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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调研报告第1篇

近日,区发展改革局对区内25家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调查内容及样本描述

本次调查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小微企业基本情况;二是当前影响企业发展的因素;三是小微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情况;四是小微企业在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五是对促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建议。

本次调查以书面填报结合电话访谈的形式进行,保证了填报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为使本次调查对我区小微企业及区发展更具有现实意义,从我区目前产业实际情况出发,本次被调查小微企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以抽样方式,共选取25家企业,使样本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按主营业务分,制造业10家,占40%,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15家,占60%。

按经济类型分,国有2家,占8%,私营23家,占92%;按企业人数分,10人以下的1家,占4%,10-50人的6家,占24%,50-100人的9家,占36%,100-500人的9家占36%。

2.生产或经营场地情况

在被调查企业中,拥有白己的厂房(经营用房)企业有10家,占40%,租用的厂房(经营用房)企业有15家,占60%。

(一)影响企业发展因素调查

本次调查中列举了影响小微企业发展的6种因素,即人力成本上升、原材料成本上升、市场需求不足、缺乏创新能力、资金紧张、其它等。

2.生产或经营场地情况

在被调查企业中,拥有白己的厂房(经营用房)企业有10家,占40%,租用的厂房(经营用房)企业有15家,占60%。

调查结果表明,影响制造业发展的前三个因素依次分别是人力成本(90%)、资金紧张(80%)、原材料成本(60%),影响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发展的前三个因素依次分别是人力成本(93%)、原材料成本(86%)、资金紧张(33%)。

调查结论,人力成本上升、资金紧张、原材料成本上升是当前影响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其中,人力成本上升因素对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的影响略大于对制造业的影响,原材料成本上升因素对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影响大于对制造业的影响,资金紧张因素对制造业影响大于对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的影响。

(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调查

1.近三年资金缺口情况

调查结果表明,近三年存在资金缺口企业19家,不存在缺口企业6家,存在资金缺口企业占被调查企业的76%,不存在资金缺口企业占被调查企业的24%。其中,存在资金缺口企业的19家企业中,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11家,制造业8家,分别占被调查企业中该经济类型企业的73%和80%。

调查结论,近三年近80%的小微企业存在资金缺口,而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资金缺口比制造业略微明显。

2.小微企业弥补资金缺口渠道选择

调查中列举了弥补资金缺口的12种渠道,即金融机构贷款、企业职工自筹资金、国家财政投入、票据融资、民间借贷、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股票市场融资、债券市场融资、企业自身积累、私人资本投入、企业之间融资及其他等。调查结果表明,小微企业弥补资金缺口最常选择的方式前4项依次为企业自身积累、金融机构贷款、私人资本投入和国家财政投入(其中后两项并列),而股票市场融资等其他8种渠道均很少小微企业采用。企业最希望获得融资途径前三项依次为金融机构贷款(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40%)、企业自身积累(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16%)和国家财政投入(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12%)。

调查结论,企业自身积累和金融机构贷款是小微企业在弥补资金缺口时最普遍也最希望选择的渠道和途径。但小微企业因大多没有自有厂房(经营用房)而无法取得金融机构贷款,所以在弥补资金缺口时,只能选择企业自身积累这一渠道,而调查显示,这种渠道并是小微企业弥补资金缺口的次选渠道,金融机构贷款仍为小微企业弥补资金缺口的首选渠道。这表明,企业通过金融机构贷款渠道弥补资金缺口的意愿是最强的,同时也从反映出,通过自身积累方式解决资金缺口而达到企业快速发展的效果是非常不明显的。

3.企业希望获得的融资途径

调查结果表明,小微企业面对资金缺口,希望获得的融资途径前两位依次为金融机构贷款和国家财政投入。其中选择金融机构贷款的企业12家,占被调查企业的48%,其中制造业4家,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8家,分别占该经济类型企业总数的40%和53%、选择国家财政投入的企业11家,占被调查企业的44%,其中制造业6家,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5家,分别占该经济类型企业总数的60%和33%。

调查结论,无论是制造业还是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企业希望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意愿是大体相同的,而对获得国家财政投入的期望却又明显差异,制造业要远远高于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主要原因是目前,国家省市各级对制造业企业支持的各项政策较多,而对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的支持相对较少。

(三)小微企业融资中的困难和问题调查

1.小微企业银行贷款情况调查

小微企业银行贷款情况调查结果为,在被调查的25家小微企业中,近三年,8家企业有过贷款,1家企业有过民间借贷,16家企业没有发生过贷款。

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难易程度调查结果为,在被调查的25家小微企业中,6家企业反映贷款难易程度为一般,9家企业反映比较困难,10家企业反映特别困难。调查结论,目前,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比较严重,近三年,只有32%的企业取得了银行贷款,远远小于有资金缺口企业(76%),而无法取得银行贷款的小微企业为了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只能采取民间借贷等融资渠道解决企业资金缺口。

2.小微企业银行贷款存在问题调查

调查中列举了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中存在的9项主要问题,即手续烦琐、审批时间长、贷款政策不透明、中介评估费用较高、银行服务产品不够、对企业及产品了解不够、对担保、抵押要求过严、对企业信用等级要求过高及其他等,调查中要求被调查企业在银行贷款存在问题中选择三项,并按轻重程度依次确定为首选、次选和末选。

调查结果表明,在小微企业申请贷款过程常见的9种问题中,企业反映比较多的前3位依次为手续烦琐(占被调查企业的76%)、对担保、抵押要求过严(占被调查企业的64%)和审批时间长(占被调查企业的52%),均超过了被调查企业的半数以上。而作为小微企业申请贷款首选问题的前两项依次为手续烦琐,两者合计占被调查企业的84%。其中,手续烦琐占被调查企业的52%,占被调查企业中反映该问题企业的68%、对担保抵押要求过严占被调查企业的32%,占被调查企业中反映该问题企业的50%。

调查结论,手续烦琐和对担保、抵押要求过严是企业申请贷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首要问题,而手续繁琐是企业在银行贷款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这对担保、抵押要求过严对于没有白己的厂房(经营用房)的小微企业尤为显现,具体到行业上,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企业因规模较小,大多租用生产经营用房而表现比较突出。

3.小微企业融资难内外因调查

调查结果表明,18家小微企业反映造成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主要内因是企业缺乏抵质押担保,占调查全部内因的72%,其中制造业5家,占该经济类型企业总数的50%,占反映该问题企业的28%,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13家,占该经济类型企业总数的72%,占反映该问题企业的72%;造成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主要外因依次为金融机构支持不足和政府扶持力度不够,分别占调查全部外因的45%和37%。

调查结论,缺乏抵质押担保是造成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内因,这一点对于没有白己的厂房(经营用房)的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企业表现更加明显,金融机构支持不足和政府扶持力度不够是造成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外因,这也反映了企业对获得金融机构支持与政府扶持的渴望。

(四)促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建议调查

调查中,列举了政府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提供优惠创业信贷、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开辟绿色通道,降低创业门槛、建立有效的产权保护制度,为支持创业,银行提供便利的信贷服务、增加培训机会、提高小微企业领导人社会地位和声誉、设立更多专门服务于小企业的小型银行、拓展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普及小企业金融服务知识等9种促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方法和途径,调查结果如下。

调查结果表明,促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点,即政府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提供优惠创业信贷、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拓展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分别占被调查企业的96%、80%、72%。

学习外地商会的经验,探索建立小微企业联保机制,为非公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和小额贷款融资服务。

一是加强辅导和培训。在非公企业中联络和选拔一批创业精英,定期聘请成功企业家和专家学者对我市小微企业进行系统辅导和培训,在企业管理、投融资、技术、财务、人事、法律、市场与战略等方面对其进行引导与释疑,帮助小微企业管理者提高自身素质,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模式,从而帮助小微企业快速成长。二是规范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相关收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对有关小企业贷款的抵押质押登记、评估、公证、担保等中介收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统一规范小微企业贷款的中介收费标准,不断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的外部成本。

三是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基金。在总结部分地区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基金,以政府对放贷银行进行补偿的模式,鼓励商业银行在信贷规模上向量大面广的小企业重点倾斜。

四是加大财政税收政策扶持力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出台相关财政税收支持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五是加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打造信用环境,增强社会诚信意识,加大对金融欺诈、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维护金融债权,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调研报告第2篇

根据银监局《关于收集辖区银行业小微金融服务相关调研材料的通知》要求,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总分行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办法。如:总行关于明确《中国农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管理办法》适用范围等事项的通知(农银信﹝2013﹞373号)、转发总行关于明确《中国农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管理办法》适用范围等事项的通知(农银渝办发﹝2013﹞810号)、总行《关于加强新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农银发﹝2014﹞206号)、转发总行《关于加强新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农银渝办发﹝2014﹞898号)、转发《中国农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农银渝办发﹝2013﹞490号)、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小微企业授信管理办法》和《中国农业银行小微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补充规定》的通知(农银规章﹝2013﹞127号)、转发《中国农业银行小微企业授信管理办法》和《中国农业银行小微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补充规定》的通知(农银渝办发﹝2013﹞1293号)、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农银规章﹝2013﹞49号)等文件。我行按照总分行文件进行了执行。

二、支持小微企业贷款情况

截止8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39744万元,其中小型企业330903万元,个体工商户1060万元,小微企业主1727万元。我行对在经营的小微企业到期贷款实行了续贷,执行了相关制度,开办有续贷产品(收旧贷新、循环贷等),续贷条件未有变化。

1.经济形势下行,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呈快速上升趋势

我行小微企业已形成不良9973万元,另有彭水县峻豪商贸有限公司1300万元贷款形成逾期,我行已提起诉讼。彭水县海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龙门峡水电站已停工近一年,利息难以支付,企业资金链断裂,复工可能性较小。对此类小微企业客户,我行持审慎介入态度。

2.小微企业抵押担保难以落实

小微企业普遍存在难以提供抵押物,只能通过担保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解决融资问题,由于我行三恒生物有限责任公司5400万元担保贷款形成不良贷款,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融资担保公司合作业务管理办法》(农银规章[2014]102号)的相关规定,我行银担合作业务不良率已超过5%的暂停控制线,重庆市分行暂停了我行新增银担合作业务,除原有担保贷款可收回再放外,新增担保贷款全部停办。

3.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较大难以把控

小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各种不确定因素,形成的风险较大,主要体现在:一是管理风险,小微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数据不真实,管理不规范,形成管理风险;二是政策风险,遇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将给企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企业生存环境就会发生急剧变化,小微企业市场应变能力较弱;三是行业周期性风险,当一个行业处于行业低谷时,该行业企业的风险就比较大,如2012 年的钢贸企业,终端需求减少,钢材价格持续下跌,钢厂和经销商连续出现亏损,中小钢贸企业经营风险急剧加大;四是经营风险,小微企业经营的产品技术和生产工艺、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以及企业的盈利能力都有相当大的不确定性。

4.小微企业监管难度大

一是小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税务部门大多核定是定额税,银行在贷后管理过程中要求企业提供经营税票难以提供;二是小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资金流不充足,贷款受托支付多次易手后回流现象较多,银行难以监管。

近几年我行受到内处部检查较多,检查中小微企业的问题最多,检查一旦出底稿,经办人员就要受到经济处罚,员工收入少处罚多,影响发展小微企业的积极性。

四、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

1.高度认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农业银行立足于“三农”服务的使命和责任,我行小微企业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三个不低于目标纳入主体责任考核。

2.狠抓有利于小微企业信贷的内控机制建设,贴近市场,建立产品创新研发机制。如商圈贷”、“综合金融服务方案”等一系列地方特色小微企业专属产品,根据企业经营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降低小微企业实际贷款利率负担。

3.明确目标,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

4.夯实基础,扩大小微企业优质客户群体。

5.持续优化信贷结构,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6.加大内部考核力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调研报告第3篇

 xx市是一个农业有优势、工业有基础、旅游有潜力的发展中中等城市。自2000年设立地级市以来,全市国民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举跨越发展的大旗,强力推进工业兴市战略,加快建设中国专用汽车之都、湖北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基地、全省重要的光伏产业基地、世界华人谒祖圣地和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在各项建设中,一批小微企业依托龙头企业逐步成长。根据湖北银监局《关于开展银行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鄂银监通〔2012〕9号),市银行业协会迅速成立了专班,对全市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和20家企业进行了专题调研,剖析了我市小微企业融资状况,并针对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一)小微企业情况。

  1、总体规模。2011年,我市以民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447家,小微企业有1.3万户。全年发展速度较快,实现总产值693.97亿元,同比增长51.99%;实现主营业收入674.4亿元,同比增长55.55%,其中外贸出口8.87亿美元,主营业收入过亿元企业200家;实现工业增加值199.88亿元,同比增长25.3%;实现利润60.77亿元,同比增长135.6%;实现税金27.34亿元,同比增长87.7%。

  2、产业分布。目前全市形成了七大主导产业板块,实现总产值614.23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88.5%。汽车机械是第一大支柱产业,实现产值216.48亿元,同比增长44.94%,被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授予“中国专用汽车之都”、“中国风机名城”,是全国最大的专用汽车生产基地、知名的风机生产基地。食品工业实现产值158.83亿元,同比增长56.39%,被中国食用菌协会授予“中国香菇之乡”,是全国最大的食用菌出口基地。建材工业、纺织服装、化工工业分别实现产值82.85亿元、61.57亿元、63.38亿元。新兴产业中光伏电子产业实现产值21.2亿元,生物医药实现产值9.91亿元。

  (二)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现状:

  1、银行业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逐年加大。一是支持小微企业客户数量逐年增加。近三年数据显示,银行业支持小微企业客户数量总体规模上逐年增长,2009年支持 228户,2010年支持312户,2011年支持482 户。二是支持小微企业的信贷规模逐年加大。通过三个年度数据的统计分析,银行业支持小微企业的信贷规模逐年稳步增长,2009年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3.87亿元;2010年对小微企业贷款20.14亿元,较年初增长45.21%,高于全部贷款增速6.17个百分点;2011年对小微企业贷款31.31亿元,较年初增长55.46%,高于全部贷款增速33.51个百分点。三是支持小微企业的信贷比重逐年增大。银行业支持小微企业的信贷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逐年增大,2009年占比11.18%,2010年占比11.67%,2011年占比14.88%。

  2、小微企业贷款特点突出。一是小微企业贷款主要集中在农林牧渔业和工业两个行业,占贷款比重达到 68.43%。二是小微企业的贷款以短期贷款为主,短期贷款占贷款总额 95.24 %。三是受到小微企业风险因素以及区域经济等因素影响,小微企业贷款以抵质押贷款为主,抵质押贷款占贷款总额的73.83%。四是从投向看,对“三农”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8.19 亿元,占小微企业贷款总额的58.10%;对县域小微企业发放贷款5.54亿元,占小微企业贷款总额的17.70%;对科技园区和国家级开发区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93亿元,占小微企业贷款总额的6.16%。

  3、小微企业服务方式多样化。如xx工行针对部分虽无足值抵押物但经营效益好产销稳定的客户,提供以其应收账款为质押的贸易融资业务;针对创汇能力强但流动资金短缺的出口企业,为其开展以退税应收款作质押的贷款;针对储备有大宗商品如粮食、钢材等物资的企业推出商品融资业务;为解决信贷规模对小微企业融资的制约这一矛盾,推出了“网贷通”产品。同时,工行对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有1800万元的审批权限,平均审批时间仅为10天。xx农行逐月安排小微企业专项信贷计划,将产业链和重点产业集群的小微企业纳入重点支持名单。同时,农行对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有2000万元的审批权限,平均审批时间仅为7天。另外,低风险业务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即可办成。xx建行成立了“信贷工厂”模式的小微企业经营中心,推出 “速贷通”、“成长之路”两个品牌产品,为小微企业不同成长期的资金需求提供便利条件,一笔贷款从申请到支付的时间缩短至5-10个工作。同时,建行有2500万元的小微企业贷款审批权限,平均审批时间仅为5天。xx邮储银行与合作的资产评估公司商定,将其在本行贷款的小微企业抵押资产评估费用,评估费由千分之五降为千分之二。xx农发行小微企业贷款按国家基准利率执行无其他额外费用,并且为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农发行正准备推出企业联保及公证贷款的方式,可省去企业付给担保公司的担保费用,为企业大幅降低融资成本等。

  (一)企业层面:一是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规模普遍偏小,资信状况不太明朗,财务管理不太规范,使得银行无法了解企业财务真实状况,无法确定合理的授信额度。二是小微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偿债能力较差,普遍存在生产资金短缺和缺乏可供抵押的资产。当市场环境出现较大波动时,部分小微企业将被市场自然淘汰,因此增加了银行信贷风险。三是高管不良信用记录,阻碍了小微企业融资效率。部分企业常常因为高管个人征信问题而给企业融资造成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高管层对个人信用的忽视直接影响了金融机构对其进行信贷投放的决定和规模。四是小微企业类型多,资金需求一次性量小、频率高,加大了融资的复杂性、增加了融资的成本和代价。小微企业以多样化和小批量著称,资金需求也具有批量小、频率高的特点。这使融资的单位成本大大提高,在不考虑其它因素的情况下,小微企业少量的资金需求量将使其融资利率比上规模的资金融资利率平均高出2—4个百分点。

  (二)银行层面:一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信贷要求比大型企业信贷要求要苛刻。比如邮储银行对小微企业授信,对评级AAA级、AA级和A级企业在原有抵押率的基础上提高40%、30%、20%的抵押系数。农信社对小微企业贷款执行浮动利率,同档期基准利率上浮20%-50%。建行对小微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有特别的要求。这些条款明显增加了小微企业的资金成本,使小微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位置。二是严格的抵押担保条件导致对小微企业服务受限。2011年辖内各银行业机构小微企业贷款抵质押贷款占贷款总额的73.83%。由于小微企业内部体制和财务管理相对薄弱,银行对小微企业融资在第一还款来源无法把握情况下,更加强调对抵、质押,保证担保的作用,而多数小微企业不具备这些条件,商业银行出于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原则考虑,对这些小微企业贷款业务采取保守姿态。同时部分银行业业金融机构未将乡镇房地产纳入抵押范围,束缚了乡镇企业的融资需求。这导致了部分优质小微企业常常因为押品原因而推迟或延误了扩张发展的时机。如信用社大部分服务小微企业的贷款均是属于保证担保或抵押贷款,邮储银行全部小额贷款均为抵押贷款,农发行支持小微企业的贷款也均为担保保证贷款。三是由于信贷资源有限、小企业贷款利润不高等原因,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倾斜力度明显不够。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金融业务量逐步上升,金融服务人员人手紧缺,商业银行人力资源往往配备到大项目或者是上升很快的中间业务,对小微企业贷款人力资源配备,特别是关键人才配置不足,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工作上收到分行级别办理,县域机构设置不全或营销人员不足导致部分乡镇小微企业服务受限。如建行、工行由于在乡镇未设置网点,对小微企业的营销服务仅局限在城区及开发区内,未对乡镇企业进行营销。农发行由于信贷人员有限,对小于500万的贷款均未办理。四是银行尚未建立或健全小微企业信贷责任追究制度和容忍度。目前商业银行还未真正建立起“尽职免责、失职问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小微企业容忍度制度,各项工作依然停留在口头上,对新增贷款的资产质量依然采取零容忍的政策,责任追究依然比照大中型信贷业务执行,导致银行营销人员积极性不高。

  一是国家相关扶持小微企业的信贷配套政策尚不到位或操作性不强。在扶持小微企业过程中,银行机构向小微企业投放的信贷资金,出现风险后,国家相关贷款核销、税收返还、风险补偿等配套政策缺位,大多还是商业银行自行买单,很大程度上挫伤了银行放贷的积极性。二是小微企业专业担保机构担保贷款收费较高,进一步加大了小微企业融资财务成本。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近年有所发展,但担保机构担保贷款的放大倍数受注册资本规模的限制,担保能力不强,部分担保机构由于不能和银行形成共担机制,缺乏担保的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无法发挥担保资金的效应,业务运作效率普遍不高。

  (一)企业应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一是小微企业要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财务管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切实履行借款合同,保持良好的信用,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二是要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小微企业要努力打造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和市场竞争能力, 提高收益率,用经济实力取信于银行。三是要强化经营者素质,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二)银行机构应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一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转变过去审慎放贷观念,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适应市场变化,努力扩大客户基础,正确处理好调整信贷结构、防范经营风险与支持企业发展的关系,深化“六项机制”和“四单管理”建设,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的同时,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尤其是地方法人银行改变观念,转变思路,从市场需求出发,创新产品研发体系,坚持通用性与独特性相结合,打造拥有自主品牌的,为小微企业所熟知的拳头产品,制定符合小微企业特点的市场战略,推出满足小微企业不同需求的贷款产品和金融服务。如对无抵质押物的企业,通过企业抱团增信,提供联贷联保产品;对信用度高的企业,甚至不需任何质押物,直接提供小额无抵押贷款;在保证抵(质)押物合法、有效、易变现的前提下,积极开办应收账款、存货和其他物权质押;与保险公司合作,积极探索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缓解小微企业担保难;对为大中型企业配套或服务的小微企业,推广保理业务;对资金需求频繁且金额少的小微企业,推广最高额抵押生产经营循环贷款;对拥有成熟技术及良好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品或专利项目的小微企业,以及利用高新技术成果进行技术改造的小微企业,积极提供信贷支持。三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专门的小微企业业绩考核与奖惩机制,将信贷人员的收入与业务量、效益和贷款质量等综合绩效指标挂钩。建立切合本行实际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尽职免责制度,健全责任追究和免责档案记录,做到“尽职者免责,失职者问责”,制定较全面的激励制度,对信贷人员失误和失职进行严格区分,并建立不同的约束机制。

  (三)政府应创新金融机构体系优化信贷环境。一是要实行宽松的市场准入和扶持政策,积极引进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努力构建区域性中小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相互合作共同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格局。二是对银行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的营业收入免征或少征营业税,调动银行机构支持小微企业的积极性。三是建立小微企业资信库,评选信用较好的小微企业作为融资对象向银行推荐。四是举办不同层次的银企对接活动,促进银企信息交流和沟通,推动银企合作。五是支持银行依法收贷,打击企业逃债行为,推进信用环境建设。六是加大对担保机构的投入,推动商业性和企业互助性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贷款提供互助性担保,提高诚信意识

:一、路政行政执法(一)执法机构及人员县地方公路管理站行政执法人员编制8人,实际在岗8人,平均年龄43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人,占62.5﹪。(二)执法权限和依据1、行政执法权限(1)行政许可。

:一、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建设取得的主要进展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我县乡镇(街道)工会在组织建设和履行职能作用上取得了较大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组织建设日益加强我县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由于宣传教育、思想认识等的不到位,很多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不清晰,少数同志甚至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领导的

成都的中小企业税票信用贷款的利率区间是4%-5%,贷款额度应该是3-300万,还有其他不知道的可以在微信小程序青驴咨询师上面去咨询,了解更适合自己贷款,轻松还款。

(一)居间合同范本范文

居间合同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融资借贷居间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融资借贷居间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融资借贷居间合同范文一

双方代表经认真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联系和安排约 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 ,乙方接受委托。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贷款成功。

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四、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3、居间服务费为 ,甲方须在贷款成功到达甲方帐户的当日前一次性将此费用支付给乙方。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贷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次日前,甲方保证支付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额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贷款条件造成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融资借贷居间合同范文二

鉴于甲方通过乙方推荐的投资丙方获得债权融资 元,经甲、乙、丙三方商定一致,就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推荐丙方为甲方融资的投资方。

二、甲与丙方签订《借款合同》后 日内,甲方按照借款合同融资额的 %(合计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按照融资费总额的0.5%(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违反与丙方的借款合同延期偿还借款或甲丙双方协商延展借款期限,甲方应按债权融资总金额每月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按月或按甲丙双方商定的延展期限计算一次性先予支付。如甲方逾期支付融资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按照融资费总额的0.5%(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因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终止、不能履行等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及融资服务费的支付。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应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双方一致同意,若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应向 起诉讼;

2、双方一致同意,若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适用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融资借贷居间合同范文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特就下列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具体如下:

1、乙方向甲方提供借款信息咨询;并负责寻找能解决甲方资金需求的经办银行或相关的信贷机构,联系安排甲方与经办银行或相关信贷机构直接见面洽谈。

2、乙方促成甲方与经办银行或相关信贷机构签署借款合同(经办银行或信贷机构以甲方的需求及实际情况另外确定,统一银行系统或信贷机构视为统一经办方)。

二、 甲方提供的文件及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

1、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以经办银行或信贷机构的要求为准,必须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2、甲方需要满足的条件以经办银行或信贷机构的具体要求为准。

三、 乙方履行服务的期限:

乙方自 年 月 日至为甲方提供服务完成为止;(以甲方提供符合银行或信贷机构要求的文件材料开始)。

四、 有下列情形的,视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已完成:

1、在约定的时间内,甲方和经办银行或信贷机构签署借款合同的;

2、在约定时间后一年内,甲方和经办银行或信贷机构首次签署借款合同的;

3、在约定时间后一年内,甲方和乙方推荐经办银行或信贷机构再次签署借款合同的;

五、 贷款额度:乙方最终的贷款额度以银行或信贷机构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六、 甲方应付乙方的佣金及支付方式:

1、佣金:乙方未按第一,第四条完成服务的不收取佣金;乙方按第一,第四条完成服务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额居间服务费;

2、有客户自行支付费用的项目:

房产评估费(有 □ 无 □);公证费(有 □ 无 □);网签费(有 □ 无 □); 其他费用 (有 □ 无 □);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的融资居间服务,甲方认可含乙方居间服务费的月息为人民币 %每月,借款期限为 个月,扣除乙方介绍经办银行或信贷机构利息后,剩余部分为乙方的居间服务费。

经办银行或信贷机构贷款资金到帐后当日内,甲方应按与经办银行或信贷机构借款实际总金额,按照甲方认可的人民币 ,其中扣除甲方支付经办银行或信贷机构约定利息后剩余部分全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的居间服务费;逾期支付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应付金额的1%每天)。

甲乙双方往来过程中所接触的信息资料,双方都有保密的义务,若有泄密的,应该赔付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若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失真属于违约行为,因此造成经办以后或信贷机构贷款程序终止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壹万元违约金。

2、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后,甲方应及时支付佣金给乙方,否则甲方按贷款金额的4%的服务费双倍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合同的分数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起成立并生效;

十一、合同变更及解除:

本合同若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 乙 方 : 地 址 : 地 址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二)居间合同范本范文

居间业务根据居间人所受委托内容的不同,可分为指示居间和媒介居间。前者指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的居间;后者指居间人仅为委托人为订约媒介的居间。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在大陆法国家的立法上,采民商分立的国家,一般有以商法调整媒介居间,以民法调整指示居间的区分。

房地产借款融资居间合同范本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特就下列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具体如下:

1、乙方向甲方提供融资信息咨询;并负责寻找能解决甲方资金需求的经办银行或相关资方,联系安排甲方与经办银行或相关资方或出资人方直接见面洽谈。

2、乙方促成甲方与经办银行或相关资方签署借款合同(经办银行或资方或出资人以甲方的需求及实际情况另外确定,同一银行系统或信贷机构视为同一经办方)

第二条、甲方提供的文件及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

1、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以经办银行或资方或出资人的要求为准,必须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2、甲方需要满足的条件以经办银行或资方的具体要求为准。

第三条、乙方履行服务的期限:

乙方自 年 月 日至为甲方提供服务完成为止;(以甲方提供符合银行或资方要求的文件材料开始)。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的,视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已完成:

1、在约定的时间内,甲方和经办银行或资方签署借款合同的;

第五条、融资额度:乙方最终的融资额度以资方实际投放款金额为准;

第六条、甲方应付乙方的佣金及支付方式:

1、佣金:乙方未按第一,第四条完成服务的不收取佣金;乙方按第一,第四条完成服务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额居间服务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的融资居间服务,甲方认可含乙方居间服务费为乙方实际贷款额的 %,借款期限为 。

经办银行,信贷机构或出资人资金到甲方账户当日内,甲方应按与经办银行、信贷机构或出资人借款实际总金额,将服务管理费的全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逾期支付的,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应付金额的0.3%每天)。

1、甲乙双方往来过程中所接触的信息资料,双方都有保密的义务,若有泄密的,应该赔付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未经乙方许可,操作双方人员不得留电话号码和通信地址,不得主动打听乙方所介绍人员及企业信息,不得将此合同过程以任何形式展示或泄露给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拍照、传真、扫描、展示、复印等),不得将乙方执行此合同的过程、细节及内容等泄露给第三方。

1、若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失真属于违约行为,因此造成经办以后或信贷机构贷款程序终止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 万元 违约金。

2、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后,甲方应及时支付佣金给乙方,否则甲方按贷款金额的服务费双倍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3、若甲方违反第七条第二款,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XX元 违约金并足额向乙方服务费。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分数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起成立并生效。

房地产借款融资居间合同范本2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就甲乙双方通过丙方提供居间服务买卖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第四条 交易房屋产权性质: □商品房 □成本价购买的房屋 □经济适用房 □其他房屋

第五条 交易房屋抵押状况为: □未设定抵押 □已设定抵押

第六条 交易房屋的使用状况为:□自住 □空置 □出租 □出借他人

第七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交易房屋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以下称交易价格)。交易房屋的公共维修基金随房自动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乙方购房方式: □全款购买 □商业银行按揭贷款 □办理公积金贷款 □混合贷

(一)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丙方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购房意向金并授权丙方在甲方接受,签署本合同后即可将意向金转付甲方作为购房定金(或定金的一部分)。同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于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乙方支付甲方购房定金(含意向金)人民币(大写)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剩余购房款:

(四)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或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建委办理交易房屋的过户手续。以贷款方式购房的,因贷款审批时间延误而超过约定过户日期的,则过户日期相应顺延。

(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办理交易房屋过户手续涉及的税费的承担方式为: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甲方应出具办理交易房屋过户手续所需要的票据,因无法出具票据而增加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交易房屋的物业交割手续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或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办理。交割日之前的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交割日及之后的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因银行贷款政策调整或买受人自身原因未获得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买受人自行筹齐剩余房价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出卖人。

□买受人继续申请其他银行贷款至贷款批准,其间已发生的及要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本合同终止,买受人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应如数返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申请贷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条 交易房屋中登记有甲方或其他人员的户籍,则甲方应当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将房屋交易中登记的户籍迁出。

第十一条 甲方保证交易房屋无产权纠纷或其他纠纷;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交易房屋给乙方;如有租户,租户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十二条 丙方提供的主要居间服务

(一)丙方通过自身的信息库、媒体广告等途径为所售房屋发布广告、进行推广、搜寻潜在购房客户信息。

(二)向乙方推荐、介绍交易房屋,组织乙方实地查看交易房屋。

(三)为甲、乙双方订立合同提供居间服务,协助双方达成交易。

第十三条 丙方收费项目及标准

4垫资(垫资额的___%)即(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政府、银行及房产交易部门)的影响,借款期限超过____个月的,按实际超出天数的____计算垫资费用。

5为保证双方权益和交易手续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承诺以上收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丙方一次性支付。其中,由甲方支付的项目为 合计人民币¥___元;由乙方支付的项目为 合计人民币¥___元。

第十四条 甲乙丙三方应按照约定履行,未经三方协商一致不得解除本合同 。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交易房屋交付乙方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并于交易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乙方全部已付款的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式处理(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值日止,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并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

(三)甲方将交易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按照交易价格的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约定不购买交易房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日内按照交易价格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出卖人未按约定将该房屋中的户籍迁出的,每日支付买受人____元作为违约金直至将户籍迁出之日止。

第十六条 因不可抗力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解除,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解除后一年内,甲乙双方不得自行或通过其他第三方达成交易,否则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按照本合同中交易价格的2.5%的标准赔偿丙方。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或需变更部分,经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 因签订、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由签约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交易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 签约各方住址或如有变更,应于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其他缔约方。如未通知,以本合同签约时留存、方式为准。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房地产借款融资居间合同范本3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代表经友好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 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开发及 ,乙方接受委托。

1、 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 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1、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贷款成功。

2、 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四、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 银行贷款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 保证金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银行、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 项目前期启动及专家费用:

4、 居间服务费:甲方须在银行贷款成功到达甲方帐户的次日前一次性将贷款总额 的居间服务费支付到乙方。

1、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 银行贷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次日前,甲方保证支付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贷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三)居间合同范本范文

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需要资金,特委托乙方进行融资贷款,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达成如下融资委托合同条款.

双方代表经协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金融机构或个人联系和安排约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出借方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周转及消费或装修,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材料;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3.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职责: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或个人审批同意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帐号即视为成功;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3.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须承担的费用:1.利息(详见甲方与出借方问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2.评估费、公证费、融资费、监管费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评估公司、公证处、出借方、担保公司问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3.定金 元;4.居间服务费 元,甲方须在出借方审批成功,在房管局或其他相关部门办砰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贷款总额的居问费支付到乙方(定金冲抵居间费用)。

五、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2.出借方贷款审批完毕后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证后,甲方保证支付全部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帐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金融机构及个人贷款条件造成无法贷款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5.每笔贷款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办成收取 元劳务费,每份评估报告收取二百元手续费(由计估公司收取),其余额费用全部退还。

贷款合同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民间借款融资居间合同范本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咨询服务居间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内容,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就向投资方: 融资 万元(大写: 整)的相关事宜,委托乙方提供居间代理服务,并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融资总额10%作为居间服务费,乙方不提供税票,相关税金由甲方承担。

自本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融资成功之日止。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甲方对乙方的居间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并按照要求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

2、甲方具有选择合作伙伴的最终决定权;

3、甲方保证对从乙方处获得的有关合作伙伴相关资料,及其涉及的商业秘密保密,并保证该材料不得被用于除本协议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

4、在委托期间内和委托期终止或在撤销委托后三年内,甲方或其关联公司、关联人如与投资方或其关联公司、关联人签订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等任何方式的融资合作协议的,甲方承诺按本委托合同中

第五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全额佣金。

5、若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上述融资服务与投资方

达成投资意向后,甲方拒绝与投资方签订融资合同(或股权投资合同、借款合同等任何方式的投资合同),视为乙方履行了居间义务,甲方应当按照投标总额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居间报酬。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规定范围内,寻找合适的投资合作伙伴,同投资方积极沟通,以达成甲方或其关联公司项目合作之目的;

2、根据甲方与投资方的洽谈情况,安排有关的谈判会议,合理地推进甲方与投资方的谈判进程,并努力达成合作的目标;

3、对甲方因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泄露。

乙方促成投资方或其关联公司、关联人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关联人成功签订融资合同(或股权投资合同、借款合同等任何方式的投资合同)后,在投资方或其关联公司、关联人将融资款项(或借款款项)划拨到甲方账户的3个工作日之内,甲方须将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居间服务费(计算公式:融资总额(或借款总额)10)支付给乙方;若甲方延期支付该笔服务费,须在总服务费之外另向乙方按日加付服务分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本合同到期时自然终止。若需要续约,则应提前七个工作日提出,由双方协商确定续约合同的内容并签署。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或多项条款的,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须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或履行如发生任何歧义或争议,双方应互谅

互让,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如经协商解决不成,本协议任何一方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向乙方住所地(湖北省荆门市九渊路六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所称居间合同的含义:根据《合同法》第424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捺手印)生效,各执一份存查。

乙方(签字、捺手印):

(四)居间合同范本范文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开办诸如新的协议存款这样的银行负债业务正日益提上议事日程。那么协议存款居间合同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在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协议存款居间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协议存款居间合同范文1贴息方企业(甲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之规定,乙方(居间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如实报告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促成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手工填写,甲方视为接受、同意并合法。以下均同)合作的银行与保险公司就协议存款合同的成立。如果甲方合作银行接受并与之订立协议存款合同的,甲方应当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如果与甲方合作的银行没有在乙方提供的保险公司和资金方订立合同,无需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乙方提供的保险公司和资金方居间服务长期有效,甲方合作银行或其他指定银行的分阶段和分次数协议存款,都视为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甲方在与保险公司和资金方联系时,不得越过乙方直接联系,除非有乙方出具的书面同意函。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就乙方提供的保险公司和资金方不得与任何人或单位再次签署本次协议存款的居间合同。随着本合同约定的继续进行的阶段一直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期限:

甲方根据其与合作银行在本居间期限内订立的协议存款_______亿元人民币合同,居间费用为存款额度的 %(税后),合计应该支付给居间方的居间报酬为_______万人民币。在该合同规定的居间期限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甲方应当在保险公司协议存款资金到达甲方合作银行当日,按照到款资金同比例支付居间方报酬。

第四条 居间报酬的支付方式:

甲方在存款协议签订后,保险公司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协议存款全部额度,甲方应按当日实际存款数目同比例同台交割的方式支付居间费用。

甲方以现金转账形式分别转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转账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在该合同签订的居间期限内有规避合同行为或者不在合同规定的支付时间内进行支付行为等违约行为,则应当向乙方(居间方)支付实际应当支付的金额外,再加上每天5%的违约赔偿金额,同样要以现金方式按应缴金额比例打入乙方指定账户,同时乙方有权通过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通知甲方合作银行终止合同。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之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时生效执行。

第八条 本居间合同与对应的协议存款合同支付居间方报酬到位情况。本合同系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 本合同因主合同(指协议存款合同)不成立,甲、乙(居间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上述条款都是双方意愿真实表示,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包括各居间方)方各执两份,各方签章生效。

协议存款居间合同范文2编号:

为了促进银行与保险业务的共同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发(号和报监发(号文件精神,甲乙方就开展协议存款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存款金额:甲方在乙方存入人民币(大写) 元整。

二、存款利率:甲乙双方协议存款年利率为 。该协议存款到期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或相应的合法机构)调整利率,按一年期或五年期存款利率调整幅度,在协议存款利率的基础上进行相同方向和相同幅度的调整,其公式为:长期协议存款利率=调整前的协议存款利率+/-一年期或五年期存款利率调整幅度,该一年期或五年期存款利率调整幅度以中国人民银行(或相应的合法机构)公布为准,自调整之日起分段计息。且该长期协议存款利率不低于 。

三、存款期限:存款期为五年零一天。协议存款起息日、到期日以正式存款凭证为准(存款凭证复印件作为协议附件)。

四、付息方式:每季度付息一次,按季度结息(季度结息以日积数为准)。乙方保证及时把协议存款的利息汇入双方指定帐户。户名:中国农业银行平安人寿保险托管专户,帐号: ,开户行:中国

五、存款凭证:乙方为甲方开具协议存款证实书 张,每张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六、支取方式:存款未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支取。若甲方确需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协议存款从起息日起至支取日的整年部分,按协议存款起息日相应期限定期存款利率档次计息,不足整年部分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已按长期协议存款利率多支付的利息从甲方本金中扣除。提前支取后的其余部分,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协议存款最低起存金额。甲方如急需用款,也可以以协议存款凭证作为融资质押物在乙方融资,具体事宜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七、违约责任:甲方提前支取按比例退还费用,乙方保证按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如逾期不能支付本金和利息,按照延期支付的实际天数和尚未支付的存款本金和利息的余额,按日利率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存款地点: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分行为该存款的存放地点。户名: ;帐号: ;开户行: 分行。

九、协议的变更和解除: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协议,如需变更和解除协议,应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协议条款依然有效。

十、争议解决: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协议的生效及其他: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定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商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协议存款居间合同范文3甲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在甲方存入人民币***元整。

本合同项下协议存款(以下简称“协议存款”)期限为五年零一个月。协议存款起存日、起息日、到期日以甲方向乙方开立的协议存款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为准。自甲方开立该《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之日起计息。

3.1本合同项下的协议存款按固定利率计息。存款年利率为*.**%,中途不做调整。

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协议存款利息时,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

存款计息的规定,采用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既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以甲方指定的如下分支行为协议存款的存放地点: 。

6.1 以协议存款起存日为准,甲方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将存入金额、日期、存款地及存款账号书面通知乙方。甲方保证于协议存款自乙方账户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之日,为乙方开具协议存款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 壹(大写)张,金额合计为人民币***元整。该《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应注明“协议存款”和“按 年 月 日双方 签署的协议存款合同条款执行”字样。

6.2 甲方保证自协议存款起存日起按季向乙方提供书面协议存款对账服务,按乙方要求提供协议存款询证服务。

7.1 甲方保证在协议存款期限内,自协议存款起息日起,每满一年向乙方付息一次。甲方应于《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中规定的起息日的逐年对应日自动将协议存款利息(协议存款到期日为本息合计)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XX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存款第61个月的利息,在到期日随本金一并支付,按照第4条计息规则计算当月利息。

7.2 利息(或本息)归还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的,划款时间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后第一个银行工作日。

乙方如急需用款,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甲方融资管理制度向甲方申请将《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变更为《单位定期存单》,并以该《单位定期存单》为质押的权利凭证办理质押融资;但该约定并不意味着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融资,具体以甲方最终的审批结果为准。如乙方获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甲方可以拆借形式向乙方提供融资,拆借规模、期限、利率按交易发生时的市场情况商定。

甲方应按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第7条约定于付款日将应付款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则甲方应按照延期到账的实际天数和尚未支付的协议存款本金和利息的余额,按日利率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行为或主张不能免除甲方承担本条款项下违约责任的义务。

10.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提前支取协议存款:

10.1.1甲方发生经营情况恶化、偿付能力降低等情况,影响乙方的资金安全;

10.1.2 政府监管机构确认乙方发生严重的流动性风险等情况;

10.1.3乙方出现流动性紧张;

10.1.4 其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

10.2如发生提前支取,甲方可对该协议存款提前支取部分自起息日(含该日)至提前支取日(不含该日)期间的利息,按照第4条计息规则及下述适用的计息利率重新计提:

10.2.1上述计息期不足三个月的,计息利率为协议存款起息日适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10.2.2上述计息期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不足六个月的,计息利率为协议存款起息日适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叁个月期整存整取存款基准利率;

10.2.3上述计息期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不足一年的,计息利率为协议存款起息日适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陆个月期整存整取存款基准利率。

10.2.4上述计息期超过一年(含一年)不足二年的,计息利率为协议存款起息日适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壹年期整存整取存款基准利率。

10.2.5上述计息期超过二年(含二年)不足三年的,计息利率为协议存款起息日适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贰年期期整存整取存款基准利率。

10.2.6上述计息期超过三年(含三年)不足五年的,计息利率为协议存款起息日适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叁年期整存整取存款基准利率。

10.2.7上述计息期超过五年(含五年)的,计息利率为协议存款起息日适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伍年期整存整取存款基准利率。

10.3 上述重新计提的利息,扣减该协议存款项下甲方已实际支付乙方的利息后,在提前支取日随本金一并支付。

11.1除非有关部门或者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关规定以及任一方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要求披露信息,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或泄漏与对方业务有关及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但任何一方因制定、履行、修改本合同而向其员工或聘请的中介机构披露本合同相关内容除外。披露方应确保其员工或聘请的中介机构知晓并承诺遵守本合同规定的保密责任。

11.2 如任何一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关规定以及任一方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须披露与对方相关资料和信息的,该方应在法律、行政法规准许的范围内,在披露前书面告知对方。

12. 合同的解除与挂失处理:

12.1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合同不得被视为变更或解除。乙方按照本合同第9条的规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情形除外。

12.2 乙方的协议存款开户证实书遗失,乙方应持单位公函,向甲方申请挂失,甲方重新办理新的存款手续。

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以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14.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4.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项下全部事项履行完毕时终止。

14.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未尽事宜,双方商定后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未约定的,适用本合同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约定为准。

(五)居间合同范本范文

居间合同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融资借贷居间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融资借贷居间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融资借贷居间合同范文一甲方:

双方代表经认真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联系和安排约 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 ,乙方接受委托。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贷款成功。

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四、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3、居间服务费为 ,甲方须在贷款成功到达甲方帐户的当日前一次性将此费用支付给乙方。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贷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次日前,甲方保证支付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额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贷款条件造成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融资借贷居间合同范文二甲方(融资方):

鉴于甲方通过乙方推荐的投资丙方获得债权融资 元,经甲、乙、丙三方商定一致,就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推荐丙方为甲方融资的投资方。

二、甲与丙方签订《借款合同》后 日内,甲方按照借款合同融资额的 %(合计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按照融资费总额的0.5%(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违反与丙方的借款合同延期偿还借款或甲丙双方协商延展借款期限,甲方应按债权融资总金额每月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按月或按甲丙双方商定的延展期限计算一次性先予支付。如甲方逾期支付融资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按照融资费总额的0.5%(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因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终止、不能履行等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及融资服务费的支付。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应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双方一致同意,若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应向 起诉讼;

2、双方一致同意,若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适用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融资借贷居间合同范文三甲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特就下列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具体如下:

1、乙方向甲方提供借款信息咨询;并负责寻找能解决甲方资金需求的经办银行或相关的信贷机构,联系安排甲方与经办银行或相关信贷机构直接见面洽谈。

2、乙方促成甲方与经办银行或相关信贷机构签署借款合同(经办银行或信贷机构以甲方的需求及实际情况另外确定,统一银行系统或信贷机构视为统一经办方)。

二、 甲方提供的文件及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

1、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以经办银行或信贷机构的要求为准,必须保证所提供文

2、甲方需要满足的条件以经办银行或信贷机构的具体要求为准。

三、 乙方履行服务的期限:

乙方自 年 月 日至为甲方提供服务完成为止;(以甲方提供符合银行或信贷机构要求的文件材料开始)。

四、 有下列情形的,视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已完成:

1、在约定的时间内,甲方和经办银行或信贷机构签署借款合同的;

2、在约定时间后一年内,甲方和经办银行或信贷机构首次签署借款合同的;

3、在约定时间后一年内,甲方和乙方推荐经办银行或信贷机构再次签署借款

五、 贷款额度:乙方最终的贷款额度以银行或信贷机构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六、 甲方应付乙方的佣金及支付方式:

1、佣金:乙方未按第一,第四条完成服务的不收取佣金;乙方按第一,第四条完成服务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额居间服务费;

2、有客户自行支付费用的项目:

房产评估费(有 □ 无 □);公证费(有 □ 无 □);网签费(有 □ 无 □); 其他费用 (有 □ 无 □);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的融资居间服务,甲方认可含乙方居间服务费的月息为人民币 %每月,借款期限为 个月,扣除乙方介绍经办银行或信贷机构利息后,剩余部分为乙方的居间服务费。

经办银行或信贷机构贷款资金到帐后当日内,甲方应按与经办银行或信贷机构借款实际总金额,按照甲方认可的人民币 ,其中扣除甲方支付经办银行或信贷机构约定利息后剩余部分全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的居间服务费;逾期支付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应付金额的1%每天)。

甲乙双方往来过程中所接触的信息资料,双方都有保密的义务,若有泄密的,应该赔付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若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失真属于违约行为,因此造成经办以后或信贷机构贷款程序终止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壹万元违约金。

2、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后,甲方应及时支付佣金给乙方,否则甲方按贷款金额的4%的服务费双倍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合同的分数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起成立并生效;

十一、合同变更及解除:

本合同若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 乙 方 : 地 址 : 地 址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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