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费率表(2020年6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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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利率万分之三点五至万分之五(年利率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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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行利率定价标准对信用卡透支利率进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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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期(2021年12月31日以前)内首年刚性年费收取,次年可用50万积分抵扣年费。其中阳光商旅无限卡年费优惠政策:首年3000元+100万积分抵扣,次年2000元+200万积分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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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期(2021年12月31日以前)内首年刚性年费收取,次年可用25万积分抵扣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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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石卡主卡持卡人(优惠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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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期(2021年12月31日以前)内,首年880元,次年880元或100万积分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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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石致尚卡持卡人(优惠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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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期(2021年12月31日以前)内,首年4500元+10万积分抵扣,次年100万积分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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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期(2021年12月31日以前)内,首年1500元+10万积分抵扣,次年50万积分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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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期(2021年12月31日以前)内,首年500元+10万积分抵扣,次年20万积分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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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尚卡(不含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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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期(2021年12月31日以前)内,首年4000元+10万积分抵扣,次年100万积分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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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期(2021年12月31日以前)内,首年1000元+10万积分抵扣,次年50万积分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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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期(2021年12月31日以前)内,首年300元+6万积分抵扣,次年20万积分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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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白金卡主卡持卡人(优惠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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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期内(2021年12月31日以前),首年刚性年费,次年30万积分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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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白金卡副卡持卡人(优惠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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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期内(2021年12月31日以前),首年、非首年为888元或10万积分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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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金卡主卡持卡人(优惠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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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期(2021年12月31日以前)内,首年1188元年费或500元+10万积分抵扣,次年1188元或20万积分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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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期间(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首年年费为1188元白金卡客户可登录“阳光惠生活”APP领取年费优惠权益,用来抵扣688元首年年费,余下500元年费需客户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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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金卡副卡持卡人(优惠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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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期(2021年12月31日以前)内,首年、非首年为688元或10万积分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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菁英白金卡主卡/副卡持卡人(优惠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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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年免年费,次年300元或当年刷卡消费满6笔免收次年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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钛金卡主卡/副卡持卡人(优惠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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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年免年费,次年300元或当年刷卡消费满6笔免收次年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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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普卡持卡人(优惠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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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贷合一卡及乐惠金金卡:首年免年费,当年交易三笔或交易金额100元,免次年年费;其他金普卡:首年免年费,当年消费三笔或累计金额2000元,免次年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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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联高尔夫金卡、如意三宝信用卡、福信用卡、福信用卡金卡、绿色零碳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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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888元/卡(其中:DIY卡工本费50元/每卡(套);嘉人香水卡工本费15元/每卡(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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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卡、金卡、钛金卡:20元,其他工本费:0-3888元/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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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卡、金卡、钛金卡: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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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贷合一卡(普通卡、金卡):10元;
其他卡种(普通卡、金卡和钛金卡):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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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预借现金,按交易金额的2.5%收取,每笔最低收取人民币10元或3美元或3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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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借现金包括现金提取、现金转账、现金充值;
3、实际执行过程中,我行将根据客户的用卡情况,在本费率基础上进行下浮,取现费最大下浮至0%;
4、免收取现费客户不受每笔最低收取金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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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预借现金,按交易金额的3%收取,每笔最低收取人民币15元或5美元或5欧元;客户在境外取现时,由收单机构收取的其他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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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贷记卡消费账户收费标准同普通信用卡,储蓄账户收费标准与现有中国光大银行借记卡收费标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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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缴款领回收费标准同预借现金收费标准,其中境内本行渠道溢缴款取现、转账至本行借记账户、充值免收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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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支本金不超过15元(2美元、2欧元)时,违约金按透支本金收取;透支本金超过15元时,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最低收取人民币15元,或美元2美元,或欧元2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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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卡、金卡、钛金卡:5元(索取最近两个月账单免费;索取一年内纸质账单每年免收一次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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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卡(仅用于炎黄彩照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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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普通卡、金卡、钛金卡):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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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银联渠道:消费清单200元,签购单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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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联渠道:消费清单25美元,签购单6美元。欧元信用卡消费清单25欧元,签购单6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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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挂失:普卡35美元;无限卡、钻石卡、白金卡、金卡免费。
紧急取现或紧急补卡:普卡175美元;无限卡、钻石卡、白金卡、金卡免费。
客户直接致电VISA全球服务热线办理取现、补卡业务,因不符合受理标准无法享受服务或因客户自身原因导致卡片未送达:普卡收取50美元/卡;无限卡、钻石卡、白金卡、金卡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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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补卡:普卡、金卡60美元;白金卡免费。
客户在相应国家或地区7个工作日内未至JCB授权中心取卡或由于客户自身原因取消补卡时仍需正常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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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补卡:148美元。
客户直接致电Master card全球服务热线办理取现、补卡业务,因不符合受理标准无法享受服务或因客户自身原因导致卡片未送达:收取50美元/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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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业务(自2020年6月30日起,分期业务手续费按此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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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业务类型分为1-36期(每月为1期,具体可分期期数以我行业务开展情况为准),手续费按照分期付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可一次性或分期等额收取,每期0%-1.5%(视分期期数、客户资信及本行政策上下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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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期业务折算年化基准费率区间为:0%-21%(以上比率是根据持卡人现金流计算的内部收益率,因客户选择办理的分期产品与账单日间隔、每月实际天数、提前还款、合作商户等不同情况而有差异)。
2、手续费可向个人客户或商户收取。
3、自2020年6月30日起,分期业务手续费按此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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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还款手续费:客户申请提前终止我行账单/交易/取现分期服务,经我行审核通过后,须一次性偿还未还的分期本金,并收取分期未还本金的2%-5%(视客户资信、提前还款期数等因素上下浮动)作为持卡人办理提前终止分期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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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现分期转账手续费:不超过20元/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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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现分期(2020年6月30日前,分期业务手续费按此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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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际执行过程中,我行将根据客户的用卡及本行政策情况,在本费率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浮动幅度不超过40%。
3、目前,我行已开通一次性支付手续费及分期等额支付手续费方式下的3、6、9、12、18期取现分期业务。
4、以12期为例,取现分期每期0.85%的手续费率对应18.32%的年化费率。(以上比率是根据持卡人现金流计算的内部收益率。因客户选择办理的分期产品与账单日间隔、每月实际天数、提前还款、合作商户等不同情况而有差异。)
5、2020年6月30日前,取现分期的分期手续费按此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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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单分期、交易分期、POS分期、自选分期手续费(2020年6月30日前,分期业务手续费按此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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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际执行过程中,我行将根据客户的用卡及本行政策情况,在本费率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分期手续费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40%。
3、我行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优质客户、商户执行额外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及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请以申请时告知为准。
4、目前,针对账单分期、交易分期已开通一次性支付手续费及分期等额支付手续费方式下的3、6、9、12、18、24期分期业务;针对POS分期(线下),我行已开通一次性支付手续费方式下的3、6、12、24期分期业务;针对POS分期(线上),我行已开通一次性支付手续费方式下的3、6、12期分期业务;针对自选分期,已开通分期等额支付手续费方式下的12期分期;其他手续费支付方式下的各期分期业务将陆续开通,具体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5、以12期为例,账单分期每期0.80%的手续费率对应14.90%的年化费率,交易分期、自选分期每期0.80%的手续费率对应17.27%的年化费率,POS分期以8.85%的手续费率一次性收取手续费对应17.46%的年化费率。(以上比率是根据持卡人现金流计算的内部收益率。因客户选择办理的分期产品与账单日间隔、每月实际天数、提前还款、合作商户等不同情况而有差异。)
6、2020年6月30日前,账单分期、交易分期、POS分期、自选分期的分期手续费按此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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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商务卡分期手续费(2020年6月30日前,分期业务手续费按此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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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每期还不低于5%,末期一次性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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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首期为0,第二期起等额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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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体执行费率将以各智能商务卡产品实际费率为准;
3、目前针对智能商务信用卡已开通本金每期等额还款,手续费首期一次性支付方式下的3-24期分期业务;其他手续费支付方式下的各期分期业务将陆续开通,具体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4、2017年7月15日至2020年6月29日,智能商务卡个人卡的分期手续费按此标准执行;2017年7月15日前,智能商务卡个人卡的分期手续费按“账单分期、交易分期、POS分期、自选分期手续费”项的标准执行。
5、以12期为例,智能商务卡分期以8.85%的手续费率一次性收取手续费对应17.46%的年化费率。(以上比率是根据持卡人现金流计算的内部收益率。因客户选择办理的分期产品与账单日间隔、每月实际天数、提前还款、合作商户等不同情况而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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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金(含)以上级信用卡/60岁(含)以上年龄持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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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金(含)以上级信用卡持卡人/60岁(含)以上年龄持卡人首刷后完成服务签约免收短信服务费,签约缴费账户注销后服务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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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元/份,每项具体产品的收费标准根据增值服务内容的不同分档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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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对象为个人客户。2.根据不同服务选择不同收费频次。可分别按年、季、月、周、日、次、卡等维度收取。3.自2020年8月3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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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服务内容、业务量等因素,由双方依据协议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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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对象为商户或合作方企业。2.根据合作协议中约定的收费周期收取增值服务费。3.自2020年8月3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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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光大银行存贷合一卡信用账户收费依据信用卡收费标准收取,储蓄账户收费及卡片挂失费依据中国光大银行借记卡现行收费标准收取,具体收费标准以网点公布为准。
2、中国光大银行准贷记卡储蓄账户收费及卡片挂失费依据中国光大银行借记卡现行收费标准收取,具体收费标准以网点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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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信用卡领用合约执行,如发卡机构与持卡人另有约定的,遵从双方约定。持卡人用卡交易过程中涉及境外机构的,有关争议处理按照相关信用卡组织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中国光大银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调整收费项目及标准,将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后执行。
本章程由发卡机构负责制定、修改。发卡机构如对本章程进行修改,将按规定报送监管机构,并通过发卡机构网站进行公告,本章程自公告中载明的生效日期开始生效。修改后的章程生效时,原有章程同时废止。在公告期内,持卡人可以选择是否继续使用信用卡,持卡人如对章程变更有异议而决定不继续使用信用卡,可按照规定办理销户手续。公告期满,持卡人未办理销户手续的,视为同意章程的变更。受本章程约束的所有当事人应遵守公告后施行的最新章程。
第三十三条 发卡机构以合法方式发布的,在持卡人用卡期间持续有效的公告(包括领取信用卡之前和之后发布的),均同样适用于持卡人。如该公告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