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实施什么政策?

教育部、财政部:2022年全国计划招聘特岗教师6.7万名,湖北3600名!由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网。更多关于教育部、财政部:2022年全国计划招聘特岗教师6.7万名,湖北教师招聘招考信息的内容,请关注/!咨询电话:027-湖北教师考试交流群:

【2022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招聘7月16日笔试】
【扫码免费领取考前冲刺卷,支持打印下载

  据教育部6月16日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全国计划招聘特岗教师67000名。

  《通知》明确,2022年,中央“特岗计划”仍面向中西部省份实施,重点向原“三区三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少数民族地区等地区倾斜;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体音美、外语、科学、劳动、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特殊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通知》要求,各地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招聘工作,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一次性招考未完成计划的省份,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组织二次招考。边远艰苦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划定成绩合格线。对于特别边远艰苦、教师流失较严重的地区可向本地生源倾斜。

  《通知》强调,各地要切实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要认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工作,加强岗前培训。要扎实做好特岗教师信息管理,按时进行数据补充和更新。

  2022年中央“特岗计划”各地设岗名额分配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就做好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2022年中央“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西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二)招聘数量。2022年计划招聘中央“特岗计划”教师67000名,相关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招聘计划名额见《2022年中央“特岗计划”各地设岗名额分配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2.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可适当招聘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3.年龄不超过30周岁。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工作重点。保持政策总体稳定,重点向原“三区三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少数民族地区等地区倾斜;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体音美、外语、科学、劳动、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特殊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一)积极有效做好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各地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核定的岗位数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尽早尽快开展2022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在中央“特岗计划”招聘基础上,根据具体需要,各地要统筹做好地方特岗教师招聘工作。一次性招考未完成计划的省份,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组织二次招考。边远艰苦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划定成绩合格线。对于特别边远艰苦、教师流失较严重的地区可向本地生源倾斜。

  (二)切实强化特岗教师待遇保障。中央财政继续对中央“特岗计划”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地2022年设岗计划和往届特岗教师在岗人数核拨2022年“特岗计划”中央补助经费。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工作。各地要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为特岗教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研修服务。加强岗前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按照乡村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

  (四)认真做好特岗教师信息管理。教育部2022年将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的基础数据,各地要高度重视、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扎实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补充和更新工作,并将根据实际情况招聘的地方特岗教师纳入数据录入范围,确保2022年底前特岗教师数据库完整准确。同时,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对于优秀特岗教师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奖励。

  (五)从严从实开展工作监督检查。各地要严格开展“特岗计划”实施和教师保障政策落实工作的监督和检查,重点督查按照核定计划和岗位要求开展教师招聘、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五险一金”缴纳和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入编手续及时办理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县(市、区),要及时予以督促整改。特岗教师保障政策落实存在突出问题的省份整改不力的,下一年度将核减设岗名额。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以上是教育部、财政部:2022年全国计划招聘特岗教师6.7万名,湖北3600名!的全部内容,更多湖北教师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湖北教师招聘群,及关注/。

  “十三五”是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经济、城市、民生三个“升级版”的关键时期。为加快我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武汉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制订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武汉教育发展回顾  

  “十二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市教育事业继续保持健康协调发展势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一)教育发展跃上新台阶  

  学前教育基本普及,办园水平不断提升。全市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88.21%,比“十一五”末提高9.56个百分点。实施两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20所,提供入园学位5.16万个,江岸、黄陂等6个区成功创建“湖北省学前教育示范区”,全市等级幼儿园达到80.5%,学前教育办园水平不断提升。义务教育实现区域基本均衡,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8%,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连续3年达到100%,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达到97.93%。在完成公办初中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成430所公办小学标准化建设,创建254所素质教育特色学校,积极探索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模式和小班化教学,组建12个特色学校发展共同体,初步形成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2014年,全市义务教育区域基本均衡通过国家级评估,在全国副省级以上城市中位居第三。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普职教育协调发展。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6.46%,比“十一五”末提高7.52个百分点。通过“有保有调”措施大力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优化教育结构,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保持大体相当,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更趋协调。积极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化发展,教育质量不断提升,高考全口径上线率在94%以上,稳居全省高位。职业教育快速发展,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建成国家级或省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20所、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骨干学校1所。中高职衔接立交桥成功搭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深入,共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22万余名、高素质劳动者30万余名,已成为我市产业大军的主要来源。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品牌专业、重点学科建设不断深化。市属高校通过转型升格,重点学科和品牌专业建设得到加强,建成15个市级重点学科、24个市级品牌专业、20个重点实训基地、50个市级校外生产实训基地。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持续发展,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兴办全国一流的西藏中学,办好新疆班,民族教育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特殊教育、工读教育服务社会能力增强。

  (二)教育公平迈出新步伐  

  学校布局更加均衡。2014年,市人民政府颁布《武汉市普通中小学布局规划(年)》,将普通中小学规划布局由主城区扩展到整个武汉市域,建立了城乡均衡分布的规划布局体系。教育投入更有保障。2015年教育经费总投入达221.36亿元,比“十一五”末增加108.64亿元,年均增长14.45%。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达189.04亿元,所占比例比“十一五”末提高近8个百分点,以政府为主的教育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各学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处于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学校运转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教育经费向农村和边远薄弱学校倾斜,全面推行城乡统一的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资助范围更为广泛。将学前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纳入“十二五”全市教育资助体系,实现了教育资助体系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从2012年起,每年为30余万在汉高校新生赠送“武汉通”100元公交卡。条件改善更加显著。全面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完成中小学信息化“三通”(即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投入1.3亿元用于全市65所普通高中学校标准化实验室建设。全市中心小学以上学校体育运动场实现全塑化。改善农村中小学食堂和厕所条件,建成标准化食堂365个,改造厕所244所,建设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站33个。农村教师居住条件初步改善,维修、新建周转宿舍2389套。入学招生更加规范。坚持义务教育政府通知入学制度,严格实行“划片对口、免试就近”入学,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入学范围,不断完善中考招生分配生政策,示范高中分配生比例提高到50%。师资配置更加合理。坚持公开招聘主渠道补充和优化教师队伍,“十二五”期间共补充农村教师1100余人,占全市新进教师总数的34%。加大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力度,交流人数达到1.62万人,占符合交流条件人数的比例超过10%。

  (三)教育改革取得新突破  

  全面深化课程改革。开展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形成具有武汉特色的有效德育“五大体系”、高效课堂评价标准和教学模式,有效德育、高效课堂两项工程均获首届全国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承担多项国家级教育改革实验。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国家教育云试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国家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减少中考统考时间和考试科目,减轻学生负担。实施“3+2”中高职分段培养改革,实施“知识+技能”技能高考,吸引了一批优质生源就读职业教育。推进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按需设岗,双向选择,逐级聘任,绩效考核”的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机制。不断推进办学体制改革。清理规范中小学改制学校,全市7所优质高中分校全面停止招生,54所义务教育改制校11所规范为民办学校,其余全部回归公办。市级层面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民办教育特色发展。积极推进教育对外开放。出台《市教育局关于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和首轮《武汉市推进教育国际化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数量增至3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达到21个,获得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单位达220余家。以友好城市建设为平台,以中英校际连线、中美千校携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德语二外、汉港教育双向交流计划等为载体,与海外教育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签署合作交流协议新增近200份,接待海外教育来访交流达2500余人次。进一步完善督政督学机制。印发《武汉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督导评估方案(试行)》,成立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全面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

  (四)教育管理呈现新面貌  

  教育法治工作取得新进展。出台《武汉市中小学校安全条例》《武汉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规程》《武汉市校园安全视频系统建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地方性法规和文件。成立全市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团,基本完成全市中小学章程建设。创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29所。语言文字依法治理能力和社会应用规范水平明显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信访安全稳定工作取得新成效。制定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规划及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得到清理和规范,教育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总结形成《武汉市中小学校平安校园常规管理手册》,认真履行“稳定第一责任”,全市教育系统持续保持和谐稳定良好局面。教育影响力不断提升。汉阳区钟家村小学桂贤娣、武汉市第一聋哑学校杨小玲老师先后当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杨小玲当选全国道德模范。武汉市盲童学校张龙老师获评2015年全国“最美教师”。新洲邾城四小留守儿童工作获刘延东同志专题签批。武汉汉铁高级中学新疆班诚信教育典型分别被中央文明委和教育部专题推介。武汉市成功承办2015年世界中学生运动会。

  “十二五”期间我市教育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发展中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教育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一定程度存在。农村教育、学前教育、民办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存在短板。城乡教育发展水平有一定差距,优质教育资源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上好学”的需求,教育资源配置面临城镇化带来的新挑战,农村部分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较为薄弱,办学质量和水平不高。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还不能满足社会需求。民办教育发展不够。社区教育、家庭教育、老年教育重视度还不够高,与建设学习型社会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市在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学校自主办学等方面与沿海城市或教育发达城市还存在明显差距。社会对创新型人才的需求日益紧迫,现有的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还不能适应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需要。三是教育现代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手段、教师队伍、教育管理、教育评价等方面,距离教育现代化的标准存在一定差距。

  二、“十三五”武汉教育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五大发展新理念要求教育发展明确新方向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新理念,给我市教育“十三五”规划指明了发展方向,是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指南。贯彻落实五大发展新理念,必须用创新发展理念引领教育改革创新,激发教育活力,提升教育质量;用绿色发展理念引领素质教育,完善绿色评价;用协调发展理念引领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优化教育结构;用开放发展理念引领教育开放与教育国际化、信息化,拓展教育资源;用共享发展理念引领教育公平与教育扶贫。

  (二)城市发展的新定位对人才培养提出新要求  

  国家赋予武汉“超大城市”的新定位,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新愿景,对武汉的城市功能和人才培养结构、方式均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武汉教育进一步变革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社会责任感的培养,主动适应新技术革命对教育带来的新挑战;迫切需要发挥武汉高校人才智力资源优势,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助推产学研深度融合;迫切需要培养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有文化、有道德的文明市民,为发挥超大城市的引领作用、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服务。

  (三)人口变化的新趋势要求教育做好新应对  

  随着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计划生育政策调整以及区域协调发展政策的实施,对教育人口的规模、结构都将产生重大影响。“十三五”期间,我市3-14周岁学龄人口规模将持续增长,到2020年,学前教育、小学、初中年招生(入园)规模预计将分别突破12.5万、12万、9万人,在校生规模将分别达到35.4万、64.5万、25.3万人,分别较2015年增长31.7%、36.3%、30.4%。随着初中生源的探底回升,高中阶段招生规模将呈现“先抑后扬”的走势,“十三五”前三年,高中阶段生源将惯性探底并持续在低位徘徊,后两年将逐步走出低谷,开始新一轮的上涨周期,预计到“十三五”末,普高年招生规模有望突破4万人。随着生源的梯次传导,“十三五”期间,大学阶段适龄人口将持续处于下降通道。此外,随着武汉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综合实力的进一步提升,我市城乡、区域学龄人口结构将发生明显变化,城市人口流动也将进一步加剧,人口老年化特征也将进一步凸显(到2020年,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占比将达到19.5%左右),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需求和老年人的终身学习需求将持续增长。我市应主动适应人口的这种变化趋势,未雨绸缪,为新一轮学前、小学入学高峰,局部教育资源不足地区适龄人口入学,以及社会成员多元化、个性化的终身学习需求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四)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要求教育作出新回应  

  “十三五”时期,加快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和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是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期盼,要通过均衡师资、均衡生源、均衡办学条件,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的发展差距,并通过率先实现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手段、教师队伍、教育方式、教育管理、教育评价等的现代化,实现高质量的公平教育、高水平的优质教育和可选择的多样化教育。要切实保障困难家庭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条件,从公平的机会走向公平的过程和质量。

  三、“十三五”武汉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以武汉城市精神和武汉教育精神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主题,围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坚持“为每一位学生全面终身发展奠基”的核心理念,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的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力打造经济、城市、民生三个“升级版”,加快建设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建成学习型社会,加快建设全国教育服务中心,教育发展总体水平进入全国同类城市先进行列,建设具有武汉特色的现代化教育名城。  

  (1)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2%以上,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所占比例达80%以上。  

  (2)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城乡教育一体化和学区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区域、校际之间教育资源配置差距显著缩小。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保持全国领先水平。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达标率达到85%以上。  

  (3)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办学质量进一步巩固提高,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4)高等教育核心竞争力逐步提升。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以上。提升“大学之城”建设水平。市属高校之间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市属高校在全省、全国的核心竞争力逐步提升,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5)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全面发展。办好现有的特殊教育学校,轻度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建设全国一流西藏中学,巩固发展新疆班教育,全面提高民族教育水平。  

  (6)学习型社会率先建成。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6年。学习型社区(村)达到70%以上,有50%以上的社区(村)居民接受社会文化生活教育。职业学校开展社会培训的人次绝对数达到全日制在校人数的1.2倍。  

  (7)教育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全面建成、完善“三通两平台”,坚持应用驱动和机制创新,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以教育信息化全面推动教育现代化,形成“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教育新生态。  

  (8)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艺术素养明显提高。《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每位学生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和1-2项艺术特长,学生近视率下降5%。  

  武汉市“十三五”教育发展主要指标  

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高中教师研究生水平达标率(%)  

职业教育的“双师型”教师所占比率(%)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实施率(%)  

教育信息技术“三通两平台”应用普及率(%)  

与海外友好学校开展交流合作的学校数(所)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达标率(%)  

  说明:“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按“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计算。  

  四、“十三五”武汉教育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固根本,提升学生全面发展水平  

  1.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融入社会实践、融入校园文化、融入制度建设。深化有效德育建设工程成果,推动德育目标、内容、路径、推进、评价等五大体系长效机制落地见效。建设一批德育精品课程、一批校园文化先进学校、一批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加强现代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全方位构筑立德树人的教育网络。加强网络环境下的德育工作。重视生命教育、生存教育,构建和谐校园,打造“平安校园”,关注学生校外安全,建设立体安全网络。创新职业精神培养机制,促进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高度融合,着力培养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重视学生公民素养教育,培育饱含武汉情怀的新市民。

  2.深入推进课程改革  

  深入推进高效课堂建设工程,以课堂教学结构变革促进课堂教学方式的变革。加强体育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科技教育、环境教育、劳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校本课程的开发建设,形成国家、地方、学校相互补充的三级课程,构建为每个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课程体系。大力推进基于学生学科核心素养培养的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快构建可供学生多样化选择的课程体系,提高课程的选择性,满足学生多元化学习需求。探索适应新高考改革的教育教学模式,创新普通高中教学管理机制,大力推进选课走班制度、学生生涯规划制度、学分管理制度的创新。推进现代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改革,围绕企业需求、职业标准,科学设置职业教育课程内容、教学标准,形成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专业课程体系。

  3.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努力、综合治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入开展“减负万里行”活动,推进学校依法治校、规范办校,强化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和责任,将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纳入教育绩效目标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严格控制作业量、每日在校集体教育教学时间以及在校周活动总量,严格考试次数,把握考试难度。提高教师专业素质,转变教学方式,提高课堂效益,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建立全市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和公告、问责制度,开展“减负”专项督查和经常性检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力度。

  4.强化体育、美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切实保证体育课和体育锻炼时间,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丰富学校体育生活。实施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程,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锻炼1小时,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保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强艺术教育,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艺术课程,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鼓励学生掌握多种艺术技能,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完善学校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发挥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国家示范区的作用,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服务平台和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建设,积极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合格学校,提升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水平。

专栏1: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水平促进计划  

1.建设一批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体育场馆和基地。场馆和基地面向学生免费开放,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2.加大心理健康教育学校的建设力度。创建心理健康教育合格校200所,示范校100所。  

3.开展预防学生近视专项行动。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控制学生近视率,学生近视率下降5%。  

4.开展学生体育艺术技能提升专项行动。促进学生掌握2项体育技能,中心城区中小学生掌握1-2项艺术特长,新城区不低于1项艺术特长。  

  (二)强质量,提升教育整体发展水平  

  1.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步伐,按照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达标水平评估。实施《武汉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规程》,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以标准化建设为基础,以内涵和质量为着力点,以学区制建设为重要手段,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健全招生入学制度,深化教师轮岗交流,进一步均衡教育资源配置,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努力从源头上缓解“择校热”。开展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督导评估,以评价促优质均衡发展。

专栏2:义务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  

1.全面开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达标建设和评估工作。到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达标率达85%。  

2.全面推进学区制建设。到2020年,中心城区100%的义务教育学校、新城区50%的义务教育学校参与学区制管理工作。  

3.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督导评估。积极引导、支持各区按照《武汉市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督导评估规程》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  

  2.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化发展  

  落实省级示范高中动态管理制度。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化发展,不断丰富普通高中学校的类型,着力建设特色高中,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探索高中教育与高等教育的相互衔接,加快推进普通高中转型发展,形成普通高中高质量、多样化、可选择、有特色的发展格局。全面化解普通高中债务,减轻学校负担。

专栏3: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化发展计划  

1.打造特色高中。到2020年,每区重点建设1-2所特色高中,打造20所左右在省内外有影响的普通高中特色学校。鼓励普通高中形成“一校一品”的办学特色。  

2.建立创新人才基地学校。建立3-5所国家创新人才基地学校。  

  3.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对接现代产业发展,优化专业结构,促进办学质量全面提升。瞄准光电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产业的发展,优先发展相关新兴专业。对接电子信息、汽车、装备制造、等千亿元产业集群,提升服务“工业倍增”专业设置水平。对接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优化服务类专业建设,加强涉农类专业建设,适应都市农业发展。加强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强化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衔接,完善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鼓励龙头企业、骨干职业院校牵头,多样化发展职业教育集团。完善中高职专业课程衔接体系,深化教学内容、方式和手段改革,完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的质量保障和评价体系。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推动职业教育多元化、集团化、信息化和国际化发展。

专栏4: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1.实施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达标建设。市区政府加大中职学校达标建设投入力度。到2018年,全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  

2.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质量。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到2020年,组建10个富有活力和引领作用的骨干职业教育集团。建设30个高水平职教实习基地、40个品牌专业、50个特色专业,打造30所左右中等职业教育优质特色学校。  

  4.增强高等教育核心竞争力  

  引导市属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支持江汉大学扩大硕士学位授权点和申报博士学位授予权,开展留学生教育,建成在国内有影响有特色的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引导武汉商学院向应用型本科高校转型,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支持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建成武汉开放大学,支持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和武汉城市职业学院进入全国高职优质院校行列,部分优势专业与应用型本科院校合作办学,探索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鼓励高校建立创业学院,支持大学生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专栏5:高等教育协同创新发展计划  

1.积极参与“大学之城”建设。支持市属高校开展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校政合作、中外合作,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服务“大学之城”建设。  

2.加强协同创新。鼓励市属高校在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产学研合作、心理健康、学生活动等方面广泛开展协同合作和创新。到2020年,高校之间建立在线精品课程共享、大学生创业服务、心理健康教育、科研联合攻关等协同创新共同体。  

3.加快一流学科和特色学科建设。支持在汉高校“双一流建设”,支持市属高校特色学科专业发展。  

  5.提高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等发展水平  

  落实全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建设完善学前、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的特殊教育体系。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将残疾儿童教育纳入各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附属幼儿园,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学前特殊教育机构。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优质教育,探索全纳教育,促进融合教育。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打造民族教育品牌,建设全国一流西藏中学,巩固发展新疆班教育,加强新疆班和普通班学校的交流。全面提高民族教育水平。探索公安、学校、家庭三方参与的工读教育模式。

  6.保障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利  

  加大教育资助投入力度,确保各级各类教育资助政策配套资金和全市教育精准扶贫助学扶智等专项资金需求,确保到2018年全市率先实现所有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的目标。进一步强化流入地政府的责任,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全市学龄人口基数,统筹区域教育布局规划,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汉平等就学提供保障。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优化入学流程,加强融合教育,提升教育质量,落实异地升学考试政策,享受当地户籍考生同等待遇。落实区级政府属地责任,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加强农村贫困地区留守儿童关爱站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市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站开展好各种关爱活动。

  (三)补短板,提升教育协调发展水平  

  1.大力发展农村教育  

  通过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促进农村教育发展。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脱薄,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达标建设。推进城乡师资共享一体化,深化城乡学校干部教师交流制度改革,建立城乡教师交流新常态。出台加强全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畅通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探索教师本土化培养策略,加强教师继续教育保障,合理设置乡村学校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水平,促进乡村教师“下得来、留得住、教得好”。实行城乡学校质量提升一体化,通过实施学区制、委托管理和小班化教学,促进农村学校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

  实施教育精准扶贫行动计划。全面落实《武汉市教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年)》,加大教育精准扶贫资金投入,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管理水平,提升农村贫困地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支持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就业创业。实施重大项目资助,以革命老区、农村薄弱学校为主攻方向,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龄人口为主要对象,发挥人才扶贫、科技扶贫、智力扶贫、信息扶贫优势,做到精准资助、精准脱贫,确保2018年率先完成教育精准扶贫任务。

专栏6:教育精准扶贫行动计划  

1.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全面改造工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全面改造5年规划,完成370所革命老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任务。  

2.加大校长、教师培训力度。实施全市农村校长轮训全覆盖;实施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到2020年,完成对农村教师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  

3.开展职业规划指导和教育培训。到2018年,各类技术技能培训达到30万人次,全市271个贫困村有培训需求的贫困户至少有1名劳动力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4.全面资助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校学生。对我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园)学生,在优先享受现行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按标准按项目落实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  

  2.全面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加快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在推进完成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制定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扩大学前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大力优化资源结构。继续加大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力度,积极扶持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加强学前教育管理,优化学前教育师资补充机制,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完善幼儿园师资、保育员培养培训体系,深化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科学实施幼儿园一日活动,建立保教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强化学前教育专项督导。重视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和服务。全面完成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试点任务。

专栏7: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性工程  

1.大力改善农村幼儿园的办园条件。进一步提升农村幼儿园的覆盖率。到2020年,农村幼儿园覆盖率达100%,公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0%。  

2.进一步扩大幼儿园资源总量。“十三五”期间,新、改、扩建公益普惠性幼儿园171所。采取政府补贴方式支持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到2020年全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所占比例达到80%以上。  

3.深化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到2020年,全市建设30个市级学前教育园际项目发展共同体,加入其中的幼儿园数量扩大至600所左右,覆盖全市学前教育阶段约50%幼儿园。  

  3.积极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把民办教育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积极鼓励民间投资进入教育领域。引导民办学校开放办学、特色发展,促进民办学校走多元化、特色化、国际化的发展道路,支持办好一批高水平的民办学校。依法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在招生和学籍管理、课程改革、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赋予民办学校更大的权利。加强民办学校干部教师队伍培训,完善民办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和社会保险制度。依法管理民办教育,进一步理顺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体制,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督导评估和信息公开。指导民办教育行业协会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办学、健康发展。

专栏8: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计划  

1.制定和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出台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修订各类民办学校设置审批标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民办教育,重点发展10所有影响、有特色、规范办学的民办中小学。  

2.加大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市、区两级政府设立专项资金,采用项目支持、学位补贴、购买服务等措施,改善民办学校办学条件,优先扶持普惠性、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和中小学的发展。  

3.不断创新对民办学校的科学管理。探索建立民办学校督导评估制度,开展综合办学水平和专项发展水平的评估试点。制定武汉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将“武汉民办教育网上查询系统”打造成信息公开的平台和科学管理的助手。  

  4.加快发展成人继续教育  

  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各类教育融合开放。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继续教育学习成果的互认与衔接。总结推广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成果,发挥社区教育示范区辐射作用,建立健全以城带乡、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协调发展机制。发挥职业教育资源优势,培育多元社区教育主体,支持社区居民自主学习、自我教育,进一步激发城乡社区教育活力。进一步丰富老年教育的内容和方式,不断改善老年教育办学条件,努力提高老年教育覆盖面。加强学习型城市建设,统筹区域内各类学习资源,推进学习资源的社会化。继续推进国家“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加强“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武汉中心”和“武汉终身学习网”建设。积极推进城市各类学习资源的建设与共享,促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

  (四)增活力,提升教育创新发展水平  

  1.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鼓励采取联合办学、委托管理、学区制管理、资源整合等形式扶持薄弱学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引导、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融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非义务段民办学校。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武汉市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办法。依法保障民办学校、学生、教师的平等法律地位。  

  2.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加快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完善“政府统筹、分级管理、以区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和“政府统筹、行业参与、社会支持”的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依法制定市、区两级政府教育行政管理权限清单,进一步取消、下放、调整教育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职能运行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对学校的直接干预。积极培育第三方教育专业机构,让专业性社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让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实现政府履责方式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向。

  3.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  

  继续深化以“按需设岗、双向选择、逐级聘任、绩效考核”为基础的中小学岗位聘任管理制度。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中小学(含中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价制度,评选一批正高级教师。逐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探索健全教师退出机制。  

  4.深化入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严格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考试方式选拔学生,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对口入学范围。坚持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录比例保持在50%以上。以教育部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验为契机,探索教育质量评价改革。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到2020年左右,形成基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分步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全市普通高中2016年高一入学新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2018年在高一入学新生中整体实施、全面实行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2021年,实现“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模式。

  (五)优布局,提升教育可持续发展水平  

  1.优化学前教育布局  

  坚持公益普惠性原则,发展学前教育,突出政府主导地位。根据本区域内居住的学龄前儿童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统筹制订区域学前教育设点布局规划。落实新建住宅区开发单位配套建设幼儿园的政策,对住宅建设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或者住户达到1500户及以上的,开发单位应当配套建设学前教育设施,并与住宅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提高农村学前教育覆盖率,各街道、乡镇至少建设1所独立建制的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并根据实际情况向行政村延伸。科学整合存量教育资源,充分利用闲置中小学校舍改建学前教育设施。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擅自改变规划配套建设的学前教育设施的使用性质。

  2.加快中小学教育设施配套建设  

  全面实施武汉市普通中小学布局规划,加快中小学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进一步强化区级人民政府在中小学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将年度建设计划及其落实情况作为各区政府年度绩效目标进行考核。市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年度建设计划的编制,加大中小学教育配建项目的调度协调力度,建立入学矛盾突出地区的分区分级预警机制,推动市级国有平台对中小学配建项目进行代建,加速学校建设。维护《武汉市普通中小学布局规划(2013-2020年)》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教育布局规划调整原则。在居住人口有增量的地区和中小学布局规划空白地带,根据新增居住人口规模情况,增加周边中小学入学学位或新规划布局中小学校。

专栏9:中小学教育设施配建工程  

1.全面实施《武汉市普通中小学布局规划(2013-2020年)》,全市新改扩建中小配建项目241个,其中:新建188个,扩建53个。  

2.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3.统筹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布局  

  调整完善职业院校区域布局,科学合理设置专业,促进学校办学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融合。积极支持在汉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鼓励和支持市属高职院校创建国家优质高职院校。支持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根据发展需要举办职业教育机构。各区结合实际,重点打造1所有特色的职业教育中心和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到2020年,全市建成2所国家级优质高职院校和30所中等职业教育优质特色学校。

  (六)铸品牌,提升教育影响力水平  

  1.形成中华传统文化教育的地域特色  

  以传统文化教育品牌——“20+20”为基础,深入推进“经典诵读·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教育活动。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坚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通过环境建设、活动开展、课程开发等途径,深化校园文化建设,增强传统文化的育人功能。开展“乡村推普”“方言调查”“网络正字”三大行动,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保护传承方言文化,优化城市语言形象。

  2.建设学生兴趣特长的发展高地  

  立足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社团活动,培养学生科技、艺术、学科等方面的兴趣,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增强社会适应能力,形成若干在全国有影响的学生社团。以足球、游泳进校园为突破口,广泛开展校园体育活动,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建设一批足球特色学校,培养、选拔一批足球优秀教练员,定期举办足球联赛,形成武汉学校足球特色文化。

  3.打造全国教育信息化示范标杆  

  加快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出台“武汉市教育信息化建设标准”,到2020年,基本形成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形成“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构建云教育生态,强化信息化资源库建设,提升教师应用水平,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与学方式,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打造成全国教育信息化示范标杆。  

  4.建设中部地区国际教育中心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两轮教育国际化三年行动计划。开阔国际化办学思路,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国际合作交流体系,推动各级各类教育与国际接轨。加强与海外教育部门和教育机构、国际组织等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和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国际教育交流平台。到2020年,与海外友好学校开展交流合作的各级各类学校突破400所。积极在国际性企业总部集聚区、武汉中央商务区、领馆区等外籍人士较密集区域,再培育和开办新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大力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扶持职业院校开展高质量中外合作办学,规范发展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鼓励学校开展双语教学和多语种教学试点。在中小学广泛开展国际理解教育。支持市属高校引进海外智力,设立大学生海外实习计划。做好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发挥自身优势,吸引国外大中学生来汉学习交流,在“立足武汉、辐射湖北、服务华中”、共享优质国际教育资源等方面做出积极探索。

  五、“十三五”武汉教育改革实验项目  

  为推进武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期间,实施“五大改革实验项目”。  

  (一)创新人才培养实验项目  

  加强青少年创新教育研究,高中开设创新实验班,建设创新实验室,与高校、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立合作机制,为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提供实践、体验的平台。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的课程建设,通过变革教学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二)学生实践能力提升实验项目  

  开展全国中小学研学旅行实验区工作,建立实施中小学实践育人管理、资源、课程、师资、安全评价体系。建立全市中小学校外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完善博物馆、体育馆、艺术馆、科技馆等校外教育资源向学生开放机制,建立校内外相结合的实践资源网络,筹建我市教育博物馆。建立学生实践活动课程体系,组织学生开展社团活动、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兴趣,发展特长,锻炼能力,拓宽视野,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质。

  (三)校长、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实验项目  

  1.加强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  

  实施校长管理机制改革,在改革条件相对成熟的区域,推行校长任期制试点,探索校长任期管理、轮岗交流、考核评价等新机制。实施教育家型校长培养计划,落实校长(园长)专业标准,着力提高校长(园长)在依法治教、规划学校发展、建设学校文化、领导课程改革、优化内部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素质。加强和改进校长培训工作,完善学分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校长专业化发展平台,校长(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率和提高培训率均达到100%。培养一批有影响的教育家型校长。

  2.加强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  

  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大力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拓宽教师补充渠道,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不断优化中小学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探索扩大学校对教师的招聘自主权。全面深化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益,进一步加大农村教师的培训力度,义务教育阶段市级骨干教师培训中农村参训教师所占比例不少于50﹪。不断提升教师学历水平,85%的幼儿园教师、98%的小学教师达到专科以上学历,92%的初中教师达到本科以上学历,25%的高中教师达到研究生水平。不断提升教师专业技能,组织开展教师五项技能竞赛。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教师。探索建立教育家型教师培养机制。

  (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实验项目  

  建立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学校制度。市属高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自主组织开展管理、教学、科研等活动。扩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落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促进校务公开和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建立学校、家长、社区三结合的教育协作机制,引导家长、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到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形成完善的“一校一章程”。

  (五)武汉市教育云实验项目  

  在教育管理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全面深化教育云试点。广泛开展智慧课堂、同步课堂、名师工作室、课程社区和探究性学习应用模式实践,培养一批数字教师,打造100所数字校园示范校,推进规模化、常态化、深层次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创新。探索云技术、大数据、物联网、3D打印、创客等新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个性化学习与成长。

  六、“十三五”促进武汉教育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  

  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以尊崇《党章》为核心,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重点,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创新教育宣传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教育电视台的宣传功能,为武汉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和改进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凝聚共识,凝聚力量。

  2.加强政府对教育的统筹  

  政府发展和改革、城乡建设、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国土规划等部门要大力支持教育部门工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成立市、区两级“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考核机制,把“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中小学教育设施配建”“教育投入经常性增长”等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推进依法治教  

  1.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计划。加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和学校干部教师的法治教育。加强语言文字依法管理,提升城市用语用字文明规范水平。  

  2.积极推进地方教育立法  

  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要求,及时提出配套地方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建议。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定期清理工作规范性文件,对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  

  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作为教育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权力清单、程序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做好行政权力与公共服务事项的动态清理工作,形成权责明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4.不断推进依法治校  

  探索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立学校、教师、学生申诉制度和家长委员会制度,健全学校内部救济制度,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作用,解决教育系统法律纠纷。依法管理国有资产和学校法人财产。积极推广依法治校示范校经验和模式,把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作为政府、社会评价学校的重要内容和指标。  

  5.着力打造平安校园  

  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机构,强化安保队伍建设,构建预防和惩治“校园欺凌”等有效机制,防范校园恶性安全事件,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三)优先保障教育投入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强化政府投入责任,切实保障教育投入。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制定并逐步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生均拨款基本标准,建立与财力状况、办学需求联动的稳定增长机制。全面推行全市统一的公用经费生均拨款制度,市级增量经费主要向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和经济困难群体倾斜。建立完善教育项目库,制定分年度建设计划,按规定保障项目专项资金。依法及时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切实按照中央规定的口径及比例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并按规定使用。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建立各级政府教育投入公告制度,建立政府教育拨款增长的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优化教育投入结构,合理配置各类各级教育经费投入比例。强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建立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和问责机制,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四)切实保障教育条件  

  实施基础教育提升工程。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提高配套设施、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的意见》,不断提高装备的使用率和完好率。加强公办幼儿园教育设施设备标准化建设,加强义务教育示范性实验室建设、中小学体育艺术场地器材建设、学校食堂建设、普通高中专用教室建设及全市中小学图书馆标准化建设, 创建贯彻教育部“两个规程”示范校100所。按照国家新标准配备更新课桌椅。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就餐条件。建设市级“生态园林学校”120所、市级“美丽乡村校园”100所,以点带面推进绿色生态校园建设。加强乡村青少年宫建设。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信息化管理平台、校园安全视频设施标准化建设,配备应急设施设备,强化校园安全保障。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的新改扩建项目建设。

  (五)加强教育督导评估  

  1.探索建立现代教育督导制度  

  研究制定《武汉市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增强依法督导的工作力度。推进教育督导机制改革,逐步建立以政府督导部门为主导、以评估对象自评为基础、以第三方评价机构主要参与、家长和社会适度参与的现代教育督导评估制度,积极探索管办评分离的督导新模式。  

  2.探索建立现代化学校督导评估体系  

  完善素质教育特色学校督导评估制度,探索建立武汉市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制度,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育现代化的督导评估,建立健全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公报制度,强化区级政府在推进教育现代化中的责任。  

  (六)加快新型教育智库建设  

  加强教育高端智库建设,建立起一套治理完善、充满活力、监管有力的教育智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围绕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战略问题、重大现实问题、重大突出问题,针对教育发展深层次矛盾的问题,以重大项目或课题为依托,开展联合攻关研究,充分发挥教育智库的决策咨询作用。不断完善教育科学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在制定重大教育政策前,充分听取广大群众特别是高端智库专家的意见,不断提高教育决策和管理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七)加强规划实施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过程监测和结果公告制度,增强教育发展信息化水平与公众参与度。组织专业力量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对规划中的专项内容和整体内容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及时向社会通报规划实施的年度监测报告和中期评估报告。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强化政府督导部门对规划实施的督政督学职能,探索建立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评估机制。广泛收集社会各方的反馈意见,为科学实施规划和决策参考提供重要依据。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国家实行的就业政策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