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汪清县鸡冠乡延边州汪清县一村一名大学生服务期满以后怎么办

延吉市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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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09年“一村一名大学生”
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转发吉林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项工程”重要任务分解的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09〕31号)和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09〕35号)要求,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建功立业,制定“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选聘“一村一名大学生”协助村“两委”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选择确定10%的行政村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工程(以下简称“大学生就业工程”)计划。
二、组织机构
吉林省“大学生就业工程”由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领导、制定相关政策,协调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吉林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省人才中心”)具体承办选聘工作,负责管理指导、组织协调和相关政策发布。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人才中心(以下简称“各地人才中心”)为开展大学生就业工程的实施机构,负责辖区内“大学生就业工程”具体组织实施,并在省人才中心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公平、择优选聘、统一调剂、协议管理等方式,落实2009年大学生就业工程工作。各地人才中心负责落实本辖区内10%行政村为“大学生就业工程”选聘单位,在报名参加“大学生就业工程”人员中遴选符合条件人员,以专业相近、原籍地优先的原则调剂大学生进入“大学生就业工程”,没人报名的选聘单位,可在全省范围内调剂安排。
四、选聘时间
10月份组织开展选聘,12月份选聘毕业生开始上岗工作。
五、服务期限
六、选聘条件
吉林省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及择业期内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且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为农村建设的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组织观念强。
(二)作风踏实,甘于奉献,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身体健康。
七、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09年10月通过报纸和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2009年就业工程行政村名单及需求信息。
(二)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下旬。
(三)报名办法。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大学生直接向各地人才中心进行报名,每名大学生可报1-3个县(市、区)乡镇所辖村。
(四)资格认证。经过网络报名程序的大学生须于 11月初到各市、州设立的现场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时毕业生须按以下要求办理:
1. 持有在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2. 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所在学校证明。
3. 系中共党员的,还须提供本人所在党组织的书面证明或党员活动证;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职务或获得校级以上表彰或系级“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的,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获得表彰的证书。
4. 提供近期免冠同底二寸照片3张。
(五)体检。对初选大学生,由各地人才中心于11月20日前安排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由各地人才中心确定。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及时进行递补,以保证各地选聘任务的完成。
(六)汇总。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由各地人才中心于11月底按照计划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统一汇总后报省人才中心。
(七)选聘。选聘毕业生于12月初到县(市、区)所在村报到。各地人才中心、选聘单位、大学生三方签定协议书。各地人才中心负责对选聘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精神,吉林省“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有关内容,县情、乡情介绍,基层工作方法,服务村的基本情况,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情、民风、民俗等。
八、相关待遇
选聘毕业生在协议期限内,应认真履行协议,并享有以下政策待遇:
(一)户籍管理。根据选聘毕业生的意愿户籍可落入选聘地,也可落入长春市集体户籍。
(二)档案管理。选聘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间人事档案由省人才中心免费管理,基层工作时间可连续计算工作年限。党员组织关系可转入所在乡(镇)党委;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团)的,由所在乡(镇)党(团)委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资金保障。大学生在村工作期间,政府每人每月提供不低于700元的生活费补助,所需资金省财政按月人均700元予以补助。选聘毕业生比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即按企业(单位)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选聘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从当地就业专项资金列支。上述人员两项补贴政策不超过2年。
(四)协议期满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大学生,由各级人才中心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服务。
九、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是省委省政府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给予高度重视,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各地人才中心要制定本地区“大学生就业工程”实施方案,保证选聘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各地人才中心要加强对大学生考核和日常管理,增强他们热爱农村、服务基层的思想意识,及时解决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要建立“大学生就业工程”监督检查制度,实行工作责任制;要定期检查县(市、区)“大学生就业工程”情况、大学生岗位安全保障情况、大学生生活补助发放情况等,为大学生就业工程营造良好的氛围;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努力为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留在本地自主就业及创业创造有利条件,确保这项工作规范有序实施。
(三)各地人才中心在开展“大学生就业工程”工作中,要统一步调,落实到位,上下联动;要统一调剂,互相沟通,共同发展;要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促进“大学生就业工程”工作健康发展。
附件1. 吉林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工程报名登记表
2. 吉林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工程工作协议书
吉林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工程报名登记表
(&&&&& 年度)
入党(团)
身份证号码
学历(学位)
院系及专业
地址及电话
&&&&&&&&& 市、州&&&&&&&&& 县&&&&&&& 乡(镇)&&&&& 村
&&&&&&&&& &&&&&&&&&&&&&&&&&&编号:
1、本人自愿参加吉林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工程,保证本人相关信息真实。
2、本人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前往相应工作地报到,并服从岗位分配,除不可抗力外,不以任何理由拖延。
3、工作期间,本人认真履行协议,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吉林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工程的管理规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4、工作期满,按时离岗,并做好工作交接。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州人才中心意见
年&&& 月&&& 日
省人才中心
年&&& 月&&& 日
注:此表须双面打印
吉林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工程
经协商,大学生、选聘单位、市(州)人才中心三方就“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工程签订如下协议:
一、大学生应向选聘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聘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选聘单位同意,并报当地人才中心备案。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工程的大学生要遵纪守法,服从分配,自觉遵守选聘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选聘单位的管理。工作期满,按时离岗,并做好工作交接。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工作的,应按规定向选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当地人才中心核准后,报吉林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备案,方可离开选聘单位。
二、大学生在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工程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享受免费体检,补贴标准及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选聘单位要对大学生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大学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负责承担大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人才中心要负责指导、协调选聘单位落实“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工程工作岗位、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帮助解决“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工程中大学生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选聘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大学生、选聘单位、人才中心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补充条款中注明。并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六、协议补充条款:
&&&&&&&&&&&&&&&&&&&&&&&&&&&&&&&&&&&&&&&&&&&&&&&&&&&
&&&&&&&&&&&&&&&&&&&&&&&&&&&&&&&&&&&&&&&&&&&&&&&&&&&
服务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七、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如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大学生、选聘单位、各地人才中心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大学生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大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选聘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人才中心(盖章)&&&&&&&&&&&&&&&& 年&&& 月& &日&
附选聘单位明细
延吉市(5个村委会):小营镇河龙村委会(男性,专业文秘)、依兰镇龙源村委会(男性,朝鲜族,党员)、三道湾镇中心村委会(男性,专业文秘,文笔好)、朝阳川镇东丰村委会(男性,专业工程建筑)、朝阳川镇光荣村委会(男性,文秘)。
图们市(5个村委会):石岘镇河北村委会、凉水镇南大村委会、月晴镇水口村委会、月晴镇马牌村委会、长安镇长安村委会。
龙井市(7个村委会):老头沟镇奋斗村、铜佛村、智新镇龙海村、龙丰村、光新村、东盛涌镇东盛涌村、龙山村。
安图县(20个村委会):明月镇龙林村、明月镇福满村、明月镇城东村、石门镇茶条村、石门镇仲坪村&、石门镇镜城村、亮兵镇新胜村、新合乡小荒沟村、新合乡吉房子村、万宝镇永富村、万宝镇古城村、永庆乡腰团村、永庆乡环山村、松江镇小沙河村、松江镇营林村、松江镇松花村、二道镇长胜村、二道镇铁北村、两江镇江南村、两江镇西江村。
敦化市(30个村委会):大石头镇二河子村委会、河北村委会、红星村委会、黄泥河镇黄泥河村委会、双泉村委会、驼腰子村委会、官地镇江南村委会、官地北村委会、东胜北村委会、东胜南村委会、江南镇南官屯村委会、双胜村委会、腰苇子沟村委会、民主村委会 、江源镇马号西村委会、额穆镇十里堡村委会、额穆村村委会、沙河沿镇凉水泉子村委会、沙河沿村委会、秋梨沟镇秋梨沟村委会、黑石乡黑石村委会、新集村委会、贤儒镇贤儒村委会、南黄泥河村委会、雁鸣湖镇大山村委会、大蒲柴河镇腰岔村委会、大桥乡德胜村委会、翰章乡友好村委会、红石乡一心村委会、青沟子乡老屯村委会。
汪清县(20个村委会):汪清镇大川村、河北村、天桥岭镇天桥岭村、天山村、桃源村、百草沟镇西城村、永和村、百草沟村、复兴镇金苍村、兴华村、罗子沟镇大平村、古城村、大兴沟镇河南村、河北村、河东村、春阳镇春阳村、春光村、幸福村、鸡冠乡鸡鸣村、鸡冠村。
珲春市(12个村委会):英安镇富民村委会、密江乡密江村委会、三家子乡沙坨子村委会、板石镇孟岭村委会、板石村委会、敬信镇二道泡村委会、马川子乡五一村委会、杨泡乡东阿拉村委会、哈达门乡胜利村委会、新华村委会、春化镇上草帽村委会、近海街支边村委会。
和龙市(8个村委会):东城镇兴城村、头道镇延丰村、西城镇甲山村、八家子镇上南村、龙城镇龙新村、福洞镇明光村、崇善镇古城村、南坪镇龙渊村。
延边州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879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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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长春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长春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考核暂行办法
为准确评价我市“一村一名大学生”在服务期间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一村一名大学生”考核工作,根据《吉林省2009年“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工程实施方案》(吉人社联字〔2009〕51号)、《长春市2009年“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工程实施方案》(长人社〔2009〕28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纳入我市“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工程的在岗人员。
“一村一名大学生”考核工作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各乡镇(街道)具体组织对所辖范围内的大学生进行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组织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考核内容与标准
对“一村一名大学生”的考核,以其服务协议义务、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要求,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着重了解“一村一名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以及品德和作风等,注重考核工作实绩。
“一村一名大学生”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
1.平时考核重点考核“一村一名大学生”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以及在岗工作表现情况,可以采取查阅被考核对象工作日志、专项工作检查、总结、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同志予以审核评价。
2.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进行。
3.服务期满考核以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为基础,在服务期结束前一个月内完成。
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的能力强;
3.坚持在村工作,工作责任心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与农民群众打成一片;
4.利用所学专长,立足农村农业实际干事创业,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工作业绩突出;
5.组织纪律观念强,清正廉洁。
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的能力较强;
3.基本在村工作,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取得一定工作业绩;
5.组织纪律观念较强,廉洁自律。
“一村一名大学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农村基层工作要求;
3.基本不在村(社区)工作,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组织纪律观念差,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一村一名大学生”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县(市)、区、开发区参加考核的“一村一名大学生”总人数的15%以内。
考核程序与方法
平时考核采取以下方法进行:
1.乡镇(街道)党(工)委结合实际,明确“一村一名大学生”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建立“一村一名大学生”考核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同步收集“一村一名大学生”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2.“一村一名大学生”对所开展工作定期记录和总结,记录和总结要真实、具体、量化。内容包括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创业情况和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等方面情况,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同志签署审核评价意见后,存入个人考核档案。
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1.“一村一名大学生”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如实填写《长春市“一村一名大学生”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提交个人总结。
2.在一定范围内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记入考核表。
3.考核组根据平时考核、民主测评等情况和个人年度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4.各服务单位将“一村一名大学生”民主评议情况,提出初步年度考核等次,经乡镇(街道)审核后,上报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确定考核等次。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地区各乡镇(街道)上报的年度考核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选上报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评定后在长春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填写《长春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上报至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最终考核等次。
6.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或负责考核部门领导采取谈心谈话的方式,向“一村一名大学生”进行反馈。反馈结束后,由考核对象在《长春市“一村一名大学生”年度考核登记表》上填写意见并签字。同时将《长春市“一村一名大学生”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
7.“一村一名大学生”对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不服,可以向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申请复核和申诉。
服务期满考核按照个人总结、民主测评、综合评价程序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每个“一村一名大学生”的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应及时对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并将考核工作总结和《长春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考核情况汇总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核结果的使用和相关事宜
“一村一名大学生”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合格等次的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在校期间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和利息尚未还清的,均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财政代为偿还。
2.在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在机关工作的,试用期满后级别工资可浮动1至2档;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可浮动1至2级。
3.自2011年起,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所在单位可与其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4.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有其他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5.选择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政策的通知》(吉政发〔2009〕8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长府办发〔2011〕12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指导等公共服务。
6.服务期满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服务期限可计算为工龄。
7.服务期满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由各级人才中心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服务。
“一村一名大学生”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解聘,引导其另行择业。
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一村一名大学生”,不进行年度考核;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三个月,不超过半年的“一村一名大学生”,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一村一名大学生”,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对在考核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市)、区、开发区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长春市“一村一名大学生”年度考核登记表》
2.《长春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考核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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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一小喜迎支教团大学生
三名成员来到汪清县第一实验小学,开始为期一年的支教志愿服务。三名支教大学生吕云鹤、韩继韬、辛丽雯都来自哈工程大学。汪清县第一实验小学全体师生对支教团的到来表示欢迎,冷喜才校长也对支教团寄予厚望,要求支教队员们能够团结一心,与本校老师积极配合通力合作,并预祝支教团工作生活愉快。学校对三位支教队员进行详细工作分工,除负责全校的部分信息技术、综合课程外,支教团还将负责少先队一些组织宣传工作及教导处一些事务。
在欢迎仪式上,支教团三名成员分别做了自我介绍。同时,他们也表示在今后一年的工作中,不会辜负学校的希望,会严格要求自己,不断进步,为学校争荣誉,为教育事业尽自己的一份力。
&&&&&&&&&&&&&&&&&&&&&&&&&&&&&&&& 汪清一小
&&&&&&&&&&&&&&&&&&&&&&&&&&&&&&&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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