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买过,保障到期后,今天还没有购买,目前腹膜癌,今天续购的话可以理赔多少?

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季度期间

过渡期从 至交易委员会档案编号:001-37686

(注册人章程中载明的准确名称)

(注册成立或组织所在的州或其他司法管辖区)

(美国国家税务局雇主身份识别号码)

(主要行政办事处地址)
根据本法案第12(b)条注册的证券:
每股美国存托股份相当于

*计入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美国存托股份。普通股不在美国上市交易,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交易。截至2022年4月30日,共已发行1,341,305,269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之普通股,其中969,428,629股普通股以74,571,433股美国存托股份的形式持有,115,055,260股为人民币股份。请勾选复选框标明注册人是否:(1)在过去12个月内(或在要求注册人必须提交此类报告的更短期限内)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条或第15(d)条的规定提交所需的所有报告;及(2)在过去90天内一直受此类提交报告的规定所限制。 是 ? 否 ?请勾选复选框标明,注册人是否在过去12个月内(或注册人需要递交此类文件的更短期限内)根据规则S-T405条的规定(本章第

232.405条),以电子方式递交每项必须递交的互动式数据文件。 是 ? 否 ?

请勾选复选框标明,注册人是否为大型加速编报公司、加速编报公司、非加速编报公司、小型编报公司或新兴成长公司。“大型加速编报公司”、“加速编报公司”、“非加速编报公司”、“小型编报公司”及“新兴成长公司”的定义见《证券交易法》第12b-2条。

若为新兴成长公司,则请用勾选复选框标明注册人是否已就遵守《证券交易法》第13(a)条规定的任何新修订或经修订财务会计准则选择不利用经延长过渡期。 ?请勾选复选框标明注册人是否为空壳公司(定义见《证券交易法》12b-2条)。 是? 否?

百济神州有限公司表格10-Q季度报告

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讨论及分析

风险因素概述以下主要风险因素概述了对我们在纳斯达克上市的美国存托股份(ADS)、我们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HKEX)上市的普通股以及我们向中国获准投资者发行的以人民币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普通股(以下简称“人民币股份”)进行投资具有投机性或风险性。本摘要并未涉及我们面临的所有风险。关于本风险因素总结中总结的风险的其他讨论,以及我们面临的其他风险,在“第二部分-第1A项-风险因素”中总结,应与本表格10-Q中的其他信息以及我们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其他文件一起仔细考虑,之后再作出有关美国存托股、普通股或人民币股份的投资决定。? 我们的药物可能无法获得并维持商业成功所需的医学界医生、患者、第三方付款人及其他的市场认可度。? 我们在推出及营销内部开发及许可药物方面的经验有限。如果我们无法进一步发展营销及销售能力或与第三方订立协议以营销及出售我们的药物,我们可能无法产生可观的产品销售收入。? 如果我们无法继续获得或延迟取得所须的监管批准,我们将无法商业化我们的药物及候选药物,且我们的创

收能力将受到严重损害。? 我们面临着大量竞争,可导致其他人于我们之前或比我们更成功研发、开发或商业化竞争药物。? 我们的药物的市场机会可能限于不符合资格接受先前疗法或此前治疗失败的患者且可能机会甚微。? 我们的生产能力有限且必须依赖第三方生产商生产商业化药物及临床供应,如果第三方未能履行其责任,我

们药物及候选药物的开发及商业化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或任何我们可能合作营销及销售我们药物的第三方无法达致及维持保障范围及充足的医保报销程度,

我们取得商业成功及业务营运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我们药物及候选药物临床开发的成功。如果我们无法成功完成临床开发、获得监管批

准并商业化我们的药物及候选药物,或该等事项面临重大延迟,我们的业务将受到严重损害。? 临床开发涉及漫长且代价高昂的过程,其结果不确定,且早期临床研究及试验的结果可能不能预测日后试验

的结果。? 如果我们候选药物的临床试验未能证明安全性及有效性以符合监管机构要求或未以其他方式产生积极结果,

我们可能引致额外费用或面临延迟完成或最终无法完成我们候选药物的开发及商业化。? 如果我们于临床试验招募患者中遇到困难,我们的临床开发活动可能会延迟或会受到其他不利影响。? 药品研究、开发、生产及商业化的所有重要方面均受严格管制,我们在遵守有关监管方面可能存在困难或可

能无法遵守有关监管,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美国、中国、欧洲监管机构及其他同等资质的监管机构的审批过程漫长、费时且不可预测。如果我们最终无

法获得我们候选药物的监管批准,我们的业务将受到严重损害。? 我们的药物及未来获批准的候选药物将遵守持续监管义务及持续的监管审查,这可能会导致重大的额外费用,

如果我们未能遵守监管规定或我们的药物及候选药物遇到意外问题,我们可能会受到处罚。? 即使我们能够商业化我们的药物及任何获批准的候选药物,该等药物可能会受限于不利的定价规定或第三方

报销规范或医疗改革方案,从而会损害我们的业务。? 自成立以来,我们已产生重大的净亏损,并预期我们将于可预见的未来继续产生净亏损,并可能不会盈利。

? 我们在取得监管批准及商业化药品的经验有限,可能难以评估我们的当前业务及预测我们的未来表现。? 我们可能需要获得额外的融资以为我们的运营提供资金,如果我们无法获得融资,我们可能无法完成候选药物的开发或实现盈利。? 如果我们无法通过知识产权来获得并维持我们药物及候选药物的专利保护,或如果该等知识产权范围不够广泛,则第三方可能与我们竞争。? 我们依赖第三方生产我们若干商业及临床供应药物。若此类第三方未能向我们提供足够数量产品或未能以可

接受的质量水平或价格提供足够数量产品,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损害。? 如果第三方生产商未能遵守生产法规,我们的财务业绩及财务状况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已订立授权及合作安排且日后可能订立额外合作、授权安排或战略联盟,而我们可能不能实现该等安排的利益。? 如果我们无法成功开发及/或商业化安进的抗肿瘤产品,则合作的预期利益将不会实现。? 我们已显著提升并预期将继续提升我们的研究、开发、生产及商业能力,且我们可能面临增长管理难题。? 我们日后的成功取决于我们保留关键管理人员及吸引、保留及动员有资质人员的能力。? 我们的业务受特定行业法律法规规限,该等法律法规涉及个人数据的收集及转移,复杂且不断演变。此类法

律法规可能复杂且严格,许多法律法规可予变更,其解释具有不确定性,这可能导致申索、改变我们的数据

及其他业务常规、重大处罚、营运成本增加或我们的业务遭受其他不利影响。? 我们生产我们的一部分药物并计划生产我们的一部分的候选药物(如果获批准)。我们的生产设施完成及获

取监管批准的延迟,或该等设施损坏、损毁或中断生产或会延迟我们的发展计划或商业化工作。? 中国与美国或其他政府关系或政治经济政策的变动或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并可能导致我们无法维持增长及拓展策略。? 我们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所提交的年度报告10-K表格中的审计报告过往由未经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

会(PCAOB)全面检查的审计师编制,因此,投资者此前无法受益于该等检查。? 倘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无法检查或全面调查位于中国的审计师,我们的美国存托股份可能会被除牌

及我们的美国存托股份及普通股可能会根据《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被禁止进行场外交易。 于2021年12月16

日,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颁布《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裁决报告》,根据该报告,我们先前的审计师受

到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无法检查或全面调查的裁决。 根据现行法律,我们的美国存托股份及普通股

可能在2024年不得在美国上市及进行场外交易。 我们的美国存托股份或退市面临被退市的威胁均可能对股

东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普通股、美国存托股份及/或人民币股份的交易价格可能波动,这可能会给股东带来重大损失。

第一部分. 财务信息第1项. 财务报表

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千美元计,股份数及每股数据除外)

预付账款及其他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净额
预提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经营租赁负债,即期部分
研发成本分摊负债,即期部分
经营租赁负债,非即期部分
研发成本分摊负债,非即期部分

相关附注是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简明合并利润表(以千美元计,股份数及每股数据除外)

利息收入(费用),净额

其他收益(费用),净额

除所得税前(亏损)利润

加权平均已发行股份―基本

加权平均已发行股份―稀释

每股美国存托股份(以下简称“美国存托股份”)净

加权平均已发行美国存托股份―基本

加权平均已发行美国存托股份―稀释

相关附注是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百济神州有限公司简明合并综合(亏损)收益表(以千美元计,股份数及每股数据除外)

其他综合收益(损失),扣除零税项:

相关附注是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百济神州有限公司简明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千美元计,股份数及每股数据除外)

截至3月31日止三个月

净(亏损)利润与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调节:

预提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经营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的出售或到期所得款项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行使购股权及员工购股计划所得款项
融资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受限现金(减少)增加净额
期初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受限现金
期末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受限现金
非现金活动的补充资料:
计入应付账款中的设备采购

相关附注是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百济神州有限公司简明合并股东权益表(以千美元计,股份数及每股数据除外)

就行使购股权动用预留股份

行使购股权、员工购股计划及发放受限制股份单位

就行使购股权动用预留股份

行使购股权、员工购股计划及发放受限制股份单位6,623,773

相关附注是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百济神州有限公司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未审计)1.业务描述、呈列基准及合并原则和重大会计政策业务描述

百济神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百济神州”)是一家全球性、商业阶段的生物技术公司,专注于研究、开发、生产以及商业化创新性药物,旨在为全球患者改善治疗效果、提高药物可及性。本公司目前有三款经批准的药物是在自己的实验室研究和开发的,包括百悦泽

?(泽布替尼,一款用于治疗多种血液肿瘤的布鲁顿酪氨酸激酶(BTK)的小分子抑制剂)、百泽安

(替雷利珠单抗,一款用于治疗多种实体瘤及血液肿瘤的抗PD-1抗体)和百汇泽

(帕米帕利,一款具有选择性的PARP1和PARP2小分子抑制剂)。本公司已获得批准,在美国、中国、欧盟、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其他国际市场上市百悦泽

。通过利用我们在中国的商业化能力,我们获授权许可在中国市场商业化13款已获批药物。在全球临床开发及商业化能力的支持下,我们已与世界领先生物制药公司(如安进及诺华制药(诺华))建立合作,以开发及商业化创新药物。

我们致力于通过内部研发或与志同道合的合作伙伴共同推进同类最优或同类首创的临床候选药物,从而为全球患者开发具有影响力和可负担性的药物。我们的自主临床开发能力深厚,包括拥有一支超过2,300名员工的全球临床开发团队,该团队正在为超过30种药物和候选药物执行90多项正在进行或已计划的临床试验。这些临床试验包括针对我们的产品组合所开展的超过30项关键性或潜在注册可用临床试验,产品组合中也涵盖了3款自主研发并已获批的药物。我们的临床试验入组了超过16,000名受试者,其中约半数是在中国以外入组。

本公司通过在中国建设最先进的生物药和小分子药生产基地,已经建立并正在扩大我们的内部生产能力,以支持我们药物在当前和未来的潜在需求。我们还在美国新泽西州建立一座商业化阶段的生物制剂生产和临床研发中心。本公司也与高质量的合约生产机构(CMO)合作,生产自主研发的临床阶段和商业化产品。

自2010年成立以来,本公司已成为一家全方位一体化的全球性公司,在28个国家及地区(包括中国、美国、欧洲及澳洲)拥有超过8,300名员工。呈列基准及合并原则

随附2022年3月31日的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止三个月的简明合并利润表和简明合并综合(亏损)收益表、2022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止三个月的简明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2022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止三个月的简明合并股东权益表以及相关附注披露均未经审计。随附的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包括有关中期财务信息的指引,并符合10-Q表格和S-X条例第10条的说明。因此,它们不包括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要求的年度财务报表的所有信息和附注。这些财务报表应与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中包含的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一并阅读。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中期财务报表已按与年度财务报表相同的基准编制,管理层认为,这些报表反映了所有正常的经常性调整,为呈列中期业绩的公允列报所必需。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经营业绩不一定代表整个财年或任何未来年度或中期的预期业绩。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本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所有重大公司间交易及余额均于合并时抵消。使用估计

编制符合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合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影响到呈报资产及负债金额以及披露于财务报表日期的或然资产及负债及呈报期间收入及开支金额的估计及假设。管理层使用主观判断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估计长期资产的使用年期、估计产品销售及合作收入安排中的可变对价、于本公司的收入安排中确定每项履约责任的单独会计单位及单独售价、评估长期资产减值、股权激励费用的估值及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实现程度、估计不确定税务状况、存货估值、估计信用损失准备、确定定额福利退休金计划责任、计量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及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管理层基于历史经验、已知趋势及被视为合理的各种其他假设作出估计,其结果构成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以及报告的收入与开支数额作出判断的基础。实际结果可能与此类估计有所不同。近期会计公告

2021年11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会计准则更新2021-10,政府援助(第

项议题):商业实体对政府援助的披露。此更新要求对与政府的交易进行某些年度披露,这些交易通过类推应用赠款或捐款会计模型进行核算。此更新对2021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有效,并且允许提前应用。该指南应前瞻性地适用于在首次采用日财务报表中反映的所有交易以及首次采用日后订立的新交易,或追溯适用于这些交易。本公司预计本指引的采纳不会对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重大会计政策

为了更全面地讨论公司的重要会计政策和其他信息,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应与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报告中的合并财务报表一起阅读。与年报所述的重要会计政策相比,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本公司的重要会计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2.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某些金融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根据市场参与者之间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收到的退出价格或转移负债所支付的退出价格确定,由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确定。估值技术中用于计量公允价值的输入数据根据三个层次进行分类,如下所示:

第1级-反映活跃市场中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报价(未经调整)的可观察输入数据。

第2级-第1层价格以外的可观察输入数据,例如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成交量不足或交易不频繁的市场报价(不太活跃的市场);或模型衍生的估值,其中所有重要的输入数据都是可观察的,或者可以主要从资产或负债的整个期限内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得出或得到证实。

第3级-由很少或没有市场活动支持且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具有重大意义的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本公司认为活跃市场是指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以足够的频率和数量发生以持续提供定价信息的市场,而不活跃市场是指资产或负债的交易很少或很少发生的市场。资产或负债,价格不是当前的,或者报价随时间或做市商之间有很大差异。

下表列示了本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使用上述输入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和记录的金融资产和负债:

其他非流动资产(附注4):
公允价值容易确定的股本证券
其他非流动资产(附注4):
公允价值容易确定的股本证券

本公司的现金等价物为原到期日为3个月或更短的高流动性投资。短期投资指本公司在可供出售债务证券上的投资。本公司基于活跃市场报价应用市场法确定现金等价物及可供出售债务证券的公允价值。

本公司按公允价值列账的权益证券包括持有Leap Therapeutics, Inc.(以下简称“Leap”)的普通股及购买的其额外普通股的认股权证,其根据2020年1月订立的合作及授权协议,以及2021年9月Leap承销的公开发行而收购。对上市生物科技公司Leap的普通股投资按公允价值计量及列账,并分类为第1级。购买Leap额外普通股的认股权证分类为第2级投资,使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计量,该模型使用恒定到期无风险利率,基于类似公司的历史波动性反映认股权证的期限、股息率及股价波幅。关于确定不易确定公允价值的私有权益投资及权益法投资账面值和受限现金的详情参见附注4投资。

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3月31日,由于短期性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现金、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及短期债务的公允价值接近其账面值。长期银行借款与其公允价值近似,这是由于相关利率约等于金融机构目前就可比到期类似债务工具所提供的利率。

3.合作及授权安排本公司已就研发、生产及/或商业化药品及候选药物订立合作安排。迄今为止,此类合作安排包括将自主开发的产品及候选药物对外授权予其他订约方、此等授权的选择权、来自其他订约方的药品及候选药物许可以及利润及成本分摊安排。此类安排可能包括不可退还的预付款项、潜在开发的或然责任、监管及商业绩效里程碑付款、成本分摊及报销安排、特许权使用费及利润分摊。

截至2022年和2021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的合作收入全部为与诺华公司就替雷利珠单抗和欧司铂利单抗达成的合作协议产生的授权许可费、研发服务收入以及从知识产权使用收入。下表概述2022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止三个月确认的合作收入总额:

替雷利珠单抗合作和许可

2021年1月,本公司与诺华签订了合作和许可协议,授予诺华在北美、欧洲和日本(以下简称“诺华区域”)开发、生产和商业化替雷利珠单抗的权利。本公司与诺华协议于上述授权国家联合开发替雷利珠单抗,诺华负责于过渡期后的药政申报以及批准后的商业化活动。此外,双方均可在全球开展临床试验以评估替雷利珠单抗联合其他抗肿瘤疗法的用药组合,本公司有权选择在北美与诺华共同开发该产品,诺华将承担部分费用。

根据该协议,本公司从诺华收到了650,000,000美元的预付款。本公司在达到药政里程碑事件之后有资格获得至多1,300,000,000美元的里程碑付款,在达到销售里程碑事件之后有资格获得至多250,000,000美元的里程碑付款,另有资格获得替雷利珠单抗授权区域未来销售的特许使用费。根据协议条款,本公司负责资助正在进行的替雷利珠单抗临床试验,诺华已同意在其区域内资助新的注册、桥接或上市后研究,每一方将负责资助评价替雷利珠单抗与自有或第三方产品联合用药的临床试验。各方均保留商业化其专有产品与替雷利珠单抗的用药组合的全球权利。

本公司根据会计准则汇编第606号评价了诺华协议,因为协议中的所有重要会计单位均为与客户的交易。本公司根据该协议确定了以下重要组成部分:(1)诺华在诺华区域内开发、生产和商业化替雷利珠单抗、转让专有技术和使用替雷利珠单抗商标的独家许可;(2)开展和完成正在进行的替雷利珠单抗试验(以下简称“研发服务”);(3)在收到诺华的订单后,向诺华提供所需量的替雷利珠单抗制剂或原料药。

本公司确定,授权许可、专有技术转让和商标使用彼此之间不能单独区分,属于同一个履约义务。研发服务是一项重大承诺,并在协议开始时被确定为单独的履行义务,因为该承诺具有特殊性,对诺华具有独立价值。本公司评估了合同的供应部分,并明确了不会以显著的增量折扣对诺华进行供应。本公司得出结论,在按会计准则汇编第606号确认收入时,与在诺华区域进行替雷利珠单抗临床和商业供应相关的条款在诺华合作协议开始时是本公司的一种选择权,而不是履约义务。当诺华订购制剂或原料药的数量时,将确定临床和商业化供应的履约义务。

本公司确定,该安排开始时的交易价格为650,000,000美元的预付款。本公司有资格获得的潜在里程碑付款被排除在交易价格之外,因为不确定这些里程碑是否可达成,故所有里程碑金额都全面受限。交易价格根据相对公允价值分配给两个已确定的履约义务。授权许可、专有技术转让和商标使用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采用调整后的市场评估法确定。根据公司进行的估值,授权许可、专有技术转让和商标使用的单独售价为1,231,000,000美元。使用成本加利润计算法,研发服务的独立售价为420,000,000美元。根据两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将交易总价分摊至授权许可的金额为484,646,000美元,分摊至研发服务的金额为165,354,000美元。

本公司在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内交付授权许可并完成专有技术转让,履行了授权许可义务。因此,在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内,公司将分配给授权许可的交易价格的全部金额确认为合作收入。因为研发服务的履行情况使用完成百分比的方法衡量,分配给研发服务的交易价格被递延,并正逐步被确认为合作收入。估计的完工成本定期会被重新评估,所实现收入的任何更新均按未来基数进行确认。本公司在截至2022年3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的三个月内分别确认了11,635,000美元和15,109,000美元的研发服务收入。本公司还确认了5,377,000美元的其他合作收入,与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的三个月内向诺华出售替雷立珠单抗临床供应相关。

欧司珀利单抗选择权、合作、授权许可协议和中国广阔市场开发协议

2021年12月,公司扩大了与诺华的合作,与诺华签订了选择权、合作和授权许可协议,以在诺华区域开发、生产和商业化本公司的试验性TIGIT抑制剂欧司珀利单抗。此外,本公司与诺华签署了一项协议,授予本公司在中国指定区域(被称为“广阔市场”)上市、推广和商业化诺华的5种获批肿瘤产品泰菲乐

?(达拉非尼)、迈吉宁

?(曲美替尼)、维全特

?(培唑帕尼)、飞尼妥

?(依维莫司)和赞可达

?(塞瑞替尼)的权利。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启动了这五款产品的销售推广工作。

根据该选择权、合作和授权许可协议条款,本公司于2022年1月从诺华处收到300,000,000美元的预付款,如果诺华在2023年中之前或2023年中至2023年末期间行使其基于时间的独家选择权,本公司将获得600,000,000美元或700,000,000美元的额外付款。此外,在行使选择权后,本公司有资格在达到监管批准里程碑时最高获得 美元,以及欧司珀利单抗在诺华区域未来销售的特许权使用费。根据协议条款,在选择权有效期限内,诺华将启动并资助欧司珀利单抗的额外全球临床试验,本公司已同意在两项正在进行的试验中扩大入组。此外,在行使选择权后,诺华已同意分担全球试验的开发成本。在获得批准后,本公司同意在美国提供50%的共同商业化努力和共同领域的医学力量,并可选择在加拿大和墨西哥提供最高达25%的共同商业化力量,部分资金来自诺华。各协议方均保留其在全球商业化其专利产品与欧司珀利单抗的联合用药的权利,与替雷利珠单抗协作和许可协议中关于替雷利珠单抗的约定一致。现有的替雷利珠单抗合作和授权许可协议未因欧司珀利单抗的选择权、合作和授权许可协议而修改。

本公司根据会计准则汇编第606号评估了诺华协议,因为协议中的会计单位均为与客户的交易。本公司在协议中确定了以下重大承诺:(1)诺华许可欧司珀利单抗在诺华区域内的开发、生产和商业化的独家选择权;(2)诺华在选择权有效期限内在自己的临床试验中使用欧司珀利单抗的权利;(3)初始转让百济神州的专有技术;(4)在选择权有效期限内进行和完成正在进行的欧司珀利单抗试验(以下简称“研发服务”)。市场开发活动在合同范围内被视为不重大。

本公司得出结论,在该协议初始时点,独家产品许可的选择权包含一项重大权利,因为与该授权产品许可的公允价值相比,该选择权行使价格被认为具有显著的增量折扣。该折扣在诺华未签订协议的情况下不会获得,因此被认定为一项单独履约义务。本公司确定,诺华在选择权有效期限内在自己的试验中使用欧司珀利单抗的权利和专有技术首次转让彼此之间无法区分,因为在没有相应专有技术转让的情况下,使用欧司珀利权利的价值有限,因此应合并为同一项履约义务的。研发服务是一项重大承诺,并在协议开始时被确定为单独的履行义务,因为该承诺具有特殊性,对诺华具有独立价值。

本公司确定在该安排开始时的交易价格为300,000,000美元的预付款。选择权行使费取决于诺华是否行使其权利,并在行使该选择权之前被视为全面受限。此外,里程碑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在行使选择权后才适用,届时将评估达到里程碑、获得监管批准和达到某些销售阈值的可能性。交易价格根据相对公允价值分配给三个已确定的履约义务。重大权利独家产品许可选择权的单独销售价格计算为使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并根据行使期权的可能性进行调整确定的授权许可价值与使用最可能金额法确定的行权时的预期行权价格之间的增量折扣。选择权有效期限内诺华在自己的临床试验中使用欧司珀利单抗的权利和百济神州专有技术初始转让的联合履约义务的单独销售价格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确定。研发服务的独立销售价采用预期成本加成法。基于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将总交易价格中的71,980,000美元分配给该重大权利,213,450,000美元分配给诺华在选择权有效期限内在自己的临床试验中使用欧司珀利单抗的权利和百济神州的专有技术转让,14,570,000美元分配给研发服务。本公司将在诺华行使选择权并交付许可或选择权期满二者中较早的时间点履行该重大权利的履约义务。因此,分配给该重大权利的交易价格的全部数额被递延。分配给诺华在选择权期内在其自身临床试验中使用欧司珀利单抗的权利以及百济神州专有技术初始转让的交易价格部分被递延,并在预期的选择权期内确认。分配给研发服务的交易价格部分被递延并正逐步被确认为合作收入,因为研发服务是在预期的选择权期内提供的。本公司确认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三个月与诺华在临床试验中使用欧司珀利单抗的权利和专有技术转让有关的合作收入为26,249,000美元,研发服务收入为1,792,000美元。

2019年10月,本公司与安进订立全球战略性抗肿瘤合作(以下简称“安进合作协议”),当中涉及在中国(香港、台湾及澳门除外)商业化及开发安进的安加维

以及联合全球开发安进的一系列抗肿瘤管线药物,其中百济神州负责在中国的开发及商业化。于2020年1月2日,于本公司股东批准及满足其他交割条件后,该协议生效。

根据该协议,本公司负责在中国商业化安加维

,为期五或七年。安进负责在全球范围内生产产品,并按约定价格向本公司供应产品。本公司及安进将平均分担在中国商业化期间所产生的商业利润并承担相应的损失。于商业化期间之后,本公司有权保留一种产品,并有权对未保留产品在中国的销售额外收取五年特许使用费。安加维

)于2019 年在中国获批准用于治疗骨巨细胞瘤患者,并于2020年11月在中国获批准用于预防骨转移癌症患者的骨相关事件。于2020年7月,本公司开始在中国商业化安加维

?。于2020年12月,倍利妥

在中国获批准用于注射治疗成人复发或难治性前体B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2021年7月,凯洛斯

?在中国获附条件批准联合地塞米松治疗成人复发或难治性(R/R)多发性骨髓瘤患者。2022年4月,倍利妥

在中国附条件批准用于注射儿童复发或难治性CD19阳性的前体B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安进及本公司亦正共同开发合作项下的安进肿瘤管线药物组合。本公司负责在中国进行临床开发活动,并通过提供现金及开发服务共同拨资全球开发成本,总上限为1,250,000,000美元。安进负责中国以外的所有开发、监管及商业活动。对于在中国获批的每一项管线药物,本公司将获得自获批之日起七年的商业权利。除安进的KRAS G12C抑制剂LUMAKRAS?(sotorasib)外,本公司有权保留每三项获批管线药物中约一项在中国进行商业化。本公司及安进将平均分享在中国商业化期间所产生的商业利润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本公司有权在七年商业化期间后的五年内,就移交回安进的管线药物在中国范围内的销售额收取特许使用费。本公司亦有权自中国以外的每项产品(LUMAKRAS?除外)的全球销售额中收取特许使用费。由于双方均为活跃参与者及视乎协议项下有关活动的商业成功程度面临风险和回报,故安进合作协议处于会计准则汇编第808号范围内。本公司是商业化期间向中国客户销售产品的主体,并100%确认此类销售的产品收入净额。应付安进的产品销售净额部分将入账列作销售成本。利润分成项下应付或应收安进的成本补偿基于须补偿的相关活动的基本性质,于发生时确认并入账列作销售成本、销售、管理费用或研发费用。本公司全球共同开发拨资部分产生的成本于发生时入账列作研发费用。

就安进合作协议而言,双方于2019年10月订立股份购买协议(以下简称“安进股份购买协议”)。于2020年1月2日(交易的交割日期),安进按每股美国存托股份174.85美元认购15,895,001股本公司美国存托股份,占本公司所有权权益的20.5%。根据安进股份购买协议,所得现金款项将于需要时为本公司于安进合作协议项下的开发义务提供资金。根据安进股份购买协议,安进亦获得指定一名本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权利,Anthony Hooper于2020年1月作为安进指派人士加入本公司董事会。本公司于确定期末普通股的公允价值时,会考虑于交易的交割日期普通股收市价并考虑因股份受到若干限制而缺乏的市场流通性折让。于交割日期的股份公允价值确定为每股美国存托股份132.74美元或合共为2,109,902,000美元。本公司确定安进就认购股份而支付的溢价为应付本公司共同开发义务的成本分摊负债。基于本公司有关管线药物的折让估计未来现金流量,于交割日期成本分摊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为601,857,000美元。所得现金款项总额2,779,241,000美元按相关公允价值法进行分配,其中2,162,407,000美元列入所有者权益及616,834,000美元入账列作研发成本分摊负债。成本分摊负债随本公司对共同开发拨资总额之上限所贡献的现金及开发服务按比例摊销。

2022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止三个月,所录得有关本公司就管线药物共同开发拨资部分的金额如下:

就百济神州的开发出资部分应付安进款项合计

开发出资上限的剩余部分

于2022年3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所录得的研发成本分摊负债如下:

研发成本分摊负债,即期部分
研发成本分摊负债,非即期部分

2022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止三个月,已上市产品根据商业利润分摊协议确认到期的报销金额已纳入利润表,明细如下:

本公司从安进购买商业产品,在中国销售。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的三个月内,库存采购总额为7,599,000美元。于2022年3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应付安进的净额分别为79,659,000美元和106,790,000美元。4.受限现金和投资受限现金

2022年3月31日的短期投资包括以下可供出售债券:

2021年12月31日的短期投资包括以下可供出售债券:

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可供出售债券包括全部短期美国国库债券,预期信用损失风险确定为无风险。因此,2022年3月31日并未就信用损失计提准备。

公允价值容易确定的股本证券

2020年1月,本公司根据与Leap订立的战略合作及许可协议,认购5,000,000美元的Leap B系列强制可转换无投票权优先股。B系列股份随后于2020年3月经Leap股东批准后转换为Leap普通股股份及可认购额外普通股股份的认股权证。2021年9月,公司在Leap承销的公开募股中购买了7,250,000美元的普通股。根据Leap提供的资料,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于Leap发行在外普通股的所有权权益为8.3%。包括目前可行使的认股权证行使后可发行的普通股股份,基于Leap的数据,本公司的权益约为13.1%。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普通股及认股权证投资,公允价值变化计入其他收益(费用),净额。公司在合并利润表中分别记录了截至2022年3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止

三个月的未实现损失16,753,000美元和3,051,000美元。2022年3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普通股和认股权证的公允价值如下:

Leap普通股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不易确定的私募股本证券

本公司投资于若干公司的股本证券,此类公司的证券并无公开交易,其公允价值不易确定,且本公司认为,根据本公司的拥有权百分比及其他因素,本公司对其并无重大影响力。此类投资按成本减减值(如有),加或减于同一发行人的相同或类似投资的有序交易中可观察到的价格变动产生的变动列账。2022年3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公允价值不易确定的股本证券的投资分别为44,091,000美元及43,722,000美元。公司在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的三个月内,与同一发行人的类似投资的有序交易中可观察到的价格变化相关的收益为366,000美元,计入合并利润表中的其他收益(开支)净额。

本公司以成本计量权益法投资,并根据本公司在被投资单位的收益中的持股比例以及股息(如有)调整其基础。于2022年3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分别持有总计22,437,000美元和22,955,000美元的权益法投资,该金额对其各自财务报表中不具有单独重要性。公司在合并利润表中分别记录了截至2022年3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未实现损失587,000美元和276,000美元至其他收益(费用)净额。

本公司的存货余额包括以下项目:

6.物业、厂房及设备物业、厂房及设备按成本列账,包括以下项目:

软件、电子及办公室设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按成本
物业、厂房及设备,净额

2021年11月,本公司以75,197,000美元购入位于新泽西州霍普韦尔的42英亩地块。总购买价是根据相对公允价值在土地和现有建筑物之间分配的。本公司计划在该地盘上建设一个生物制药工厂和研发中心。截至2022年3月31日尚未动工。

于2022年3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在建工程涉及款项153,659,000美元和186,843,000美元,主要与广州及苏州生产设施扩建额外产能有关。

2022年3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的无形资产概述如下:

具有有限年期的无形资产:
具有有限年期的无形资产合计

产品分销权包括作为与百时美施贵宝合作一部分的其获批癌症疗法的分销权。本公司于收购日期起计10年内摊销产品分销权,该产品分销权为一项单独可识别资产。开发的产品代表授权许可和商业化协议下的批准后里程碑付款。本公司将在相应产品专利的剩余时间或商业化协议期限内摊销开发的产品。药品经营许可指于2018年9月收购的广州药品经销权。本公司已于截至2020年2月止的初始剩余授权期限内对药品经营许可进行摊销。药品经营许可已经重续直至2024年2月。

开发的产品的摊销费用包括在随附的合并利润表中的销售成本―产品中。产品分销权和药品经营许可的摊销费用列于随附的合并利润表中的经营费用。

每个有限年期无形资产的加权平均寿命约为13年。摊销费用如下:

摊销费用销售成本-产品

2022年3月31日此后五年及其后的摊销费用估计如下:

2022年(本年剩余期间)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所得税费用为13,025,000美元,而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所得税收益为4,630,000美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三个月与某些子公司报告利润相关的所得税费用主要归因于(i)某些不可扣减开支后确定的中国税费和(ii)研究和开发税收抵免和其他特殊税收扣除确定后的美国税收费用。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个月与某些子公司报告利润相关的所得税收益主要归因于(i)基于股权激励扣除的递延美国税收收益超过了(ii)在某些不可扣减开支后确定的中国税费。本公司按季度评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实现性,并评估是否需要计提估值备抵。在评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实现性时,本公司会考虑历史盈利能力、递延所得税负债计划转回的评估、预计未来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收筹划策略。倘若基于所有可得证据,部分或全部已记录递延所得税资产被视为于未来期间不大可能会实现,则已就递延所得税资产计提估值准备。经考虑所有正面及负面证据,本公司认为,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于澳大利亚和瑞士的子公司、若干中国子公司以及所有美国税收抵免结转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大可能会实现。

2022年3月31日,公司未确认的税收收益总额为10,814,000美元。本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内现有未确认税项收益金额将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在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的三个月,公司的不确定税收头寸准备金增加了889,000美元,主要是由于美国联邦和州的税收抵免和激励措施。

本公司已选择将有关所得税的利息及罚款记录为所得税开支的一部分。于2022年3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不确定税项状况有关的应计利息及罚款(倘适用)并不重大。

本公司于多个税务司法管辖区开展业务,因此需要在全球多个司法管辖区提交所得税申报表。于2022年3月31日,澳洲税务事项于2013年至2022年间开放审查,中国税务事项于2011年至2022年间开放审查,瑞士税务事项于2018年至2022年开放审查,美国联邦税务事宜于2015年至2022年间开放审查。本公司提交纳税申报表的美国各州及其他非美国税务司法管辖区于2011年到2022年间仍开放审查。9.补充资产负债表资料

截至2022及2021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有关应收贸易账款信用损失拨备的变动明细包括下列活动:

预期信用损失的本期拨备

预付账款及其他流动资产包括以下项目:

其他非流动资产包括以下项目:

设施扩容预付款项(1)

(1)指根据一项商业供应协议就设施扩容支付的款项。该预付款通过抵减商业供应采购款为公司带来未来利益。

预提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以下项目:

其他长期负债包括以下项目:

下表概述本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的短期及长期债务义务:

中国民生银行(优先贷款)

珠海高瓴(关联方贷款)

1. 未偿还借款按中国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浮动利率计息。2022年3月31日的贷款利率为4.9%。该贷款以广州工厂的土地使用权及广州工

厂一期生产设施的若干固定资产作抵押。

2. 2020年1月22日,百济广州工厂与中国招商银行订立九年期银行贷款,按若干中国金融机构的现行利率为基准的浮动利率借入额度为人民币

1,100,000,000元的银行贷款。该贷款以广州工厂的二期土地使用权及固定资产(将于广州工厂二期建设竣工后投入使用)作抵押。就本公司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与中国招商银行订立的短期贷款协议,借款额度由人民币1,100,000,000元减少至人民币350,000,000元。2022年3月31日的贷款利率为4.4%。本公司在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的三个月内偿还了393,000美元(人民币2,500,000元)。

3. 未偿还借款按中国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浮动利率计息。2022年3月31日的贷款利率为4.3%。该贷款以广州工厂三期建设竣工后投入使

4. 2020年9月,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签订贷款协议,总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0,000美元(优先贷款),其中120,000,000美元被指定用于向

广州凯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称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得”)收购百济神州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的非控股股权和偿还凯得提供的股东贷款,80,000,000美元被指定用于一般营运资金用途。优先贷款的原到期日为2021年10月8日,即动用该贷款首日起计首个周年日。本公司可将原到期日额外延长最多两个十二个月期间。2021年10月8日,公司将到期日延长十二个月至2022 年10月9日,并将优先贷款重新用于一般营运资金用途。

5. 2020年9月,本公司与珠海德

Washington, 通知百济神州。如果顾问服务涉及处理敏感个人资料(比如任何健康资料)或超出生效日预期的大量个人资料,双方同意基于善意协商附加合同条款,以便遵守数据保护法律和百济神州的数据保护标准。

如果顾问为加利福尼亚州居民或因其他原因适用 2018年《加利福尼亚州消费者隐私保护法》,百济神州特此告知顾问,百济神州《针对顾问和承包商的加利福尼亚州隐私声明》发布于/privacy-policy。顾问应将该链接提供给在本协议项下提供顾问服务的所有其他人员。

和 / 或productcomplaints@。所有通知必须通过下列方式发送:(i) 专人递送(要求确认收到);(ii) 预付邮资、要求回执的认证或挂号邮件;或(iii)预付邮资、保证下个营业日送达的公认快递机构。通知在收到之时或通知中规定的较晚日期视为有效送达。

管辖法律。本协议以及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适用顾问受雇工作所在州(以下简称“适用州”)的内部法律,并依其解释,但是其中要求适用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的任何法律选择原则除外。双方同意接受位于适用州的州和联邦法院的排他性管辖权,并放弃主张在该等法院进行任何诉讼或法律程序属于不方便法院的任何抗辩权。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诉讼请求中,顾问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放弃要求陪审团审理的权利。

(i) 可分割;修改。本协议的所有规定均为独立规定,可与其他规定分割,任何规定被相关机构认定全部或部分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不得影响任何其他规定的可强制执行性。本协议任何规定被相关机构认定全部或部分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应在

适用法律限定的范围内,对该不可强制执行或无效的规定作出尽可能实现该规定的目的和双方意图的变更和解释。

(j) 不得严格解释;标题。本协议由双方共同编制,不得针对任何一方作出严格解释。条款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得控制或影响本协议任何规定的含义或解释。

(k) 弃权。任何一方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者豁免任何特定违约或其他事项的,不得构成该方未来放弃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除非顾问和弃权方(如适用)的授权代表就特定时间内特定事项的豁免签署明确的弃权声明书。

(l) 救济。顾问同意:(i) 百济神州可能因顾问违反本协议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ii) 金钱损害赔偿金无法为任何该等违约提供充分救济;(iii) 作为对任何该等违约的救济,百济神州有权申请衡平法上的救济,包括禁令救济和强制履行义务,顾问不得要求百济神州为此缴纳保证金;以及(iv) 该救济并非对于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行为的排他性救济。

(m) 文本。本协议可以签署任意数量的文本,每份文本均应视为原件,但是所有文本构成同一份文件。本协议(包括签字页)的便携式文档格式(PDF)应当视为原件。

百济神州美国有限公司 JaneHuang黄蔚娟

职务:高级副总裁、全球人力资源主管

1. 我已审阅了百济神州有限公司本季度报告10-Q表格;

2. 据我所知,根据作出陈述的情况,本报告不包含关于重大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也未遗漏为使本报告期内作出陈述不具误导性所必需的重大事实;

3. 据我所知,本报告中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注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情况;

4. 注册人的其他证明人和我负责为注册人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定义见《证券交易法》第13a-15(e)和15d-15(e)条规则)以及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定义见《证券交易法》第13a-15(f)和15d-15(f)条规则),并且已经:

(a) 设计有关披露控制和程序,或促使有关披露控制和程序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以确保与注册人(包含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相关的重大信息由该等实体内的其他人告知我们,特别是在本报告编制期间;

(b) 设计有关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或促使有关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以便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根据公认的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编制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

(c) 评估了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提出了我们基于此类评估对截至本报告涵盖期间结束时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的结论;以及

(d)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在注册人最近一个财政季度(如果是年度报告,则为注册人的第四个财政季度)期间内发生的、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合理地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变化;以及

5. 注册人的其他认证人和我已经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向注册人的审计师和注册人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履行同等职能的人员)披露:

(a)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运作中的所可能对注册人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缺陷和重大弱点;以及

(b) 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雇员的欺诈行为,无论是否重大。

1. 我已审阅了百济神州有限公司本季度报告10-Q表格;

2. 据我所知,根据作出陈述的情况,本报告不包含关于重大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也未遗漏为使本报告期内作出陈述不具误导性所必需的重大事实;

3. 据我所知,本报告中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注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情况;

4. 注册人的其他证明人和我负责为注册人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定义见《证券交易法》第13a-15(e)和15d-15(e)条规则)以及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定义见《证券交易法》第13a-15(f)和15d-15(f)条规则),并且已经:

(a) 设计有关披露控制和程序,或促使有关披露控制和程序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以确保与注册人(包含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相关的重大信息由该等实体内的其他人告知我们,特别是在本报告编制期间;

(b) 设计有关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或促使有关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以便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根据公认的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编制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

(c) 评估了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提出了我们基于此类评估对截至本报告涵盖期间结束时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的结论;以及

(d)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在注册人最近一个财政季度(如果是年度报告,则为注册人的第四个财政季度)期间内发生的、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合理地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变化;以及

5. 注册人的其他认证人和我已经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向注册人的审计师和注册人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履行同等职能的人员)披露:

(a)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运作中的所可能对注册人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缺陷和重大弱点;以及

(b) 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雇员的欺诈行为,无论是否重大。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906条款(美国法典第18编第63章第1350条第(a)和(b)分节)的规定,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豁免有限责任公司百济神州有限公司(“公司”)的如下签名高级管理人员特此证明,据其所知:

本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季度报告10-Q表格(“10-Q表格”)完全遵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规定,10-Q表格中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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