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定财政监督措施和制度,研究制定全区财政监督检查的工作意见,并统一组织实施;协调财政监督检查与其他经济监督部门的工作关系。
(二)监督检查全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执行财税政策、法令、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违纪款项依法进行处理和收缴,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区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全区预算外资金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查处。
(四)负责组织实施对乡镇财政的监督检查。
(五)负责组织实施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会计质量情况的监督检查。
重点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严肃查处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保证各项税收及时、准确、足额入库。
(六)负责对区财政局内部财政业务和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负责监督检查区财政局内部各科室在预算编制与执行过程中财政政策、法规和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财政监督局和财政局的区别,财政监督局是属于财政局吗
1、财政监督局隶属于财政局,是财政局的内设机构。
2、各地级政府的财政监督局都是财政局管辖下的一个部门,相当于一个分局,
3、财政监督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财政监督局和财政局是政府职能部门。
扩展资料:财政局负责地方的财政工作,贯彻执行财务制度,按照政策组织财政收入,保证财政支出,管好用活地方的财政资金,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和各项事业发展。
财政局也培训专职财会人员,提高科学理财的素质和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严肃财经纪律,提高经济效益;积极开发财源,为振兴地方经济服务。
财政监督局监督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办理违反财税政策、法规、制度的重大举报案件,依法组织查处工作;研究提出完善财税法规、财会制度和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参考资料:财政局-百度百科 财政部监督检查局-百度百科
柳州市财政局下属单位及主要职责
柳州市财政局现有下属单位(二层机构)8个,具体单位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柳州市民资、收费局
市民族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局工作职责:管理财政周转金和政府委托管理的专项资金,筹措经济建设资金,利用财政信用为柳州市地方经济建设服务。
市收费管理局(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工作职责:接受市财政局委托,代表市财政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附加和罚没等票据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的征收监督、稽查等管理工作。
(二)柳州市会计事务管理所
负责按照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成绩公布)工作。
(三)柳州市财务总监管理中心
参与拟定财务预算方案,参与财政部门审定派驻单位的部门预算以及追加预算及其他融资方案;参与制定财务管理规定,并帮助派驻单位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监督检查派驻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监督检查财政专项资金运行情况和财政性投资项目财务运行情况,同时有责任与单位共同努力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率;参与审核新项目投资的可行性方案;财务总监与派驻单位负责人对重大经济事项实行联签;政府要求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柳州市财政稽查大队
参与拟定财政稽查制度和实施办法,提出加强财政稽查的建议、措施;对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的财务收支以及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等政策法规、制度情况的专项稽查工作;承担上级委托的对社会审计机构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在工作中涉及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等政策法规、制度情况的专项稽查工作;对市本级和下级部门征收预算收入情况的专项稽查工作。
对违反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等法规制度的案件进行检查处理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做好违纪款项的收缴入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稽查干部进行相关业务知识、政策法规以及查帐技能的培训工作;完成其他稽查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柳州市财政国库支付管理中心
依据《预算法》赋予财政的预算执行职能具体负责预算执行中的资金收付管理工作。
研究并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具体办法及工作措施;对财政资金收入与支出的政府收支活动实现会计核算监督与管理;完成财政国库工作的其他收支会计核算管理。
(六)柳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财政投资评审的具体范围是:市财政预算内各项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市属建设项目;纳入市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市属建设项目;其它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属项目;对使用科技三项费、技改贴息、国土资源调查费等财政性资金的市属项目的专项检查。
(七)柳州市财政局契税征收管理所
负责市本级契税的征收管理及稽查工作;贯彻执行契税法规、政策;实行直接征收契税,建立完整的征管体系,建纳税大厅,设立征收网点,规范操作程序,落实岗位职责,依法征税,文明征管;编制契税年度收入预算,定期分析、研究收入预算执行情况,改进征管办法和措施;负责税源存量的调查,分别建立土地契税、房产契税存量档案;编制年度征收经费使用预算,按规定用好、管好经费开支范围。
承办涉及土地契税、房产契税及财政局交办其他工作。
(八)广西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柳州市分校(柳州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
组织贯彻执行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总校)的有关制度,决议及教学任务,完成总校布置的有关工作;负责拟定本局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全市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长期规划和本局年度培训计划;负责组织本局和本系统干部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门培训和业务培训。
财政部门如何完善对财务的监管
一、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这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单位负责人财务意识淡薄。
他们认为单位的会计事务应由会计人员负责,无需了解那么多的会计业务。
只要把单位的管理好,干部职工利益有所保障;在政策上没有大问题即可。
至于为了本部门的经济利益目的,在会计上做点小动机,改变资金用途、改变科目计量无妨大碍。
由于单位负责人潜在意识中放松了对《会计法》的学习,因而对会计人员,会计工作不支持、不关心,轻财务管理。
为了小团体的利益,任意改变会计核算办法改变会计科目的使用,对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知之甚少;对于如何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没有建立起一套与自己职责相适应的内控审核制度。
二是执行层次,即会计人员缺乏对依法进行会计核算重要性的认识,对财务活动轨迹的核算和反映不够及时、准确、真实。
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法制观念的淡薄、会计人员隶属单位负责直接管理是不规范会计行为产生的根本原因。
新《会计法》颁布以来,一些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主管至今尚对违反《会计法》行为的处罚表示不理解,法律意识模糊。
在他们看来,对按规定应补缴未缴的税款和受到相应的税务处罚是可以接受的,对违反财政监管行为所受到的处罚似乎难以接受,对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更无法理解。
在实际工作中,尚有部分单位对财政部门的处罚规定置之不理。
对应限期改正的违法行为迟迟不见行动。
国家法律的强制力得不到充分的履行,单位对法制意识的淡薄可见一斑。
原始凭证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最基本证据。
取得和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也是保证会计数据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关键。
因此财政部门对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是经济活动依法进行的重要环节。
1、财政部门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所谓不其实的原始凭证,是指原始凭证记录的事项与实际经济业务不符,是一种虚假的凭证;所谓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是指原始凭证所表述的事项与经济业务是相符的,但经济业务本身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会计人员应通过监督原始凭证,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制止、纠正和揭露经济业务的违法违纪行为。
2、财政部门对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所谓不准确的原始凭证,是指原始凭证没有准确的表述经济活动真相,或在文字上、数字记录上发生差错等。
所谓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是指凭证上的文字说明、有关数字没有按会计制度的要求填写齐全。
所以《会计法》对于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只要求退回进行更正、补充,而不是不予受理。
财政部门在审核监督原始凭证时不要因为第二种情况出现的问题较普遍,而忽略了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大项经济业务要审核监督审批程序,是否经主管财务的领导批准,是否报财政部门备案通过,是否是单位正常业务工作的需要,有无超出单位业务范围之外的经济活动。
(2)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是法律赋予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一项重要权力,要明确权力与责任的关系,不能讲情面或有后顾之优,应坚决依法制止和纠正。
(3)《会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了单位领导人对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负有责任。
这对于审核监督原始凭证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即要坚持单位领导人“一支笔”审核签字制度。
(4)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无挪用、截留或改变资金使用性质的问题。
(5)审核财务支出的内容有无变通、虚报冒领的问题。
(6)审核是否有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问题。
(7)审核是否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给真实、正确的供应商。
只有加强对财务收支监督,加强对各项资金的监督,只有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对单位收支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才能堵塞漏洞,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提高财政监督的监管力度。
二、加强外派财务监督的监管力度
(1)财务总监责、权、利不对等。
向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是政府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有企业监管水平而推出的新举措。
从理论上讲,财务总监只对董事会负责,站在独立、公正、客观的立场上,督促企业避免会计信息失真、避免随意操作会计帐务和处理会计事务,行使相对独立的监督权。
但事实上,财务总监的责、权、利是不对等的。
但在实际中我们发现的集团公司财务总监由政府委派,事业部财务总监由集团公司委派,事业部下属公司的财务总监则由集团公司或事业部委派,形成了三级财务总监网络。
集团公司由原来的行政性公司转变为企业性集团后,将更多的财务会计管理权下放到事业部。
事业部财务总监一方面实对委派者集团公司负责,同时对所属单位的会计行为又负有管理监督的职能;另一方面又得事事对照《会计法》以决定其行为的取舍,显见要求有较高的素质和责任心。
下属公司的财务总监也是同样如此。
但董事会并未真正将各级财务总监视作自己职责的延伸,赋予明确的目标、职责和权利。
他们更多地是在扮演“执行者”而非“监督者”的角色,一路有充分的决策参与权和否决权。
从而,使财务总监的这一职能流于形式,无法真正开展工作。
(1)转变机制,规范制度。
财政部门作为会计主管部门加强对会计的监管责无旁贷。
因此,如何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从事后监管转为事先或事中监管,从被动监管转向主动监管,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笔者认为,必须建立或规范相应的制度,形成以财政为主。
以企业集团和中介机构为连接与协调的监管机制。
建立多层面的监管网络制度。
财政部门应该依靠各方面的力量,扩大监督范围,形成一个内外协调、沟通制约的监管网络制度。
适时提出重点监管项目,制订《会计监管工作手册》和《会计法检查工作底稿人》制度,加强对会计监管的考核力度,在比较重要的部门确定网络人员,建立会计监管网络。
同时,还应建立财政部门与所辖单位的例会制度与碰头会制度,专管员与监管户的日常联系制度。
定期召开网络会议,及时沟通会计活动中的情况,揭露问题,找出差距,提出对策,使会计监管既有深度又有广度,将会计监管真正落到实处。
(2)实行派驻财务总监制度与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相结合。
向财政性投资项目派驻财务总监只是目前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框架时期的一项过渡性财政监督措施,要彻底解决财政性投资项目资金的安全有限问题,只有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才能解决当前财务总监在实施监督过程中那种鞭长莫及的窘境。
因此,要使项目从立项、审批、概算、实施、结算等各个环节得到有力监督,就必须把派驻财务总监与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结合起来,项目资金通过集中支付中心直接支付给各个产品供应商,减少资金流通中间环节,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避免资金管理使用上的漏洞,从而达到真正从源头预防腐败的目的。
(3)实行派驻财务总监制度与财政采购制度相结合,杜绝工程物资流通中的浪费。
工程项目的建设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其中需要对采购的价格、设备和材料的等级、性能及采购的品种进行监督,防止差错与舞弊行为,但是财务总监往往顾此失彼,力所不及。
因此,在国债及重点项目管理中推进政府采购的范围和力度,势在必行,从而有效地杜绝工程物资采购环节造成的巨大浪费,杜绝由此而产生的腐败。
(4)实行派驻财务总监制度与财政性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制度相结合。
财务总监虽然对所监管项目的资金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控,项目得到合格验收,但作为整个项目投入使用后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的评价,项目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等方面往往被忽视。
因此,笔者认为要对财政资金进行监控,就必须对财政性投资资金安全有效管理,就必须有财务总监与财政资金拨付与使用单位共同组成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小组,对竣工结算后的项目资金进行全面的绩效评价,这样可以为地方政府和资金管理及使用部门提供更客观、更科学的决策依据。
(5)建立举报和曝光制度。
一是应该落实公开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
举报受理单位;二是落实举报处理制度,确定查处时限,及时调查处理;三是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凡经检查属实的,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除了落实公开举报制度外,还应对会计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使违法者受到法律的惩罚,保证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切实遵守,保障会计工作正常进行,发挥会计职能作用,形成高质量的会计管理系统合财政监控系统。
强化财政监督机制,确保财政监督无“盲区”,让监督权力“硬”起来,将立法机关、审计机关、财政机关、预算部门和公众组织直接参与,财政、审计部门全程监督,特别是重视财政监督结果的运用,依法处罚违纪部门和单位,而且重在处罚违纪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让那些下手者得到应有的惩戒。
如何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一、切实提高对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是各级各部门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充分认识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常抓不懈,务求抓出实效。
(一)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但从省巡视组、审计、纪检等监督检查情况看,仍有部分地区和单位无视财经纪律和法规,财务管理混乱,会计账务失真,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车私用、滥发津补贴等违规违纪行为屡禁不止,扰乱了正常的财经秩序。
只有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约束,筑牢防线,维护良好的财经秩序,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遏制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是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为推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各级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构建厉行节约制度体系,明确相关公务支出标准。
这些制度是新形势下规范各项支出行为的根本依据和重要遵循,只有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坚决维护各项财经制度的刚性约束,才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从源头上规范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
(三)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是深化财税改革推进依法理财的客观需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不断推进预算管理、转移支付、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政府采购等财税改革和预决算公开工作。
这是规范支出、阻塞管理漏洞的重要措施,只有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经方针、政策,遵守财政财务制度,执行财政改革措施和相关配套制度,才能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依法理财取得成效。
二、抓好源头治理,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与执行
预算编制与执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基础和前提。
各区(市)、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方法,细化预算编制内容,严格预算执行,夯实预算管理基础,切实抓好源头治理工作。
(一)深化综合预算改革。
严格预算编制管理,预算编制要体现依法治国方针,强化预算的严肃性、权威性,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各项收入安排支出,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强化预算观念、细化预算科目、硬化预算约束,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预算资金,严禁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非税收入,严禁将应收缴的非税收入直接抵顶支出。
(二)细化预算编制内容。
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规定,通过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项目滚动管理数据库、非税收入管理数据库,准确掌握各项基础数据信息,按照相关支出标准编制预算,做到应编尽编,编实编细;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要求,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增强预算约束力,强化预算编制信息与预算执行环节的衔接与控制。
(三)建立和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
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管理,通过建立和完善动态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实时监控财政资金支付、清算过程,重点监控违规转款、超额提取现金,不按预算规定用途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并及时对发生的预警问题进行判断、调查、通报和处理,健全完善预警高效、反馈迅速、纠偏及时、控制有力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
三、加强刚性约束,进一步规范支出管理
维护预算的刚性约束是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关键。
各级各部门要把财经纪律、支出标准的刚性约束作为高压线,严把支出关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和规范使用。
(一)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三公”经费的支出实行审计监督和部门绩效考核有机结合,强化监督与预算编制执行的衔接,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将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并单独列示,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执行中不得随意突破预算,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4〕40号)要求,各级各部门原则上不再购置一般公务用车。
(二)严格执行支出标准。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枣庄市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细则的通知》以及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差旅、出国以及公务用车等管理办法或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有关规定,强化预算硬约束,严禁列支超预算、无预算、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切实维护财务制度的支出刚性。
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支出审核责任制,把好资金使用、票据管理和支出审批关。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函、审批和清单制度,不得报销无公函的公务接待费用,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严禁以会议、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公款旅游活动,公务活动用餐费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会议定点制度。
(三)强化工资津补贴管理。
严格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实名制和国家工资津补贴政策要求,健全完善人事、编制、财政、监察四部门联合共管人员信息机制,推进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与人事信息系统数据共建共享工作,如实反映人员信息和经费预算,严禁超编制、超标准申报人员经费预算,严禁以虚报人数、吃空饷等方式冒用财政资金。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津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不得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不得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
凡申请调整区(市)级机关津贴补贴的区(市),严格执行“先核查后审批”制度,各区(市)对乡镇(街道)也要加强管理。
建立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正常增长机制,继续落实好国库集中支付、财政集中统发工资制度,切实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四)增强财经法纪观念。
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财务工作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是本部门财务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视财经纪律为高压线,像抓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一样抓财经纪律执行,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审计和财务工作的通知》(枣政室[2012]2号)和涉及领导干部的有关党纪、法规,充分认识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切实加强对本部门财务工作的领导,慎用手中的权力,坚决防止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
财务人员要带头学习、熟练掌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依法依规办理会计事项,确保会计信息真实。
四、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
改革是破解支出管理难题的有效手段。
各级各部门要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强化监管措施,加强资金的动态监管和过程控制,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安全高效。
(一)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
健全公务卡制度,实行公务卡消费支出动态监控和通报制度。
对公务支出,除按规定实行银行转账或者使用现金外,全部实行公务卡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规范公务消费行为,健全完善公务支出监管新机制。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建立预算信息公开监督体系,将预算信息公开纳入部门绩效评价体系之中,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预决算公开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除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须保密的内容和事项外,全部按要求落实好公开任务。
进一步细化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内容,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向社会公开。
探索推行公示制,以适当方式公开单位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支出金额,培训的项目、内容、人数、经费,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结果等情况。
(三)积极推进县级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试点。
财政部门要加快推进试点地区县级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试点工作,按照《山东省县级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试点方案》(鲁财行〔2013〕48号)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试点单位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公务接待制度和公务接待支出明细,并密切关注群众舆论,做好意见收集、整改、反馈等工作,深入查找不足,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开工作稳步进行。
通过推进试点工作,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完善单位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加大公务接待经费公开力度,向群众说真话、交实底,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
按照财政部、审计署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实施工作。
切实抓住单位经济活动的客观规律,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资金管控为核心,以防范风险为目标,将制衡机制嵌入到单位内部管理的全过程,实现内部控制对单位经济活动全过程、全方面控制,实现加强财政管理与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的有效衔接。
各级财政部门要研究制定《内控规范绩效考评办法》,建立单位自评、主管部门评价、财政部门评价“三位一体”的考评体系。
审计部门要将单位内控建设列入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检查范围,提高《内控规范》实施的执行力。
五、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制度落实
制度建设是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纪纪律的重要内容。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构建符合厉行节约要求的支出标准体系,确保在制度建设、培训、宣传、执行上不留死角。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关于加强厉行节约制度建设的通知》(鲁财办〔2014〕1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任务,抓紧完成本地区、本部门“6+1”项制度建设任务,使公务支出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真正实现依靠制度规范支出,尽快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
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厉行节约制度体系的宣传力度,要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做好制度宣传和解读工作,加强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财务、人事负责人以及社会大众的宣传,使各项厉行节约制度、各项财经纪律深入人心,继续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厉行节约制度的良好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各项政策的培训和解读,使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准确理解、全面掌握各项制度、政策的背景和内容,充分认识厉行节约制度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制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为推进各项制度执行与贯彻落实奠定基础。
六、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
强化监管、实施问责是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健全信息披露机制,推进预决算公开,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部门和社会大众的监督。
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对财务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根据中央统一部署,通过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治理,重点关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滥发津补贴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有具体举报线索、社会反映比较集中、日常监管发现问题比较多的部门和单位,要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
对不听招呼、顶风而上、公然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件,查实一起、剖析一起、通报一起,充分发挥警示、威慑和教育作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对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零容忍”,严格依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构成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扭转财经秩序混乱的状况,促进部门、单位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财务管理,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具有哪些职权?
财政监督是专职监督机构和业务管理机构的共同职责。
专职财政监督机构分为财政部监督检查局、财政部驻地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地方专职财政监督机构的职责。
1、财政部监督检查局的职责。
制订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管理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业务工作;监督检查部内各单位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制度和预算的情况;监督财政部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
2.财政部驻地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职责。
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国家财税政策、法规的情况;反映中央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中央财政管理的相关建议。
实施中央财政收入监管,查处应征不征、越权减免、违规退付或调整中央预算收入等问题;开展中央预算收入对账、分析工作;征收、监缴中央财政非税性预算收入;办理收入退库事项的审查审批。
实施中央财政支出监管。
办理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中有关试点资金的支付审核、中央财政直接拨付资金的支付审核、有关单位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补贴(补助资金)的事前审核等事项;监督检查中央财政支出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中央驻京二级以下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管和财务监管工作。
监督检查驻地二级以下预算单位及有关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
监督检查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
监督检查驻地中央级金融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会计核算等情况。
3.地方专职财政监督机构的职责。
代表本级财政部门监督检查本级和下级政府所属的各个部门、各个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并且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监督检查本级和下级政府所属的各个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以及执行财税法规、政策和财务以及会计制度的情况,并且对其违反财经法纪法规的行为和案件进行处理;检查社会经济中介机构执行财税法规、政策和财务及会计制度的情况,及其贯彻社会监督公开性、合法性、公正性原则的情况,并且对其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受理违反财税法规、政策和财务以及会计制度的举报事宜,办理对坚持执行财经纪律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重点案件;研究确定财政监督检查的工作规划与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的措施,提出改进和完善财税法规、政策和财务以及会计制度的意见或建议;对本级政府的各项资产进行监督;根据授权办理其他有关监督检查的事项;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财政法制的宣传教育等。
财政部门业务管理机构包括预算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国库管理机构。
财政部门业务管理机构承担的监督职责主要有:对财政部门颁布的财税法令、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及下一级政府预算、决算草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稽核,并根据政府授权对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本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的收入征收情况和本级国库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情况进行监督;对本级预算支出资金的拨付、使用和效益情况进行监督;对社会审计机构在执业活动中的公正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会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等等。
财政内部审计不仅是财政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善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机制、规范财政部门理财行为的重要手段,因此,做好财政部门内部各职能科室的监督检查,树立财政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面就我们集安市开展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几点做法向大家介绍一下,以此共同探讨开展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的新途径、新办法。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前提
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是财政管理权利的监督与制约,涉及的往往是科室和个人的利益,有的还涉及到对科室或相关人员工作能力的认可。
监督检查工作过于严肃认真,被查科室的人员不能理解,认为是故意刁难、整人;如果流于形式,走走过场财政资金的安全就不能得到保障,就失去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的意义,因此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是财政监督工作中最难干、也是最不好干的工作,是非常容易得罪人的工作,是财政监督检查人员谁都不愿干的工作。
有人用“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来形容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认为搞不搞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无所谓,检查也是流于形式,有意或者无意抵制内部监督检查,要做好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必须取得领导重视、支持。
因此,我们在工作中得到局领导的重视,特别是单位一把手的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听取检查和内审情况的报告,给监督科撑腰打气,在大会、小会上也经常向全局宣传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意义。
通过宣传、教育和引导,让广大干部职工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内部监督是一种规范行为,而不是惩罚和对干部的不信任;也是一种自纠机制,在源头上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规避管理过程中的风险;同时更是一种规范财政管理、预防腐败、保护干部的措施。
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职工干部对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理解和认识,同时也打消监督检查机构工作人员的顾虑和畏难情绪,给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
几年来,对局内部各科室的内部审计工作面达到100%,基本上做到一年一次,有的一年多次,通过内部监督检查,规范财政管理行为,通过内部审计,给予行政撤职处分一人,开除党籍处分一人,开除或调离财政队伍一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人,有力提高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的威慑力。
通过几年来内部审计,现在全局广大职工干部也非常理解、配合、支持内部审计工作,对监督检查机构提出建议和意见予以采纳,规范财政管理,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
二、加强财政监督检查自身队伍建设是做好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
俗话说:“打铁需靠自身硬”,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监督检查队伍,要做好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只能是一句空话。
首先,在用人上把政策业务强,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老同志调到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岗位上,同时又把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的大学毕业生安排到监督岗位,在老同志的带动下,发挥年轻人的聪明才智,使之学以致用;其次,加强监督检查人员政策法规的学习。
财政监督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不懂政策犹如无水之鱼,就不能发挥监督职能,因此,对国家有关新出台的政策组织大家一起学习、一起讨论,对在监督检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查阅相关资料,一起研究、一起分析,使每个监督检查人员在工作中学习,在工作中相互提高;再次,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业务知识的学习。
由于知识在不断更新,财政监督业务停留在原有的水平上不动就不能适应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需要,因此要求监督检查人员要不断学习、充电,不断扩大自身的知识面,全面提高监督检查队伍整体素质以适应新形式下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需要。
多年来,我局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无论是本市开展的各项资金检查还是上级组织的各类专项检查,人人都能胜任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交给的任务并取得好的成绩,多次受到领导的表彰和奖励。
三、加强内部监督检查,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从部门预算编制入手,做好事前审核工作。
由于财政监督机构掌握一定的财政政策,又了解所属预算单位的资产、负债、人员、收入、支出等情况,对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事前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前瞻性优势,对预算方法和程序进行监督,增强预算编制的透明度。
通过事前审核,可以及时控制即将发生的不规范行为,预防预算编制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可将问题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财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财政资金的有效配置,保证部门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减少预算编制过程中的随意性。
(二)从政府采购全过程入手,做好事前、事中监控。
政府采购是财政部门的热点,也是社会关心的焦点,是最容易滋生腐败的部门,为此,我们将监督的重点放在采购的全过程中,从采购的立项到标书的发放及招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评审、确认,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竞标资格,在招标环节上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同时还邀请公证部门进行现场公证,对招标的全过程进行录像,对中标的单位进行全面评审、认可,最后由公证部门宣布中标结果,防止暗箱操作。
(三)从清理银行账户入手,防止私设账户。
各科室允许开设的专用账户在监督机构都有备案,并指定专门用途,监督检查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科室的开设的银行账户与备案的账户进行核对,发现有新开设的账户一查到底,对资金的来源进行追查,从中可以发现账外资金的问题,同时对资金的去向进行跟踪,防止账外设账、资金体外循环等财政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从检查行政事业单位支出入手,追查财政有关业务科室资金是否入账。
平时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支出情况的检查可以发现有些支出原始凭证是财政局某些科室出具的,经过跟踪检查可以追查到某些科室,看其取得的资金是否入账,是否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
比如对残联部门的残疾人联合保障金、物价部门的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劳动部门的扶困资金、城建部门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对保险公司车辆保险费等检查,就可以追查到财政有关科室的代征手续费和一年内车辆无事故的保险返还资金是否入账,是否存在账外设账,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行为。
(五)从检查银行对账单入手,看是否存在挪用财政资金或公款私存的违法行为。
银行对账单是最准确反映单位财务收支业务的原始记录,对财政各业务科室资金的检查,每一笔资金的收入、支出都要与银行对账单按日逐笔进行核对是必不可少的环节,特别是支出,切记只核对余额不核对发生额,防止某些人挪用资金后原数归还余额不变,通过逐比核对就可以发现有无私自挪用财政资金的问题。
比如,2003年对财政经济建设科检查,把所有的支出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发现当事人刘某采取支出不记账的方式挪用财政资金58万元用于股票和个人消费的问题,由于发现的不及时,只追回10余万元,刘某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06年3月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内部审计时,通过核对银行对账单,发现该单位将财政资金转为单位定期存款。
(六)从检查财政专项资金入手,防止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是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的用途,申报财政专项资金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由于专项资金的特殊性决定,财政监督机构必须定期对预算单位的资金到位率、到位时间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必须跟踪问效。
比如2003年对某预算单位的专项资金进行跟踪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根本没有申请此项资金,是个别人弄虚作假借某预算单位的名誉申请的资金,资金到位后由申请人出具收据将资金全部转出。
2004年对财政有关科室拨付的专项资金进行跟踪检查,发现资金到位后用假发票虚列支出用于补充经费和职工福利等方面支出。
通过跟踪检查,将骗取的财政资金全部追回,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
(七)从清理检查票据入手,看是否存在账外资金。
财政票据管理一般在综合计划科,有的专设票据管理科,有的在财政监督机构管理,各地不尽相同。
不管在哪个科室管理,作为财政监督机构必须掌握各科室票据的领用情况,票据管理科室应如实提供各科室票据领用台账,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科室领用的各种票据(包括往来结算票据)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看是否属于科室的正常业务范围内,是否存在收取手续费、提成款等业务范围外的问题,如果有的话,应进一步追查资金的去向。
例如,2003年对我局某科室进行内部审计时,通过检查该科室领用的票据,发现该科室收取正常业务以外的有关部门给予的手续费,通过检查,将这部分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
(八)从清理暂存款项入手,看是否存在不合理收入和支出问题。
往来科目一般是用来核算单位与单位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的往来业务的,但是有些科室人为将不属于正常往来业务范围的资金记入暂存款的贷方进行隐匿,通过该科目的借方将资金列支。
例如2005年对单位某科室进行内部审计时,通过检查该科室暂存款明细账,发现该科室将不正常的收入列暂存款科目,通过该科目的借方将资金全部列支。
(九)从检查大额支出入手,看是否存在虚列支出,套取现金和私设“小金库”的行为。
虚列支出套取现金是“小金库”的主要形式之一,单位为了小集体的利益或为职工福利等,往往将不合理的支出通过合理合法的原始凭证将资金虚假列支后套出,形成账外“小金库”资金,虚列后一般不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
例如,2006年3月对某科室2005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部审计时,发现有3笔较大数额的支出,而且开的是办公设备,没有列“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3笔支出合计正好10万元整,同时检查收入时,发现有一笔10万元的资金来源,这一巧合的数字引起我们监督检查人员的怀疑,经调查核实当事人,3笔支出资金证实了我们的怀疑是正确的,通过检查违纪问题得到及时纠正。
(十)从清理检查固定资产入手,防止资产流失。
固定资产的管理应做到账实相符,产权处置、变更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任何部门不得随意处置、变卖固定资产。
在对各科室进行内部审计时,我们注重对固定资产的账实情况核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例如,2003年对局某单位内部审计时发现该单位固定资产明细账上有一辆捷达轿车,但实际该单位根本没有此车;2005年对局某科室内部审计时发现该科室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账面所有固定资产都不复存在。
经过对上述两个单位资产情况的进一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有的是资产已报废,但未作账务处理,有的是其他原因造成的。
通过清理检查,向领导汇报了情况并提出了处理意见,追回了流失的固定资产,为单位挽回了经济损失。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加强财政内部监督既是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客观需要,也是保证各项财政改革和管理工作达到预期成效的关键。
因而建立科学的涵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内部监督体系和运行机制,转变以往监督检查的旧观念,建立科学完善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全过程的内部监督体系和运行机制,真正寓监督于财政管理的全过程是我们财政监督的最终目的。
为此,我们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财政内部监督管理。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财政部门内部监督必须按照按《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进行,做到有章可循。
(一)制定科学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计划
年初根据省财政监督局的工作安排,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把各科室报送的需要检查专项资金项目进行分类整理筛选,由财政监督机构确定内部监督检查、专项资金检查、非税收入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本年度需要检查的单位、检查时间的详细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把具体检查任务落实到每个检查组,明确检查时间、检查单位、检查内容、检查项目和检查要求,如果没有意外,一般不调整检查计划,各组须按计划进行。
(二)制定严格的考核制度
各组根据监督检查计划合理安排时间进行监督检查,每项检查结束后,由分管局长和科长对各组的工作底稿、工作日记、检查报告和检查出违纪额等问题结合平时出勤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对故意隐瞒不报违纪行为和不能严格遵守检查纪律的一旦发现取消考评资格,年末根据考核结果兑现本年度的岗位责任制。
(三)制定财政检查统一审理处理制度
各组对检查出的违纪问题,形成工作底稿、检查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由主管局长和科长等组成的审理小组对各检查组提交的检查工作底稿和检查报告进行审理,结合各检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依据有关的规定作出统一的处理决定。
最低0.27元\/天开通百度文库会员,可在文库查看完整内容>【摘要】多年来,本人一直从事县级及以下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多年的探索、总结、分析,理论联系实际,总结出了如何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的一些肤浅的经验,供参考。
开展好财政监督检查,是发挥财政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分财政监督和财务检查两个环节。
所谓财政监督即对财政资金全过程活动或某一特定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的目标;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
目前我们工作中的监督多是事后监督,而事后监督又是通过财务检查来实现的,所以由于财务检查是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应赋予相当大的权重。
财务检查是通过对单位的会计凭证、财物账薄、会计文件资料来实现,必要时对相关联的进行走访核对。
对如何开展好财政务检查作如下探讨:
一、对被查单位的内部环境(即内控制度)和外部环境进行评价:
(一)内部环境(即内控制度)评价:在财务检查之前首先要对单位的内控制度进行评价,从程序性和实质性两方面进行。
1、程序性评价:一是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二是各项规章制度是否经过审批;三是各项规章制度是否相互冲突;四是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违背法律法规;2、实质性评价:一是内控制度是否在执行并一直坚持;二是内控制度是否按规定的流程在
政府的财政部主要是做些什么的?
财政局设职能处室和个机关党委。
综合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事务;负责局综合性会议的组织;起草、修改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财政信息、财政宣传和财政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局目标管理、文电、机要、档案、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关财务、基建、后勤管理与服务等工作;负责督查、督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等交办的政务及提案、议案等工作;负责局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局大事记、财政志编发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调查研究全市贯彻执行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分析预测全市经济运行及其对财政收支、国有资产管理的影响,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提出调整财政经济政策、措施的可行性意见和建议;研究、拟定财政改革规划,负责重要的财政改革措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提出住房、物价、国有土地使用和收入分配等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议;研究提出防范和化解地方财政风险的建议和措施;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
负责有关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规章的起草、审议、解释和上报工作;研究提出修改、完善财税法规及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审核其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条款;负责调处涉及市级单位的国有产权纠纷和行政裁决;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贯彻和执行国家授权地方税收减免规定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管理、监督税收减免和有关提、退库事项;负责税政检查和监督行政执法;负责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和财税法规制度汇编工作。
贯彻《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拟定全市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办法;研究财政分配政策和财政收支平衡的政策措施,负责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措施、建议;拟定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汇总编制全市财政预算;汇编市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管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统一办理预算追加(减)事宜,建立部门预算追加(减)监控制度;拟定市对区(市)县政府间分配政策,负责市对区(市)县的转移支付工作;办理中央、省及区(市)县财政结算事宜;分析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承担与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的有关联络事宜。
组织执行金库管理制度、政府总预算会计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制度,拟定实施意见;负责财政资金调度,办理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结算划拨;管理总预算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各种外债资金、国债转贷资金和偿债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汇总全市财政决算,编制市级财政总决算;汇总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统一管理市级财政及部门、单位银行帐户;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监管政府采购工作,改进社会集团消费管理。
草拟和贯彻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预算外资金等管理的政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制度;负责全市性和市级行政性收费项目的审核,参与收费标准的确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编码工作;贯彻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制度,负责彩票的监管和发行规模的审核上报及彩票公积金财务管理工作;监督和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预算外收入;统一印制和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及非经营性结算统一收据,检查指导票据的使用;监管罚没收据;管理和督查市级非税收入的监收和监交入库。
负责掌握相关部门主要业务的基本情况,了解相关部门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贯彻《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制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措施;研究制定会议费、差旅费等政府性开支标准,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及定额建议;审核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办理其预算追加(减);审核提出专项资金滚动预算的建议,制定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措施,监督考核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相关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预算内、外收支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汇总、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监管其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有关产业布局及经济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措施;管理财政投融资项目,办理国债转贷资金的拨付和财务监管;管理粮食、医药等专项储备资金;负责粮食风险基金、副食品风险基金和市级水利基金等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分配和监管工交商事业经费、劳动安检费、市级技改贴息资金等;参与城市维护建设资金、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的分配,组织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监管以及项目的概、预、决算的评审;监管粮食企业国有资产;对相关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预算内、外收支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汇总、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监管其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掌握相关部门主要业务的基本情况,并参与农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的拟定工作;管理支农等政策性支出,参与分配财政支农资金和救灾防灾资金;管理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草)资金的贷款贴息;监管涉农单位的市级水利基金;审核提出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办理其预算追加(减);审核、提出专项资金滚动预算的建议,制定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措施,监督考核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相关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预算内、外收支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汇总、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监管其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管农业企业国有资产和财务。
制定全市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措施;研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措施,分析预测社会保障资金收支对财政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和措施;管理各种社会保障基金;负责市财政安排的社会保障支出、优抚安置经费、救灾救济补助费、卫生专项补助经费等资金的分配、监管;监督配套资金的落实;编制市级社会保障资金预算、决算,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障决算和社会保障基金决算;审核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办理其预算追加(减);审核、提出专项资金滚动预算的建议,制定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监督考核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相关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预算内、外收支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汇总、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监管其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贯彻《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措施;管理和监督教育、科技、文化事业建设经费、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等专项经费;审核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办理其预算追加(减);审核、提出专项资金滚动预算的建议,制定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监督考核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相关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预算内、外收支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汇总、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监管其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参与研究、拟定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提出调整建议;负责企业国有资本金管理,组织实施国有资本营运效绩评价、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转让、国有资本金核定、国有股权管理,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资产评估项目的立项审核,并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合规性检查;参与市级国有企业再就业资金的分配,审核办理归口市级企业亏损补贴;监管市级国有企业(金融、粮食、农口企业除外)、外商投资企业等企业财务,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资本与财务管理办法;参与管理国有企业的实施股份制改革、租赁、拍卖、兼并、破产和组建企业集团等改革工作。
组织贯彻执行有关外事和政府外债管理的政策、规章制度,并制定相关的财务管理措施;参与研究拟定全市地方金融的管理政策;监管证券、信托投资、担保等地方金融机构财务和国有资产;分析、研究全市政府性外债情况,提出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外债风险的建议和措施;拟定和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外汇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管理市级外事经费,办理行政事业单位出国人员用汇、核汇工作;负责外国政府贷款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日本协力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等贷款的双边、多边谈判和转贷、偿还工作;负责政府性外债资金的监管,并建立偿债机制。
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管理措施;研究提出全市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会计法》的执法检查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活动;会同人事部门负责全市会计人员从业的资格管理和继续教育;管理全市会计人员(资产评估)的培训和会计电算化工作;会同市人事部门管理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受理会计人员信访;负责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指导和监管社会审计、资产评估、财务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协调组织对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的清理和整顿;管理成都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指导和监督市会计学会、财政学会、珠算协会的工作。
十五、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成都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措施;统筹安排和管理国家、省、市级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参与研究拟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及编制年度计划;论证选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并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及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审核、汇总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年度财务预决算;负责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的投放与回收。
贯彻执行财政监督检查的法规、政策和制度,拟定财政监督检查的规章及实施办法;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建议;受理违反财政法规、政策、制度方面的投诉、举报、信访,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监督检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程序的合法性和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监督检查局内各单位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监督检查局直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行政监察,查处涉及本局及所属单位有关人员的违纪案件;负责审计机关对市财政实施审计的总协调工作。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局及直属单位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浅谈如何提升财政部门会计监督的水平
建立健全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是加强财政管理和深化财政改革的客观要求。
财政改革的动因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财政管理水平,其目标是要构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三分离的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系。
财政监督不可避免的要面对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
(一)对财政部门本身来说,财政部门的权力相对集中,从而对财政监督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迫切需要创新财政监督机制,狠抓内部监督管理,强化内部约束机制,使财政监督能够涵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切实规范财政自身管理。
(二)财政体制改革,必然使财政管理机制更加公开、公正和透明,财政资金运行更加规范有序,财政资金支出的效率问题被提到了特别重要的地位。
财政监督不可避免地要肩负起加速确定“效率观念”和“法治观念”,保障公开、公正、透明的财政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安全运行的神圣职责。
(三)对财政部门外部讲,新《会计法》和财政部关于《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赋予了财政监督部门更艰巨的社会监督任务。
但由于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阶段,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质量严重失真,做假账、报假报表的现象比较突出,各种经济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不断发生,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秩序;同时,作为社会中介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由于经济利益驱动,搞假审计、假评估,对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违法行为在一定程序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等。
这就使财政部门不得不经常组织开展对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质量和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通过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