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办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国税应交哪些税种税率 国税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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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归地税局管理还是归国税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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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个物业管理公司,是2009年10月新开办的企业,经营项目有小区物业管理和取暖管理.我们先到国税局办理了税务登记证,购买了增值税发票(因要给住房用户开取暖费发票),国税局核定了税种有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可当我们去地税局办理税物登记时,核定营业税时又给核定了企业所得税.怎样解决?企业所得税归地税局管理还是归国税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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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规定:(四)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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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不好不幸福!吃货只要有美食就不寂寞,那么吃货上路怎能没有美……我是一个残疾人,自己办了一个水泥预制厂。想问我都应交什么税?该享受国家什么优惠政策?_百度知道
我是一个残疾人,自己办了一个水泥预制厂。想问我都应交什么税?该享受国家什么优惠政策?
  一、对残疾人个人的税收优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免征增值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4号)规定,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6条第2项及第26条第1项规定,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5条第1款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国税函[号)对残疾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国进行了明确: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对残疾人员的劳动所得(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减征个人所得税。    补充说明:对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对残疾人员的个人所得经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对于残疾人开办企业的,暂无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对残疾人个人提供劳务免征营业税。“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劳务”是指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托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开办的私营民政福利企业,凡安置“四残”(盲、聋、哑、肢体残疾)人员占生 产人员总数35%以上(含35%),凭市民政局证明,经市地税局批准,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免征收营业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享受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及 教育费附加。 个人所得税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的通知》(京财税[号)的文件规定:对持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的烈属、伤残军人、老人员和残疾人取得的以下所得,可享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一)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减征30%的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分别以下情况:  1.个人从事经营取得的所得可减征100%个人所得税,但对所得畸高的,即年所得在3~5万元(含5万元)的,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年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不予减征个人所得税。   2.因生产经营需要雇请1、2个帮手的,可减征30%个人所得税;对雇请3个以上帮手的(含3个),不予减征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取得的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在计算纳税时,减除的必要费用,可按每月1000元扣除。  (四)认定范围:  1.烈属是指烈士的父母、配偶及不满18周岁的子女   2.伤残军人是指经规定的审批机关批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的人员。 3.孤老是指无法定赡养或抚养义务人。 4.残疾人是指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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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学智在2009年全国货物劳务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安徽国税  www.ah-n- 
 来源: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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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科学发展观 
努力开创货物劳务税工作新局面
——在2009年全国货物劳务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9年4月27日)
这次全国货物劳务税工作会议有三个重要背景,一是按照中央部署,全国税务系统自上而下正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二是在当前经济环境和条件下,税收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新的要求;三是省以下税务系统正在进行机构调整,这是总局机关机构调整后成立的货物劳务税司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前一段时期工作,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思路,部署2009年工作任务,推进货物劳务税工作再上新台阶。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一年来货物劳务税工作成绩显著
2008年,在总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各级货物劳务税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总局各项工作部署,依法征税,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充分发挥筹集收入和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税制建设迈出了新步伐。根据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适时推进增值税转型和成品油税费改革,修订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在宏观调控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时对出口退税率和汽车消费税、房地产营业税政策进行了调整。
——税种管理取得新的进展。根据货物劳务税税种管理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税种管理的水平不断提高。
——税收收入及出口退税稳步增长。<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5 FONT-FAMILY: 仿宋_GB年,全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车购税“四税”(含海关代征)收入完成36730.76亿元,占税收总收入63.48%,比上年增收 5309.9亿元,占全部税收增收额的63.11%,同比增长16.9%;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5 FONT-FAMILY: 仿宋_GB亿元,同比增长11.2%,其中办理退税<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5 FONT-FAMILY: 仿宋_GB亿元,免抵调库<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5 FONT-FAMILY: 仿宋_GB亿元。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科学筹划,大力推进货物劳务税税制改革和政策调整
1.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在总结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我们会同财政部研究制定了全国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经国务院批准,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增值税转型改革,同时取消了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免税和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不仅有利于鼓励投资和促进企业技术进步,而且对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实体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也发挥了特别积极的作用。
2.顺利推出成品油税费改革。经国务院批准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采用提高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的方式,实现了“燃油税”替代养路费的改革目标。这是一次重大的体制、机制改革,对于进一步理顺税费关系,发挥税收杠杆作用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优化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3.完成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为实现增值税转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解决税制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与财政部一起完成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暂行条例的修订工作。随后,我们又组织开展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并进行了相应文件清理,推进了税制进一步完善。
4.积极落实宏观调控要求。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2008年下半年以来连续六次提高了劳动密集型产品以及部分机电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有效缓解了外部需求减少对出口企业的压力。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研究制定了支持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营业税政策,调整了个人住房转让环节的营业税政策。为降低汽柴油消耗并减少空气污染,促进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的实现,适时对汽车消费税政策进行了调整。为进一步加大对资源综合利用工艺项目的优惠力度,堵塞征管漏洞,调整了部分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为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实施了营业税优惠。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施“走出去”战略,制定下发了《旧设备出口退(免)税暂行办法》。
5.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货物劳务税政策。为堵塞征管漏洞,我们调整了废旧物资免税政策。为支持2008年北京奥运会,在相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政策方面给予了优惠。制定了保证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成功举办的退税管理办法。为支持融资租赁业快速健康发展,确认了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融资租赁业务试点企业名单,建立健全了监管机制。为解决2007年国家调低出口退税率的后续问题,明确了老长贸合同经审核备案后准予按原退税率执行。及时明确了国内采购已经取消出口退税的材料进入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出口退税问题和边境贸易出口退税问题。
6.积极支持抗震救灾。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及时出台了灾区增值税扩大抵扣范围、进口救灾物资减免税、救灾车辆免征车购税、安置受灾人员营业税优惠以及增值税抵扣凭证认证、稽核、抵扣等一系列政策,对促进灾区重建、企业恢复生产和受灾地区人员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落实措施,货物劳务税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1.增值税管理更加严密。为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组织了稽核异常海关缴款书的专项清查工作,有力地打击了利用海关缴款书进行的偷骗税活动,追缴了大量税款,并发现了一些案件线索,对加强海关缴款书增值税抵扣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加强大型电器零售企业和水泥行业增值税管理,组织开展了大型电器零售企业滞留票专项核查以及水泥行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圆满完成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试运行和推行工作,为加强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管理手段。统一规范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职责和流程,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检查子系统推行工作。积极与海关总署协调,研究加强海关缴款书管理的方案,提出对海关缴款书实施“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增值税异常抵扣凭证审核检查工作。
2.出口退税管理更加完善。明确了对骗税企业停止出口退税权的处罚程序,进一步完善了出口退税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出口退税管理信息化进程,金税三期项目下新的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的开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实现了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系统和出口退税传输系统全国上线运行,顺利完成出口报关单传输数据项由12项扩大到38项的试点工作。为防范骗取出口退税,根据对白银及其制品、微型计算机中央处理器出口情况的分析,部署有关地区进行了核查,严厉打击了骗税行为。
3.消费税税基管理进一步加强。通过规范消费税申报办法、核定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完善成品油消费税管理办法、加强信息比对等措施,消费税税基管理进一步加强。
4.营业税管理进一步加强。国税地税密切协作继续保持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的高效运行,通过发票认证和营业税申报环节的报税、“票表比对”,确保了货运发票开具真实,实现了对纳税人营业收入的有效监控,强化了增值税抵扣管理,大幅度减少了国、地税机关的审核检查工作量。制定房地产业、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办法,使房地产交易税收管理延伸到房地产开发环节和建筑业环节,拓展了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空间。加强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税收的综合管理,形成了建筑房地产业“项目化、属地化、信息化”的管理机制。积极探索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行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5.车购税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车购税纳税申报效率。根据市场车辆价格的变化,定期组织集中会审车辆价格信息,及时对车购税最低计税价格进行了调整。
(三)优化服务,征纳关系更加和谐
货物劳务税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落实“两个减负”要求,持续改进纳税服务工作,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为避免纳税申报时间与企业出具财务报表时间冲突,方便纳税人办税,延长了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纳税申报期。采取办税服务厅“一窗式”办理涉税事项、自助办税终端等方便办税措施,大大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实现了实行网上收汇核销的16个地区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进一步减轻了纳税人申报出口退税的负担。
货物劳务税各项工作成绩是在全系统的共同努力下取得的,各级货物劳务税部门认真落实总局的工作部署,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细化完善管理制度、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政策建议,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级货物劳务税干部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团结拼博、开拓进取、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在进行机构改革时做到了顾全大局、同心同德、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辛勤工作在货物劳务税战线的全体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货物劳务税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现行货物和劳务税制度仍然存在一些不能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政策问题,在配合实施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方面的力度不足、灵活性不够,税制改革工作任务仍然艰巨;二是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滞后于货物劳务税工作发展的要求,税种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亟需加强;三是工作中对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关注度不够,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细致,工作前瞻性尚待提高;四是货物劳务税政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机制尚未健全;五是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上述问题,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以解决。
二、当前货物劳务税工作面临的形势以及总体思路
2008年下半年以来,源自美国的金融危机向全球蔓延,向实体经济渗透,对全球经济形势产生了重大影响。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之下,我国经济不可避免的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加上我国经济生活中尚未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经济运行困难明显增加,进出口下滑,工业生产放缓,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就业难度加大。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及时调整宏观经济政策,果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目前,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揽子计划已初见成效,经济运行出现积极变化,形势比预料的好。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稳固,内外部环境还十分严峻。国际金融危机还在蔓延,对我国经济的影响还在加深。我们既要看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坚定做好各项工作的信心;又要充分估计面临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决不能盲目乐观,掉以轻心。
& 面对当前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2009年税收工作形势不容乐观,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根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货物劳务税工作实际,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货物劳务税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税制改革,落实宏观调控要求,充分发挥货物劳务税职能作用,加强科学管理,堵塞税收漏洞,优化纳税服务,扎实有效地做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货物劳务税工作质量和效率。全国各级货物劳务税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这一新时期税收工作主题,自觉做到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四个牢牢把握”,即牢牢把握工作方针,牢牢把握工作主题,牢牢把握工作原则,牢牢把握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意识和能力。为此,要着力把握以下四个方面:
(一)必须服务科学发展,充分发挥货物劳务税的职能作用
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货物劳务税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探求服务科学发展的着力点,抓住推动科学发展的切入点,强化保障科学发展的支撑点,始终做到围绕科学发展、服务科学发展、推动科学发展,充分发挥筹集收入和调控经济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建设。货物劳务税是我国的主体税种,收入规模占税收总收入的60%以上,其筹集收入作用,举足轻重;货物劳务税征收范围广泛,涉及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影响社会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方面,政策措施与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其调控经济作用意义重大。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我们既要依法加强货物劳务税征管,科学地组织货物劳务税收入,为科学发展和改善民生提供更加充裕的财力保障;又要进一步完善货物劳务税制度,加大调控经济力度,鼓励发展循环经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更要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就业再就业,鼓励残疾人安置,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必须抓住时机,积极推进货物劳务税改革
税收制度在整个税收工作中处于基础性地位。税收制度是税收作用的实现形式,只有建立科学、合理、完善的税收制度,才能更好地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我国现行货物劳务税制度基本框架是在1994年税制改革时建立的,时至今日已15年,当时税制设计的经济社会条件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现行货物劳务税制度在诸多方面已经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因此,必须针对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按照货物劳务税各税种的性质和特点,抓住时机积极推进货物劳务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使其能够有利于提高国家的发展创新能力和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和扩大内需,有利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当然,货物劳务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是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还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善于分析和把握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未雨绸缪,充分调研,广泛论证,制定方案,提出建议,及早做好税制改革的有关预案和相关准备,一旦时机成熟,就积极加以推进。此所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比如:去年我们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积极推进全国增值税转型改革;抓住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回落的有利时机,适时出台成品油税费改革。这两项重大税制改革举措之所以能够抓住时机顺利推出,与我们平时工作中做的充分、细致的准备工作密不可分。
(三)必须多管齐下,不断强化货物劳务税管理
加强税收征管是做好税收工作的永恒主题。税收管理是实现税制目标的手段,是税收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的根本保证。税收政策最终要体现在税收征管中,要靠征管来检验和落实。通过完善征管办法,强化税种管理,可以有效地保证货物劳务税制度及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完善的税收制度如果没有严格的征管来落实,税收筹集收入和调控经济的作用就很难充分发挥,税制目标和宏观调控目标都无法实现。经过近年来各级货物劳务税部门的不懈努力,货物劳务税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有了很大提高,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货物劳务税的管理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相关各税种之间的管理条件、管理水平还参差不齐。强化货物劳务税管理,就是要不断创新管理手段和机制,紧紧抓住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税收漏洞,保证税制完整、有效实施,确保收入任务圆满完成。加强货物劳务税管理不能“单打一”,要多管齐下,既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发挥其重要的支撑作用;又要重视和加强纳税评估工作,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又要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夯实管理基础;更要注重管理办法的完善和创新,善于从管理手段、管理方式和管理方法上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
(四)必须坚持法治原则,不断提高货物劳务税依法行政水平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是做好货物劳务税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它贯穿于货物劳务税工作始终。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将依法治税原则落实到我们工作的全过程之中,一是抽象行政行为要符合法治要求,即在税收政策、管理制度的制定当中,要使得货物劳务税政策和制度符合科学合理、公平税负、便于执行、利于管理的要求。二是在具体行政行为履行中,要公正执法,规范执法,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一方面要始终坚持依法征税,特别是当前经济发展速度放缓,税务机关组织收入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各级货物劳务税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另一方面要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法定该免的要免,法定该减的要减,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或擅自变通执行政策规定,保持税法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在出口退税工作方面,当前的外贸出口形势要求我们加快办理出口退税的进度,但是也不能丝毫放松防范骗税的意识。要坚持依法治税的原则,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通过优化出口退税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出口企业及时、准确的办理退税。要依法严厉打击骗税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国家的出口退税资金退付给守法经营的出口企业,为广大出口企业创造和维护公平的出口退税法制环境。
三、切实做好2009年货物劳务税各项工作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面对极其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全国各级货物劳务税部门一定要按照当前货物劳务税工作的总体思路,结合本地实际,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落实措施,明确责任,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确保完成货物劳务税收入任务
今年货物劳务税“四税”收入计划41550亿元,较去年增加4819亿元,增长13.12%。从去年第四季度开始,税收收入开始出现下降趋势。今年第一季度,税收收入继续下滑,出现自新税制以来首次季度负增长。面对严峻的组织收入形势,各级货物劳务税部门要在认真分析、及早谋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中心意识,密切关注收入态势,研究有效措施,严格依法征税,深化税种管理,确保全国货物劳务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为全国税收收入任务的顺利完成作出贡献。
(二)及时准确办理出口退税
面对外部需求萎缩、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严峻形势,要加大对进出口工作的支持力度,充分运用国际通行的财税政策支持出口。税务机关及时、准确办理出口退税以缓解出口企业资金压力、帮助出口企业渡过难关,意义重大。各级税务机关要落实总局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出口退税的工作部署,提高工作效率,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及时办理出口退税。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积极研究优化出口退税流程、提高出口退税效率的措施。
(三)全面落实货物劳务税税制改革的各项工作
1.全面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5 FONT-FAMILY: 仿宋_GB年1月1日起,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全国正式实施,总局会同财政部发布了相关政策措施,并清理了1994年以来发布的增值税规范性文件。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政策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有关管理规定,并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及时掌握并反馈政策执行情况。
2.加强成品油消费税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成品油税费改革后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总局将制定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加强成品油消费税管理。各地要采取驻厂征收、延伸服务等方式,密切监控收入进度和免税油品流向,切实加强重点税源户税源管理。
3.做好修订后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条例和细则的实施工作。2009年1月1日起,修订后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条例和细则正式实施。各地税务机关要做好宣传、培训和解释工作,加强对纳税人的辅导,同时结合新条例和细则的要求,细化政策内容,调整相关管理要求,跟踪了解政策执行情况。对于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四)做好货物劳务税各税种的政策完善和加强管理工作
要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完善、各项改革事业深入推进的趋势和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货物劳务税制改革,调整税收政策,强化税种管理。
——研究完善农产品加工业增值税政策。现行农产品加工业实行的增值税政策,存在管理漏洞,尽管我们采取了很多加强管理的措施,但都无法从根本上遏制利用农产品收购凭证进行的偷骗税活动。因此,有必要调整现行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计算办法,实行按核定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额,以规范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堵塞税收漏洞,降低管理风险。
——研究完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增值税政策。我国目前保税区政策与来料加工、进料加工政策相互交叉,保税区内外税收政策不统一,不利于税制规范和公平竞争,也不符合国际惯例。下一步要研究整合当前特殊监管区域和进料加工、来料加工政策的可行性,改变当前凭监管手册保税的简单做法,以规范和统一税制。
——进一步完善海关缴款书的增值税抵扣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海关缴款书的增值税抵扣管理,堵塞漏洞,针对海关缴款书现行管理办法存在的问题,今年将对海关缴款书实施“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办法。4月1日开始,这一新的管理办法已在河北、河南、广东、深圳四个地区进行试点,待时机成熟时全国实施。
——修订完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针对目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已经实施的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缩小小规模纳税人范围,规范认定工作,增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比重,延长增值税抵扣链条,降低第三方开票的风险。
——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针对红字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正式运行以后各地反映出的业务和技术问题,研究提出系统修改完善的意见,明确有关的政策规定。为防范犯罪分子涂改发票票面内容进行偷骗税活动,各地税务机关要加强日常管理,及时鉴别和发现伪造、变造的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
——进一步规范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认真总结和推广应用办税大厅总复核辅助系统,调整充实总复核岗工作职责,完善“一窗式”操作规程。在顺利实现“税库银”联网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票表税”比对管理,力争全面落实“票表税”比对管理制度。
——建立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滞留票核查的长效机制。制定实施增值税存根联滞留票核查工作操作流程,将存根联滞留票核查工作作为增值税管理部门的一项日常工作,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务求实效。总局将进一步研究改进存根联滞留票的筛选方式,定期发布滞留票异常企业名单和发票明细数据,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核查对象,认真组织核查工作。
——强化异常抵扣凭证的审核检查。在加强增值税抵扣凭证稽核比对管理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对稽核系统发现异常抵扣凭证的检查,不仅可以直接查补偷逃税款,更重要的是可以有效促进增值税的管理。各地要切实抓好审核检查工作,做到每票必查,查深查透,实现对每一份涉嫌违规发票的检查都按规定落实到位,以进一步加强增值税管理。
2.进出口税收
——进一步完善进出口税收政策。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有效发挥进出口税收政策的职能作用。根据增值税、消费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修订,对进出口税收政策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和完善。抓紧研究为配合增值税转型而取消进口设备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取消外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后有关过渡期的问题,尽快出台解决办法。支持、配合加快推进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在有关部门制定人民币结算政策及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及时出台相应的一般贸易人民币结算退税办法,做好边境地区实施的人民币结算退税试点工作。
——进一步推进征退税衔接。推进征退税衔接是税收管理科学化的必然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成果、积极推进。要不断拓宽征退税衔接的内容与范围,逐步实现出口企业基本信息共享、纳税和退税信息共享、征退税日常管理联动、纳税评估与退税评估联动。要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保证征退衔接工作的落实。要通过制度明确岗位责任,规范业务和操作规程,在征退税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建立起完善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和检查考核机制。要完善有关信息系统,建立征退税信息联动平台。要依托三大系统整合逐步实现征退税衔接信息电子化,传递方式网络化。
——严密防范和打击骗税案件。近期国家陆续提高了一些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驱动下,骗税活动可能有所抬头。税务机关要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出口退税率调整后进一步抬头的骗取出口退税违法活动。总局将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数据分析辅助工具系统功能,提供各地使用,以便利用该系统生成的数据做好出口退税预警分析工作。各地要在退税审核中重点关注出口企业把不退税或低退税率出口商品采用高退税率商品代码申报退税的情况,防止不法企业“浑水摸鱼”。对发现的骗税线索要一查到底,严厉打击。
——研究完善消费税政策。按照十七大报告提出建立和健全有利于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推动科技进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财税体系的要求,结合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综合运用价格、财税信贷等经济手段,促进节能环保工作的要求,合理调整消费税征税范围,加大对高污染、高排放、高耗能产品的调节力度。根据国务院要求,结合完善税制工作,认真研究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环节后移到批发环节的问题。
——加强白酒、卷烟行业消费税管理。针对白酒企业存在的通过设立销售公司、降低产品出厂价格、侵蚀消费税税基等问题,按条例规定要求研究制定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办法,规范白酒消费税税基的管理。针对小酒厂偷逃税的特点,提出加强小酒厂管理的措施。研究完善卷烟的消费税政策。
——完善车购税政策。为体现税收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农业等部门的工作配合,适时研究调整农用运输车、摩托车的车购税政策。
——加强车购税征收管理。积极与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协调,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尽早实现信息共享。积极推进电子档案管理试点,逐步解决车购税纸质档案储量大、保管难的问题。继续做好车购税税基管理,根据市场车辆价格的变化情况,及时采集和核定车购税最低计税价格。
——研究完善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政策。一是研究解决管道运输、铁路运输营业税税源分配问题。目前交通运输业营业税以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但铁路运输、长距离管道运输其基础设施在不同的区域建设,占用了不同区域的土地等自然资源,从某种程度上说运输劳务在不同区域内均有发生,而纳税地点仅为机构所在地,导致部分地区对税源的归属产生诸多争议。为使税源合理分配和保证地区间协调发展,积极研究铁路运输、长距离管道运输营业税的税源分配问题,要研究确定易于被各相关地区都能接受的合理分配原则,将税源在地区间妥善分配。二是研究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税制改革方案。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现行营业税道道全额征税的税制带来的重复征税现象越来越明显,在交通运输业、建筑业、服务业、金融保险业中,这种重复征税的矛盾较为突出。为适应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使得营业税税制符合经济发展和国家宏观调控的要求,解决个别行业重复征收营业税的问题,应进一步研究将增值税税制原理引入营业税征税行业,以增值税环环抵扣的税制解决重复征收营业税的问题。鉴于运输企业的经营成本中包含了大量征收增值税的货物成本,且目前交通运输业具有较好的信息化管理基础和纳税人管理基础,总局将从交通运输业着手,研究改革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的征收管理办法,按照增值税的税制原理设计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税收政策和管理模式。
——积极推行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办法。各地要研究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手段,积极落实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办法,凡能够实现信息化的,要利用信息化手段落实项目管理办法;部分信息化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暂采取手工方式落实项目管理办法,要充分利用国土、房管、契税征收等外部信息,强化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营业税税源控管,切实堵塞因信息不对称、管理手段落后所带来的税收流失,保证重点税源营业税收入的稳步增长。
——跟踪房地产营业税新政策落实情况。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国家调整了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各地要认真落实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及时跟踪政策执行效果,不断完善政策和管理措施,做到政策业务与征收管理同步配套,增强政策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提高政策的执行力。
—— 加强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的管理。在严格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及时采集和审核发票开具信息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货运发票税控系统的作用,强化货运业营业税的“票表比对”管理,通过将纳税人申报收入与其开票收入进行比对,全面监控营业收入,防范虚开、代开货运发票行为。各级国、地税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协作与配合,建立健全信息沟通与交换办法,地税部门要及时将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的开票收入信息传递给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要将所得税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营业税主管税务机关,形成征管合力,强化税收监管。
(五)进一步强化货物劳务税分析评估
要将货物劳务税税收分析与纳税评估作为加强货物劳务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和抓手,进一步研究采取措施,深入规范推进。要研究建立税收分析指标体系,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加强货物劳务税税负分析,认真做好货物劳务税税收分析工作。要利用信息化的手段,大力开展货物劳务税关联分析,充分挖掘第三方信息所蕴涵的潜力,不断提高货物劳务税各税种的征管水平。要继续研究分行业的评估方法和评估模型,以进一步健全行业评估指标体系和模型,做到研究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推行一个行业、巩固一个行业。要加强评估后续管理,督促评估发现的问题企业认真做好账务调整和申报更正工作,强化对应补税款的跟踪入库。
(六)积极做好纳税服务工作
1.积极研究推行增值税网上报税。为适应多元化申报的发展趋势,满足纳税人网上办理涉税事项的需求,在总局对网上报税的安全性问题论证以后,按要求积极推行增值税网上报税方式,配套修订完善增值税网上申报规定和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规程,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报税,缓解办税大厅集中排队报税的压力。
2.积极研究建立出口退税企业信用等级制度,研究推行出口企业网上申报出口退税。目前对出口企业的退税管理模式比较单一,不利于对信誉好的企业简化流程、优化服务,也不利于突出重点对违法企业强化管理,因此要积极研究建立出口退税企业信用等级制度。要积极研究推行出口企业网上申报出口退税以及出口企业网上办理出口退税认定,减少出口企业申报退税往返税务机关次数,同时要研究出口企业与税务部门建立申报退税资料CA认证体系,逐步减少企业申报退税的纸质资料,减轻纳税人负担。要研究利用加工贸易进口报关单数据审核出口退税,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和简化加工贸易的出口退税管理。
3.加强对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针对防伪税控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强行推销通用设备、违规收费问题,各地税务机关要履行好监督管理的职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服务单位在经营和服务中存在的侵害纳税人权益问题;要认真处理纳税人涉及服务工作的投诉,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七)加强货物劳务税政策研究
税收理论和政策研究工作始终处于税收改革的前沿,税收政策研究的成果对促进税收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要重视和加强货物劳务税政策研究,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货物劳务税政策研究不仅仅是税收科研部门的事,从事货物劳务税工作的同志也责无旁贷。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这对我国税制建设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要求。各级货物劳务税部门要从我国经济社会面临的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国际化的新形势,从“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新角度,从发挥税收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积极探索和深刻把握货物劳务税工作的特点和基本规律,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主动性;要广泛组织货物劳务税部门的人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开展货物劳务税政策和业务研究,提高政策质量和管理水平;要紧紧围绕各项货物劳务税改革方案、政策调整和管理措施,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对于已经推出的,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研,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顺利实施;对于尚未推出的,要开展大量前瞻性的研究,设计和论证各项改革方案,切实做好改革前的测算和各项准备工作,为改革及政策出台和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八)进一步加强货物劳务税队伍建设
加强队伍建设,是做好货物劳务税工作的有力保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税收事业的进步,对货物劳务税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货物劳务税工作专业性强、责任大、要求高,各级税务机关领导要从全局的角度出发,高度重视货物劳务税工作,保持货物劳务税队伍的相对稳定,充实人员,关心、培养货物劳务税干部,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特别是在当前各省、市国税局正在进行机构改革的形势下,要从出口退税工作的实际出发,保持出口退税机构、人员的相对稳定,保证出口退税工作在应对金融危机中发挥应用作用。二是要加强培训。通过分级培训,既要培养一批业务精、能力强的专家队伍,又要着力提高税收管理员的货物劳务税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三是要进一步转变作风。要落实总局关于转变作风的有关要求,切实解决爱岗不敬业、敬业不专业的问题,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政策、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四是要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货物劳务税部门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工作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完善制度建设,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的要求,积极完善岗责体系,优化流程,强化监管,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科学严密的管理链条,实现阳光作业、规范操作和公平、公正执法,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和机制上避免腐败行为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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