  接下来,李万明在日记中详细记录了他忐忑、紧张地走进田副市长办公室后的情况:
  车停在了市政府二号楼前,田副市长的秘书已等在那里。我随他上楼,再向东拐,走过一条廊道,到最里边的一间,一推门,田副市长很客气地迎上来同我握手、递烟,然后端上一杯浓茶。一阵寒暄,田副市长很快把话题引向移民的事。他严肃地说:“万明,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你大概也都看了,造成的负面影响和隐患不可低估啊,我们也不得不防这种隐患的爆发。今天,我是代表市委常委,并受市委刘新文书记和曹莉莉市长委托同你谈话。市委和市政府准备把你临时抽调到市政府上班,主要任务是配合市上做好移民的稳定工作,你要无条件接受组织安排。”
  什么都估计到了,唯独没有估计到市委常委会召开专门会议对我如此“重用”,并且让一个常务副市长宣布让我到市政府上班,以解铃还是系铃人的方法让我去对付我一直为其维权的移民!
  那一瞬间,真有点“受宠若惊”而又百感交集。
  想到官员们掠夺移民资金后给移民的生活带来的艰苦和灾难,想到官方对移民一次次狠心的打压,想到这些年来市里、局里对我的敌对态度和种种迫害,想到1996年的那场牢狱之灾,想到三十多年仍是全市公务员中唯一“光头”的待遇,我立即清醒过来。我对田副市长苦笑道:“田副市长,这样不妥吧。你是管局长的,我是一般干部,怎能让你直接安排我的工作呢?”
  田副市长摇摇手打断我的话,“现在是非常时期,你就别说那些了。这样做是常委会定的,是书记和市长委托我找你谈的。”田副市长也不管我同不同意,就转过头对早我一步来到他办公室的安理泉局长说:“老安,从今天起,老李就是我直接管的人了,要保证有什么事老李可以随时出动。你就不要管他了。前一阵你们局要求搞工会主席换届,就不要搞了,要让老李安心搞好移民稳定工作。”说到这里,田副市长又回过头对我说:“就这样定了,在市政府的办公楼里给你开间办公室,天天都过来上班。”
  如果没有发生以前那些事,田副市长的安排一定会令我非常感动,但此时,我对渭南这些领导的心思了如指掌,早已心灰意冷。所以,田副市长刚安排完,我就当即表示:“稳定移民不是我所管的工作,我把单位的工会工作做好才是我的本份……”
  “不行,听老哥的,给老哥点面子!”田副市长有点急了,不等我把话说完就高声打断。
  我认真地说:“我又不是市政府的人,到这里上班算哪门子事?”
  田副市长也严肃地说:“你是不是共产党员?是不是市里的干部?是就要服从!”
  我只好以共产党员的名义服从了这个“特殊的任务”。
  据李万明回忆,他第一次去市里上班不是在政府办公大楼,而是渭南电信大楼。9月5日那天,中央某部的一个会议在那儿召开,市长曹莉莉让移民局安理泉局长带上李万明前去“护驾”,防止移民闹事。事前,田军副市长专门同李万明谈了一次,说,“万明同志,市委刘书记让我给你带信,这是中央在渭南召开的会议,千万不能有半点闪失。”并要李万明千方百计挡住可能冲击会场的移民。
  李万明苦笑着点点头。
  电信大楼的会议平安无事地顺利闭幕。9月7日,李万明遵令到市政府办公楼上班。在大院里,正好碰上准备出门的曹莉莉市长,女市长停下步与李万明握手时意味深长地说:“李万明同志,这次把漏子捅大了,移民会乱起来的!”
  李万明笑笑说:“市长放心,移民乱不了,他们是讲道理的。”
  “真的吗?”曹市长也笑笑。
  李万明收起挂在脸上那勉强挤出的笑容,“真的!只要市里把移民的有关款项真正落实了,我李万明可以担保他们绝不闹事!”
  女市长一愣,“哦!是的,是应该落实了……”说完,市长快步离开。
  45、叫板
  李万明在市政府上班的日子里,渭南官场的政治生态平衡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那之后,历史遗留下来的移民问题卷起的惊涛骇浪似乎在对一个“叛逆者”的招安和利用中逐渐风平浪静,移民与政府的冲突,李万明同市领导的矛盾也似乎在这种“以夷制夷”的“韬略”中得到了一种新的平衡。
  在这种宁静祥和的氛围里,李万明有了一种功成名就的感觉。在被压制和抗争中度过了人生最宝贵时光的他觉得很累,如今,领导如此礼贤下士,如此看重自己,证明领导还是通情达理的,证明自己的作用和价值在移民工作中已得到了体现。曾经斗得你死我活的共产党和国民党尚可“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自己为什么不能就此了断同领导的矛盾,结束自己与“组织”的争斗,在平静中度过余生?
  他甚至在心里检讨:过去,自己在处事方面是不是太不注意方法,太不尊重领导?有什么意见和问题,心平气和地给领导提出来,他们总会接受和解决的。为了完成心态的转变,李万明努力寻找着历史和现实,领导和自己这个“平头”之间的契合点。
  他在日记中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感激所有使你坚定的人――感激伤害你的人,因为他磨练了你的心志;感激欺骗你的人,因为他增长了你的见识;感激鞭打你的人,因为他消除了你的业障;感激遗弃你的人,因为他教导你自立;感激绊倒你的人,因为他强化了你的能力;感激斥责你的人,因为他助长了你的定慧……”
  心态的变化使昔日的“叛逆者”在处事方面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2009年3月,当渭南市委组织部准备将市政府某秘书长派到市移民局过度时,李万明对此虽然不满,但他并未像以前那样针锋相对地反对,而是以迂回的方式表达着自己的意见――他先给市委书记发短信,恳求市委站在关心移民工作、关心移民干部的角度,从维护目前移民局领导班子的稳定局面出发,从移民局几名热爱移民工作且懂行的副职中提拔局长。他在短信中还把自己搭了进去:市领导如果能做到这一点,“我李万明愿意给市委立军令状――承包渭南历届领导最头疼、最担心和最棘手的全市移民稳定之艰巨任务。”
  领导们迟迟没有回音。这样的结局不由使李万明忐忑不安地揣摩着领导们不回复的原因――
  是官场等级森严,领导们不屑于与自己这个科级干部搭讪?不像,当初害怕移民闹事时,市委常委们不是没有嫌弃自己这个小人物吗?市委书记、市长不是还专门委派田副市长同自己谈话吗?市领导不是还与自己称兄道弟吗?是领导们没有收到自己的短信?有这种可能。于是,李万明又多次给市里的领导们发去了同样的短信。依然没有回复。李万明想:可能是领导太忙,没有时间回复,也可能是事关大局,领导还需研究考虑,再耐心地等等吧……
  李万明终于等来了结果。日下午,在渭南市委常委会议室,市委副书记王晓明、常务副市长田军、市政法委书记乔晓陆、市纪委书记郝宗友以及市委办主任、市政府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等十多位领导及领导的秘书们,集体与李万明的谈话在紧张的气氛中进行。
  主持谈话会的王副书记首先用仿佛很随意很亲切,但又充满不容置疑的威严语气宣布:根据市委决定,今天下午,市委、市府的几位领导集体找市移民局的的李万明同志谈话,首先希望李万明同志端正态度,引起重视,并在今后注意今天所谈的这些问题。
  王副书记所说的“这些问题”之一主要是前段时间李万明发给市委领导的几个短信。王副书记打开手机宣读了短信内容后对其发短信之事进行严厉批评说,李万明同志,你的行为实在太不像话了,有什么可以逐级反映嘛,不能动不动就给市里所有的领导发短信。你的那些短信已严重干扰了市委、市府领导的正常工作,也干扰了市领导的生活与休息!你应认识到这样做的错误,不要再搞这种莫名其妙的事情……
  接下来,田副市长、乔晓陆和郝宗友等领导也分别对李万明这些年向新闻媒体投书举报的事进行了“说服教育”,其主题只有一个:“你李万明的做法影响了渭南在外界的形象,影响了渭南的投资环境,也影响了全市的经济建设……”
  领导讲完后,王副书记让李万明也说说。这时,边接受“说服教育”边埋头记录的李万明抬起头来,目光中充满了竭力压抑的愤怒。下午,当他踏进会议室的最初一瞬,从参会者轻蔑的神情里,他立即意识到此次被召到市委召开的会议上来绝不会是一次委以安抚移民、维护库区稳定之类的“和平之旅”。从会议室那一双双并不友善的目光里,他甚至预感到了一种即将被“群起而攻之”的紧张气氛。王副书记的会议开场白使他明白了会议的真正意图,那一刻起,他思绪纷乱,心情恶劣,一种突然袭至的恼恨紧紧攫住了他,特别是领导们的指责和“说服教育”使李万明感到失望、震惊继而愤怒不已。但他明白:在这种时候,自己需要冷静和克制,需要有理有节而又针锋相对地回应。
  王副书记让李万明说说时,他利用端起杯子喝茶的短短几秒钟迅速理清自己的思路,组织语言的阶梯,然后侃侃而谈。他首先对自己十多年来举报的情况一一进行回顾后,强调自己的举报在主观上保护了移民的利益,客观上也保护一些干部,至少是使这些干部在干了一些腐败的事情后,因害怕被举报没有敢再继续肆无忌惮地侵吞移民资金,从而避免了法律的制裁。
  对市委市政府对移民局关心不够的问题,李万明举例说,我们局成立24年来从没提拔过一个副县处以上领导干部。近十年来,市里给移民局派来的局长都是待一两年便匆匆而去,严重影响了移民工作。为了维护我局的稳定局面,我仍希望市委在决定移民局长人选时能在局里几位副局长中选拔……
  李万明的不卑不亢令所有到会的领导和秘书们吃惊,本以为凭着四个副厅级数个县团级干部组成的“高官”阵容及“秋风扫落叶”般的严厉批评完全可以镇住这个胳膊肘朝外拐的叛逆者和不服管教的“孙猴子”,没想到这家伙不但不怯场,不求饶和不思悔改,反倒如此顽固不化。
  接下来的事实证明,渭南市委组织的这次谈话不但没能震慑住李万明,反倒激化了矛盾且激发了这位“孙猴子”的斗志,谈话会刚刚结束,他便开始了反攻――日,李万明将一封写给市委副书记王晓明的“交心材料”同时寄到了渭南市委的十个常委手中。
  常委们一看不由有些吃惊:这哪是什么“交心材料”?简直就是一封充满挑衅意味的挑战书和要与市领导叫板的檄文!他对“尊敬的王晓明书记”说:“鉴于您是上周五对话会上的最高领导,故我特意向您作一汇报和请示――
  您上周五给我举办由4名常委和多个部门领导参加的对话会,使我想起十几年前的一些往事。早在年间,渭南市委曾先后召开了四次常委会专题研究我李万明的事(这在市委有档案可查)。同时,市委还多次向省委写报告要求研究处理我,于是,日,在有省委安启元书记、程安东省长和所有常委参加的会议上,我市列席会议的王志伟和侯振斌等领导提出了处理李万明的议案,结果,错误的议案被英明的省委领导否定。此后,在渭南市个别领导的敦促下,省委又开了一次常委会研究如何“治”我的事。同时,副市长侯振斌还指示市政府办公室向市监察局印发了“渭政办函[1997]3号”文件,要求该局在当年3月底前给国家监察部上报关于李万明情况的汇报材料。可是令王志伟和侯振斌等领导失望的是,他们向省委及监察部所提出的无理要求,最终统统被驳回。
  后来,我一直想不通,渭南时任领导为对付我这么一个无职无权的小科员,为什么会如此兴师动众,大动干戈并不惜用尽权力与财力进行剿灭?这真是渭南市委的耻辱和渭南人民的悲哀!王副书记,难道你们又要步其后尘?”
  一位在渭南官场上混的朋友说:李万明这家伙,光是对过去那段历史的回顾就已令领导们无法忍受了,他还要来一句充满挑衅意味的“难道你们又要步其后尘”,简直是大胆至极,嚣张至极。
  更让人觉得“这家伙”大胆和嚣张的是“谈心材料”的第二项内容――“建议举行一次实际演练”。李万明在这一“建议”中说:“多年来,市里一些领导对我总是持以敌视态度,长期监听我的电话,监视我的行动,侵犯我的人权,还经常给我打恐吓电话,使我整天连一点安全感也没有,我对此感到很苦恼。
  1996年底,《工人日报》报道了我所反映渭南市乱花乱用移民款的问题,1997年初,市委的一些领导便指示公安机关把我秘密关押到某军事基地。此事过后,移民代表说,要是他们当时知道我被软禁,他们一定会动员和组织几万移民集体赴省、赴京告状喊冤,无论如何也要把我解救出来。
  王书记,我想说的是,咱们现在不妨搞一次实际演练,即――您可指示公安机关把我逮捕、关押了,看看到底能有多少移民会来搭救我……”
  写完这段令领导生气的话,李万明又作出一副“以理服人”的样子“提议市领导进行换位思考”。
  他说:“如今,有一句时髦话叫换位思考。我是一个40年工龄、党龄和大专文化的国家干部,1985年从华县交通局调到渭南移民局时只有33岁,直到2002年(工龄34年)我还是一个科员职务,后来按照工龄30年、年龄50岁的‘三五干部’政策,才给我套了个副主任科员级别。
  我很纳闷的是,自己从参加工作40年来,屡次被评为优秀党员和先进工作者,省广播电台曾先后两次报道过我的先进事迹,特别是担任移民局工会主席8年来,我局工会连年被评为先进工会和模范职工之家,我本人也被评为先进工会干部,多家媒体报道过我的优秀事迹,省总工会给我颁发了荣誉证书,但就是在职务上却没什么长进。
  如果说我李万明一个人是个落后分子也就罢了,可是我局的80多名同志长达24年竟然无一提拔,这又该作何解释呢?难道说我们移民局的所有同志统统都是落后分子吗?
  王书记,咱们现在不妨来个换位思考:假如您是李万明或者是移民局任何一位干部,您莫说您现在当什么厅局级,就是连个副处级都甭想沾边。那么,您对此又会作何感想?别“站着说话不腰疼”,请您手捂胸膛,设身处地的想一想!”
  在“谈心材料”的最后,李万明说:我清楚记得自己在40年前所写《入党申请书》中的结尾一句话:“永不叛党,誓为共产主义事业流尽最后一滴血!”我拥护当今政府,更赞赏胡锦涛和温家宝同志制定的爱民、惠民政策,因此我坚信自己在今生今世绝不会干任何反党、反社会主义以及违反党纪国法的事情。再说句落后话,在自己退休之后,还要靠共产党给我发工资,自己怎么会干那种反党、叛党或者害党的傻事呢……
  随这份叫板的挑战书送到市委领导处的还有一篇《二十四年的零记录――陕西渭南组织人事工作猫腻多多》的文章。
  文章说,渭南市移民局自1985年成立以来,共有干部职工80多人,其中德才俱佳,事业心强且熟知移民工作情况的优秀者大有人在,可是,在至今的24年里,我局内部从未提拔过一个副局长或局长,均是从外面调入的。市上给移民局派来的多名副局长和局长,他们大都是在我局待上一两年便匆匆调走或另谋高就,好像移民局已成为外来干部职务晋升的跳板。
  移民局的同志们对移民局的“跳板”地位深感政治地位卑微,多年来,大家一直抱着这样一个希望:5年不能提一个,10年或15年提一个总可以吧?要么20年提拔一个总该不是个难事吧?但令人极其失望的是,24年里,移民局干部的提拔竟然还是个零的记录。
  渭南市有近百个直属部门,都是在市委、市政府的屋檐和阳光下生活,均为市上的下属,按说,手心手背都是肉,不应该厚砖薄瓦、亲疏有别或有人下人上之分。可是,同样是在渭南市,凡掌有组织、人事、财政、计划大权的某些要害部门,每年都在提拔干部,而移民局已成为一个长期被市委和市政府遗忘的角落,市上从来不给移民局的干部一丝希望和温暖!
  人常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谁人不想晋升?何人不想进步?一个人的工作年限从20至60岁仅40年,依照现行的干部任命政策,年过45岁就提拔无望了。我局的80多名同志24年无一提拔,是移民局没有人才,还是移民局几十号人的政治地位和政治前途与移民局的份量在市领导的心中就只是如此……
  多年来,渭南一直有不少跑官、要官和花钱买官之类的半公开秘密与潜规则在传闻――如有人为当上什么长,向人进贡40万元,某人为谋求县处级职务投资二三十万元,一些人为当上(科级)局长或乡长,也花上20多万元的打点费,据说,最近中箭落马的临渭区交通局长雷建民当初提拔时就曾给某些领导“表示”了不少……
  这些事是移民局的干部不屑于做也无经济实力做的事,所以,24年无一提拔似乎也就成了必然。
  面对这一残酷现实,我们心灰意冷,也满腔怒火。如今,大家都以为:移民局不应该再继续成为外来干部下乡渡金的桃花源和锻炼提拔的跳板了,也不能再继续给他们充当职务晋升的垫背与人梯了!有同志提出,要把渭南组织人事方面的不正常状况,联名上书中央、省组织和人事部门,以讨个说法,求得公正,维护我们的前途、命运与权益。如果市上日后从外面给我局派遣局长,我们将在召开宣布新局长任命的大会上集体罢会。
  对李万明的挑衅和叫板,市委、市府的领导一直忍耐着――没有人理会,没有人“应战”,更没有谁回复。好像没有任何领导收到过李万明的什么挑战书,好像大家根本就不知道李万明是何许人也,好像一切都不曾发生……
  问题是,这个李万明不知天高地厚,依旧不依不饶。5月8日,他又给市委的11个常委发短信了:
  “无情的事实证明,市委把我们移民局的同志从来都不当人看。例如,我局59岁的助理调研员雷定丑是1983年在部队被提为团副政委的一位老领导,他在近日不幸病逝,人人悲哀。我局领导在5月4日亲往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组织部登门报告,但令人心寒的是,我们5月5日在火葬场为定丑同志举行遗体告别仪式时,竟然没有一位市级领导到场,而且分管县处级干部的市委组织部也没来一个人参加。更令人气愤的是,组织部甚至吝啬、寒酸得连一个区区20元的花圈钱也舍不得掏,而是让我局替他们购买花圈(此事由我办理),事情居然做得如此冷酷无情,呜呼,哀哉!”
  领导终于怒发冲冠了。当天,市委副书记王晓明让秘书打电话警告:“李万明,你要对自己做的事负责……”
  这个警告再次引起巨大反弹。日,包括王晓明副书记在内的所有市领导再次收到李万明的“交心书”。“交心书”仍然是以给王晓明副书记的信件的方式出现的。
  尊敬的王晓明书记:
  我在上月16日向您写了一份题为《有关问题的汇报与请示》的交心书,倾吐了我的肺腑之言,可是时过近月也没得到您的任何回复。无奈,我在上周五又给您发了几条短信,终于得到您通过秘书传达过来的回复。但你不是善意的与我进行思想沟通,而是说一些恐吓之类的话,这令我有点失望和伤心。
  有人说“李万明是个吃软不吃硬的家伙”,这话似乎有点道理。我回想了一下,自己今生害怕的东西确实不少,譬如怕天灾、怕地震、怕禽流感、怕猪流感等等,但我却偏偏不怕坐牢。试想,1997年,市领导王某决定把我关押了近一个月,出狱后我照样坚持举报至今。记得我上月在写给您的汇报材料中就曾说过:“您不妨可让公安机关再次把我抓起来,使我有机会再演一次‘二进宫’。”我上周给您发的短信也说过:“对我要杀要剐悉听尊便!”我认为,现在是共产党的天下,我这个共产党员岂有惧怕之理?
  可以说,恐吓对李万明来说已经不管用了,17年来,曾屡屡经受了打击报复、残酷制裁、搜查抄家甚至非法拘禁的劫难与考验,现在还有什么好怕的呢?从最坏处想,即便是您让法院把我枪毙了我也死而无憾――回想自己从事工会工作9年来,主要做的就是为我局干部职工维权的事情,当我看到市委的阳光从来照不到移民局这块土地上,市委领导从来把移民局同志都不当人看,对此我难以容忍,亦难以心平。于是,作为移民局工会主席的我,自己应该全力为本局同志维权,并为维权而把自身的安危置之度外。
  关于您要我“对自己做的事负责”的警告,我的理解是:为党的事业负责。这正是我这个40年党龄的老同志一生所追求的光荣使命和奋斗目标。党中央一贯号召共产党人要反腐败,自己坚持开展反腐举报,这就是在为党的事业负责、为国家的利益负责、为渭南的大局负责、为人民的福祉负责,亦是在履行我这个共产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从这一点来说,我觉得您的警告实际上是对我反腐举报行为的一个肯定与鼓励。
  王书记,最近在为我局助理调研员雷定丑同志举行遗体告别之事上,市委领导的态度和市委组织部的做法以及24年来在我局未提拔一个领导干部的现实足以证明,市委把我局的同志从来都不当人看。请问我们的政治地位和政治前途在哪里?我们的人格和自尊在哪里?敬请王书记能替我们设身处地的想一想,最好来个换位思考,请别站着说话不腰疼。
  中国人爱讲“无私无畏”。我17年来所搞的反腐举报和维权工作,皆是在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维护移民群众的利益,维护我局全体同志的利益,从不牵涉我自己的任何个人私事。就拿我请求市委从移民局内部选拔局长之事来说,本人已快年龄到点,提拔级别不够,也自知绝无可能在市里通过――从这个角度看,我自己起码没有想当局长的野心。
  只要不是为一己私利,只要是为了大多数人的正当利益,我会坚持“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话再说明白点,我不会在乎您的那句带有威胁性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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