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如何享受或者使用补贴政策?

大学生如何利用政策创业

一.我国大学生创业政策出台的背景

(一).社会发展的要求

从社会的发展来看,高等学校鼓励大学生积极创业,开展创业教育,培养创业型人才是大势所趋。这首先是对大学生丰富知识储备转变为现实的经济资源的迫切要求,渴望在这个知识经济时代大学生不仅能解决自己就业问题,而且能够为社会带来新的就业岗位其次也是对大学生潜在能力转变为现实能力的急切愿望,大学生专业知识积累多年,他们有能力在某一时间实现创业,社会要求享有更多知识资源和专业技能的大学生,他们所掌握的知识和所具备的眼光使得他们能够比一般劳动者更快地发现创业机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二).国际大学生创业活动的兴起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大学生创业活动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从1983年美国德克萨斯州大学奥斯汀分校举办首届大学生创业大赛以来,美国已有多所高校举办此类赛事,最著名的要数斯坦福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工等学校。Yahoo、Netscape等公司就是在斯坦福校园浓厚的创业氛围中诞生的,而正是这些大学生创业所创办的公司给美国硅谷的发展注入了蓬勃生机。从20世纪90年代到开始,几乎每年都有五六家新企业从这项国际顶尖的大学生创业赛事中诞生,而且有相当数量的创业计划被一些高新技术企业以上百万美元的高价买走。这些从“创业计划”产生的企业中,有很多在短短几年内即成为年营业额达到数十亿美元的大公司。在国外大学创业大赛的影响下,国内不少高校的校园创业计划大赛也纷纷启动。1998年5月,清华大学举行了第一届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这个竞赛在当时被称做“比尔盖茨的孵化计划”。1999年,团中央、全国学联、中国科协将这一大赛扩大为全国性的赛事,2002年,教育部也加入到这一赛事的主办单位中来。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赛事也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开展。

(三).高校扩招,大学生就业困难

随着国家高校扩招政策的出台,教育制度由精英化逐步走向了大众化,从1990一1998年,我国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招收大学生人数从111万增加到208万,增长88%,年均增长11%。但是从1999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当年各层次大学生扩招了32%,普通高等院校扩招了47%。到了2015年,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人数超过2900

万人。如此庞大的扩招规模,导致大学生就业高峰期已悄然而至,据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高校毕业学生495万,2015年高校毕业生达到559万,2015年有611万应届大学毕业生,大学生就业率为87%。2015年仅应届生就有630万人,去年未就业的大学生约80万人,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工作岗位供求不匹配仍然是毕业生求职的最大障碍。

二.我国大学生创业政策的内容 (一).完善创业政策,强化创业激励

我国政府梳理现有创业、就业有关政策, 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把扩大就业与鼓励创业结合起来,把创业项目开发与创业培训结合起来,把大学毕业生创业与相关政策结合起来,建立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小额贷款等相结合的创业机制。各级政府积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毕业生创业的支持力度,简化小额贷款担保手续,实行劳动、担保、银行联合调查,为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央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手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其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其中,微利项目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同时,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2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经办金融机构可适当扩大贷款规模。

(二).加强创业教育,提升创业能力。

首先应丰富创业知识,创业培训要与项目推荐、技术支持、人才服务、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创业指导等相结合,与企业家和自主创业成功者开展“创业一对一”活动,定期举办创业经验交流会和开展创业大比拼等活动,既要丰富毕业生创业所必备的工商、税务、金融、劳动和企业经营方面的知识,又让毕业生学会如何办理有关手续,如何筹措资金和规避市场风险等知识。其次要加强创业心理辅导,通过培训使高校毕业生克服不敢创业、不愿创业、怕冒风险、害怕失败的心理,建立创业自信心。最后需提高创业能力,通过培训使大学毕业生基本掌握把握商机、组织创业团队、充分发挥团队的人力资源优势等技巧,不断提高创新能力、策划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及管理能力。

(三).建设创业基地,加强创业扶持。

我国政府鼓励多方投资,充分利用闲置厂房、专业化市场等适合中小企业聚集创业的场所,建设具有滚动孵化功能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让自主创业的毕业生理清创业思路,提高创业技能。通过聘请知名企业家、毕业生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组建自主创业导师队伍,根据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者不同需要,提供咨询、技术、管理、政务代理等项指导和服务。有关科研院所积极研发一批市场前景好、投资见效快,适合创业者需要的新产品、新技术,向创业者推介,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创业服务。有关部门设立大学生自主创业服务

窗口,开设自主创业政策和信息专栏,提供政策咨询、投资信息、市场行情、项目推介、技术进步、外经外贸和劳务供求等有关资讯服务。同时树立一批创业典型,推广一批成功经验,让更多的毕业生学有榜样、干有劲头。

(四).规范执法行为,营造创业环境

大力推进“阳光政务”工程,将管理制度再度改革,对于创业大学生的创业,任何团体、组织或是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尽量简化相关手续,公布服务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为创业大学生及时打开“绿色通道”。在2011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明确指出,结合毕业生的实际情况,有相关部门将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相关的“一条龙”服务项目,让创业的大学生充分享受相关服务政策,降低创业风险,助其创业成功。

三.我国大学生创业政策的问题

(一).创业教育体系不完善

一方面看,我国现阶段的创业教育只局限于对大学生进行创业教育,中小学完全没有开展创业教育。另一方面,即使是大学开展了创业教育,也只是部分高校开展了创业教育,沿海发达城市创业教育比较发达,中西部地区比较缺乏。目前,除了上海市等少数几个发达省市外,政府并没有出台专门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业教育的政策。

虽然创业教育在中国已经开展近20年,但是我国当前的创业教育观念还是落后的。我国大部分高校不仅缺乏对创业教育的理性认识,而且还未将创业教育融入到高校人才培养的整个体系中。尽管我国高校也举办创业讲座和创业计划大赛,但是未将真正的创业精神融入其中,而且目前我国从事创业教育的教师大多缺乏实战经验,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更多倾向于做一些理论阐述,不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如今,关于创业教育国外已经开发出了很多十分受学生欢迎的教材,也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教学手段和教学评估标准。但是目前我国创业教育教学工作还没有一套权威的教材体系。即使是己经开设大学生创业教育课的一些重点高校,他们在选择教材方面也非常被动,在学校层面,也缺乏培育大学生创业的具体措施。再者,高校保障创业教育制度不健全,大多数学校没有对学生创业提供必要的政策资金支持,很多学校缺少体验创业的基地和场所。

(二).财政税收政策不完善

首先是财政专项资金规模太小。我国目前毕业生可申请的创业资金是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创业基金。我国目前还没有创立专门针对大学生创业的全国性创业基金。中央财政只有不足百亿元的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与资金的实际需求相比,有很大的差距,由此可知,大学生群体能申请到的资金有多少。至于专门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基金,只有一些发达的沿海城市才有,如上海、杭州等地。而且当前各地制定的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政策一般都带有地域限制性,一般只针对本地高校或者是有本地户口在外地高校上学的学生。对于创业基金只有当地符合条件的高校学生才可以申请,在平均了发达和欠发达地的学

生申请创业基金的人数后,发现这个比例是相当低的。

再者,税收优惠政策有待加强。大学生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往往只涉及到小型微利企业税率优惠和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的范围非常小,优惠的力度也很小,大学毕业生创办技术服务业、信息业、咨询业类的企业,最多可免征两年的企业所得税。与国外大学生创业优惠力度比起来差别甚远,以英国为例,英国的小企业享受很多政府的特殊优惠,而政府把促进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归属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之内,优惠力度非常大。除了税收优惠范围小,优惠力度不大之外,我国促进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立法层次不高。

(三).政府服务政策不完善

由于职能分工等原因,使不同的政府部门对大学生创业有着不同的认识程度,所以在政策执行时执行力度也出现了一定的差异。有的部门对这方面很重视,执行力度就强一些;而对政策不重视的部门,执行力度当然就会弱一些。这些状况是我国创业服务政策和创业工作在大学生中无法正常开展的重要原因。

创业服务政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和障碍。一方面,这些政策原则性比较强,可操作性比较差。所有的政策都在面对一个难题,就是实际操作和执行,服务于大学生的创业政策也不会例外。我国服务于大学生的创业政策只是阐述了基本原则和总体方向,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十分缺乏可操作性。这也导致了各个下级单位在执行时,难免要出现误差。而就目前的执行情况来说,各下级单位并没有与中央相适应的实际办法,只是单纯的细化了某一些条款。看起来政策似乎很详细和完善,但是,这些政策在实际操作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另一方面,执行政策的部门缺乏积极性。众所周知,执行者的积极性肯定会影响到实行政策的实际执行效果。以银行为例,身为一个企业他会首先考虑贷款带来的风险。所以说,金融机构不会凭借一张大学毕业证书就无视他们原有的正常操作程序,更多的考虑是如何将创业资金风险降到最低亦或转移给政府、创业者本人。

四.大学生创业政策的完善

(一).完善创业教育体系

1.加强创业教育的师资力量

提高学校的师资力量无非是从两个方面入手,对现有的师资队伍进行培训。提高其综合水平,引进新人才,为学校注入新的“血液”。从学校现有的教师资源来看,可以通过外派学习、阶段性培训,培养创新创业型教师。相关的政府部门应从上而下制定和完善对创新创业教育的师资培训,改善高校的教学模式。同时高校应更加关注加强培养高校教师的创业能力、创新意识,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到创业实践活动中去锻炼自身的创新创业能力,增加自身的实践经验。高校应该以市场机制为导向不断优化高校的师资结构和师资体系,丰富高校的师资形式。大学应为社会提供有用人才,市场是大学和社会有效沟通的中介,而不应过多的用政府的行政手段。优化内部资源的同时,还可以小范围的人才流通,通过聘请校外导师,既增强高校之间的联系,又能合理配置教师资源,达到最优。教师资源的优化,

为学生的发展也提供了无限可能。大学生是自主创业的主体,是自主创业的第一资源,大学生还是大学的重要主体,教师应围绕学生的需求施教。

另一个重要途径是外聘新型创新创业型人才,为学校带来新的“血液”。这不仅可以优化教师资源,还可以为学生带来新的知识。另外,还可以从外校聘请创业教育优秀教师,有利于高水平、有能力的年轻教师充分的发挥自身才能使其运用到教育教学当中,同时也是高校优化师资结构、鼓励教师积极进取的有效途径。

2.完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是培养体系最最核心的部分。优化课程设置,是在创业教育过程中完善大学生的创业所需知识结构的关键要素,这也是当今世界高等教育改革的重点。学校要坚持“扬弃”,坚持留下合理的有效的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摒弃落伍的陈旧的课程、教材、教学方式。着重讲解创业者应具相关的知识和素质,同时开设一些管理类的课程(如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外语等)拓宽大学生的知识面,为大学生储备知识做足准备。另外,还应增加实验、社会实践等教学环节的比重,增加大学生的操作能力。而且要开设一些选修课程,供大学生选择自己想要学习和自己欠缺的知识,拓展大学生的.学习空间,同时更好的激发大学生的学习兴趣。最后要开设一些实践性课程,如进入企业进行实习和实训增加大学生的实践的经历和经验,让大学生全面获取创业所需的多样性的知识。

同时重塑创业课程教学机制。创业课程的出现,以其前瞻性、灵活性、自主性、开放性、实践性、实用而表现出生机和活力。改革创新创业课程教学机制是各大高校的必然选择也是各大高校继续发展的唯一出路。第一,课程教学内容要创新。创业课程的内容需要各方面知识的积累,涵盖各个方面,是一门管理的艺术。经济学家熊彼特曾说,创新是一个经济问题。故有关创业的创业课程要发扬与经济建设联系密切的特点,要传播先进的知识、技术、方法。第二,教学形式要创新。创业课程不仅仅局限在学校里、教室里,还可以把课堂搬到工厂,搬到校外。不仅课程内容和地点多样性,授课方式也可以多样化,让学生接受知识并有所掌握是目的,没必要过分要求教学形式和计划。第三,师生关系要创新。在创业教育中强调创新,教学相长是创新的最大体现。由于创新创业引入新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故师生的关系也是多种多样的,有师生关系、老板与员工的关系、投资人与创业者的关系、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创业教育中的师生关系也随之创业教育的引进而产生改变。

3.开展“全覆盖式”创业教育

当前我国的创业教育只在少数高校开展,集中在沿海城市高校和发达地区高校,普通院校和不发达地区的高校很少涉及,要完善我国的创业教育政策,最重要的是要开展“全覆盖”的创业教育,即创业教育要覆盖全体学生,包括两层含义,其一,就是要确保创业教育覆盖全体在校大学生,不只是像以往只在高年级开展创业教育,而是贯穿从大学一年级开始的整个大学教育的全过程。其二,创业教育要从小学开始培养。在西方发达国家,创业教育往往从义务教育阶段就开始培养,比如日本从小学就开始实施就业和创业教育,法国从初中就开始

加强创业教育。在不同的教育阶段,也应该确立不同的培养目标,比如在义务教育阶段,主要应该培养创业意识,掌握基本的创业技能。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培养目标应该是使受教育者掌握一定的市场拓展方法,具备创业个性心理品质和实际的创业能力。而我国却把创业教育重点放在即将面临就业的大学阶段,义务教育阶段则明显不足。目前中国各个阶段的教育都未摆脱应试状态。在这种背景下,创业所需要的智力因素和人格特征自然难以养成。只有开展全覆盖的创业教育,从小抓起,从学生受教育的全过程抓起,才能从本源上激励大学生创业。

(二).完善财政融资政策

,大学生对于创业资金的需求很难得到满足, 融资渠道窄就像一道坎儿横亘在他们的创业路上。因此,政府应发挥其宏观调控的功能,通过以下方式努力为创业大学生扩大融资渠道:

获取自筹资金。引导大学生在创建企业的开始先使用自己的资金或获取借款、贷款的方式获得企业的创业资金。除此之外,大学生还可以向亲友借用资金或是以抵押方式、向银行贷款等获得借款,而向亲戚朋友借钱这种方式金额较少,很少能满足创业需要。因此,寻找有资金实力的合伙伙伴或是联合其他股东是大学生不容忽视的融资渠道。此外,大学生也可以增加经济基础好的客户预付款比例,使运营资金更加丰厚,同时,还可向供应商延期或分期付款,以缓解经营性资金运作的压力。

实行创业租赁。创业租赁作为一种形式特殊的融资租赁方式,旨在为新创企业提供便利。一般融资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而创业投资又具有高收益性的特点,创业租赁将二者有机结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大学生在创业初期资金匮乏的问题,减少了购买设备的压力。租赁对大学生创业而言是一个一举双赢的良方,它不仅从基础层面排除了大学生资金短缺的困难,而且从一个更高的层面上,完善了大学生新创企业的资本结构。这样既有利于企业生产能力快速形成,也有利于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税负。由此分析得出,创业租赁这种融资方式对于大学生来说值得采用。

融资规模要量力而行。融资规模的大小要根据创业者本身的实力,从实际出发。有关部门应积极合理的引导大学生准确定位融资规模,综合分析新创企业各种要素,如:所需资金数目、企业自身实际条件和融资成本以及难易程度。大学生既不能走冒险路线不切实际进行大规模融资,继而增大了资金闲置浪费的可能性;也不应过于保守缩减融资引发资金运作过程的吃力。企业负债过多、无力偿还、一直在风险边缘经营或是筹资不足业务无法正常运转都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因时随势确定融资方案,选准融资时机对于大学生新创企业而言至关重要,因此大学生应清晰划分企业初创、发展、成熟等不同阶段,准确分析企业在不同阶段经营状况,灵活掌握外部环境和经济整体态势,选择恰当的融资规模。此外,大学生还应摸清利率、汇率等金融市场的各种信息,在恰当的时机选择最佳融资方式。而把握融资时机

则需要大学生具有更加综合的素质,应放眼大局,对国家经济的整体形势进行分析,熟知我国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了解国内以及国际的政治关系和政治环境,这都有利于更加准确判断这些因素对于融资效果的影响,以及各种利弊条件所引起的变化趋势。

政府调控减低融资成本。从融资成本看,财政融资、商业融资、内部融资、银行融资、债券融资、股票融资等主要融资方式成本依次增加。初创企业,大学生要尽量缩减创业成本,政府要为降低大学生的融资成本提供条件,引导大学生创办的企业按照融资来源进行成本评估。并与银行进行合作,为大学生创办的企业创造最优惠、最有利的条件。

(三).完善政府服务政策

1.增强创业服务政策的可操作性

推进服务组织“社会化”发展。为了推进在公共领域中更加高效的完成创业指导服务,政府应设置奖励措施。以奖励方式,鼓舞大学生创业者以及专家人士探索一套指导创业的新策略,进一步完善服务职能以提高服务效率。专家学者、创业成功人士、企业家以及政府工作人员应有规模的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咨询服务工作,协助创业咨询服务机构和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做好大学生创业落实工作,高度重视以创业带动就业这一方针的重要性。政府在引导的同时,更要与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形成良好的配合状态,分层落实各类政策,设立起创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站等组织机构。

细化创业服务的内容。在分析大学生这一群体特征的基础上,总结其创业特点,对于其创业的实施方案、具体内容等进行细分,并对他们开展创业前期指导、检查创业项目具体策划方案、利用专家权威经验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论证、完善项目推介以及政策落实。通过以上流程,实现一系列完整服务和有针对性的创业帮扶。

将创业服务政策制度化。将创业服务的鼓励政策修订成文。政府应根据创业服务的经验,制定关于创业服务鼓励的政策,使奖励方案有文献可循。在补贴的发放等方面给出严格的标准。根据专家指导小组论证策划项目的工作量,给予响应额度的经费补贴。

2.降低创业服务政策的条件限制

降低服务领域进入市场的审批门槛。各级工商部门应深入群众,清晰了解大学生创业注册情况,对于服务性企业应给予鼓励,降低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此外,还应在政策上支持大学生创办小企业,在经营场所、业务范围等方面给予指导,准确定位,放宽普适的标准。政府部门也应积极配合,从宏观上制定出能够减少大学生创业阻力的具体措施。对于注册资金少,发展前景好,容易经营操作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应多多给予鼓励和支持。政府应在创业前期为大学生提供创业服务和技术支持,在创业过程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后续的服务工作。当地政府应拓宽补贴发放权限,缩短补贴申请时间,同时也可以对大学生在创业注册时予以帮助和补贴,在创业初期基于资金支持。尽最大可能放宽注册资本牌等方面的政策,鼓励大学生创办新兴的现代服务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

关于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思考

摘要: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也是人均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相对贫乏的发展中国家,就业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国政府和大学生。面对中国经济的转型,大学生的就业问题表现得更为突出。本文通过分析政府对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及其衍生的问题,提出积极优化政策环境,加强就业创业观念教育与过程支持和引导,强化就业创业实训,提供系统帮扶平台等建议。

大学生就业创业是指“高校大学生这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在其即将结束学业完全进入社会之际实现同一定的生产资料建立劳动关系的过程。”大学生就业不仅影响到每一位大学生的自我生存和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自1999年以来,高等教育的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有越来越多的大学毕业生进入社会,社会就业压力不断增大,就业形势日趋严峻。随着我国适龄大学生大学入学率逐年增加,导致毕业生逐年增多,2001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共ll5万,而到2015年,这一数字已达已达610万,2015年高校毕业生规模继续增加。如此庞大的人群,必然带来巨大的就业压力,虽然中国经济在金融危机后有所复苏,但大学生就业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摆在人们面前的不再是重复了十几年的老问题,而是一个全新的就业问题。

1.产业结构调整的因素

目前我国正在经历一个产业结构不断调整的过程。产业结构调整包括产业结构的均衡化过程和产业结构的高度化过程,无论是产业结构的均衡化还是高度化,都将对就业产生直接而重要的影响。就产业结构衡化而言,其实质是通过调整压缩长线产业,加速发展短线产业,使各产业部门不断趋向平衡。而在这一调整过程中,被压缩的长线产业部门必然将缩小生产规模,减少生产。于是,这些产业部门的部分生产工人以致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便会失去原有工作,导致失业情况的出现。就产业结构高度化而言,一方面,各产业部门技术水平的提高会产生劳动力溢出效应;另一方面,结构递进过程中“朝阳产业”的兴起和“夕阳产业”的萎缩,势必导致产业结构性磨擦。其中,走向衰落的产业部门不可避免地排挤出大量劳动力,当这些劳动力不能及时为快速发展着的新兴产业部门吸纳时,便会形成结构性的失业群体。在中国结构性转型时期,作为人才培养基地的高校,其市场化程度又远远落后于前者的变化,造成现有的产业结构相对于大学生大学生的就业结构产生结构性的供求不平衡。

首先,不少用人单位招聘时偏重高学历,如专科能干的活用本科,本科能干的活用研究生,造成人才极大浪费。其次是性别歧视。女大学生在就业时明显处于劣势,不少用人单位招聘时考虑女大学生生理、婚姻及生育等因素,把女生拒之门外,造成女大学生就业难。再次是地域歧视。不少用人单位希望招聘的大学生熟悉当地方言及风俗,甚至有一定的人际关系网等,选用人才时优先考虑本地人才。甚至一些地方政府招聘公务员时也存在地域歧视,实行地区保护主义,不利于大学生公平竞争。另外,还有的用人单位过分看重工作经验,希望所招聘的人才不需培训,而且能很快给企业带来变化,但一般大学生是无法满足用人单位这种要求的。

(1)就业观念陈旧。当前大学毕业生“重东部,轻西部”,“重城市,轻农村”的地域观念仍没有明显改变,大多数高校毕业生就业理念普遍存在一些“误区”,对自己期望值过高。在就业区域的选择上,宁到东部争抢岗位,不到西部发挥特长;从就业城市的选择上,宁到大城市屈就,不到小城市高谋;从企业性质的选择上,宁到国企外企做职工,不到中小民营企业做骨干;“既要好地方,又要好单位,既要好待遇,又要专业对口”的“四保一族”

在当今大学毕业生中并不少见。

(2)专业技能欠缺。虽然大学教育中包括实习环节的教育,但是相对于专业技能要求来说,大学生缺乏熟练的专业技能,不能够直接上岗工作,达不到用人单位的能力要求。

(3)社会实践不足。社会实践经验只能从工作中不断积累,这或许是应届毕业生最大的欠缺和无法改变的现状。

(4)岗位选择单一。高薪的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岗位成为众多毕业生追逐的热点。毕业生限制了择业的宽度和领域,很难找到适合自己,并且自己喜欢的工作。从就业态度的选择上,宁可被动就业或不就业,更不愿主动创业,从而造成学生就业愿望与现实的矛盾,导致大学毕业生择业预期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错位,也使得就业市场中出现了“很多人没事干,很多事没人干”的怪现象,这也直接导致毕业生就业机会的丧失和就业形势的严峻。

4.学校教育方面的因素

在这十年间,国家不断加大高等教育投入,学校不断扩大招生规模,大量增设专业。有的学校在设置新专业的时候,没有从市场需求角度出发,没有进行合理的市场调研,没有把技能就业作为专业设置的核心,使供给需求严重失衡,学生毕业后岗位稀少,难有用武之地。许多学校争先设置国家紧缺的热门专业,但是当这些专业的学生毕业的时候,共同进行就业竞争,使得原来的热门专业又成了冷门,导致“多个学校专业相同,相同专业没有就业”现象的发生。另外,高校往往只是重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养,忽视了对大学生工作态度、敬业精神、职业道德、人际关系处理等非认知技能的培养,这是当前我国高等教育面临的重大课题。

二、当前采取的就业创业政策及其实例介绍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欧真志介绍,今年以来全省介绍了71场大学生现场招聘会、37场网络招聘会,提供14万个职位,新增大学生实习见习基地101个。到6月中旬为止,广东应届大学生就业率已经超过60%(摘自6月13日广州日报)。由此看来,政府政策扶持是解决就业创业的重要力量。

1.大学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建立

大学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是共青团服务大学生学生就业创业的一项重要举措,与支持大学生开展小额贷款、广泛开展就业培训工作一样,对于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可发挥积极的促进帮助作用。如深圳采取的大学生见习政策,对30周岁以下、持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失业人员和本市新成长大学生劳动力,提供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免费见习培训,其间每月给予800元补贴,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对接收见习学生的企业,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大学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建立,可以帮助大学生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大学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建立,为企业搭建了一个选人用人的平台。大学生到企业参加见习,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全方位了解见习人员的机会,可以帮助企业发现自己所需要的人才,满足企业的扩张性需求。

大学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建立,可以动员社会资源,缓解就业压力,营造关心、帮助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浓厚氛围。共青团选择就业创业这个普遍性的、带有共性的迫切问题作为服务大学生的切入点,遵循市场机制和社会公益活动的基本规则,广泛动员和争取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不仅为大学生提供见习岗位,还体现了企事业单位的社会责任。

2.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2015年3月17日,教育部颁布了《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公告》。公告制订了一系列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包括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人伍服义务兵役;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

目;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强化对用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公告还指出: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毕业生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公务员招录优惠、事业单位招聘优惠、考学升学优惠、国家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政策。政府还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这些政策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

3.高校开展创业就业教育与培训

高校利用社会实践活动,搭建大学生了解基层的平台,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引导和帮助大学生面向就业,把社会实践与就业创业紧密结合起来。高校应利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引导一、二年级大学生对专业学习有进一步认识,指导三年级大学生将社会实践与就业结合,有针对性地实践。社会实践活动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4.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的项目实例介绍

大学生创业基金有别于普遍意义上的创业基金,最大的不同在于大学生创业基金多数由政府部门牵头结合高校资源建立,公益性质的比重较大。对于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的成功首先取决于科学的项目计划。计划是实现未来目标的一种行动方案。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项目计划的作用在于制导和控制。

如上海交通大学便建立了一个以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主管科技工作的副校长主抓,校科技处/高新办和校就业中心负责推动落实的较为完善的工作体系,并在校内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和就业中心两处设立常年受理点。在徐汇区、闵行校区等地建立大学生科技创业孵化基地。为拥有科技成果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的场地,提供咨询、建议等服务,并为那些具备创业条件的项目提供代办公司注册、提供税收优惠等一系列服务措施,把科技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成为大学生创业的示范性基地。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为许多想在自己专业研究出成果的人才打开了另一扇门,也让他们充满了创业的激情。

三、当前政策对大学生就业创业衍生的问题

1.大学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工作为大学生积累工作经验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提供帮助,同时也为用人单位选人搭建平台。但在实施过程中各地普遍出现了一些基地无人或见习学生流失的状况,一方面是因为有些部分基地把大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另一方面一些大学生接受不了从基层开始的学习;另外,目前见习工作主推大四的学生,但大四学生忙于找工作很难静心实习。而且,目前无论是教育部门还是劳动部门都没有制定与当前情况相符的实习生制度,见习基地扩容虽然重要,更重要的是建立健全实习生制度,政府要制定一些向见习单位倾斜的政策,让更多的见习单位愿意接收实习生。

2.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大学生的就业压力,但是毕竟不是长远之计,当大学生从这些优惠政策走出来后又得面临巨大的就业与择业的压力;而且由于高校对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大学生对于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出台的各项就业政策与鼓励措施大多不太了解,而且听说过这些政策的也比较少。所以大学生对这些就业政策的认知不够、了解不全面、关注度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高校对于国家的就业政策宣传的力度和就业指导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3.学校在对学生进行创业就业培训与教育过程中,要更多注重对其创业相关的理念与方法的培养,要组织学生进行与专业有关的社会实践或其他社会活动,而不是安排随意且没有多大的价值的工作,这样可解决学生动手能力差,心理素质差,不能适应社会要求的问题,从而避免毕业生就业难现象的产生。

4.虽然为了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各级政府与高校先后出台了一

系列政策来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也把创业门槛降到了很低限度,但令人尴尬的是,在如此宽松的政策下,站出来响应的大学毕业生仍是寥寥无几。根据社会调查,大学生自主创业少的原因主要有:没有创业的概念和能力,缺乏独立思考能力。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大学生毕业以后,因为缺少经验和财力,从事的都是一些相当简单和低层次的创业,如开快餐店、猪肉铺等。甚至有调查显示,大学生创业成功的概率只有2%。由此可见,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时机选择和必要的创业过程引导是关键。

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建立开放性、综合性的服务体系,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为大学生创业就业提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建议:

1.积极优化政策环境。首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广泛收集政策信息、岗位信息、市场动态,汇编成册免费发放给大学生,在政府网站上建立“信息超市”,集中为大学生提供信息参政议政服务。其次,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不折不扣地落实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在就业培训、就业见习、职业介绍、自主择业、小额贷款担保、税收减免及社保补贴等优惠策方面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第三,建议将国家现有的再就业优惠政策普及到大学生就业创业人员。在商业贷款、政府和其他机构的无偿自主风险投资资金、创业基金,以及在减税减费减开业手续等方面,给予创业大学生同样待遇。如广东采取的九条新政助“全民创业”便是惠民很好的体现:1)试行注册资本“零首期”;2)试行登记管理“零收费”;

3)放宽经营场所要求;4)延长企业出资期限;5)扩大股权出资范围;6)减少企业登记前置性审批许可项目;7)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登记;8)简化登记程序,缩短办照时间;9)免费提供企业登记公告服务。

2.加强就业创业观念教育与过程支持和引导。首先,针对目前毕业生的就业压力,高校要更加重视对学生进行创业教育,并通过创业课程设置与创业指导等手段着力提升大学生的创业能力与创业水平。其次,学校在传授基础知识的同时,应注重对学生创新意识和技能的培训。学校可开设一些与创业相关的专题讲座,内容涉及如何把握商机,如何融资,如何承受压力等,同时开展模拟创业,实地考察企业等丰富多样的案例教学。最后,要为学生创业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探索毕业生自主创业的长效机制。针对不同年级学生,推出体验创业、实践创业、挑战创业三个层次的创业支持体系举措。

3.强化就业创业实训。一是大力推广行之有效的培训模式,广泛开展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大学生实践经验,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二是在有教学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和大学生院校建立一批培训基地,扩大财政补贴对象,形成创业培训网络。三是继续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首先要注意行业和专业的针对性;其次,各地学校团组织在立足所处地区的特点发展见习基地的同时,还应该根据自身的专业特色合理安排见习基地的行业取向,力求平衡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结构。再次,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对就业有着不同的需求结构以及吸纳能力,应该及时更新对劳动力市场的运行规律的把握,力求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推进工作能够跟得上经济发展变化的趋势。

4.提供系统帮扶平台。要充分整合现有劳动人事市场资源,打破部门界限,专设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窗口,主动为大学毕业生提供岗位介绍、职业推荐、就业咨询、就业指导等综合服务,健全和完善统一的大学生就业市场。要规范大学生职业中介、教育、劳动、人事等有关部门,要强化对职介公司、中心、单位的登记管理,规范职介、招聘程序、条件和工资待遇,给予职介免费等优惠政策,依法保障大学生就业创业合法权益。

大学生如何利用政策创业

《意见》明确,2015年12月31日前,高校毕业生登记设立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经投资者共同申请并作出相应书面承诺后,可免缴首期注册资本,但须在法定期限内缴足。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可享受2年免费档案挂靠服务。 若高校毕业生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软件生产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或从事农林牧渔业,符合现行税法规定条件的,均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微利企业减按20%纳税

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被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执行时间从当年的1月1日算起;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何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意见》指出,它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①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②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意见》规定,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等八大类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招用本省户籍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本人可同等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15年7月1日后领取本省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6个月,依法纳税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并能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的,可到工商登记所在地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申领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可享受5万以下担保贷款

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政策咨询等一条龙服务。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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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是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的必然要求,是扩大就业、实现富民之道的根本举措,是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的有效途径。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业创新工作,为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泉州经济增长新引擎和新动力,推动泉州产业转型升级,日前,我市出台《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为泉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氛围,培植发展土壤。

  记者从文件起草单位市发改委了解到,《若干意见》与《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的通知》等中央、省政府文件精神一脉相承。起草过程中梳理整合了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吸纳了创业主体、众创载体及高校科研机构代表的意见建议,使得各项措施更符合泉州实际,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据了解,《若干意见》从激发创业创新主体活力、加快构建众创空间、建立创业创新公共服务体系、拓宽创业创新投融资渠道、深化适合创业创新审批改革、加大财税政策扶持、营造创业创新社会氛围、加强组织保障等8个领域,以及鼓励科技人员创业创新、搭建创业创新载体、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拓展股权融资方式、降低创业创新门槛、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强化创业创新培训、建立长效协调机制等25个方面提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体工作措施。

  接下来,全市创业者和创新工作将得到哪些服务扶持、获得哪些实际利好?请看本报为您详细解读。 □泉州网-泉州晚报记者 朱娟娟

  激发创业创新主体活力

  1.科技人员创业创新能享受哪些优惠?

  答: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可由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约定分配,未约定的,从转让收益中提取不低于50%比例用于奖励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和团队。

  市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才离岗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并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待遇,3年以内要求返回原单位的,可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从事创业创新活动的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市科技局统筹设立每年1000万元的市级创业创新奖,对科技成果完成及转移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员进行奖励。

  2.大学生创业创新能享受哪些优惠?

  答: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的修业年限在原有学制基础上可延长2至5年。

  对高校大学生(包括毕业5年内)在泉州首次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纳税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所在地政府(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下同)给予最高3万元的开业补贴。

  青年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市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资金池最高10万元的免息周转金、市就业专项资金最高30万元创业贷款的贴息。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业者享受所在地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申请租赁住房不受家庭年收入限制。

  泉州台商投资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园区将加快台湾青年创业基地建设,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给予入驻台商投资区的台湾青年创业项目最高20万元的启动资金扶持。

  3.返乡创业能享受哪些优惠?

  答:政府支持各类返乡创业园建设,对以土地租赁方式建设的返乡创业园,形成的固定资产归建设方所有。

  鼓励返乡创业人员因地制宜围绕休闲农业、农产品深加工、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领域开展创业。引导妇女从事家政、手工业等传统技艺创业;扶持城镇困难人员、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自主创业,对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在创业期间可继续享受不超过12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鼓励农村互联网创业园建设,提供仓储物流、网络技术、从业培训等服务,对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在省人社厅奖励20万元的基础上,所在地政府配套奖励20万元。实施农民工创业扶助三年行动规划,每年扶持100个农民工创业扶助项目,每个项目给予5万~10万元的资金补助。

  落实社会保险政策,简化返乡创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域外高端人才和海归人才创业创新能享受哪些优惠?

  答:泉州将开展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在泉州创业试点,简化外籍高端人才来泉州开办企业审批流程,推行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备案,给予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

  对入选泉州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高端海外人才,市人社局按规定给予资金补助,落实社会养老、医疗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待遇。对泉籍科技工作者和工程技术人才回乡参与创业创新,支持研发项目立项,采取弹性职数解决职称评定问题。

  泉州将在2020年底前建成45家市级及以上众创(创客)空间,其中,各县(市、区)分别建成省级及以上众创空间1家、市级众创(创客)空间2家,推进全市高等院校建成市级及以上众创(创客)空间5家。

  2017年底前,各县(市、区)都将建成1个以上产业特色突出、承载力强、使用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1.建设创业示范基地能够得到哪些扶持?

  答:对民营资本投资设立在泉州市注册并经认定的市级以上众创示范空间,面积规模在300~3000平方米,由市科技局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建设资金补贴;面积规模3000平方米以上,投资500万元以上,由市科技局按其投入资金的30%给予建设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所在地政府按一定比例予以配套。

  对运营能力强、创新资源丰富的科技服务机构(技术转移机构)和运营商来泉州创办众创(创客)空间,所在地政府对引进机构给予20万~100万元启动资金补助,重大项目按“一事一议”予以扶持。

  2.创建大学生创业场所能够得到哪些扶持?

  答:泉州高等院校利用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大学科技园、产学研合作基地以及各类开发区(园区)等,建设公益性大学生创业创新场所,设立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大学生创业园(孵化基地),市就业专项资金根据吸纳创业主体数量给予30万~50万元的资金补助。

  对入驻创业园(孵化基地)的大学生创业企业,3年内免费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经营场地。

  3.利用旧设施改造形成创客天地能够得到哪些扶持?

  答:对于利用老厂房、旧仓库、存量商务楼宇以及传统文化街区等资源改造提升的新型众创空间,经认定省级众创空间的孵化用房,新建的按100元/平方米、最高100万元,改扩建的按50元/平方米、最高5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使用原属划拨国有土地,改变用途后符合规划但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除经营性商品住宅外,可经评估后补交土地出让金,补办出让手续;利用工业用地建设的作为创业创新场所房屋,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可按幢、层、套、间等固定界限的部分作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并依法出租或转让。

  4.改造提升科技孵化器能够获得什么奖励?

  答:经认定的市级示范科技企业孵化器,所在地政府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获评的国家级或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在省级及以上补助基础上,市经信委分别配套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5.拓展“互联网+”众创空间能够得到什么补助?

  答: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众创空间,且数据业务租用或托管在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数据中心, 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由市产业转型升级引导资金按每年实际发生的数据中心租用费的15%予以补助,年补助额度最高15万元;对经认定的省级互联网孵化器,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由市科技局再给予一次性15万元补助。

  6.政府还为企业创业创新提供了哪些便利?

  答:对入驻政府投资建设的众创空间的符合条件初创企业,给予不超过5年的房租减免,对入驻非政府投资建设的,所在地政府给予连续3年的租金补贴。

  由众创空间孵化的企业且完成投资200万元以上,所在地政府给予创新团队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奖励。

  对众创空间投资建设、供创业企业使用、带宽100M以上的,可按照其年宽带资费50%的标准给予补贴;众创空间每成功孵化1家企业,实际注册运营6个月以上,奖励众创空间1万元,企业实际运营超过2年的,奖励累加至3万元,奖励资金由所在地政府承担。

  建立创业创新公共服务体系

  1.建设公共服务平台能够得到哪些扶持?

  答: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全国学会共建各级各类研发中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市产业转型升级引导资金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资金补助。

  支持成立泉州市众创空间联盟、科技服务业产业联盟、技术转移公共服务机构,经市科技局认定每家给予1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经认定新成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市人社局给予30万元的资金补助。

  2.开放共享创业创新资源能得到什么补助?

  答:市科技局将探索以创新券的形式对小微企业有偿使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的专业仪器设备、检验检测设备的费用给予补助。对购置用于创业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和公用设备,经认定后,市科技局给予不超过购置费用15%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政府怎样保护和服务自主知识产权?

  答:泉州将建立创业创新专利申请绿色通道,每年评选奖励一批技术水平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优秀专利项目。

  鼓励专利转化实施及企业购买专利技术,对在泉州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购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职务专利技术交易额单项达20万~200万元,属非关联交易并实施转化的,市知识产权局按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补助。

  深入推进企业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以上,用于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每家企业贴息资金最高30万元。

  拓宽创业创新投融资渠道

  1.政府采用什么方式参与创业创新投资?

  答:泉州将发挥财政资金对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设立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各县(市、区)也将设立县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以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作为发起人,吸引知名股权投资管理机构、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支持项目孵化期、种子期、初创期中小微企业和众创空间平台等创业创新企业发展。

  建立创业投资、天使投资退出和流转机制,政府投资基金退出时,优先转让基金合伙人;基金到期清算时出现亏损,先行核销政府资金权益。

  2.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将得到哪些扶持?

  答:鼓励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创业创新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推动上市公司与暂不符合上市条件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创业创新企业对接合作。

  优先将创业创新企业纳入市级场外市场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支持创业创新企业在“新三板”和海峡股权泉州交易中心挂牌交易。

  依托海峡股权泉州交易中心设立“小微企业发债增信资金池”,对在海峡股权泉州交易中心发债的创业创新企业提供增信支持。

  3.创业创新企业将得到哪些信贷支持?

  答:泉州将引导银行业机构开发适合创业创新企业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提高创业创新企业申贷获得率。

  对资信记录良好的创业创新企业给予贷款利率优惠,适当延长贷款期限。进一步拓宽企业贷款抵押质押物范围,积极探索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模式,形成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匹配的服务体系。

  4.创业创新企业将得到怎样的融资担保?

  答:泉州将推动建立“政府融资担保机构为主,民营融资担保机构为辅”的担保行业发展模式。市、县两级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机构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创业创新科技企业,按贷款总额的7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标准予以担保,担保费由企业所在地政府补贴。银行业机构要降低银担合作保证金比例,下调对融资担保机构承保初创期、成长期创业创新企业的贷款利率。

  深化适合创业创新审批改革

  1.泉州将从哪些方面降低创业创新门槛?

  答:泉州将进一步简政放权,建立创业创新审批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衔接落实好省政府公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加快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过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企业设立推行“一表申报”,允许“一址多照”、“ 一照两址”,按工位注册企业。试行网商(虚拟)产业园集群注册,允许创业群体借助“虚拟产业园运营公司”地址托管申办营业执照。探索对债权债务关系明晰的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制。

  2.创业创新能得到哪些规费减免?

  答:泉州将深入清理各类行政收费事项,进一步取消收费项目或者降低收费标准。对初创企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业单位开展各类行政审批前置性、强制性评估、检测、论证等服务并收费的,对初创企业均按不高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的50%收取。

  1.财政资金将如何扶持创业创新?

  答:泉州将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灵活运用奖励、补助、创新券、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支持方式,加大对创业创新支持力度。市产业转型升级引导资金、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电子商务发展扶持资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优先支持优秀创业创新项目。

  2.创业创新将享受哪些税收减免政策?

  答:泉州将全面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科技企业孵化器、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创业投资抵免所得税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促进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等创业就业税收政策。落实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争取获批实施企业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推行小微企业按季度申报纳税,全面实行预约办税、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税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3.创客开拓市场将获得什么补助?

  答:泉州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不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人数、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设置政府采购准入条件。

  鼓励企业开展首台(套)数控装备开发和采购本市生产的智能制造生产设备,市、县两级经信部门按照《关于加快实施<泉州制造2025发展纲要>的若干意见》(泉委办[2015]18号)予以补助。

  支持创客抱团参加省级及以上大型展会,对经认定的5个及以上创客联合设立的展位或展区,所在地政府按展位费用的50%给予补助。

  营造创业创新社会氛围

  1.创业创新可以得到哪些培训和辅导?

  答:泉州支持引进经认定的优质社会培训机构,积极探索创业培训新模式,每年开展100期以上创业培训班,所在地政府按不超过1000元/人标准给予补助。

  市财政每年新增1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大学生创业创新教育与指导。

  鼓励普通高等院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创办“创客学院”,开设创业创新类课程。建立以高校工程学科教师参与应用研究、产品研发、实践能力培养提升为目标的产学研践习基地,对经认定的市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按照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每年给予3万元补贴。

  持续组织实施“万名大学生创业培训计划”,每年组织2000名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培训课程设计不少于56课时。

  2.政府如何鼓励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答:泉州将建立创业导师制度,设立创业培训指导导师专家库,吸纳优秀创业培训师、成功企业家、知名职业经理人、天使基金投资人、高校及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专家加入创业师资队伍。鼓励、聘请知名企业家、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咨询师、律师、专业人员志愿担任创业导师,为创业者提供技术和管理顾问。

  建立创业导师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市人社局每年评选30-50名市级优秀创业培训导师,给予每人不超过2万元的奖励。

  3.举办创业创新大赛和投资路演能得到什么补助?

  答:支持众创(创客)空间举办各种创业创新大赛和投资路演等交流活动,所在地政府对其活动规模、影响、效果等进行评估后,可给予10万~20万元的资金补助。

  为了保证以上工作顺利推进,泉州将建立推进创业创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创业创新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事项。各级各部门都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协调联动,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力度,进一步优化全市创业创新和留住企业的政策环境。

  华侨大学学生处副处长、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 王晶:近年来,各级政府就推动创新创业工作陆续出台了相关文件。作为关注青年学生就业创业,关注青年学生成长的教育工作者,我们深受鼓舞。

  对青年学子而言,这些政策的出台,有利于鼓励学生创新创业意识的养成,为他们开展创新创业类实践提供了新的方向、搭建了平台、给予了政策上的有效扶持。对高校而言,这些政策是育人的新导向,为人才培养树立了新的指向标。高校将在《若干意见》等政策的指引下,从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调整、平台搭建、资源整合等方面着手,对创新创业工作进行系统完善。比如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创业园建设、继续开展创业培训、举办创业沙龙、组织创客大赛等,在实践中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双创能力的养成。

  在这份文件的基础上,我们从日常工作实际出发,认为政府在引导青年学生创新创业方面,还可以从两个方面进一步完善。首先,在宏观政策的基础上,从学生、青年群体的实际需求出发,以生为本,出台更具体清晰、可操作的办事指南。比如《若干意见》中提出的资金补贴、创业贷款、场地使用、税费减免等优惠,创业学生可以到哪个部门、哪个窗口如何办理,建议相关部门给出具体的流程化操作指南,开辟针对创新创业的一站式服务窗口。其次,在创新创业的过程中,学生和青年群体缺乏资金、场地、项目来源、企业界导师“一对一”指导等资源。创新创业工作涉及的部门多且分散,建议设立牵头部门进行资源整合,组建创新创业一站式辅导咨询团队,密切与高校的合作,定期进入校园对学生进行指导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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