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甘肃政法干警真题考试本科类真题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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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版政法干警考试用书:真题大全(本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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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华图教育
出 版 社: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4.11
页  数: 464
开  本: 16
ISBN 号: 9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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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证考准名姓
  2014年基层政法干警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联考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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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河北省基层政法干警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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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吉林省基层政法干警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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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基层政法干警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联考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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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河北省基层政法干警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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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陕西省基层政法干警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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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河南省基层政法干警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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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吉林省基层政法干警考试《申论》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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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贵州省基层政法干警考试《申论》试卷(联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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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河北省基层政法干警考试《申论》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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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贵州省基层政法干警考试《申论》试卷(联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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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多省市基层政法干警考试《申论》试卷(联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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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河北省基层政法干警考试《申论》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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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吉林省基层政法干警考试《申论》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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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四川省基层政法干警考试《申论》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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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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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基层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试卷(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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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基层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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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基层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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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基层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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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基层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试卷(精选)第页共14页
  一、单项选择题(第1—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甲将一套邮票卖给乙,丙也想买,遂威胁甲。甲只好将该套邮票卖给丙。丙的行为违反的民法基本原则是()。
  A. 自愿原则B. 平等原则
  C. 公平原则D. 等价有偿原则
  2.下列选项中,属于形成权的是()。
  A. 知识产权B. 追认权
  C. 物权D. 债权
  3.经常居住地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满()。
  A. 3个月以上的地方B. 6个月以上的地方
  C. 1年以上的地方D. 2年以上的地方
  4.商场里出售的散装大米是()。
  A. 孳息B. 主物
  C. 种类物D. 限制流通物
  5.下列选项中,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是()。
  A. 某有限责任公司B. 某高校
  C. 某合伙企业D. 某市公安局
  6.普通合伙企业中,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
  A. 1/3以上合伙人同意B. 1/2以上合伙人同意
  C. 2/3以上合伙人同意D. 全体合伙人同意
  8.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第三人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该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其代理行为()。
  A. 无效B. 有效
  C. 效力待定D. 可撤销
  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诉讼时效中断事由的是()。
  A. 权利人提起诉讼B. 权利人提出请求
  C. 不可抗力D. 义务人同意履行
  10. 甲误将乙所有的玉石雕刻成玉坠。甲的行为属于()。
  A. 加工B. 附合
  C. 混合D. 无权代理
  11. 下列选项中,属于动产物权的是()。
  A. 留置权B. 建设用地使用权
  C. 宅基地使用权D. 土地承包经营权
  12. 下列事实中,构成不当得利的是()。
  A. 甲到商场购物,营业员多找5元B. 甲每月收到子女给付的赡养费1000元
  C. 甲收到乙支付的货款5万元D. 甲因病收到同事捐款10万元
  13. 除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外,对共有财产的重大修缮,应经占一定份额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方可。该份额为()。
  A. 1/3以上B. 1/2以上
  C. 3/5以上D. 2/3以上
  14. 下列选项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A. 所有权B. 抵押权
  C. 留置权D. 建设用地使用权
  15. 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的时间为()。
  A. 承包人申请时B.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
  C. 土地承包经营权办理登记时D.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时
  16. 下列财产中,不能设定抵押的是()。
  A. 企业的产品B. 正在建造的船舶
  C. 自留地D. 航空器
  17. 占有人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期间为自侵占发生之日起()。
  A. 1年B. 2年
  C. 3年D. 4年
  18. 下列选项中,属于意定之债的是()。
  A. 合同之债B. 不当得利之债
  C. 无因管理之债D. 侵权之债
  19. 下列选项中,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A. 参加志愿者活动B. 误将他人的牛当自家的饲养
  C. 将他人抛弃的病羊领回家饲养D. 自费将因受伤而昏迷的路人送医院救治
  20.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行使()。
  A. 合同撤销权B. 合同解除权
  C. 违约责任请求权D. 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21. 甲公司和乙公司互负到期同种类债务,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双方债务相互消灭。该债的消灭原因是()。
  A. 混同B. 抵销
  C. 解除 D. 履行
  22. 某快递公司开具的快递单上印有“投递物丢失,概不负责”的条款。该格式条款()。
  A. 有效B. 无效
  C. 效力待定D. 可撤销
  23. 下列选项中,属于承揽合同的是()。
  A. 甲委托乙加工服装B. 甲购买乙的家具
  C. 甲承租乙的房屋D. 甲为乙运输货物
  24. 甲从乙处购买一批货物,向乙支付1万元定金,现乙拒绝履行合同,甲有权要求乙返还定金()。
  A. 1万元B. 2万元
  C. 3万元D. 4万元
  25. 周某与叶某结婚后,又与柳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周某与柳媒的婚姻()。
  A. 有效B. 无效
  C. 可撤销D. 效力待定
  26. 下列选项中,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是()。
  A. 甲谎称为富二代与乙缔结的婚姻
  B. 甲与表妹乙缔结的婚姻
  C. 甲未达法定婚龄而与乙缔结的婚姻
  D. 甲胁迫乙缔结的婚姻
  27. 某报披露了明星甲患有性病的事实,该报社侵犯了甲的()。
  A. 健康权B. 名誉权
  C. 荣誉权D. 隐私权
  28. 李某与妻子结婚后育有一子,现年10岁,因李某经常对其妻实施家庭暴力,其妻忍无可忍,提出离婚诉讼。下列诉讼请求中,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A. 分割共同财产B. 李某承担其子抚养费
  C. 损害赔偿D. 断绝李某与其子的父子关系
  29. 下列事实中,可以导致自然血亲终止的是()。
  A. 结婚B. 离婚
  C. 出生D. 死亡
  30. 张某死后留下的下列财产中,不属于遗产的是()。
  A. 自购商品房一套B. 租赁的汽车
  C. 著作数本D. 股票账户中股票若干
王某去世时留下一份遗嘱,载明将一把古琴赠与好友刘某。刘某得知此事后,既不表示接受,也不表示拒绝。三个月后,刘某与王某的继承人因古琴归属引发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刘某的行为视为放弃受遗赠,古琴归王某的继承人
  B. 刘某的行为视为放弃受遗赠,古琴归国家
  C. 刘某的行为视为放弃继承,古琴归王某的继承人
  D. 刘某的行为视为接受继承,古琴归刘某
  32. 李某欲立一份代书遗嘱,下列人员中,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是()。
  A. 李某的配偶B. 李某的儿子
  C. 李某的父母D. 李某的同事
甲、乙、丙三人在单位顶层露台饮酒,酒醉后一起将空酒瓶往楼下扔,恰好其中一个瓶子砸伤路人丁,但无法查明是谁扔的酒瓶。丁应向谁请求赔偿()。
  A. 只能向甲请求赔偿B. 只能向乙请求赔偿
  C. 只能向丙请求赔偿D. 有权请求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34. 甲将一辆拼装汽车出售给乙,乙违章驾驶该车将丙撞伤。丙的损害应由()。
  A. 甲独自承担赔偿责任B. 乙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C. 甲和乙承担按份赔偿责任D. 甲和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5. 周某去甲医院看病,因为医疗器械缺陷而遭受损害,该医疗器械系乙公司生产。对于周某的损害,周某()。
  A. 只能请求甲医院赔偿B. 只能请求乙公司赔偿
  C. 有权请求甲医院或者乙公司赔偿D. 自行承担责任
  二、简答题(第36—38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
  36. 简述遗嘱的有效条件。
  37. 简述人身权的概念和分类。
  38. 简述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三、论述题(第39小题,2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
  39. 论述债的概念和债的发生原因。
  四、案例分析题(第40—41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
甲商场出售一批皮包,单价为3880元,商场在制作价格标签时,误将3880元写成了388元。唐某来逛商场觉得价格便宜,决定买一个。商场售货员孔某第一天上班,对商品不熟悉,就将该包以388元卖给了唐某。后商场发现了此事,要求唐某退货或补足价款。唐某拒绝,引起纠纷。
  问:(1)唐某与甲商场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甲商场是否有权要求唐某退货或补足价款?为什么?
刘某向某银行借款10万元,并以自己的一辆汽车设定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刘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轴毁损。刘某获得保险金及赔偿款共计8万元。
  问:(1)银行是否对该汽车享有抵押权?为什么?
  (2)担保期间,银行是否有权对该8万元主张权利?为什么?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A[解析]
《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原则是指公民、法人等民事主体在市场交易和民事活动中都必须遵守自愿协商的原则,都有权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独立自主地选择、决定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建立和变更民事法律关系,并同时尊重对方的意愿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或任何第三方。欺诈、强迫、威胁等违背交易主体意志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本题中丙用胁迫的方式和甲交易违反了民法中的自愿原则。本题选A项。
  2.B[解析]
形成权是指依据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消灭的权利。追认权是指本人通过特定的法律行为,使无权代理人、无处分权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的行为成为有效法律行为的权利,是单方法律行为,属于形成权。本题选择B项。
  3.C[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所以本题选择C项。
  4.C[解析]
根据物是否具有独立的特征或者是否被权利人指定而特定化,物可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种类物是以品种、规格、质量或度量衡确认的一类具有共同特征的物。特定物既包括独一无二的物,也包括经当事人指定后被特定化的种类物。如果物不能特定或尚不存在,则物权人不能对之加以支配。种类物经过选择、购买、给付也可以特定化而成为特定物,如消费者购买某手机后,该手机区别于其他同一型号的手机成为特定物。在本题中,商场里出售的散装大米属于种类物,所以答案为C项。
  5.C[解析]
《民法通则》第36条第1款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具有三方面的独立性,即独立人格、独立财产、独立责任。《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如政府)、事业单位法人(如学校、医院)和社会团体法人(如消费者协会、法学会)四种。本题中,A项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B项高校为事业单位法人,D项市公安局为机关法人;C项,合伙企业不符合法人“三独”的要求,因此不具有法人资格。本题答案为C。
  6.D[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43条第1款规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因此,本题选择D项。
  8.B[解析]
代理是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产生法律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而须由本人负受权之责的代理。本题属于表见代理的情形,其行为发生有权代理之效果,即由本人而非行为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效果。本题选择B项。
  9.C[解析]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期间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主要有: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其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义务人向权利人作出表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C项中的不可抗力属于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所以本题选择C项。
  10. A[解析]
加工是指在他人之物上附加自己的有价值的劳动,使之成为新物。对于加工物所有权的归属,我国司法实践的一般做法是,加工物的所有权原则上归原物的所有人,但原物所有人需给加工人以补偿。但是当加工增加的价值大于原物的价值时,加工物可以归加工人所有,但加工人应当给原物所有人以补偿。
  附合包括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以及动产与动产的附合两种。附合的数个物体尚能自外观上予以辨认,只是分离后会损害附合物的价值。如将他人的瓷砖贴墙。
  混合指两个以上不同所有人的动产互相混杂合并,不能识别。如咖啡与糖混合。
  无权代理是非基于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于本人的代理。
  综上所述,本题中甲的行为应属于加工。故选A项。
  11. A[解析]
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都是用益物权,属于不动产物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并在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属于动产物权。所以本题选择A项。
  12. A[解析]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只有A项属于不当得利,故本题选A项。
  13. D[解析]
《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本题选择D项。
  14. D[解析]
《物权法》第117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根据此规定,用益物权是指依法对他人所有物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A项为物权中的所有权,B、C两项为物权中的担保物权。所以本题选择D项。
  15. B[解析]
《物权法》第127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本题选B项。
  16. C[解析]
《物权法》第184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自留地属于集体所有的财产,不能设定抵押。所以本题选择C项。
  17. A[解析]
《物权法》第245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故本题选择A项。
  应注意,其中的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占有人”是指基于合同关系而占用不动产或动产的占用人,而不包括所有权人。所有人无论何时何地,都有返还原物请求权。
  18. A[解析]
按照债的设定及其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自由决定,债可以分为法定之债和意定之债。法定之债是指依据法律规定而发生的债,包括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意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完全由当事人依其自由意思加以决定的债,包括单方允诺、合同之债等。B、C、D三项都属于法定之债。故本题选择A项。
  19. D[解析]
《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无因管理的特征有:管理他人事物;具有管理的意思;无法定或约定的义务;管理有利于受益人且不违反受益人的意思。因此,A、B、C三项不属于无因管理,只有D项正确。
  20. B[解析]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所以本题应选B项。
  21. B[解析]
债的消灭有清偿、提存、抵销、混同、免除五种,首先排除C、D两项,《合同法》第106条规定了混同:“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合同法》第99条规定了抵销:“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本题符合抵销的情形,故选择B项。
  22. B[解析]
《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在本题中快递公司免除自己责任的格式条款属于无效的情形。故本题选B项。
  23. A[解析]
《合同法》第251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A项属于承揽合同,B项属于买卖合同,C项属于房屋租赁合同,D项属于货运合同。本题选A项。
  24. B[解析]
《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乙作为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应双倍返还定金。因此,本题选择B项。
  25. B[解析]
《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因此周某与柳某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本题选择B项。
  26. D[解析]
《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由此可知,只有受胁迫而结婚的才属于可撤销婚姻。本题选择D项。
  27. D[解析]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所享有的个人信息、个人私事和个人领域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明星甲患有性病属于该明星的隐私,若与公共利益无涉,任何人无权擅自公开,否则就构成对其隐私权的侵犯。本题选择D项。
  28. D[解析]
《婚姻法》第36条第1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本题选择D项。
  29. D[解析]
自然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先,有自然血缘联系的亲属。自然血亲无论旁系还是直系,都只能因出生这一事实而发生,其血缘上的联系也只能因死亡这一事实而消灭。结婚、离婚只对夫妻双方的身份关系产生影响,与自然血亲无关。所以本题选择D项。
  30. B[解析]
《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A、C、D三项均为张某的个人财产,租赁的汽车不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遗产。本题选择B项。
  31. A[解析]
《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受遗赠人刘某在知道受遗赠后的两个月内没有表示,所以刘某的行为视为放弃受遗赠。古琴依然归王某所有,由其继承人继承。本题选A项。
  32. D[解析]
《继承法》第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A、B、C三项都是李某的继承人,只有D选项无直接利害关系。
  33. D[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10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故本题选D项。
  34. D[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51条规定:“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选择D项。
  35. C[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故本题选C项。
  二、简答题
  36. 遗嘱有效的条件主要有: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继承法》第22条第1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继承法》第22条第2、3、4款规定:“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遗嘱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应以遗嘱设立时法律的规定为准。
  37. 人身权是民事主体基于人格或者身份而依法享有的,以在人身关系中所体现的人格利益或者身份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分为:
  (1)人格权。人格权是指民事权利人平等享有的,经法律认可、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作为民事权利义务主体所应当具备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2)身份权。身份权是基于某种特定地位和资格而享有的权利,因此,身份权必须以该特定地位和资格作为前提。主要包括:荣誉权、监护权等。
  38. 《合同法》中规定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
  (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债务人违反合同义务时,应当依照另一方的请求依据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其应该承担的合同义务的责任。
  (2)采取补救措施。补救措施主要是指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所确定的,在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事实发生后,为防止损失发生或者扩大,而由违反合同一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约定采取的修理、更换、重新制作、退货、减少价格或者报酬等措施,以给权利人弥补或者挽回损失的责任形式。
  (3)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
  (4)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额的计算方法。这是在违约发生后,违约方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金钱给付。
  (5)定金罚则。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但是,这两种违约责任不能同时使用。
  三、论述题
  39.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为一定给付的民事法律关系。
  债的发生是指基于一定的民事法律事实,在民事主体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它包括意定之债和法定之债。
  (1)意定之债,是指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债。包括:
  ①合同。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产生债的关系,是合同之债。合同是产生债的最常见的最重要的原因。
  ②单方允诺。单方允诺,又称单独行为或单务约束行为,是指表意人向对方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依意思自治原则,民事主体可基于某种物质或精神上的需要,为自己设定单方义务,同时放弃对于他方当事人的对价请求。遗赠、设定幸运奖均为单方允诺。
  (2)法定之债是指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债。
  ①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侵权人不法侵害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依法律规定,侵权行为发生后,侵权人有义务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受害人有权请求侵权人予以赔偿等权利。这种特定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为侵权之债。
  ②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无因管理一经成立,在管理人和本人之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管理人有权请求本人偿还其因管理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本人有义务偿还,此便为无因管理之债。
  ③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得利益并使他人利益遭受损失的事实。因为该项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应返还给受损失的人,所以形成以不当得利返还为内容的债的关系。
  ④缔约过失。缔约过失,是指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具有过失,从而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不被追认,使他方当事人受到损害的情况。具有过失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由此形成了法定债的关系。
  ⑤拾得遗失物。《物权法》第112条第1、2款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在拾得人与遗失物的所有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⑥其他原因。因防止、制止他人合法权益受侵害而实施求助行为,可在受损的求助人与受益人之间产生债的关系。
  四、案例分析题
  40.(1)唐某与甲商场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为可撤销、可变更合同。《合同法》第54条第1款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案例中,商场误将标价3880元的皮包标价为388元,唐某与商场之间所订立的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因此他们之间的合同为可撤销、可变更合同。
  (2)可以。《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和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因此,甲商场有权要求唐某退货或补足价款。
(1)银行对汽车享有抵押权。《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汽车属于《物权法》第180条第1款第六项的“交通运输工具”,汽车抵押权自抵押合同成立时已经设立,只是没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2)银行有权对8万元主张权利。《物权法》第174条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因此银行有权对刘某获得的8万元主张权利。
  2013年基层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试卷第页共14页
  一、单项选择题(第1—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强买强卖”行为违反的民法基本原则是()。
  A. 平等原则
  B. 公序良俗原则
  C. 诚实信用原则
  D. 自愿原则
  2.张某对李某说:“若你一年内结婚,我就赠你一台电脑。”该民事行为所附的是()。
  A. 始期
  B. 终期
  C. 解除条件
  D. 延缓条件
  3.甲、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因经营不善导致合伙企业资不抵债。对合伙债务,甲、乙应承担()。
  A. 无限按份责任
  B. 有限按份责任
  C. 无限连带责任
  D. 有限连带责任
  4.下列属于事业单位法人的是()。
  A. 上海市工商局
  B. 北京大学
  C. 广州市公安局
  D. 北京市立新有限责任公司
  5.下列民事行为自登记时生效的是()。
  A. 房屋租赁
  B. 工程承包
  C. 民间借贷
  D. 结婚
  6.因欺诈而订立的买卖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的期间是()。
  A. 9个月
  B. 1年
  C. 2年
  D. 4年
  7.下列不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情形是()。
  A. 自己代理
  B. 双方代理
  C. 无权代理
  D. 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
  8.无权代理人实施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的,该代理行为()。
  A. 有效
  B. 无效
  C. 效力待定
  D. 可撤销
  9.下列属于不动产的是()。
  A. 帐篷
  B. 地里的白菜
  C. 林木
  D. 水库中的鱼
李某于1月1日将一套藏书借给王某,借期1个月。1月10日,王某向李某表示愿意购买此书,李某同意。次日,李某收到王某所付款项。王某取得该书所有权的时间是()。
  A. 1月1日
  B. 1月10日
  C. 1月11日
  D. 2月1日
  11. 下列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A. 宅基地使用权
  B. 质权
  C. 所有权
  D. 抵押权
  12. 王某与李某签订合同,在王某承包的土地上为李某设定地役权。李某取得地役权的时间为()。
  A. 合同成立之时
  B. 合同生效之时
  C. 合同登记之时
  D. 合同备案之时
  13. 下列法律事实中,能发生不当得利的是()。
  A. 甲发表论文获得稿酬200元B. 乙给好友家小孩200元压岁钱
  C. 丙给外婆购买一套床上用品D. 丁在超市购物时收银员多找零50元
  14. 李某家失火,邻居王某主动协助救火时衣服被烧坏损失500元。王某请求李某赔偿之债的发生原因是()。
  A. 无因管理
  B. 侵权行为
  C. 合同
  D. 不当得利
  15. 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A. 6个月
  B. 9个月
  C. 1年
  D. 2年
  16. 张某欠李某贷款3万元,后李某对张某说:“你就还2万元吧,其余1万元不用还了。”该1万元债务消灭的原因是()。
  A. 清偿
  B. 抵销
  C. 免除
  D. 混同
  17. 某公司向客户发出产品价目表,其行为性质为()。
  A. 要约
  B. 要约邀请
  C. 承诺
  D. 新要约
  18. 张某向李某购买一幅祖传字画,双方约定一个月后交货付款。一周后,李某将该画卖给王某并交货。对张某与李某之间的合同,张某()。
  A. 有权撤销,并主张违约责任
  B. 有权解除,并主张违约责任
  C. 有权解除,并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D. 有权撤销,并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19. 吴某送周某一只公鸡,周某将鸡养在院子里。次日,郑某来看望周某时,公鸡突然将其啄伤。郑某所受损害应由()。
  A. 周某承担
  B. 吴某承担
  C. 郑某承担
  D. 周某和郑某合理分担
  20. 张某将自己的汽车交修理厂维修,后无力支付维修费,修理厂遂将汽车扣下,修理厂扣车行为的性质为()。
  A. 违约
  B. 侵权
  C. 行使留置权
  D.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21.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为()。
  A. 男不得早于24周岁,女不得早于22周岁
  B. 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C. 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D. 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
  22. 李某送张某一件电器,张某在使用中因电器缺陷遭受损害。李某对电器存在缺陷并不知情。该电器系甲公司生产,乙商场销售。张某有权请求()。
  A. 乙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B. 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 甲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D. 李某承担侵权责任
  23. 老王的女儿与老王的母亲是()。
  A. 三代直系血亲
  B. 三代旁系血亲
  C. 二代直系血亲
  D. 二代旁系血亲
  24. 甲与乙结婚一年后又与丙登记结婚。甲与丙结婚的行为构成()。
  A. 合法婚姻
  B. 重婚
  C. 可撤销婚姻
  D. 事实婚姻
  25. 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下列财产中,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是()。
  A. 法定继承获得的财产
  B. 工资
  C. 劳务报酬
  D.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26. 收养关系成立的时间为()。
  A. 收养协议成立时
  B. 收养协议备案时
  C. 收养关系登记时
  D. 被收养人与收养人共同生活时
  27. 下列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的是()。
  A. 兄弟
  B. 外甥
  C. 侄子
  D. 姑姑
  28. 受胁迫所立的遗嘱,其效力为()。
  A. 有效
  B. 无效
  C. 可撤销
  D. 效力待定
  29. 刘某立遗嘱将遗产留给妹妹小刘。一年后刘某去世,小刘在看到遗嘱后未作任何表示。小刘的行为应视为()。
  A. 接受继承
  B. 放弃继承
  C. 丧失继承权
  D. 转继承
  30. 某报登载虚假消息称某歌星嫖娼,致使该歌星遭到歌迷的唾弃。报社的行为侵害了歌星的()。
  A. 名誉权
  B. 荣誉权
  C. 隐私权
  D. 健康权
  31. 王某被从居民楼上扔下的一只烟灰缸砸伤,难以确定该烟灰缸为谁所扔。该案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中的()。
  A. 共同侵权责任
  B. 共同危险责任
  C. 物件损害责任
  D. 产品责任
  32. 以民事责任是否具有一定的财产内容为标准,可将民事责任分为()。
  A.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B. 共同责任与单位责任
  C. 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
  D. 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
  33. 甲因病入住乙医院。经甲家属同意,该院的丙医生为甲进行手术。手术中,因丙的过失造成甲死亡。该案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是()。
  A. 丙医生
  B. 乙医院
  C. 乙医院院长
  D. 甲的家属
  34. 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其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损害是因()。
  A. 受害人的一般过失造成的
  B. 受害人的重大过失造成的
  C. 受害人的故意造成的
  D. 第三人的重大过失造成的
  35. 甲受乙公司派遣至丙公司工作,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他人损害。经查,乙公司没有过错。该损害应由()。
  A. 乙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B. 乙、丙公司承担按份责任
  C. 乙、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 丙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二、简答题(第36—38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
  36. 简述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种类。
  37. 简述所有权的内容。
  38. 简述遗嘱的形式。
  三、论述题(第39题,2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
  39. 论述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四、案例分析题(第40—41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位置的边框区域内)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建筑材料,合同约定,交货同时付款,履行期届至,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先支付一部分货款,甲公司未予同意。甲公司提出交货时付款,乙公司拒绝。三日后,因地震导致该批货物灭失。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分担损失,引起纠纷。
  问:(1)甲公司是否有权拒绝乙公司所提出的先付部分货款的要求?为什么?
  (2)该批货物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王某下落不明满五年,经其妻刘某申请,人民法院对王某宣告死亡,王某仅有的一套住房由儿子继承,不久,刘某与赵某结婚,三年后赵某因病去世。此时,王某突然返回家乡。经王某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了对王某的死亡宣告。
  问:(1)王某与刘某的婚姻关系是否自动恢复?为什么?
  (2)王某是否有权要求其儿子返还因继承取得的房屋?为什么?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D[解析]
本题考查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指任何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必须遵守自愿协商的原则,有权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独立自主地建立和变更民事法律关系,并同时尊重对方的意愿和社会公共利益。《民法通则》第4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强买强卖”违反了民法的自愿原则。故本题选D。
  2.D[解析]
本题考查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指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以将来确定发生的事实决定该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或消灭的民事法律行为。两者的明显区别是:条件是可能发生;而期限是必然发生。本题中A、B均为附期限;C、D均为附条件;根据题目可知,“一年内结婚”是可能发生的事实,属于附条件。而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附解除条件,一类是附延缓条件,又称生效条件。前者指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起消灭作用的条件;后者指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起生效作用的条件。本题中“一年内结婚”才“赠一台电脑”显然是起生效作用的条件。故本题选D。
  3.C[解析]
本题考查合伙人的对外民事责任。《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2款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题中甲、乙因经营不善导致合伙企业资不抵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普通合伙人的对外民事责任。故本题选C项。
  4.B[解析]
本题考查法人。法人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机关单位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中事业单位法人指拥有独立财产或经费的、从事非营利性的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的各类法人,包括从事文化、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的单位。故本题选B项。
  5.D[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A、B、C三项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协议即告成立并生效,只有D项需要男女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后方生效。故本题选D。
  6.B[解析] 本题考查撤销权的行使。《合同法》规定,撤销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即除斥期间为1年。故本题选B。
  7.C[解析]
本题考查代理权行使中滥用代理权的情形。滥用代理权指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违背了代理权的设定宗旨和代理行为的基本准则,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该行为主要包括三种情形:自己代理、双方代理、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题目中A、B、D都属于滥用代理权,只有C项是没有代理权,自然就谈不上滥用的问题。故本题选C项。
  8.A[解析]
本题考查表见代理制度。表见代理是指无权代理人由于本人的过失或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产生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的特殊无权代理行为。故本题选择A项。
  9.C[解析]
本题考查不动产的概念。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或者移动之后价值会显著降低的物。本题中A、B、D均可以移动且价值不会显著降低,只有C选项林木是不能移动的,因为林木移动之后即成为木材,不再称其为林木,所以林木是不动产。故本题选C。
  10. B[解析]
本题考查动产的交付和动产的所有权移转。动产的交付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中动产的所有权从交付时起移转。观念交付又分为四种: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交付。其中简易交付适用《物权法》第25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本题中买受人已经因借用合同关系实际占有该套藏书,且1月10日双方达成订立买卖合同的合意,属于简易交付,该书的所有权自合意成立时转移,故王某于1月10日取得该书的所有权。故本题选B项。
  11. A[解析]
本题考查用益物权。物权分为所有权和他物权,其中他物权又分为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本题中B、D属于担保物权,C是所有权,只有A项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故本题选A项。
  12. B[解析]
本题考查地役权。《物权法》第158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本题选B项。
  13. D[解析]
本题考查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使他人遭受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的人。本题中A、B、C项均有合法根据,唯有D项中丁获得的50元缺乏法律根据。故本题选D项。
  14. A[解析]
本题考查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本题中王某为避免邻居李某家的财产损失而主动协助救火,属于无因管理。故本题选A项。
  15. A[解析]
本题考查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故本题选A项。
  16. C[解析]
本题考查债的消灭。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抵销是指双方当事人相互负有相同种类的给付,将两项债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免除债务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全部或部分消灭债的关系的单方面行为;混同即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个民事主体,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故本题选C项。
  17. B[解析]
本题考查要约邀请。《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故本题选B项。
  18. B[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的法定解除以及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中李某的行为符合第(二)项的规定,属于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情形,故张某有权解除合同,又因合同已经成立,所以李某承担的是违约责任。故本题选B项。
  19. A[解析]
本题考查动物的侵权责任认定。《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的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证明损害时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故本题选A项。
  20. C[解析]
本题考查留置权。留置权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详见《物权法》第230条之规定。故本题选C项。
  21. B[解析]
本题考查结婚的法定年龄。《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比法定婚龄晚三年初次结婚,即为晚婚,晚婚应予鼓励。故本题选B项。
  22. C[解析]
本题考查产品缺陷的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42条规定,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A、B因是违约责任被排除;C、D答案中都属侵权责任,但是只有C中甲公司属于生产方,应承担侵权责任。故本题选C项。
  23. A[解析]
本题考查血亲。血亲是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是以具有共同祖先为特征的亲属关系。血亲又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两种。直系血亲是指有直系关系的亲属,从自身往上数的亲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均为长辈直系血亲。从自身往下数的亲生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均为晚辈直系血亲;而兄弟姐妹、伯伯、叔叔、姨母和侄、甥等这些平辈、长辈、晚辈,都是旁系血亲。所谓三代是指从本身一代算起,向上推数三代和向下推数三代。本题中老王的女儿到老王的母亲属于三代,而老王的女儿又为老王母亲的亲生孙女或外孙女,属于三代直系血亲。故本题选A项。
  24. B[解析]
本题考查重婚。重婚指有配偶者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的违法行为。这种有配偶的男女,在自己的配偶尚未死亡,或者还未与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时,再与他人结婚,从而构成重婚。这里既包括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包括虽未登记却与他人以夫妻相待,同居生活在一起而形成的事实婚姻。故本题选B项。
  25. D[解析]
本题考查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故本题选D项。
  26. C[解析]
本题考查收养关系的成立时间。《收养法》第15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故本题选C项。
  27. A[解析]
本题考查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故本题选A项。
  28. B[解析] 本题考查遗嘱的效力。《继承法》第22条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故本题选B项。
  29. A[解析]
本题考查遗嘱的接受和放弃。《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本题中,小刘为遗嘱继承人,且在遗产处理前没有作出接受或放弃继承表示,视为接受继承。特别注意的是: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必须不是法定继承人。故本题选A项。
  30. A[解析]
本题考查人身权。人身权可以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包括名誉权、隐私权等。名誉权的侵权构成要件是主观上具有贬低他人人格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贬损他人人格的行为。本题中某报报道虚假消息,致该明星名誉受损,侵害了歌星的名誉权。须注意的是,侵害名誉权不同于侵害隐私权,前者需要捏造事实进行侮辱诽谤,后者只需未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披露其相关信息。故本题选A。
  31. C[解析]
本题考查物件损害的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此规定即为物件损害责任。故本题选C项。
  32. D[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责任的类型。根据民事责任是否具有财产内容,民事责任可以分为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财产责任是指由民事违法行为人承担财产上的不利后果,使受害人得到财产上的补偿的民事责任,如损害赔偿责任。非财产责任是指为防止或消除损害后果,使受损害的非财产权利得到恢复的民事责任,如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故本题选D项。
  33. B[解析]
本题考查医疗损害责任。《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疗人员有过错,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故本题选B项。
  34. C[解析]
本题考查侵权责任的免除事由。《侵权责任法》在明确侵权责任的同时,对侵权责任的抗辩也进行了明确规定。由于抗辩事由可以导致侵权责任的减免,在法律上又称免责事由、免责条件。免责事由分为两大类:一是正当理由,包括职务授权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行为、受害人同意。二是外来原因,包括不可抗力、受害人过错、第三人过错、意外事件。《侵权责任法》第26条至第31条规定了侵权责任的减轻或免除的六种法定事由。其中《侵权责任法》第27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故本题选C项。
  35. D[解析]
本题考查职务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故本题选D项。
  二、简答题
  36.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此外,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37. 所有权的内容,又称为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1)占有指所有权人对于财产实际上的占领、控制。财产所有人可以自己占有财产,也可以由非所有人占有。
  (2)使用指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并不毁损其物或变更其性质而加以利用。使用权能一般由所有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非所有人行使。
  (3)收益指收取所有物的利益,包括孳息和利润。孳息分为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
  (4)处分指决定财产事实上和法律上命运的权能,是所有权的核心。处分分为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前者是在生产或生活中使物的物质形态发生变更或消灭,后者指依照所有人的意志,通过某种法律行为对财产进行处理。处分权能通常只能由所有人自己行使,只有在法律特别规定的场合,非所有人才能处分他人所有的财产。
(1)口头遗嘱,又称口授遗嘱。指在紧急情况下,遗嘱人以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口头遗嘱必须是在危急情况下才能使用,设立时必须有两个见证人在场,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用书面或录音形式设立遗嘱时,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2)录音遗嘱。指以录音方式录制下来的遗嘱人的口述遗嘱。当遗嘱制作完毕以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又称代笔遗嘱。代书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形式。代书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自书遗嘱,又称亲笔遗嘱。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必须由遗嘱人亲笔签名;要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5)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先由遗嘱人亲自书写(或者代书),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
  三、论述题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行为的依据。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和过错四个方面。
  (1)加害行为。加害行为是指行为人作出的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行为。民事损害事实都是由特定的加害行为造成的,没有加害行为,损害就无从发生。此处所称的加害行为是一个未经法律评价的行为,只要求客观上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从表现形式上看,加害行为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但以作为的形式居多,以不作为构成加害行为的,一般以行为人负有特定的义务为前提。
  (2)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一定的行为致使权利主体财产权、人身权受到侵犯,并造成财产利益和非财产利益的减少或者灭失的客观事实。这是构成一般侵权责任的首要条件,只有当行为人的加害行为造成损害事实,行为人才承担民事责任。这里的损害包括财产上的损害和人身上的损害。
  (3)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只有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才承担民事责任。因果关系,是指社会现象之间的一种客观联系,即一种现象在一定条件下必然引起另一种现象的发生,则前一种现象为原因,后一种现象为结果,这两种现象之间的联系,就称因果关系。就侵权行为法上的因果关系而言,主要是指损害事实由加害行为所引起的情形。
  (4)过错。过错是构成侵权责任的主观要件。加害行为人只有在实施加害行为时主观上存在过错才承担侵权责任。过错是违法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的一种心理状态,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状态。
  四、案例分析题
  40. (1)甲公司有权拒绝乙公司所提出的先付部分货款的要求。因为依据题目所述情形,甲此时具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双方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任何一方均无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的权利。《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其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二是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三是双方债务无先后履行顺序之分;四是他方当事人尚未履行债务。
  本题中,甲公司和乙公司合同约定:“交货同时付款”,表明双方互负债务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并且题目中表述“履行期届至”,而乙公司尚未交货,此时甲公司当然有权依据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乙公司提出的先付部分货款的要求。
  (2)该批货物损失由乙公司承担。因为《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本题中,建筑材料作为标的物尚未交付给甲方,其毁损的风险应由出卖人乙公司承担。
(1)王某与刘某的婚姻关系不能自动恢复。因为《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本题中刘某再婚后配偶又死亡,不能认定其与王某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
  (2)王某有权要求其儿子返还因继承取得的房屋。根据《民法通则》第25条及《民法通则意见》第40条规定:(1)依继承取得财产的,应返还原物;(2)上述情形下,原物不存在的,适当补偿;(3)原物已为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无返还义务。本题中王某的儿子依据继承法获得王某的房屋,应当返还给王某。
  2012年基层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试卷第页共14页
  一、单项选择题(第1—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28周岁的张某系精神病人。张某的下列亲属中,应作为其第一顺序监护人的是()。
  A. 配偶B. 兄姐
  C. 父母D. 祖父母
  2.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的是()。
  A. 实物B. 劳务
  C. 知识产权D. 土地使用权
  3.下列选项中,属于要式行为的是()。
  A. 买卖B. 结婚
  C. 承揽D. 保管
  4.甲公司业务员江某外出采购茶叶时,擅自代表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一批奶制品,乙公司明知江某无此权限仍与其签订合同。该合同的效力为()。
  A. 有效
  B. 无效
  C. 效力待定
  D. 可撤销
  5.下列债权请求权中,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是()。
  A. 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B. 基于不当得利的请求权
  C. 基于无因管理的请求权
  D. 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的请求权
  6.下列选项中,属于不可分物的是()。
  A. 大米B. 茶叶
  C. 水牛D. 花生油
  7.下列选项中,属于动产物权的是()。
  A. 留置权B. 宅基地使用权
  C. 土地承包经营权D. 建设用地使用权
  8.张某与好友李某共同出资购买一处房产。现张某拟转让其份额,下列人员均欲购买,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是()。
  A. 李某B. 张某的叔叔
  C. 张某的弟弟D. 张某的父母
  9.下列财产中,不能设定抵押的是()。
  A. 汽车B. 正在建造的船舶
  C. 生产设备D. 公立医院的医疗设施
  10. 以下财产设定质权的,质权自质押财产交付时设立的是()。
  A. 珠宝B. 股票
  C. 专利权D. 基金份额
  11. 刘某误将同事的手机当成自己的手机带回家,刘某对手机的占有属于()。
  A. 有权占有B. 间接占有
  C. 善意占有D. 恶意占有
  12.甲公司向乙公司贷款10万元,后甲公司并入乙公司。甲、乙之间债消灭的原因是()。
  A. 清偿B. 抵销
  C. 免除D. 混同
  13. 下列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是()。
  A. 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B. 甲捐赠乙图书馆100本书
  C. 甲踢球时打碎乙家玻璃D. 甲家鱼塘的鱼跃入乙家鱼塘
  14. 下列事实中,构成不当得利的是()。
  A. 甲将借用的电脑转让获利3000元B. 甲赌球赢得1000元
  C. 甲的房屋因地铁通车增值50万元D. 甲银行收回贷款40万元
  15. 以法律是否赋予特定名称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
  A.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B.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C.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D.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16. 某出版社给某图书馆寄送最新图书价目表。该行为属于()。
  A. 要约B. 承诺
  C. 单方允诺D. 要约邀请
  17. 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先交货,乙后付款。履行期届至,甲要求乙先付款,乙拒绝。乙行使的权利是()。
  A. 先诉抗辩权B. 不安抗辩权
  C. 先履行抗辩权D. 同时履行抗辩权
  18. 甲将储存于乙处的一批货物卖给丙,并委托丁运输至丙所在地交货。在交付运输之前,货物因不可抗力灭失。货物灭失风险的承担人是()。
  A. 甲B. 乙
  C. 丙D. 丁
  19. 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
  A. 6个月
  B. 1年
  C. 2年
  D. 3年
  20. 甲偷看了乙的日记,知悉其有一非婚生子的秘密并向他人宣扬,乙得知后不堪压力而自杀身亡。甲的行为()。
  A. 不构成侵权
  B. 侵害了乙的生命权
  C. 侵害了乙的隐私权
  D. 侵害了乙的名誉权
  21. 自然人和法人均享有的权利是()。
  A. 生命权
  B. 身体权
  C. 财产权
  D. 肖像权
  22. 下列亲属中,属于直系血亲关系的是()。
  A. 兄妹
  B. 甥舅
  C. 叔侄
  D. 祖孙
  23. 下列情形中,属于无效婚姻的是()。
  A. 双方为四代旁亲血亲
  B. 因欺诈而结婚
  C. 双方未达法定婚龄
  D. 因胁迫而结婚
  24. 甲乙两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个人所有的是()。
  A. 甲因科研获得的奖金
  B. 乙通过法定继承权获得的遗产
  C. 甲个人专用的生活用品
  D. 乙从事个体经营获得的收益
  25. 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的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关系()。
  A. 由法院判决恢复
  B. 可以由双方协商恢复
  C. 由成年养子女决定是否恢复
  D. 由生父母决定是否恢复
  26. 张某死亡时留有遗产若干,其生前未立遗嘱,张某的下列亲属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
  A. 张某的祖父 B. 张某的哥哥
  C. 张某的父母 D. 张某的妹妹
  27. 甲的儿子乙先于甲死亡,甲死亡后,乙的儿子丙继承甲的遗产。该继承属于()。
  A. 转继承 B. 代位继承
  C. 遗嘱继承 D. 第二顺序继承
张某生前立有一份公证遗嘱,将其唯一的房产留给长子。后张某自书遗嘱一份,将房产留给次子。张某生病期间,又立了一份代书遗嘱,将房产留给女儿。张某死亡后,该房产归属于()。
  A. 长子 B. 次子
  C. 女儿 D. 国家
  29. 甲生前与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甲又立下遗嘱,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内容相抵触。甲死亡后,其遗产应()。
  A. 按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B. 按遗赠扶养协议进行分配
  C. 按遗嘱进行分配 D. 归甲生前所在的集体组织
  30. 以承担民事责任主体的数量为标准,可将民事责任分为()。
  A.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B. 共同责任与单独责任
  C. 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 D. 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
  31. 甲、乙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为报复丙,唆使乙将丙打伤。丙的损害应由()。
  A. 甲独立赔偿 B. 乙独立赔偿
  C. 甲、乙连带赔偿 D. 甲、乙按份赔偿
  32. 周某到酒馆饮酒大醉,与邻座的王某发生口角。王某离开后,周某将酒馆酒柜里的酒全部砸碎,该损失应由()。
  A. 周某独自赔偿 B. 酒馆自担
  C. 周某与王某按份赔偿 D. 周某与王某连带赔偿
  33. 张某在医院就医过程中,因医疗器械缺陷遭受损害,张某()。
  A. 只能请求医生赔偿损失
  B. 只能请求医院赔偿损失
  C. 只能请求医疗器械生产者赔偿损失
  D. 可以请求医疗器械生产者赔偿损失,也可以请求医院赔偿损失
  34.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高度危险责任的是()。
  A. 民用航空器致人损害责任 B. 啤酒瓶爆炸致人损害责任
  C. 剧毒性危险物致人损害责任 D. 民用核设施发生核事故致人损害责任
  35. 对下列行为认定侵权责任时,适用过错推定的是()。
  A. 产品缺陷致人损害 B.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
  C. 被监护人致人损害 D. 林木折断致人损害
  二、简答题(第36—38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
  36. 简述所有权取得的特别方式。
  37. 简述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38. 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三、论述题(第39小题,2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
  39. 论述宣告失踪的概念、条件与效力。
  四、案例分析题(第40—41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
甲向乙借款10万元,由丙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同时,甲以自有的一套房屋设定抵押担保,但未办理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引起争议。
  问:(1)乙是否有权主张行使抵押权?为什么?
  (2)乙能否请求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为什么?
李某向赵某购买了1只母鸡和1只公鸡。因李某未带够钱,双方约定李某先带回公鸡,待次日付款后再带走母鸡。李某将带回的公鸡放在院中饲养,邻居王某带5岁儿子小王来做客,公鸡将小王的眼睛啄伤。李某未带回的母鸡下了一只蛋。
  问:(1)小王是否有权请求李某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2)鸡蛋应归谁所有?为什么?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A[解析]
《民法通则》第17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称《民通意见》)第14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二款中的(一)、(二)、(三)项或第十七条第一款中的(一)、(二)、(三)、(四)、(五)项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
  2.B[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64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故本题应选B选项。
  3.B[解析]
要式行为是指民事行为的成立或者生效必须具备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要求的或当事人特别要求的形式。而不要式行为是指法律或者行政法规不要求采用特定形式,当事人可以依照意思自治而自由选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买卖、承揽和保管,可以通过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确立,属于不要式行为。而结婚需在意思表示之外履行特定程序,即要在特定部门进行登记,才可以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4.C[解析]
狭义的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缺乏代理权,并且也不具有拥有代理权的外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狭义无权代理行为效力待定。本题中,甲公司业务员未获得公司授权,擅自购买奶制品构成越权的无权代理。并且,乙公司明知其无此代理权而仍与其签订合同,属于主观恶意,不构成表见代理。所以该合同效力待定。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5.D[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6.C[解析]
以物能否被分割为标准而对物所作的分类包括:(1)可分物,即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而损害其价值或性能的物;(2)不可分物,即分割后会改变性能或者价值的物。大米、茶叶、花生油可以被定量分割,属于可分物。水牛是一个整体不可以分割,或被强行分割后,整体意义上的水牛将消灭。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7.A[解析]
《物权法》第23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因此留置权属于动产物权;而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都是关于土地的权利,属于不动产物权。本题选择A选项。
  8.A[解析]
《物权法》第101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
  9.D[解析]
《物权法》第184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10. A[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212条的规定,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根据该法第224条的规定,权利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珠宝设立的质权属于动产质权,故本题应选A选项。
  11. C[解析]
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以占有人在事实上是否占有物为标准进行分类。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是根据进行的占有是否依据本权所做的分类。所谓本权,是指基于法律上的原因,可对物进行占有的权利,如所有权、地上权、典权、质权、留置权。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是对无权占有依占有人的主观心理状态的不同所做的分类。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12. D[解析]
《合同法》第106条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本题甲、乙之间债消灭的原因是混同。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13. B[解析]
B项甲、乙之间形成赠与合同关系。合同关系的形成需要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而A、C、D项均不包含当事人合意这一要素。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14. A[解析]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并造成他人损失的法律现象。不得当利是民法领域中的概念,B项为非法活动,已不再是单纯的民事行为。C、D两项中的甲没有使他人遭受损失。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
  15. A[解析]
根据法律是否赋予了特定名称,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根据法律对合同的形式是否有特定要求,可以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是否需要支付对价,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
  16. D[解析]
《合同法》第15条第1款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17. C[解析]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题干中所述情形正是先履行抗辩权的情形。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18. A[解析]
依《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通常来讲,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题干中货物尚未交付运输,此时货物的占有人仍为甲。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
  19. B[解析] 《合同法》第192条第2款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20. C[解析]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21. C[解析]
法人是法律拟制的人,其不具有自然人所享有的生命权和身体权,以及自然人独有的肖像权。而法人的成立要件中要求具有独立的财产,能够独立承担责任。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22. D[解析]
直系血亲的直接血缘关系,是指出生关系。直系血亲包括生育自己的长辈(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直系长辈)和自己生育的晚辈(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直系晚辈)。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23. C[解析] 《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24. C[解析] 《婚姻法》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25. B[解析]
《收养法》第29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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